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1年第5期 ID: 155722

[ 朱丽蒙 文选 ]   

《美国悲剧》中的女性形象

◇ 朱丽蒙

  内容摘要:弗洛伊德认为每个人都是本我、自我、超我的集合体。当这三方面不平衡时,人格就会扭曲,就会感到痛苦。德莱塞的《美国悲剧》中描写的女性也不例外。女性这一身份与人格结构的三方面相互交织,在资本主义上升阶段的美国,展现了女性“美国梦”的破灭。
  关键词:本我 自我 超我 女性
  
  德莱塞的《美国悲剧》描绘了一个贫穷的牧师的儿子克莱德,为了摆脱贫困低贱的社会地位,不断地追求金钱、享乐,最后堕落为一个杀人凶手的悲剧故事。在美国悲剧中出现了与克莱德有关的形形色色的女性形象。弗洛伊德在无意识的理论基础上建构了他的人格系统理论,将人格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方面。在这些女性的身上体现着这三个方面的挣扎,而她们的挣扎又与整个社会环境密切相关,展现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女性“美国梦”的破灭。
  
  一 霍顿斯——物化的本我
  
  本我是人们所有的热情、本能和习惯的来源,是遗传本能和基本欲望的体现者,它缺乏道德观念,甚至缺乏逻辑推理,唯一的需要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满足自身。“本我的唯一功能就是尽快发泄由于内部或外部刺激所引起的兴奋,本我的这一功能是实现生命最基本的原则。”本我所遵循的是“快乐原则”、寻求欢乐和躲避痛苦是本我最重要的功能。
  霍顿斯是在克莱德初次踏进灯红酒绿的社交场后,第一个令他心魂摇曳的对象。霍顿斯的身上有着本我高度的张扬,追求一种享乐主义生活。克莱德从一开始就知道“此人不过是某家大商店一个喜好风流的女售货员。她皮肤黝黑,模样俊俏,自以为了不起”,他也反复告诫自己“结交的这位姑娘,不过是飞蛾一般的庸俗人物。她不过是刚刚登上社交舞台,发觉利用年龄相仿或稍大的男孩子去寻欢作乐或获取心爱的衣服,既方便又合算罢了”。
  “她一身俏丽的打扮……一双眼睛闪闪发亮。像往常一样,她表现出那种洋洋自得的神态”,她的身上永远洋溢着充满肉欲的活力。克莱德“迷恋的正是这一切。她的手势,她的身姿,她的撅嘴,无不充满性感,令人想入非非”,对于自小在宗教信仰强烈的家庭长大的克莱德,他真正迷恋的是霍顿斯的青春、欢乐、自由和对生活的热爱。
  然而,在这个实际上是由男人和金钱主宰的社会里,自由对她如同虚无:她有自由、却没有目的。自由的手段是通过与男人调情获得金钱,对于生活所有的热爱被物化为一件裘皮大衣或一个钱包。
  当出车祸撞死一个女孩以后,“霍顿斯突然摸了一下脸,意外地发现左脸颊和前额不但破了皮,而且正在流血。她一想到自己的眉毛可能因为这场车祸永远地毁掉,心里马上产生了一种恐惧。她是如此替自己担忧,以致将同伴的不幸受伤、警察追捕的危险、小孩惨死、豪华轿车的撞毁,忘得干干净净。事实上,她除了她自己和自己的美貌可能被毁掉之外,一切都忘记了。对于克莱德、斯帕塞、拉特勒和其他女孩子,她根本没有考虑。此时他们算得了什么”。在万分危急的时刻,霍顿斯唯一关心的是她自己的美貌。这个与克莱德同样身处下层贫困家庭的女孩,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没有道德、宗教的概念。她依靠自己的青春美貌捕获男人的心,目的是从他们身上得到自己喜欢的衣服和饰品来打扮自己,之后再投入物欲横流的生活之中,周而复始。她的本我逐渐被物化了,因而失去了最原始的生命力。
  
