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说通略》(一下简称《直》)最早见于《文渊阁书目》著录。作者郑镇孙,《元史》无传,王德毅所编《元人传记资料索引》亦不见著录。仅从他所撰的自序知道他是括苍人(今浙江青田县)。据国内学者杨镰等人考证,郑镇孙,字安国,是处州名儒郑滁孙、郑陶孙的族人。做过监察御史。其序作于元至治元年(1321年),为元代中后期人。
作为启蒙读物,《直》的文字比较浅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元代的口语面貌。由于它以讲史为主,同时也具有一定的书面语特色。书中有大量的人物对话,具有较高的语料价值。国内尚无人对它进行系统研究。在元代口语资料较为缺乏的情况下,《直》能够为研究元代语言提供新的素材。
王力提出“处置式”概念,他给处置式下的定义是:形式上用介词“把”字把宾语提到动词前,主要作用是表示一种有目的的行为,一种处置。现代汉语主要用“把”,又叫“把字句”。处置式“把”字句最初出现在唐代。先秦到南北朝用“以”字,隋朝或稍早“将”字兴起,和“以”字混用,入唐以后,“把”字兴起。
“把”字句的起源和产生方法。桥本万太郎(1976)提出了阿尔泰语影响的假设。就处置式的演变来说,汉语内部发展大致可以解释。梅祖麟认为处置式产生的方法有三种:承继先秦两汉的处置(给)、处置(到)、处置(作);在受事主语前加“把”或“将”;用“把”或“将”把宾语提前。
处置式句式的特点。(1)唐宋时代的处置式。梅祖麟先生认为,唐宋时代的处置式的种类、用法和现代相同,唯一的差别是唐宋处置式也可以用单纯的动词,前后不带其它的成份。(2)现代汉语处置式。特点很多,如动词本身的意义、宾语的性质、全句的格局等,但归纳出来的共性,每项几乎都有例外。现在我们通过研究《直说通略》的介词,可以知道处置式发展链条上元代的情形。
下面分别考察《直》中“以”“把”“将”三个引进目的语,表处置的介词。
一.关于介词“以”
仅1例:(1)又以美女西施、郑旦献与吴王。(卷二 成周列国)
“从先秦到隋朝,处置(给)只有两种演变,一是‘将’‘把’‘持’替代了‘以’字,一是‘给’义的单音节动词复词化而变成‘V与’。”以上例句正符合后一条。《直》中“以”字表处置的例句甚少,也正符合了前一条。
二.关于介词“把”
《直》中共出现95次,其中42次用为动词,多为“把持”“把权”,用为量词1次。其介词用法分为引进工具和引进目的语两项,主要用以引进工具语,引进目的语的例子不多,共计13例。如下:
甲.双宾结构P+O1+V+O2
a.处置给
(1)遂把女孩儿嫁季,即吕后。(卷三 秦)
(2)贵人把酒与众宦官吃都醉了,将被盖帝面,轼了帝,……。(卷五 晋)
(3)……若把粥糜养他,犹自怕不济,况又把毒酒与他吃,如何得活?(卷九 唐)
b.处置作
(4)把酒将来做池子,悬肉为林,男女裸形在里面厮赶着走。(卷一 殷)
(5)把秬米与欎鬯将来做酒,有香气通达上下,唤做欎鬯。(卷三 西汉)
(6)帝道杀牲不合佛法,把面将来做牺牲,其余用蔬菜……(卷六 梁)
(7)帝说道:“大凡要求太平,当把这言语为先。”(卷九 唐)
(8)……退了好人,进用歹人,把游戏声色做打紧的勾当。(卷九 唐)
c.处置到
(9)宫中都把竹叶插在门上,又将盐汁洒地上,引羊到来。(卷四 吴)
上述三类广义处置式中,动词的动作性都不强,且动词后面带有宾语,这就限制了补语特别是结果补语的进入,所以这类处置式的处置性较弱。三类中以处置作用例居多。
乙.单纯动词居末位P+O+V
(10)我请雨只为百姓,若要将人来祷告,把我的身体自当。(卷一 殷)
(11)回去,把所争的田相让,都不肯要。(卷一 周)
丙.动词前后带其他成分P+O+X+V+Y
(12)把熨斗用火烧热,教人执拿,焦乱人的手……(卷一 殷)
(13)因此秦王出号令,把宾客都赶了。(卷二 成周列国)
乙、丙两类同属于狭义处置式,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一般只涉及一个域内题元,通常为介词后面的成分,这类处置式因动词后带有补语,因而处置性较强。但《直》中狭义处置式的例子并不多,还是广义处置式占优势。另一类在唐五代已产生的致使义处置式,在《直》中并无任何把字用例。
