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0年第11期 ID: 157473

[ 王玉华 文选 ]   

我读《语文课程标准》

◇ 王玉华

  《语文课程标准》颁布已经近10年了,它对语文的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诸多方面作了改革尝试,委实是教坛上一股清新的风。在我看来,教法和学法的改革是《语文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教法为学法的改革服务,学法是教法改革的结果呈现。所以,教法的改革又是课程实施的核心途径,是课程改革系统工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倘若没有教学改革,那么课程改革的最终结果充其量只能局限于教科书的版本更替。
  我们常常困惑的是:教学,到底有没有“法”?我想说,教学既“有法”,又“无法”。
  一.教有法
  教学,是一门艺术。艺术,就有其规律性。这个规律,也就是我所说的“有法”。那么,教学的规律是什么?
  首先,教学应该有针对性,要针对学生独立学习过程中提出的或存在的问题进行教学。学生如果通过自己的阅读思考能够独立解决的问题,我们就不再讲授,不再去浪费宝贵的课堂时间。只靠学生自己读书和思考还不能顺利解决的问题,才是我们老师课堂上要合作解决的内容。
  其次,根据上面的观点,我们教师应该教会学生独立阅读和思考的方法。把方法的传授有机地渗透和溶入到知识的教学中,循序渐进,最终达到“由教到扶、由扶而放”的效果,则我们的课堂会因此变得轻松而愉悦。
  再次,一切教学都必须从学生的学习实际出发,根据学生所掌握的原有知识组织教学。美国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奥苏伯尔曾经提出这样的命题:“如果我不得不将所有的教育心理学原理还原为一句话的话,我将会说,影响学习的最重要因素是学生已经知道了什么,根据学生的原有知识状况进行教学。”如果不对学生的知识进行“温故而知新”的梳理、巩固和新授,那我们的教学就是盲目的。
  第四,教学必须符合学生认知提升的层次,必须符合学生生理和心理的成长历程。就语文教学而言,跟小学生讲授“互文”的修辞、跟初中生讲授“拈连”的修辞,就如同跟高中生讲授“比喻”的修辞一样可笑。不仅仅是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有着不同年龄层次的不同需求,就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也是如此。对此,不宜跨越式地传授,也不宜倒退式地返还。《语文课程标准》中如此概括:“学生生理、心理以及语言能力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征,不同内容的教学也有各自的规律,应该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和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合适的教学策略,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最后,语文教学因为是母语教学,有其特殊的规律。那就是我们要将工具性和人文性达到完美地统一,并且力求通过品味和学习课文的语言来感悟人文精神。事实上,常常有老师违背了这一规律,整堂课偏重于人文性的解读和领悟,淡化了对课文语言的品味和学习,丢弃了双基训练,这实际上也就违背了语文的本质属性。事实上,任何一个人或者任何一篇作品的精神、情感、观点、意志等,总是通过语言来表达的。
  以上规律,就是我们语文教学过程中需要牢记的“法”。语文教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教无法
  “教无法”,是指在实施课堂教学的过程中,通过师生间的平等对话,借助丰富多样的讲授方式和互动形式,完成教学任务。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教师应及时转变观念,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积极开发课程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
  具体来讲,不同体裁的文本,可以采用不同的技巧讲授。即便是同一类文本,其深浅度不同,方法也要相应发生变化。比如说,说明文中有平实的,有生动的。那平实的就可以寻找出生动的切入点。小说里有字数多的,有字数少的。那长篇的就可以尝试“长文短教”,不必花上一个星期的时间去逐一解读。深的“化难为简、深入浅出”,简单的不妨适当延伸和拓展。讲授《周总理,你在哪里》,我们可以泪流满面;讲授《假使我们不去打仗》,我们可以满腔悲愤;讲授《变色龙》,我们又可以乐翻天。总之,如同吃菜一样,每顿都是一样的面孔,千篇一律,学生就会倒胃口。不停注入新鲜的血液,我们的课堂就会活力无限。
  不同时间的讲授,也可以运用不同的方法和途径。人的生物钟,在一天当中会暗暗地调节我们的情绪。上午的第一节课和第四节课,学生的生理反应是不一样的。上午的课和下午的课,学生的情绪精力也是不一样的。时时刻刻为学生考虑,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努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尊重他们的时令差异、节令差异和个体差异,运用不同的教学手段,并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那么,学生的语文学习的兴趣会逐渐培养起来。
  而讲授的方法,其实也可以经常性地更换。孔子说:“不愤不悱,不启不发。”可见,启发式教学是先贤就曾青睐的,也是被无数事实所证明的,我们理当发扬光大。讨论式教学,有利于师生间的和谐,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自然也是新课改所倡导的。而以往被大多数老师采用过的某些方法,比如“满堂灌”,其实也不是一无是处,只是我们要把握好分寸,过一段时间来一次接近“满堂灌”式的教学,反而会让学生感觉新鲜。而且,某些知识也不适宜讨论解决,却适宜老师直接灌输的。其他的诸如“比较式教学”、“导读式教学”、“情境式教学”、“自主式教学”、“探究性教学”等等,我们都应该穿插应用,而不是抓住一种方法“一教用终生”。
  语文课上,我们还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课本剧、小品、演讲、辩论赛、现场采访、播放短片、听歌唱歌、宣誓等等,不一而足。不定期地搞一些活动,会让学生越来越喜欢语文。他们会发现,原来语文课也是这么情趣无限。当然,切忌只注重活动的娱乐性,而忽视了语文的本位功能。所有的一切活动,都应该是必要的,是为学生的语文学习而服务的。
  总而言之,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
  伟人说过:“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其中的基本原理,我们可以借用到语文教学中来。这“教有法”,可以说就是基于战略层面的整体考虑;“教无法”,可以说是基于战术层面的具体运用。宏观上全局在胸,微观上精雕细刻,透过微观折射宏观,于有法中取无法,从无法中得有法,两者有机结合,融会贯通,就一定是完美的语文世界。
  
  参考文献:
  1.《语文课程标准》,2001年版,教育部。
  2.《教育心理学 认知观点》,奥苏伯尔著,佘星南、宋钧译,1994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
  3.《马卡连柯教育文集》,吴式颖著,1985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
  4.《教育研究方法》,梁永平、张奎明主编,2008年版,山东人民出版社。
  
  王玉华,教师,现居江苏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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