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1年第7期 ID: 155868

[ 吴鹏 文选 ]   

中国电视文化现状研究

◇ 吴鹏

  内容摘要:电视文化被认为是继印刷文化之后的又一种新型的人类文化形态,它具有消费文化、娱乐文化的特征,因此被认为是大众文化的代表。用电视来传播文化知识具有不可比拟的优点,但是这并不是说电视文化传播没有任何的缺点,娱乐化倾向就是它的弊端之一。但是一定要正确的看待中国的电视文化,趋其利,避其害,使我们的受众从中得到最大的益处。
  关键词:电视 媒介 文化 传播
  
  一.电视媒介文化传播的特点
  
  电视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大众传播媒介,这就决定了电视节目要面向大众而展开。从这一角度讲,电视所传播的信息就不能是艰涩的、深奥的,而应该是通俗的、大众的。没有人愿意在电视上看到沉甸甸的内容、冷冰冰的说教,人们更愿意从电视上看到轻松愉快的内容,用电视来解脱现实生活的沉闷和痛苦,电视这一娱乐大众的本质是电视与生俱来的功能和作用,因而它也渗透到了电视的各个节目之中。不论是真正的娱乐节目还是贴有说教标签的教育节目,甚至是新闻节目都要以更娱乐、更轻松的姿态出现才能吸引受众,也才能达到传播的目的。
  此外电视的表现方式也最具娱乐化。报纸通过视觉传播信息,广播通过听觉传播,只有电视可以图文并茂。这种多渠道的传播最大程度上地减少了受众思考的空间,受众不再需要逻辑思考就可以轻松看懂电视传播的信息,这种思维上的懒惰,最终使受众不再愿意思考,惰性的延续使得受众对娱乐节目或具备娱乐因素的节目产生了好感。
  电视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特别是在我国最重要的一种大众传播媒介,当然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播的义务,我国的电视媒体也一直没有放弃自身的这份责任。比如早期中央电视台曾播出的《世界各地》,就是第一部向国人介绍世界的纪录片,大大开拓了国人的视野;近几年播出的《读书时间》《国宝档案》《百家讲坛》等,都是以文化传播为内容的电视栏目。但是这些栏目的命运却大不一样,这其中当然有节目本身的原因,但是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节目的制作形式、播出内容是否适合电视这种媒介、是否符合电视的传播特点。电视的大众媒介的特点决定了电视节目的制作要面向大众,电视的生存也依靠大众来维持。所以节目的制作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口味,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因此,电视节目有通俗化、大众化、娱乐化的发展倾向。
  
  二.电视文化与大众文化
  
  (一)电视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同质性
  电视是凭借高科技生存的大众传播媒介,没有大众传播媒介,就没有大众文化,二者之间有着必然的关系。电视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同质性可以从几个方面去理解:
  首先,符合大众口味的电视节目才最有生命力。这从本质上决定了电视文化注定是一种大众文化,无论是传播内容还是传播方式。电视观众是一个异质性的、多层次的和多元价值指向的群体,他们由不同年龄、性别、种族、地位和心智的个人组成。
  其次,电视媒介的特点注定了它必将生产出大众文化。电视所具备的大众共同欣赏的文化模式,使电视观众产生参与电视节目的欲望。观众对于娱乐轻松节目的接受程度要远远大于严肃类的电视节目,只有那些通俗易懂的形式,才能被观众所接受。因此,电视文化与大众文化必定是同质的。与传统的艺术相比,电视文化是一种贴近百姓的艺术,它满足了人们的消费需求,已经成为了一个人人都可以参与的游戏广场。
  再次,电视文化的生产是一种文化工业的生产。文化工业的概念最早由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启蒙辩证法》一书中被提出,在他们看来,文化工业的运作原则是商品交换逻辑,从本质上说,文化工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已经和一般的物质生产特别是商品生产毫无区别。对于中国的电视文化来说,社会舆论的引导和意识形态的建构功能非常重要,但是,商业利润的追求,广告效益正在成为中国电视节目制作越来越关注的目标。庞大的广告收益使得电视的制作者们不得不去考虑如何维护或者获取更多的利润。使得电视文化生产的某些环节已经纳入了一种商业化的工业生产体系之中。如今的电视已经走入市场,复制、娱乐的特征使他们彻底成为一种大众文化商品。电视文化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艺术,它所追求的是对大众的愉悦,成为一种流行的、热销的文化商品。
   (二)大众文化背景下的电视传播理念
  电视文化虽然在大众文化的影响下已经成为一种商品,但同时,又具有舆论引导和政治意义,它所具有的特殊的传播功能要求它必须生产具有文化品位和精神影响力的文化商品,不能为了提高收视率而去迎合大众中某些低级庸俗趣味。在这方面,一些电视节目的读报栏目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参考标准,它带给了我们一些正确的电视传播理念:
  (1)消费娱乐观念。在如今繁忙的都市生活中,电视作为休闲的主要工具成为缓解大众精神压力的文化产品。像央视的《马斌读报》节目,主持人马斌风趣幽默的读报风格就建立起了轻松愉快的节目氛围,使观众在收看时获得了一种精神享受与放松。另外,读报节目在内容的选取上,不仅有百姓关心的民生话题,还有许多带有娱乐化的新闻,这体现了电视传播的消费娱乐观念。
  (2)互动与交流观念。电视传播具有特殊的技术优势,可以快速与大众产生互动。例如,央视的《健康之路》栏目,每次都是以直播的形式面对观众,让观众代表与专家通过电话、面对面等方式进行医疗卫生咨询,这些都是互动的表现形式。通过互动,电视文化也越来越平民化,从而得到观众的喜爱。
  (3)节目内容的生活化观念。这种生活化观念可以体现在节目主题选择的平民视角,提供生活服务信息等方面。这一点,在央视经济频道的《为您服务》等一些服务性栏目中也得到了良好的体现。这些服务性栏目大多选取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
  