  二 罗伯达——迷失的自我
  
  自我是社会的产物,是本我与外部世界、欲望和满足之间的居中间者。自我遵循“唯实原则”,它的作用即是调节“真实的东西和心理的东西之间、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之间的这种对立”,每个人都有满足本能欲望的要求,但社会又不允许本能的任意性行为,自我就指导着人遵循社会的道德规范与法纪秩序,在这个前提下去寻求满足本能欲望的方式,从而使个人的本能欲望的满足与社会规范达到一致。
  罗伯达“长得俊俏、富有魅力”、“富有人情味,热情洋溢,待人宽厚,心地善良”。最重要的是,克莱德敏锐地发现“她身上还洋溢着一种愉快和欢乐。它不仅有情感上的因素,而且有高雅优美的肉欲成分。这未免使他吃惊,尤其是他原先认为她是那么娴静、脱俗”。
  这表明罗伯达的自我尽管压抑控制,但本我的活力仍充沛淋漓地展现。“她的家境及其生活同克莱德无不相似……罗伯达的父母恪守传统道德和宗教教义——诚实、正直、敬畏上帝,备受尊敬”,形成了她对于道德、社会评价的恪守标准。另一方面,“她生性热情、敏感,富于想象力,长至十五六岁时,脑中充满了有关形形色色的女人的原始的玄想,认为不久的一天,她的美貌或魅力必然会奇迹般的征服上帝预先安排好的一个或几个男人的心。她虽然在幼年和少女时代耳闻目睹着极度贫困,但由于固有的想象力,总是憧憬着美好的生活。也许将来有一天,她能进入奥尔巴尼或尤蒂卡之类的大城市,过着一种新的幸福生活”。可见她有属于自己的“美国梦”,无法像父母一样在田间生活。
  在与克莱德交往的最初,她认为克莱德属于上层社会,“权势和经济实力实际上比她原来想象的大得多”,这使得克莱德成为她心目中的罗曼蒂克情感的对象。在后来深入的交往过程中,“她的心里总离不开一个朦胧的想法……她这一切是在引火烧身;也许她还会弄得身败名裂”。当克莱德要求她献身于自己的时候,她曾受到的良好的教育和她出自本能的欲望形成了两股争锋相对的强大的力量使她摇摆不定。“一会儿,她想让步、屈服于他,可是在道德观念和社会风俗上,她又觉得十分痛苦”,她一直处于自我对本我不断的谴责之中。
  黑格尔在《美学》中指出:“爱情在女子面前显得最美,因为她把全部的精神生活与现实生活都集中在爱情里和推广成为爱情,她只有在爱情里才找到生命的支持力”。罗伯达最大的悲剧在于,她把实现自己梦想的所有筹码都压在了与克莱德的爱情上。“她的未来已经完全依赖于克莱德的旨意及狂想了,所以她常常向他献殷勤并百般地恭维他,处处为他提供方便。确实,按照罗伯达对生活秩序的看法,她已属于克莱德了,而且仅仅属于他的人了,就像任何一位妻子属于他的丈夫一样,做其丈夫希望她所做的一切”,未婚先孕的母亲不为当时的美国社会所接纳,社会偏见和内心固有的女性从属于男性的观念,消磨了罗伯达自我的意志力,在爱情的悲剧中迷失了自我。
  
  三 桑德拉——成功的自我
  
  桑德拉是克莱德求而不得最后导致其走上歧途的女子。克莱德“感到所遇到的这位来自上流社会的姑娘,对他来说,是上流社会所具有的全部意义的化身”。
  桑德拉是名门淑媛,第一次遇到克莱德的时候就对他很有好感,但得知克莱德贫苦的出身与她并不相称,“脸上露出了非常 惋惜的神色”。其实最初桑德拉钟情于克莱德的哥哥吉尔吉伯特,但是“吉尔吉伯特对她很冷淡,……他伤害了她的自尊心,而这对爱好虚荣、自视甚高的桑德拉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她不能原谅他”。出于这个原因桑德拉想扶持与吉尔吉伯特酷似的克莱德,并与他发生异常罗曼蒂克的恋爱关系,使克莱德鸡犬不宁进而报复吉尔吉伯特。
  在交往的过程中,桑德拉也的确爱上了克莱德,“这不仅是因为他足以大大满足她的虚荣心”,更重要的是她“热切希望能够有克莱德这样的年轻人,生得漂亮,出身又是上等,并经她一手调教”,桑德拉的英雄梦想就是亲手塑造一个成功的男人。当克莱德要求她与他私奔的时候,“在一段时间里,她的眼光表明了她本人的愿望,甚至是她的决心,决议按照克莱德的建议去做——离家出走,让她那炙热而纯洁的爱情引发一场热闹非凡的乐趣……”,但是转念想到自己现在的生活地位,“刚才那种大胆冒险的喜悦神情在她的眼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她那一贯注重实际与物质的品格”。在与克莱德相爱的过程中,桑德拉的自我意志强有力地控制着本我的欲望,使本我按照道德标准和上流社会的准则行事,追求一种利己主义的生活。
  当她最终知道克莱德杀死了人,桑德拉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这样一件事……克莱德在大毕腾湖杀害了一个姑娘,他被捕了,被抓走了,而大家,至少是这个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她有意于他……”。在桑德拉清醒之后,“她央求朋友和所有人不要疏远她,别把她晕倒、大哭的事说出去,省得人家风言风语。她一直在想,如果这一切是真的,怎样才能把她写给克莱德的那些信拿回来……万一这些信落到了警察手里,或是在报纸上登出来呢?……在她年轻的一生里,她看到的都是快乐和虚荣。如今这突如其来的冷酷严峻的现实生活,使她的心灵第一次受到了震动”。
  正如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说:“资产阶级上流社会里,女人必备的素质是迷人的姿态:她具有的美貌、头脑、魅力和高雅,也成为丈夫的财产的表现,就像他定做的轿车外壳一样。”桑德拉很讲究实际,体现了一种成功的不逾矩的自我准则。然而这种自我准则对于一个女性来说却是失败的,因为她的“自我”是属于他人的,所以并没有自我。
  
