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1年第4期 ID: 155613

  

英语时态研究综述

◇ 刘焕芹 陈瑞红

  内容摘要:文章综述英语时态的近期研究并且进行简要评述。文章认为,Smith对英语句子的时间理解涉及时态构式和句中其他时间因素指称的双重定位,当句中表达的副词结构与时态形式结合能够确定该句的时间意义,句子得以正确解读;句子时间意义的理解也可能超越小句的限制,有更大的语境来提供。Quirk列举时态的各个用例,并以一般意义和特殊用法加以概括。Lyons认为,英语的时态表达与语境中的时间指称相叠加,时态对情状的表征与情态意义难以区分。
  关键词:时态 时间指称 情态
  
  1.导言
  
  英语的“时态”(tense)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中的“时间”(tempus). Comrie(2005:9)认为时态是时间表达的语法化。时态表达各种动词情状在时间流程中的定位,并且以构式中主动词的屈折形式表征。时态对时间意义的表征是约定俗成的,其语言表达形式满足强制性和动词形态变化的双重标准,时态类属于语法范畴而与词汇范畴无关。英语时态的划分是争议很大的话题,问题的焦点是英语中有无将来时态的划分。有些学者主张英语中尽管存在表达将来意义的句法结构,但是它们以助动词形式表现,不是严格意义的动词屈折形式,英语中的将来时态是缺乏的。笔者同意这一观点,认为英语语言中的时态是双分的,构成过去与非过去的对立。现在时态表征动词情状存在或发生于现在时刻,过去时态表示情状发生或存在于现在时间之前(Comrie 2005:41),时态表达了动词情状相对于现在时刻的时间意义,具有指示性(deictic)。时态表示的基本语义不因语境的变化而改变,不可取消(Grice,1975)。我们关注时态的基本意义,强调它对实际情状的时间表征。同时,我们也观察到,语言中的事实不完全符合时态的时间意义界定,甚至存在与这一时间界定完全相悖的情况。如明显发生或存在于现在时间之前的情状用现在时态的形式表征;现在存在或发生的情状用过去时态的形式表征等。时态的复杂寓意及其功能吸引诸多学者的不懈探究,时态也被冠以众多名称以区别各用法或者试图给以解释,如历史现在时态,现在时态表示预定计划,过去时态表达态度意义等,人们探寻时态构式的意义本质,分析各意义之间有机联系及其存在的理据,给后继研究以深刻启迪。以下是时态研究的简要概述。
  