  三.电视文化的“后现代”现象
  
  然而,新世纪的中国电视文化是耐人寻味的,我们同样也无法回避中国电视文化的现代和后现代问题。作为“现代”文化的“对立面”或曰文化“断裂”和“转折”,“后现代”现象发生在政治、经济、哲学、文化艺术、日常生活等多个领域。当代电视文化中的现代、后现代现象又堪称其中的一个焦点。
  在理解中国电视文化的后现代倾向时,我们应该把握“现代性”这个语境。一方面,现代文化以理性、进步、真理价值、民主、自由、平等乃至包括人权等普适性话语方式在大众传播中被张扬和阐释,呈现出跨文化对话的交融,产生了话语性的共识。另一方面,中国电视文化的“后现代”现象在大众文化的文化民主、影像世界与欲望政治以及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等诸方面突出地体现出来。
  由于大众文化的繁荣,从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也加速了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进程。现代性的文化追求被通俗文化的欲望、享乐和快感政治所代替,出现了经典文化、高雅文化和重大题材的文化困境。20世纪90年代后的中国电视文化集中反映了这一现象,比如,电视文学是电视文化中的雅文化,它表征了现代审美情愫,蕴涵着电子时代对文学的望乡情结。但是它仍然是尴尬的,在电视文化传播中,它除了表征品位和守望审美意识形态外,并不处于强势地位。由于“消费主义”的泛滥,后现代现象又体现为文化消费性和文化的影像化。
  在电视娱乐新闻中,我们看到的是明星私人生活和身体的美被肆意展示,后现代的叙事方式,即琐碎、无价值性、微观性、局部性等,使电视娱乐新闻成了一个梦幻故事的产生之所,与政治经济领域的宏大叙事构成明显对比。另一方面,传媒人物和影视明星纷纷出书,将媒介权力运作和大众的窥视欲结合,把自身“价值化”,从而解构了现代性的知识、价值和理性的权威。因此可以说,电视娱乐新闻是典型的后现代现象的新闻样式。
  在后现代文化氛围中,受众对文本的情绪和感受代替了对实在生活的关注。一个人或机构、集团如果能在传媒中获得足够多的出场和“秀”的机会,就能增加自身的“价值”。从这个角度说,电视媒介作为权力和文化资本的重要增殖器受到大众的青睐和追捧,传媒甚至可以在否定性的构造中赋予对象以价值从而形成奇怪的矛盾。尤其是影像方式,它可以使语言规则和价值规范在下意识的心理状态下失效。
  新世纪的中国电视文化与后现代文化具有密切关系,中国电视文化的发展和嬗变使后现代文化现象凸显,并在诸多方面得以表现。研究后现代文化问题不仅限于文化和哲学思潮,也不仅限于艺术,它更是传媒研究尤其是电视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吴鹏,河南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人文教育学院教师。

中国电视文化现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