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随着社会制度的发展变化,又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需要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建立起新的诠释体系。处于战国时代的孟子,承担起了发展儒家思想的重任。孟子对于孔子的儒家思想,针对新的时代特征,做出了新的诠释。在遵循孔子著述思想的前提下,提升了儒家学说的基本品格,从人的生命主体和人的生存意义的角度,深化了孔子的“仁”的理论的思想内涵,丰富、深化和开拓了儒家的思想理论体系。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论述孟子对于孔子文艺理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一.孟子解诗对孔子解诗的继承和发展
在儒学传统中,《诗经》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儒学典籍。孔子将《诗经》作为教学中的教材,以此来培养学生的人格修养。孔子十分重视诗经在社会生活中的教化作用,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将《诗经》作为了“仁”和“礼”的范本。孔子在儒学思想的前提下,以故有的思想体系解经,演绎出《诗》中无处不在的“仁”“礼”观念。对于孔子的解经,孟子做出了这样的论述: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
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孟子·万章上》)
在孟子看来,对于诗句的理解,不能停留在字面意义。不能用望文生义的方法去损害诗歌的深层意义。需要用自己的领会和感悟,去探求诗歌的真正内涵。即所谓“当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朱熹《孟子集注》)以意逆志的解经方法,从根本上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将《诗经》视为教育手段的思想方法。孟子不是单纯从艺术欣赏的方法来解读《诗》,而是强调将之视为教学的素材,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其中“仁”与“理”的道德教化作用。
二.对人格之美的继承和升华
孔子从“仁”的思想出发,建立起了一套身为儒者的完美人格体系,并试图以此来挽救当时“礼崩乐坏”的道德颓势。对于君子“仁”的品质,孔子作过如下概括:
“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卫灵公》)其中,“义”是精神的本质核心,而“义”的实行,需要符合“礼”的要求。孔子把君子的仁义和受礼作为君子之风的本质要求,认为“不义富且贵,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君子这种从“仁”出发,通过“礼”而达到“义”的精神品质,是不会随着外物和境遇的改变而变更的。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义观,并进一步将这种人格品质深化到了生命价值的高度。他在《孟子·告子上》中这样论述道: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者,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义,成为了人们行为的最高规范,也成为了仁者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孔子从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关系的角度,从外在强调了“义”对于君子为人处世,保持自己高洁人格的重要性,而孟子则从个人的道德修养角度出发,使“义”成为了君子内在的精神动力,从而强化了君子独立人格的主体的内在力量。
孔子认为,要达到“义”,君子需要重视自己内在精神的培养使人格力量表现在君子的一言一行当中。“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强调了高尚的人格具有感召力,可以成为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使人达到刚正坚强的精神境界。孟子的“浩然正气”说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上述思想。孟子对于君子的人格之美的形成采取了积极的态度。他认为,君子的人格精神,只能来源于自身的“浩然正气”。自身的正直与“道义”相结合,通过长期的修养,就能转化为人自身的情感意志和精神动力,君子因此,就有了无畏的精神品质。
孟子还认为,人格精神的培养,离不开困境的磨练:“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把孔子“贤哉回也”的赞美,提升到了人格锻炼和品格养成的层面,使得君子的精神规范推而广之,成为了一种普遍的道德楷模。孔子对于人格之美的赞颂,在孟子的思想体系中,变成了一种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追求达到的人格美的目标。
三.从外在美到内在美
孔子对于“美”和“善”,“文”和“质”的关系,做过如下论述:
“子谓《韶》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
在孔子眼里,两个方面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没有良好的外在形式,内在的“质”就会显得粗俗,鄙野;而仅仅外表过分华丽的修饰,也会显得虚假浮夸。
孟子在此理论基础之上,将“质”与“文”的统一延伸到了人的感性形态中:
“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晬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孟子·尽心上》)孟子强调,君子如果“仁义礼智根于心”,外表上就会显示出高华的气度,丰美的神采。这正是“文”与“质”相结合的体现。他还进一步强调,君子如果有了“仁义”的内在品质,就会从眼神里表现出来:“存乎人者,莫良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孟子·离娄上》)胸中是正义的,眸子就炯炯有神,胸中没有仁义,眸子就暗淡无光。对于这种人格美的风范,孟子所树立的最高典范是尧。尧的内在的仁义精神和外在的不凡风骨,形成了一个完美人格的统一体。这种外表与精神的高度统一,就是“文质彬彬”的君子之风的典范。
除此之外,孟子融合了孔子的“善”“美”“文”“质”之间的关系,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审美观念体系。
“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何谓善?何谓信?’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孟子·尽心下》)
孟子从“仁义”的人格美的标准出发,把人格修养分为六个等级:善、信、美、大、圣、神。第一层“善”,指人只能有符合“仁义”的追求;第二层“信”,指人应该将“善”强化为内心的行为准则。这样,不仅达到了“善”与“信”的品格,人也会“充实”,从而在外在上也呈现出丰美的神采,达到第三层“美”。“充实而又光辉”谓之“大”。而五层和第六层,非普通人所能达到。这六个层次,既是现实的目标,又是高远的人格理想。这种美,已经超越了孔子所说的外在的、文饰的美,上升为了一种抽象的,精神层面的大美。
这种精神层面的人格之美,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君子时时约束自身,规范自身的言行才能达到:
“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孟子·离娄下》)
即使最美丽的人,如果沾染了不洁之物,人们也会另眼相看。反之,外形丑陋的人,只要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一样可以获取高尚的社会地位。因此,君子对于自己人格美的锻炼,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孟子在儒家学派中被称为“亚圣”。他深刻的理解了孔子的“仁”的学说,同时融汇了自己的体悟和见解,建立起了一种适用性更为广泛的道德标准和美学原则。孟子对于孔子文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将之从单纯的审美层面提升到了更为深广的哲学领域,对于儒家哲学的经世致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鸿,新疆师范大学2007级古典文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