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ID: 160787

[ 梁丽艳 文选 ]   

助词“等”和“等等”

◇ 梁丽艳

  “等”和“等等”作助词用时,都可以表示众多项目列举时,列举未尽的意思。一般说来,二者在表列举未尽时意义相同。
  但是,在多项列举时,完全式列举可用“等”而不能用“等等”。如“我们开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门课。”五门课都列举出来了,句尾还用“等”,表示列举结束之后煞尾,句中“等”含有“共”的意思。完全式列举概括,往往有数字总括前列各项。目前,这种用法使用很广。
  “等等”则只表示列举未尽,一般用在列举项末尾,多用逗号与前面的列举项隔开,在功能和表意上与省略号的用法有相似处。如“这次比赛项目有田径、体操、游泳、射击等等。”表示未列举的项目很多时,列举项末尾也可用“等等等等”,如:“这里的货物品种齐全,有棉织品、丝织品、家用电器、小五金,等等等等。”
  另外,用“等”和“等等”列举时,前面的列举项一般应大于或等于两项。“等”前面的列举项表人时,列举内容也可以是一项,如“董建华等昨日抵京。”“你等速来单位报到。”需要注意的是,“等”和“等等”表列举未尽时和省略号的用法相同,注意这两个助词不能和省略号连用。如:“但他对中国人不讲效率,遇事推诿,拉帮结伙,扯皮内讧……等等痼疾是深有所感的。”句中省略号和“等等”连用,属于叠床架屋,重复使用,应选择其一。

助词“等”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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