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版必修五《渔父》一课中,对“鼓枻而去”一句中的“鼓枻”作如此解释:敲打船桨。这里的“鼓”是名词活用作动词,教材将“鼓”释为“敲打”,从意义层面上原本无可非议。
然而《渔父》中其后一句写道,“乃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遂去,不复与言”我们可以在脑海中想象渔父优哉游哉、顺流而去、随遇而安的隐者形象。联系此句,如果我们仅仅把“鼓”解释为“敲打”,这段文字似乎缺少了一种文学韵味。
“鼓”作动词,一般有两种属性的解释。其一具有动作性,解释为“敲打、击打”;其一则具有音乐性,解释为“击鼓、弹奏”。
显然苏教版只考虑到了“鼓”的动作属性,而忽略了它的音乐属性。然而从渔父的高歌中,我们可以推断渔父此时的“敲打船桨”并不仅仅是一般的动作,更内含着一定的音乐节拍和特定的节奏。在课堂教学中,我们完全可以透过这个小小的“鼓”字去联系、感受渔父的处世态度和人生追求。细细品味,此处的“鼓”十足活画出一个悠闲自得、超然世外的隐者形象。
综上所述,我认为“鼓枻而去”中的“鼓”应该偏重于它的音乐性和节奏感,教材的注释明显有所偏颇。可是如果将其改为“弹奏”,又与其后的“船桨”无法搭配。何不采取折中的办法,将其解释为“有节奏地击打或敲打”,如此一来正好“一举两得”。
其实“鼓”字的音乐性属性在文学中不乏典故,如杜甫《幽人》中“洪涛隐笑语,鼓枻蓬莱池”;又比如《花月痕》第四八回中“陆兵纵马,水师鼓枻”。这些“鼓”字的音乐性内涵,不仅有助于学生更形象化的理解,对理解文字背后所要表现的情感也不无裨益,有时还能成为我们鉴赏某个人物形象的突破口,我们在平时的教学中要多加注意和利用。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北仑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