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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未未 文选 ]   

教育惩戒探析

◇ 黄未未

  教师要进行有效的课堂教学,就必须组织和管理学生,就必须维持一定的课堂纪律。教师管理学生的情况可以归结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有一类教师采用极端的做法,对学生实行高压控制,采用惩罚的措施,让学生对教师感到敬畏,教师与学生之间只是单向交流,即由教师到学生;有一类老师倾向另一个极端,即富有人道主义的教育方式,与学生平等交往、沟通,建立亲密的师生关系,但无形中逐渐失去老师应有的威信,“师道尊严”无存。笔者认为教师不应采用任何一种极端做法,而应找到两者之间的某一平衡点,兼有并用。而本文将研讨适应教师教学的惩戒方式。
  一、 “惩戒”的界定
  “惩戒”的意思是“通过处罚来警戒”。应当说教师有权对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施加某种影响和控制,有权作出职责范围内的专业行为。这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力之一,也是教育活动中教师必要的权力之一,这一权力是随着教师这一专业身份的获得而取得的。“惩戒权”的主体是教师,客体是学生的违规行为;它是以不损伤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的;它的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或学校章程制度。大部分教师认为,在教育和教学过程中,对于一些违反课堂纪律、甚至违犯校纪且屡教不改的学生进行适当的惩戒是必要的。但教师又必须明白,教师的惩戒权重在“戒”,其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只是手段而已。
  二、 教育惩戒的心理学依据
  1. 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强化理论是斯金纳学说的最重要基础,他认为行为之所以发生变化就是因为强化作用。对强化的控制就是行为的控制,凡是能增加反应概率的刺激和事件都叫强化物;“强化理论”包含积极强化和消极强化。这两者分别是通过呈现愉快刺激或终止不愉快刺激来增强反应概率。同时,教师也可以在颁发试卷时告诉学生,考试成绩在多少分数以上就可以免除今天的家庭作业,同样也可以取得激励学生考试成绩的结果。无论是积极强化还是消极强化,其目的都是增加学生的行为概率。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在抑制学生不良行为方面非常有效。但是,我们不可能通过惩罚根除有机体的某种不良行为反应,惩罚的效用至多只是起到抑制的作用。
  2. 埃里克森的社会化发展理论。埃里克森强调社会化背景的作用,认为人格发展受文化背景的影响和制约。对此,他提出了心理社会发展理论,埃里克森把人的发展看做一个经过一系列阶段的过程,每个阶段都相互依存,有其特殊的目标、任务和冲突。埃里克森把人的心理发展分为八个阶段,其中第四阶段(6-12岁)与第五阶段(12-18岁)在学校教育中正处于小学阶段与中学阶段。埃里克森的理论有助于教师在采取适应中小学学生发展的各种教育手段的同时,合理地使用教师惩戒权。如(6-12岁)阶段,这时的学生开始进入学校学习,可能首次面临来自家庭、学校、同伴的各种要求和挑战,在学生完成任务和挑战的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增强了学生的自信感; 反之,困难和挫败则导致了自卑感。此时,老师处理调整学生的自卑感,帮助他们建立成功感尤为重要。
  3. 班杜拉的“社会认知理论”。班杜拉认为展现一个榜样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效应。其中榜样行为的第二种效应是加强或削弱观察者对自己已有行为的抑制。“抑制效应”是指观察者由于看见榜样得到惩罚的结果而引起的反应倾向减弱。在他著名的“充气娃娃”实验(三组学前儿童分别观看正在踢打一个充气娃娃的电影)中,第二组儿童看到踢打充气娃娃的人受到了惩罚,于是产生的踢打这些玩具的攻击性行为最少。但是,如果第二组被告知模仿电影中的人踢打充气娃娃可获奖励,那么他们就会将攻击性行为表现出来,即出现一种解除抑制的效应。可见,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一定程度的合理惩戒也将对其他同学产生抑制不良行为的效果。
  三、 惩戒的教学运用
  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对于惩戒权的运用需要谨慎。教师惩戒权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受到一定的限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惩戒权的特定行使环境,取决于其惩戒相对方的特殊性——必须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尊重和保护。
  1. 惩戒必须具有教育性。学生在接受教育学习的生长阶段中,在其身心发展的各个阶段,对于世界的认识理解能力水平较低,对自身的情绪控制能力较弱、抵抗外界干扰能力较差。需要教师遵照惩戒权行使的原则,即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惩戒与奖励都是对学生行为的评价,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
  2. 惩戒应该合理并公正。惩戒的方式必须公正、合法、合情。老师应该热爱教育事业,对每一位学生具有爱心,这是从事教育事业的前提。在惩戒学生前,应该让学生明白他为什么会受到惩处,同时要给予学生解释和醒悟的机会。尤其是教师产生职业倦怠的时候,不可以因为个人的情绪而迁怒学生。目前我国教师惩戒行为随意性大,没有固定的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 尊重学生人格的原则。老师应当意识到,想要学生尊重你,首先你要学会尊重你的学生。正如马卡连柯说的:“尽可能多地尊重一个人,也尽可能多地要求他。不应使学生受到痛苦,不应有丝毫的压抑性质,不应有丝毫侮辱儿童人格的内容。”这里有两个真实的例子,老师都会遇到迟到的学生,中国有一位老师,让迟到的同学罚站,而新加坡的一位老师则每天早晨提前一个小时起床,去这些“迟到大王”的家里叫他们去上学。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学生很感动,认识到迟到不正确,从心理上希望改正这个错误。同样是对待学生迟到问题,处罚的方式不一样,结果就有了很大的差异。
  四、 对于教育惩戒的建议
  1. 普及心理学课程,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学校应当完善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学课程,尤其对于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教师,他们缺乏教学经验,研究学生的心理对于他们的教学工作极其重要。
  2. 学生应及时地纠正错误。教师面对的是一群鲜活的学生,他们个性迥异,活泼可爱,但他们年龄较小,知识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较差,需要老师的谆谆教导,同时也需要严格纪律的约束。教师应及时地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惩戒,延迟可能就会无效。
  3. 关注学生青春期心理。教师不应在同伴或其他人面前轻视学生,尤其不能在班级中表示放弃某一个学生,这样可能会导致学生心灵极端痛苦从而产生痛恨这位老师的情绪;中学生不应该被当做孩子来看待,可以给以明确的学习任务,让他尝试独立完成,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独立感。
  惩戒是一门艺术,老师要善于运用“爱的惩戒”,使惩戒的方式与学生的心理相符合,达到真正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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