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0年第5期 ID: 153200

[ 左 边 文选 ]   

宗教文化视域中的曹禺戏剧创作

◇ 左 边

  [摘要]宗教文化对曹禺戏剧创作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包括他的创作理念和剧作内容。可以说宗教文化构成了曹禺戏剧创作的前在性理式或者观念。宗教文化作为一种潜意识的存在,无疑时时都在催促作家对现实的高度反思,曹禺剧作强烈的宗教情结正好体现了作家的人文思想与情愫。曹禺利用宗教传播和宗教普及所形成的宗教文化充分打造悲剧的气氛,使之产生特殊的审美心理效应。曹禺剧作中所运用的现代表现主义艺术手法,从某种角度上讲与宗教有着一种天然的契合,或者说表现主义艺术的某些特征和本质来自于宗教本身。我们必须以审慎的态度作出客观的解析,才能够真正透视曹禺剧作中的宗教文化情结的历史地位、价值与作用。
  [关键词]宗教文化;与曹禺;戏剧创作
  
  不管是现代评论家还是当代研究者,他们首先把眼光集中在曹禺先生的宗教文化情结上,集中在他的剧作中所散发的浓烈宗教情绪上。因此,“宗教情结”便成了对曹禺评说的一个永恒的话题。
  诚然,曹禺在接受着西方文化尤其是现代资产阶级的思想洗礼的同时,同时也受到西方宗教文化的浸染。“曹禺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现代剧作家在经过一段主要接受以挑战颠覆为特征的西方反基督文化之后,又出现了另一种接受方式:注视、解读并有选择的接受一个自成体系的基督教文化,以悲悯的心态看待悲剧中的所有人物。”“在基督教文化中,找社会的出路、个人的出路,也许只是作家的一段历程,但它宣示着基督教文化中一些重要的观念、意识,有了潜入了中国剧作家意识的可能。中国现代戏剧悲剧观念的转化过程,也揭示了这种可能”。[1]
  宗教文化对曹禺戏剧创作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包括他的创作理念和剧作内容。可以说宗教文化构成了曹禺戏剧创作的前在性理式或者观念。宗教文化对曹禺艺术创作思想和艺术品质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我们的确有必要以审慎的态度作出客观的解析。
  我们不能抛开宗教文化去奢谈人类的任何文化,宗教文化不仅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角度讲,宗教文化是整个人类文化的主体,宗教文化渗透在人类其它文化的方方面面,左右着人类生存的状态。
  按照进化论的观点解释,宗教信仰是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演进的。原始的宗教比较零散混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宗教也随之析化,变得逐步清晰,具有一定的系统与规制。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它的形成应该是与其它文化的相生相伴的,并且它的生成性过程恐怕要比其它文化要复杂得多。那么,宗教思维包括远古时期的巫术思维、法术思维作为一种潜意识或者集体无意识的存在,给人类整体文化以一种无可抗拒的诱惑,它必定会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呈现在人类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无疑给我们的作家们的心灵打上深刻的烙印,在他们的创作中有意无意地透露出这种文化情结。
  中国传统宗教文化中所固有的“天之道”加“人之道”的“天人合一”的宗教神道,源远流长。后来由印度传入中国的佛教同道教、儒教合流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宗教形态,这些宗教在自身的发展中逐步系统化、理论化、固态化,并产生了难以估量神秘的外在驱动力和宗教内化力量。所谓“天人合一”就是中国传统的宗教文化精神和宇宙观。这种“神道”精神无疑影响着“人道”,随之影响着中国的文学与艺术。
  在古希腊,神话是其宗教的核心;而古希腊的悲剧便是这种宗教核心思想的真实、生动而悲壮的演绎。不管是埃斯库罗斯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还是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和欧里庇得斯的《美狄亚》,无不充满着神秘的宗教色彩,它向人们宣示:“神的昭示”和“命运的规定”不仅笼罩着整个悲剧,而且笼罩着整个社会和人生。
