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清照的《词论》作为文学史上第一篇系统的词学专论,从词本位的角度,提出了词“别是一家”的观点,可以说是词学史词学史上第一座理论丰碑。但是,《词论》从它产生的时代起,就颇遭非议。本文拟对《词论》产生的背景进行简单梳理、溯源,以期能对其价值作更清晰的认识。
[关键词]别是一家;系统;继承;超越
宋代词人李清照,以优秀的创作实践和理论贡献铸就了她在词史上永恒的璀璨。她尽管只有四十多首词作传世,却以绝对优势登上了中国第一女词人的宝座;而在词学理论成就方面,其《词论》因锐气十足而屡遭批评、指责,批评者大多认为是“不自量力、狂妄过之”的言论,而忽视了独特的历史价值。本文拟通过对《词论》的其理论形成背景作简单的溯源,便于更全面认识和评价其在词学批评史上的作用和地位。
一、《词论》产生的时代背景
词从唐代由民间起源, 到李清照的时代,走过了几百年的历程。这几百年间, 词由民间创作发展到文人创作, 经历了晚唐五代的繁荣期, 也经历了宋初几十年的低沉期。李清照《词论》产生的时期,正是宋词发展史上出现新的变革的阶段。这种变化表现在形式上,是慢词长调的兴起。慢词较小令可以容纳更多的内容,为词题材范围的扩大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一个进步。而表现在内容上,则是诗文革新运动的影响波及词坛。人们早已不满足于花间词风,要求打破词专作香软之语的传统,作家们纷纷进行变革:柳永将市民生活中间的感受纳入词中;范仲淹、王安石用词写边塞、怀古题材;到了苏轼,又掀起了一个更大的变革,他对传统题材和表现手法都有所否定,提出“以诗为词”。此时的词坛可谓争艳斗奇,各家尽显风采。然而究竟什么是词,该怎么作词,这些词家的词作写得怎么样,对这些问题的探讨都只是摘句式的较涣散的个别批评。如:晁补之《评本朝乐府》、李之仪《跋戚氏》、《书乐府长短句后》、《跋山谷二词》、黄庭坚《小山词序》、《跋东坡乐府》、张耒有《东山词序》、陈师道《书旧词后》[1]等均对词学批评理论有所涉足,但均未摆脱摘句品评的基本模式。
李清照的《词论》,可谓是应时而生。全文虽不足七百字,但内容丰富,立论尖锐,历述词史、评点词家,并指出词“别是一家”的理论,词的特质进行了探讨和界定。文章首先从音乐和词的关系入手,对词坛作家进行一一点评,并对词的创作提出了协音律、尚文雅、协音律、尚浑成、尚铺叙、主情致等方面艺术要求,完成了从零碎的只言片语到系统理论的飞跃,不可置疑地成为了第一篇系统的词学专论,也成为了词学批评史上的第一座无法逾越的丰碑。
二、《词论》对传统词学观的承继与超越
《词论》提出词当“别是一家”的词学观念,既是对传统的词学观念的继承,又在对前代传统的词学观念的高度概括和总结的基础上有着重要的发展和更新。
词最早产生于宴乐场合、伶工歌姬之口,地位十分低下。欧阳炯在《花间集序》中说:“则有绮筵公子,绣幌佳人,……不无清绝之辞,用助妖娆之态。”“自南朝之宫体,扇北里之倡风”[2],认为词是歌妓伶人演唱以资宴饮之欢的,上承齐梁宫体,下附里巷倡风,以绮靡为本。词的内容也囿于男欢女爱、闲愁别绪,风格多婉转缠绵、奢靡软媚,所以被视为“伶工之词”和难登大雅之堂的“艳科”。晚唐五代至宋初词人,又多以婉约为本,恪守“诗庄词媚”的审美观念,形成了文人词“艳媚”的传统观念。经过三个多世纪的演变,到宋代,词体已经相当成熟,但“词为诗余”、“褒诗贬词”的传统观念却仍然一直占据着主流。学者们为了推尊词体,都尽力想把词和诗攀上关系,苏轼更是提出了 “以诗为词”的口号。当然,苏轼在开拓词境、推尊词体上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但是在当时情形下,词也面临着受诗文侵越而失去个性的危险,而宋诗又尚义理,好议论,味同嚼蜡,以之入词必然使词的魅力大打折扣。因此恰恰就在苏轼革新词的内容的同时,也引起了当时词人们意见的分歧,于是围绕着如何确认词的体性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争。一派当然是以以苏轼为代表,他们认为词由诗发展而来,倡导词的诗化;一派认为词和诗是不同的,应维护词的本色。如《王直方诗话》云:“东坡尝以所作小词示无咎(晁补之) 、文潜(张耒) ,曰:‘何如少游?’二人皆对云:‘少游诗似小词,先生小词似诗。’”[3]虽然他们所说的还很笼统。但二人却不谋而合感觉到诗词应该有所不同。稍后李之仪为吴思道词作跋时说:“长短句于遣词中最为难工,自有一种风格,稍不如格,便觉龃龉。”[4]李之仪的所谓长短句“最为难工”、“自有一种风格”显然也是与诗比较相对而言。还有相传为陈师道《后山诗话》中的一段话:“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今代词手,惟秦七,黄九尔,唐诸人不逮也。”[5]这段评论也提出了词“本色”概念。从这些评论,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对词的体性、诗词差异等问题已普遍关注,且也有所探讨。李清照的《词论》,把他们的这些有关诗词之别的朦胧经验感受和零星见解发展成了明确的理性认识和较为系统的本色理论,是对时代理论的继承和概括,具体表现在她对词的音乐性和审美的论述上。
