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塘荷韵》是季羡林先生晚年佳作,文中引用了宋代杨万里诗《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互联网“天涯社区”有一位网友讥讽季羡林教授对这一首诗中的逻辑错误竟没有能够看出,枉为大师。
这位网友认为:诗中有一句——“风光不与四时同”,既然写了“毕竟西湖六月中”,“六月”怎么可能不在“四时”即“四季”中呢?这不是严重的逻辑错误吗?
果真如此吗?
这要从古代的五行学说谈起。五行学说最早见于《尚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这里并非确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具体物质本身,而是指五种不同属性的抽象概念。它以五行为中心,以空间结构的五方,时间结构的五季,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按其属性进行归纳。凡即具有生发、柔和特性者统属于木;具有阳热、上炎特性者统属于火;具有长养、发育特性者统属于土;具有清静、收杀特性者统属于金;具有寒冷、滋润、就下、闭藏特性者统属于水。
五行学说将思想推广到月历,这就是五行月令。它为了使季节对应五行,将六月(季夏、长夏)从四时中脱离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时节。四时与五行的关系就演变为:春——木、夏——火、六月(季夏、长夏)——土、秋——金、冬——水。一年五季,每季72天。“六月”就对应了木火土金水中的“土”,介于火(夏季)和金(秋季)之间。
这种月令常见于古代各种典籍中,反映了许多相生、相克乃至运、德的思想。比如《吕氏春秋》中,已将六月(季夏)单独看成一个时节。《黄帝内经·素问》:“是故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中。”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对》:“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晋书·七曜》:“岁星曰东方春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荧惑曰南方夏火,礼也,视也。”“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太白曰西方秋金,义也,言也。”“辰星曰北方冬水,智也,听也。”
《史记》:“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于是有天地神祗物类之官,是谓五官。”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陈久金教授对句中的“五行”是这样注译的:“五行,也称五气或五节,春木、夏火、季夏土、秋金、冬水。每行七十二日,也以星的出没方位考定。”
所以,季羡林先生没有错,南宋精通《易经》的理学大师杨万里也没有错。错的是那位妄加评论的网友。
[作者单位:江苏省兴化市顾庄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