  文艺复兴是欧洲历史上一场轰轰烈烈的思想解放运动,它倡导复兴古希腊、古罗马文化,而目的在却于摧毁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的意识形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资产阶级的新思想新想新文化。然而,这个时期的文学与艺术却深深打上了宗教文化的烙印,一方面许多生动有趣的宗教故事丰富了作家们的创作题材,另一方面作家借助于宗教内容表达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甚至包括宗教教义所体现的“救赎”精神。
  宗教文化与艺术精神的结合与统一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有人认为艺术起源于宗教,起源于远古的巫术,哲学家尼采在他的《悲剧的诞生》中也认为,悲剧来自于古希腊神话中的“日神”和“酒神”的冲突。人类文化的产生应该都同属一个源头,正像古老的神话一样,它既是宗教的、又是文学的、也是哲学的,甚至包括民族心理与民族精神。当然,这一切都是后来人们的分类与细化,都是人们在文化精神的追问下形成的多样性文化生态体系。宗教文化与艺术的涵义对当代人来讲是可以加以严格地区分的,宗教是人类的精神的终极关怀,是人类“一系列的信仰及表达这些信仰的行为”。[2]而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是现实生活的一种反映。虽然它们同属于意识形态,既便如此,宗教文化对艺术的渗透或者说艺术接受宗教文化的浸染是不可避免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宗教有时以它强有力的态势渗透着整个意识形态,形成不可颠覆的主导地位,即使“在当代日益高涨的世俗化潮流中,宗教仍是文化的普遍属性”。[3]欧洲中世纪的“科学与艺术成了神学的婢女”的情形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当然,在许多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双向互动的,古希腊古罗马的艺术以及后来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就是如此,尤其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便是主动接受或者借助与宗教内容来表达一种新的思想形态。
  从文化人类学的观点看,要理解人类社会,必然不能脱离理解宗教。宗教文化对艺术产生影响也是必然的,甚至是无法割裂的。
  宗教文化作为一种潜意识的存在,无疑时时都在催促作家对现实的高度反思。宗教本身就是宣扬一种人类“善良”的本性,主张在主宰者上帝面前的人人平等关系。面对“人之道”与“天之道”相悖的现实,作者借用宗教观念表达自己的理想,在激烈的灵魂探索同时,给自己的作品注入一种终极精神。由此,作家自我的人生修养与对社会的终极关怀的探索构成了这种宗教情结的复杂性、多面性。当然,这种探索与皈依宗教是有本质以上的区分的。曹禺说“人究竟该怎么活着?总不应该白白活着吧?”,“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我是想过的。我曾经找过民主”,“甚至对基督教、天主教,我都想在里边找出一条路来”。[4]曹禺终归未有皈依宗教法门。作为一个急于寻求精神依归的有着良知的现代知识分子,他在不断探索着自己与天地的关系,自己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自己又如何对待自己等等,这种人生态度必将无情地折磨着作家自己,影响着作家的创作。
  那么,曹禺在他的悲剧创作中大量引用了《圣经》中的话语,并在有关《日出》的话题中做过这样的阐述:“全部引语放在前面,是想代替序的作用。”对于“引语”的潜在价值我曾经在《曹禺的戏剧创作对西方文化的消解与重构》一文中予以了分析,并认为,曹禺先生引用圣经中看似零散的经典语言来演绎着自己深沉而复杂的内心世界,从而在对宗教经典的消解中重构了自己对现实生活的体悟与认知,利用艺术的有限性去超越现实的复杂性、多样性与无限性,或者说去揭示人类族群生活的深沉而复杂的奥秘。