  四 格里菲斯太太——坚守的超我
  
  超我是人格在道义方面的表现,是理想的东西,超我分为自我理想和良心、需要努力达到,它是完美的而非快乐或实际的,它是禁忌、道德、伦理的规范和标准以及宗教戒律的体现者。超我是从自我中发展而来的,它是“一个从自我内部的分化”出来的“自我理想”。超我是人类理想的源泉,一切完美的追求都产生于超我。
  格里菲斯太太是克莱德的母亲,一位笃信上帝的传教士。在嫁给克莱德的父亲之前,“她不过是一个天真的乡村少女。她是在缺乏任何宗教意识的环境中长大的。可是她爱上阿萨后,便将他周身传播福音和劝人悔改的真菌移接在自己身上,不顾一切地跟着他到处流浪,过着种种非正常人所过的生活”。
  她是超我的化身,首先在她的身上体现着一位母亲无私伟大的爱。自己的女儿被别人抛弃未婚先孕,虽然这与她自身的宗教思想格格不入,但她仍然尽己所能给予女儿最大的庇护。其次她的身上具有一种牺牲奉献的精神,穷苦的人都会向她寻求帮助,’尽管自身生活艰难,她也会给予更穷的人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格里菲斯太太身上有一种坚不可摧的信仰,“她有好几次趁无人的时候站在房间中央,仰起头,闭上眼,那张坚毅的、长相一般的棕色脸庞露出笃信和虔诚的神情,仿佛置身在六千年前上帝创世之初的时代”,对于“这位作证上帝主宰人世的美国女人”,尽管“生活的磨难、命运的残酷打击使她贫困不堪、生计维艰”,她依然虔诚、安详。
  正因为有着这样强大的超我力量,当克莱德犯罪以后,她为了帮助儿子而成为了一个报社记者,她还承担起为儿子演讲的传教工作。母亲的爱使得克莱德感到“母亲那破旧的外套,古怪的帽子,呆滞的大脸盘,笨拙、粗俗的举止,不再像不久以前那样令他心烦苦恼了。她是他的母亲。她爱他,相信他,拼死拼活地搭救他”,克莱德的两位律师“起初怎么也没料到会遇到这么一个粗俗、没有文化、却又十分自信的人”,但过了一会,“她对儿子的诚挚、信任和慈爱,她那双坚定、好奇、清纯的蓝眼睛露出的非凡的信念和义无反顾的牺牲精神,不知怎的就把两位律师给征服了”。
  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人们信奉的不再是上帝和美德,取而代之的是压榨、金钱和享乐。格里菲斯太太像一首呼唤信仰的挽歌。在救助克莱德的过程中她追寻到了自身的价值,在信仰上帝的过程中她超越了情欲,神话到英雄主义,她的精神力量和生命力量就展现出彻底的奉献精神。然而她并没有理解真正价值的源泉是人的心灵,在禁欲的实践过程中,她扭曲了克莱德的天性,也扼杀了自己。

《美国悲剧》中的女性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