尊敬的编辑老师:
您好!
我是《语文建设》的一名老读者。我发现《语文建设》在并列的书名中不用顿号,如“王泉根……著有《王泉根论儿童文学》《现代中国儿童文学主潮》《中国姓氏的文化解析》等十余种著作”,而其他很多报刊书籍在这种情况下都要用顿号把并列成分隔开。请问你们为什么这样做?
陕西读者 朱涛
朱老师:
您好!您看书很仔细,发现了我们的一个习惯做法。确实,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应该用顿号表示停顿,但是考虑到这样做会使许多标点连在一起,形式上不好看,而且,成对的书名号并列本身已经起到了隔开的作用,所以,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我们一般不用顿号。有的教材也是这样处理的,如“马克·吐温还喜欢为孩子们写故事,他的儿童惊险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很受孩子们喜爱。”
但是,如果并列的书名后面还有别的东西(如括注),为了清楚准确地表明并列各项的关系,我们就会使用顿号,否则有可能影响理解。例如:“蔡义江……出版的主要著作有……《怀我好音——诗词体裁与鉴赏》《清代文学概论》(日本每日交流社)、《宋词三百首详析》(台湾建宏书局)等。”
与此类似,并列的引语之间我们一般也不用顿号,如“选择几个适当的角度对‘储蓄存款’‘银行信贷’‘股票’‘债券’ ‘保险’等金融知识加以对比”。
《语文建设》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