  在《雷雨·序》中作者对剧作进行了深刻的自我解读,我们从作者的解读中不难发现:面对现实,作者以有着极大影响的传统的宗教名义发出一种“天问”,不仅“对那些不可理解的现象睁大了惊奇的眼”,而且“念起人类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满志的心情,仿佛是自己来主宰自己的运命,而时常不是自己来主宰着”;因此,作者“用一种悲悯的心情来写剧中人物的争执”,并“诚恳地祈望着看戏的人们也以一种悲悯的眼来俯视这群地上的人们。”作者的这种“天问”是非常有着其现实性的,人们为什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泥沼里”,为什么“生活在狭的笼里而洋洋地骄傲着,以为是徜徉在自由的天地里”,作者希望观众“来怜悯地俯视这堆在下面蠕动的生物”,并“献给他们(观众——笔者注)以未来先知的神奇”。其实,作者是希望观众对人们所生活的社会现实有着一种特别的认识——上帝乎!命运乎!自然的法则乎!作者企图通过古代的宗教文化的呼唤,以引起芸芸众生的心底共鸣,让人们同作者一样酝成“对宇宙间许多神秘的事物一种不可言喻的憧憬”,《雷雨》的创作就是如此。其实在另外的一些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宗教情结的“结点”与《雷雨》是不尽相同的,比如《日出》,作者在自己的创作中以《老子》、《佛经》、《圣经》的名义或者肩负着它们的使命,满怀一种宗教期待,一种宗教悲悯的情怀,以寻求世人对自身生存现状的深刻反思,以寻求世俗精神的栖息之地,以寻求人类生活的终极所在。同时,曹禺在《原野》中追寻着原始宗教情绪和丛林法则去表现人性的复杂性与极端性。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曹禺“颇为自觉也颇为深潜地以‘原始的情绪’和‘蛮性的遗留’作为自己创作的原动力和内驱力”。[5]
  其实,曹禺的剧作就是要揭示人类社会的种种问题,并且要寻找问题的根源,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哪怕是无法找到所谓正确的答案,但也充分表现了一位作家的伟大的人文情怀。因此,作家在对现实生活进行无情地鞭挞的时候,必定会给人们以更多的安慰与抚摸。在现实的精神世界里宗教无疑是一剂良药。
  宗教现象与社会文化现象如此紧密相连,那么,我们在探索社会文化问题时,须臾不该忘记宗教对它的影响。但人们长期以来将作家的宗教文化情结简单地视为“宿命论”,视为作家思想的局限性,视为作家走向现实主义文学与艺术的障碍和屏障。甚至在某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曹禺本身对在自己的心灵轨迹中画下深深印记的宗教情结都予以了怀疑并加以否定:“有人说《雷雨》表现了作家的宿命论的思想,这是不对的”,在作了一番解释之后,恐怕还不能让人们原谅,于是进一步申辩道:“不能认为作品中的人物思想就是作家的思想,不能说祥林嫂的思想就是鲁迅的思想”。[6]显然这种说法是非常牵强的,在今天看来更是是多余的。在更早的时候,作者在《对今后创作的初步认识》一文中也曾说“我用一切‘大致不差’的道理蒙蔽了自己,今日看来,客观效果上也蒙蔽了读者和观众。”[7]我认为,作者名为“对今后创作的初步认识”,而实际上是对过去创作人生的一种违心地历史性否定,一种无可奈何地自我表白。如果“不深入准确地理解宿命论思想在曹禺剧作中的表现,不充分地把握宗教文化的命运观念在曹禺剧作中的价值,这反而是解读曹禺及其剧作的一个真正的局限”。[8]正因为如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曹禺的剧作强烈的宗教情结正好体现了作家的人文思想与情愫。
  除了上面的论述之外,我们似乎还可以从另外的视点或者另外的层面去探讨和思考一些问题。
  宗教传播和宗教普及所形成的宗教文化给戏剧审美带来特殊的心理效应。西方的基督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历史比较悠久,从意大利的利玛窦开始,应该说是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从公元十六世纪开始,虽然基督文化在中国的培育和发展比较缓慢且曲折,信徒人数也十分有限;但到了现代,由于多种原因基督的精神与思想对中国的影响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在这样一种情势下作家们巧妙地利用宗教所固有的观点、理念,即利用人们所认可的超验的“上帝观”来表现“对宇宙的憧憬”。曹禺先生虽然说过,他始终不能给“这斗争背后或有一个主宰”来以“适当的命名,也没有能力来形容它的真实相”。即便不能找到“真实相”,但可以借助宗教文化来表达自己的一种心态、宣泄自己的一种情感、酝酿自己作品的氛围,由此而引起受众群体的高度关注并使之受到心灵的震颤和灵魂的洗礼。