在音乐方面,《词论》提出明确提出词须协律的要求,严分诗词在音乐方面的区别 提出诗文的创作依据平侧的格律标准,而填词则须有五音、五声、六律、清浊轻重的诸多音律规范,两者之间井水不犯河水, 彼此无甚关联,并举出《声声慢》、《雨中花》等词牌为例,说明它们都有各自严格的词体音律标准,倘若依据平侧的诗文格律来界定,则会混淆不清。如果像王安石、曾巩诸人把诗文格律照搬到填词当中,便会“ 人必绝倒,不可读也”。李清照提出此说, 就是要维护词的合乐可歌的外在特性,并且以此为依据,确立词体独特的地位和价值。
正如吴雄和先生在《唐宋词通论》中所说“《词论》为词溯源至开元、天宝间的乐府、声诗,此后流变日繁,协律却始终是词别于诗的首要特点。”[6]李清照认为,词比诗要更严于音律,这也是符合词的特点。诗和词都要有音乐性。近体诗虽然出于音声和谐的要求而讲究平仄格律,但它毕竟只诉诸于口诵;而词是歌词,可歌性是它的特点,因而,词在写作时,对汉字声调上的要求自然会更细,更严。李清照在《词论》中强调“盖诗文分平侧,而歌词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就是为了词能协律、可歌。虽然词的音乐性,由于年代久远和词谱的散佚,今天已不太容易考证,但却不能忽视它的重要性。
在对于词的审美艺术要求上,《词论》要求词要重铺叙、尚典重,既有情致又重故实,有富贵态:“晏苦无铺叙,贺苦少典重;秦即专主情致而少故实,譬如贫家美女,虽极妍丽丰逸,而终乏富贵态;黄即尚故实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瑕,价自减半矣。”词须有情致,这是传统的词学家们所恪守的一个词学观念,但重铺叙、尚典重、有故实等理论是在宋朝特定的文学背景下产生的。唐五代到宋初,词是不大讲究故实的。到宋朝中期,“ 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的做法,在诗人中流传。特别是以黄庭坚为代表的“江西诗派”,大倡“点铁成金”,认为“诗词高胜要从学问中来”,于是讲究故实形成一种风气,这种风气不能不影响到词。这种“从学问中来”的词,自然是典重的。李清照主张重典重、尚故实,可以说是受当时文坛风气的影响。从李清照的创作实践来看,她并不主张写词像写诗那样,大用其“故实”,她是主张在词的创作中借鉴宋代诗人们的经验而已,李清照首次明确提出,这是对传统词学观的发展和超越。
综上所述,《词论》在特殊的理论背景下,实现了对传统词学观念的继承和超越,以本体论的澄明之思结束了当时词坛的混沌现状,鲜明的提出了“词别是一家”的观点,发了词体独特的审美特性,捍卫了词的独立地位。只有对其产生的理论背景有所把握,我们才能对其在词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和意义作出更公允的评价。
参考文献:
[1]唐圭章,《词话丛编》中华书局2005年10月版
[2]徐培军,《李清照集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四月版
[3]陈良运,《中国历代词学论著选》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4]吴熊和,《唐宋词通论》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3月第二版
[5]何文焕,《历代诗话》中华书局2004年9月版
[6]游国恩,《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七月版
[7]韦海英,《江西诗派诸家考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版
作者简介:黄艳,女,贵州大学人文学院2008级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唐宋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