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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新民 文选 ]   

“刺史”不能写成“刺使”

◇ 赵新民

  史,古代在朝廷内记事的人。中国史官文化的传统是,左史记行,右史记言。“史”又是古代六官的副佐官员,《周礼》中说:凡官属皆有史,掌管秘书事宜,帮助行政长官治理政务。如内史,指掌管国家法律、法令制定和实施的长官副职;外史掌管四方志书及三皇五帝典籍;女史,指掌管王后礼仪等事的长官副职;太史,西周春秋时,太史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御史,汉唐明清皆设此官,主诤谏君主,纠参百官。
  “刺史”,官名。秦汉设刺史,监督各郡。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隋以后,“刺史”成为一州的行政长官。
  使,负责某种特殊使命的官员。如今天的驻外使节,称大使、公使。唐代以后,朝廷特派去负责地方某种政务的官员也称“使”,如领兵的称“节度使”,掌管财赋的称“观察使”等。
  “使”“史”二字音同义殊,虽都可表示官员,但“刺史”不可写作“刺使”。
  [作者单位:河北省乐亭县王滩中学]

“刺史”不能写成“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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