  2.英语时态意义的历史释读
  
  2.1Smith的时间表达分析
  Smith(1978)认为英语时态是唯一强制性的时间表达。Smith的叙述遵照Reichen bach的分析框架释读英语中的时间意义。Reichenbach的时间系统涉及三个时间概念,即说话时间(speech time),参照时间(reference time)及事件时间(event time),分别表示句子表达的时间,句子被评价的时间如句中副词标识的时间及事件或状态发生的时间,三者之间的不同关系值构成不同的时态。句中的副词结构也对句子时间理解有所贡献,当句子时态结合副词结构确定了句子的参照时间,可以确定句子的时间意义,如果句子的时间意义不能在小句范围内确定,句子的理解就需要其它附加信息,附加信息或来自小句结构的主句或前句等更大的语境,因此句子的时间理解可能超越句子的范围与其他句子共享。
  Smith的分析以我们所熟悉的时间框架为基础,构建合理的时间关系体系。分析中借用人们普遍接受的时间概念,促进了人们对叙述时间关系的理解并引发对问题的进一步思考。Smith的叙述扩大了原分析框架的局限,借入了副词结构的微语境,拓展了句子时间关系的分析视野。她主张句子时间关系的确定,可能逾越小句的范围,扩大到主句的范畴或前述句子更大的语境,这对我们以主观性理论分析时态的视角功能是一个重要的启示。Smith的论述太过着眼于句子的表层结构,着重句法结构分析而忽略语义及交际语用因素对时态释义的贡献,影响了该理论叙述的解释力,分析的合理性局限在句子时态释读的时间意义。
  2.2Quirk的时态研究
  Quirk(1985)对现在时态与过去时态的关系作了宏观分析。Quirk认为在语义层面上,现在时态彰显更普遍用法,涵盖现在和将来时间的语义。在句法上,现在时态由动词原形即动词的非曲折变化形态形式实现,相对于句子的过去时态动词标记——ed,它为无标记形式。Quirk区分句子中主动词的不同情状,认为动态、静态意义的区分对理解时态的各意义释读有重要的意义,动词的动态、静态语义特征影响了动词的句法行为,反映了动词语义与句子时态的动态关系。Quirk观察语言中的句子事实,体验不同时态的概括含义,列举时态意义不能涵盖的种种个例。现在时态表达现在存在的情状状态、现在持有的动作习惯和与说话时间同时发生的即刻行为。过去时态指向发生在过去的即时情状,衬托在更大的语境中,彰显该情状的确定性;过去时态也可以前有语境或后有语境为依据,作合理推导;语境中的各情状有各不相同的句法行为,产生联系语境的语法意义,主张事件过去时态是最根本的用法。Quirk认为句子时态表达了语言中的时间意义,也参与了句子其他意义的贡献。现在时态可以表述发生在过去的情状或表征行为发生在将来,过去时态也可表征现在或将来的态度或意愿。
  Quirk以一般用法和特殊个例区分语言中的时态用法,系统了现在时态和过去时态的意义倾向,并把时态的意义释读与动静的情状类型及语境相联系,因此Quirk的叙述是宏观系统的。分析以句法结构体现意义的差异,语境中的意义反映句法存在的理据,统一的视角使分析不失偏颇,相互补足成为相对合理的分析整体。但是Quirk的叙述缺乏宏观的理论框架,因此虽然能够详细描述时态的各个用法,却不能超越具体个例的列举给予合理统一的解释,一般意义之外的特殊用例举证了该分析不能宏观把握各意义释读的无奈划分。Quirk的时态论述给我们的启迪是深刻的。
  2.3Lyons释读英语时态
  Lyons(2000)对英语时态现象有独到的见解。Lyons认为英语时态是时间的叠加表达(incidental)。英语中对客观时间的指称有语法化的时态表征,同时又以副词等词汇形式对同一时刻进行标识。时态所表征的时间关系常常以词汇、短语或句子等语境明示该情状发生在现在、过去或将来,时态是叠加的时间表达。时态是指示性的时间表达,指向以说话时间为基准的时间点或时间段。现在时态的基本意义表示情状发生或存在于说话时刻或包含说话时刻的时间段,而过去时态表征先于说话时间的情状。Lyons观察到时态与情态的密切联系,认为时态中有明显标注情态的用法。英语时态的情态功能淡化情状的时间意义,侧重情状表达的可能性或确定意义,是情态研究的典型方面。现代英语中被认为表达将来意义的语言结构属于时态还是情态,权威的语言叙述争论不休,语言事实中有诸多所谓将来时态的用法明显倾向于情态而不是表达时间意义,比如涉及到的不确定,期望,预计等语义历来属于情状范畴。时态与情态难以割舍,以致于在具体情状的描述中难以离清我们的对象是时态还是情状。
  Lyons的叙述撇开抽象的句法表征,从意义的视角对语言中的时态现象作深刻思考。时态的概念指向语言实际中的不同情状,他们具体存在,被语法形式合理表征。句子的时态形式与语言编码的其他时间的客观指向是同一的,是对同一语境的确认指称,如果我们依照Lyons的思路,认为英语时态表达是叠加的,那么作为构筑句意基本信息的时间指称是通过语境强制确定的;如果我们依照Smith的说法,认为时态构式是英语时间指称的强制表达,那么语境确认了这一指称的客观性。学者们的论述使我们进一步明确,英语语言编码的时间指称是通过时态和语境同一体现的。Lyons的分析也启示我们从情态角度分析时态的意义释读应该是一个合理而必要的角度,必将推动我们对时态本质的进一步认识。
  
  3.结论
  
  文章概述英语时态的有关研究,并且进行适当评价。文章认为,Smith对英语句子的时间分析立足于结构语法的框架,侧重句子的表层结构而不计语义、语境对句子意义的贡献,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借鉴意义,也存在明显的解释力不足等问题。Quirk列举时态用法的具体实例,并且联系情状类型描述各时态意义,分析具体也具有一定的概括性,但是语言现象的充分阐释应该突破结构的具体描述上升到认知和功能的深层释读。Lyons给我们提供了理解英语时态的新视角,时态的情态含义引导我们对时态释读的正确认识。
  
  参考文献:
  [1]Comrie, B.: 2005, Tense[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2]Dahl, O.: 1985, Tense and Aspect System[M]. Blackwell, Oxford.
  [3]Lakoff, G.: 1966, Stative Verbs and Adjectives in English[M]. Harward Computation Laboratory, Report NSF-17, Cambridge, MA.
  [4]Lyons, J.: 2000, Linguistic Semantics: An Introduc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M], Cambridge.
  [5]Quirk, R., H. Greenbaum, G. Leech and J. Svartvik.: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M]. Longman.London and New York, 1985.
  [6]Smith, C, S.:1978, The Syntax and Interpretation of Temporal Expressions in English[J]. Linguistic and Philosophy2,43-49.
  
  刘焕芹,山东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生;陈瑞红,北方工业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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