当“把”跟“与”连在一起的时候,这个“把”仍是持拿义的动词。如:
(14)问母亲:“这的做什么?。”母亲道:“待把与你吃。”(卷二 成周列国)
(15)一个陈涉出来作乱,秦家七庙都坏了,把与天下做笑话。(卷三 秦)
三.关于介词“将”
《直》中的处置式以“将”字句为多,共87例。
甲.双宾结构P+O1+V+O2
a.处置给。共29例。
(16)遂将两个女,大的名娥皇,小的名女英,嫁与舜。(卷一 五帝)
(17)临死吩咐弟余祭必须将国传与季札……(卷二 成周列国)
(18)侯景遂叛东魏,将河南归顺西魏,后来献与梁朝。(卷六 梁)
(19)被仇人暗箭射着面颊,病重,将兵马地面分付与弟权。(卷四 吴)
(20)有刘敬宣奔南燕,此时超将母亲托付与敬宣……(卷七 南燕)
(21)范蠡遂将轻宝珠玉与私从的人,泛扁舟……(卷二 成周列国)
(22)在先天将越与吴,吴不受,如今天将吴与越,不敢不受。(同上)
(23)楚昭王欲将社地封孔子,令尹子西不肯,孔子又回卫。(同上)
(24)因见齐景公,欲将尼丘田封孔子,为晏婴所阻,孔子遂行,回。(同上)
上述处置式主要表现为“给”义的单音节动词复词化而变成“V与”, V既可以是单音节动词,也可为双音节动词。除此外,还可见少量的单音节动词,如(21)-(24)。
b.处置作。共11例。
(25)武乙无道,将木头刻做人的形像,唤做天神。(卷一 殷)
(26)却将褒姒立为皇后,又立褒姒所生子伯服做太子。(卷一 周)
(27)及将吴起为将,拨了秦五个城子。(卷二 成周列国)
(28)襄子将智伯的头来漆了,做饮器。(卷二 成周列国)
(29)秦将军白起与范雎有仇,雎将白起废为士伍,赐剑死。(卷三 秦)
上述处置式的语义是某一人或某一物被看作或当作另一人或物。在V位置上出现的多是“当作”义的认知动词。与把字式的处置作语义完全相同。
c.处置到。共23例。
(30)因这平吴威势,将羌、胡逐旋迁去边郡,帝不听……(卷五 晋)
(31)将柔然高车降服人民迁在汉南,东至蠕原……(卷八 北朝 魏)
(32)众人杀了国忠,将国忠头揭在鎗上。(卷九 唐)
(33)无忌不肯,遂良力争,将笏放在殿阶上,解了巾帻,叩头流血。(卷九 唐)
(34)参政王曾密地奏丁谓藏着歹心,将真宗山陵皇堂移在绝地。(卷十三南宋)
《直》中的处置到几乎全用为将字句。
乙.单纯动词居末位P+O+V。共7例。V均为双音节动词。
(35)当初纣将箕子囚禁,未曾疏放,武王教召公去放了。(卷一 周)
(36)将为头两个女取斩。(卷二 成周列国)
(37)为帝用刑过重,上书谏帝,帝怒,将宽饶下吏,遂自刎死。(卷三 西汉)
丙.动词前后带其他成分P+O+X+V+Y。共18例。
(38)忽一日大雷电,大风起,将田禾都打倒了,大树木都拔倒了。(卷一 周)
(39)俺商量来,将上古的文书,除行医、筭卦、种田的文书,其余百家诗书都教尽数烧毁了,……。(卷三 秦)
(40)翼遂寻事诬枉胁杀杜乔,及将李固下狱死了。(卷四 东汉)
(41)齐国偶然有使臣到魏,将孙膑偷载将去。(卷二 成周列国)
(42)惠卿既已得地,恐怕安石再入,遂将安石元与书信将出来。(卷十二 宋)
乙、丙两类同属于狭义处置式。与把字的丙类相比较可知,将字中Y的成分特别丰富,可以是结果补语+语气词,如(38)-(40);Y也可以是趋向补语,如(41)(42)。但同样《直》中“将”也没有致使义处置式。
《直》中处置式共100例,其中处置把13例,处置将87例。通过数据分析可知,从频率上看“将”明显比“把”占优势。将字句也好,把字句也好,明显都是广义处置式占优势。但此类处置式的处置性不强。从狭义处置式看,将字句的结构远比把字句丰富,表现出较强的处置性。将字句无论从结构上还是频率上,都明显占优势。这就与《新校元刊杂剧三十种》的情况不同,无论从结构类型还是使用频率,把字句都占显著优势,将字句则次之,其原因可能是由文献的性质决定的。
叶华利,湖北经济学院语言与文化传播研究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