  其次是,作者为了更好地渲染作品的宗教氛围,将西方现代表现主义的艺术特征有机地融进自己的作品之中。现代表现主义艺术与宗教从某种意义上讲有着一种天然的契合,或者说表现主义艺术的某些特征和本质来自于宗教本身。“宗教涉及想象和感情方面的东西太多,因此也就涉及相当多的不可确知的事物,……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不可理解的问题”。[9]摩尔根所说的“不可确知”“不可理解”是对宗教特点的深刻揭示,然而现代表现主义艺术特征正好与之相切合。表现主义的特点就是让作品中的人物凭借自我主观精神的内心体验,并将这种体验的结果化为一种不可遏制的情绪,以推动情节出人意料或者“极端性”的发展。表现主义作家所追求的是对事物深层“幻象”构成的内部世界的表现,以此达到对某种事物的本质进行抽象的哲学概括。其实宗教也是极富表现性的,它来自人们的心灵深处与精神世界,来自人们对现实的主观判断和借助“上帝”所进行的自我裁汰以及精神的皈依,宗教的“原罪意识”与自我“救赎意识”就是是人们灵魂之光的折射。曹禺以及那个时代的作家们沐浴着欧风美雨,尽情地吮吸着西方的文化尤其是艺术思想,现代表现主义无疑也会进入他们的视野,同时也会进入他们的艺术创作之中,那个时候的诗人群体的创作就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那么,作为戏剧创作的曹禺,他该如何运用现代主义艺术的表现手法,又该如何成功地将自己的作品展示在舞台上并为广大受众所接受,这不能不说是作家所探索的问题。他终于找到了与宗教相契合的表现主义,并在自己带有浓郁宗教文化情结的作品中融入了鲜明的表现主义因素。我们可以看出,表现主义艺术手法的运用为作品平添了些许神秘的色彩,宗教情绪的萦绕与纠结更凸显了表现主义艺术手法运用的独到。
  《日出》中的陈白露死之前自我感叹道:“太阳升起来了,黑暗留在后面。但是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这是一段剧中人物悲切忧郁而含有深刻宗教哲理的内心表现,是现实生活将人生推至一个不可逆转绝境之后的憧憬与希冀。如果说《雷雨》中悲剧的制造者周朴园晚年皈依宗教,作者塑造的是一个自我“救赎”的形象,那么《日出》中的陈白露的自杀或者说“睡”去,就是“一个腐烂阶层的崩溃”,就是一个社会的整体“救赎”;陈白露死前手中拿着的《日出》和对木夯声的凝听,与其说是人物内心情感的演绎,倒不如说是当时作者借助于剧作人物表达一种对宗教的内心体验与虔诚。正如作者在《日出》的引语中说的那样“我又看到一片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了!”(《启示录》第二十一章)。”《原野》中仇虎复仇过程中的各种心理矛盾的交错与冲突即深层“幻象”的表现以及主人公最后的命运归宿,深刻揭示出人性的自我冲突。这一切无不深刻印证着曹禺戏剧创作的理念和艺术风格。
  众所周知,在曹禺戏剧创作的时代正是现实主义文艺发展走向高峰的时期,而包括表现主义在内的现代主义艺术乃至浪漫主义艺术逐步式微。难能可贵的是,曹禺将表现主义艺术纯熟而巧妙地融入自己的艺术创作之中,运用在深刻反映社会现实的具有怀疑精神与批判理性的戏剧内容之中。可以说,表现主义艺术手法的运用为营造撼人心魄的悲剧气氛和渲染浓烈厚重的宗教情绪起到了其它艺术手法不可替代的作用。
  总之,从宗教神性与现实人性的互动中,从错综复杂的历史图景中,曹禺辨识、挑选出自己认为最能表现人类生存的精神内核而加以充分发掘,这便是他剧作不同凡响的切入口,是他剧作逻辑演绎中不可动摇的语词或者前提。我们只有比较冷静地客观地认识宗教文化在人类整体文化中的地位,认识宗教文化对特定时代作家的影响并把握那个时代作家心灵律动的特征,认识剧作本身所营造的语境的深层内涵,才能够真正透视曹禺剧作中的宗教文化情结的历史地位、价值与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列耀《宗教情结与华人文学》[M].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3):86.
  [2]童恩正《文化人类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8):238.
  [3]美国罗伯特.F.墨菲《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引论》[M].商务印书馆.1994(5):205.
  [4]曹禺《悲剧的精神》[M].京华出版社.2006(3):66.
  [5]张耀杰《戏剧大师曹禺》[M].山西教育出版社2003(1):2.
  [6][7]曹禺《悲剧的精神》[M].京华出版社.2006(3):70、80、33.
  [8]刘勇、李春雨《曹禺评说七十年》[M].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1):3.
  [9]美国.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M].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4):5.
  
   作者简介:左边(1956—),汉族,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文学理论。

宗教文化视域中的曹禺戏剧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