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湖北诗人任金亭的诗集《爱我所爱》,我发现其中既有对过去时光的“苦涩的记忆”(第一辑),也有着神采飞扬的“青春的旋律”(第二辑),更有着对世界灿然似水的“爱我所爱”(第三辑),还有一种诗情诗意的“美的流动”(第四辑)。而在这样一系列主题之中,核心是“情”字。在这样一个统一而又多样化的情感空间中,最令人回味并为之深深感动的,便是诗人对母亲的回忆与赞美。
世间最能打动人心的,莫过于一个“情”字,而母爱之所以伟大,也是因为母亲所体现的自然而淳朴的无私奉献之情。拜读任先生的这部诗集时,我的心弦深深为之触动。在艰难岁月的泪水涟涟中,在青春年少的心潮澎湃中,在那段雪花飘飘的苦涩记忆中,我们看到质朴而深沉的母爱,也看到世间最珍贵无私的感情,我不得不几度随之泪流满面。正如诗人所说:“母爱,是一种特殊的、原始的、血统的爱。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这种爱会演绎的更深刻,更动人,更完美,更富有生命力。”正如邹建军教授所说:“诗以爱为核心,而爱以诗为情人”。在诗人的早期记忆中,家境贫寒,子女繁多,父亲早逝,故而整个家的担子都落在母亲一个人身上。“艰难/连串的艰难/灶房空空/连烧柴也是问题”(《跟着母亲》),在这种现实下,“母亲肩负重载拉扯着七个孩子在人生旅途上缓缓迈进”(《让儿子轻轻一吻吧》),但是母亲却从不为生活的艰辛而动摇,她“用干瘪的奶头/用怎么也供不上我小嘴吮吸的苦涩的乳汁”养活着一些孩子。母亲一生俭朴忠贞,“连一个好看的发夹也没带过,而那把延用了四十多年的老豁牙的梳子说换也没换”(《让儿子轻轻一吻吧》)。母亲勤劳持家,她常常因为“赶不急棉衣”“顾不上鞋袜”,而连夜为我们补着那些衣物;母亲宽容大度,她永远理解和包容偶尔会犯错的孩子,当诗中的我把那双用“心血的般的情丝密密为我制作的鞋”弄丢后,母亲并没有责骂我,而是抹着我的眼泪,给予我一个温暖的吻。这个温暖的吻,不仅仅有对于儿子的宽容,更是一份难以超越的爱。
其诗中的母亲形象,难道仅仅只是停留在这样一个“小我”的层面吗?母亲不是我们身边那些正在含辛茹苦养大子女的母亲们吗?母亲不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祖国大地吗?“弯弯曲曲的路上/走着一位老人/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一位佝偻着身子的老人/她把母爱和父爱/一齐给了她的儿女们/一条清晰的脚印/在她脚下延伸/多象一条五线谱/是的/那是母亲谱出的/一曲人生的歌呀!……”(《跟着母亲》)她正是中国千千万万个母亲的缩影。老人走过的弯弯曲曲的路,正是中国母亲所经历的苦难历程。因此,千万儿女都听到了诗人的歌唱:“我的用勇气和信心高举着儿女高举着自己的希望之旗的母亲之树呀!”“我们是您头顶上一片片黄黄的而一直欢动的叶子”(《母亲树》)。这种“大我”层面的书写,体现的正是诗歌的本质,也是诗人所应具备的质素。诗人应该像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要比普通人看得远,飞得高,这样才能将人类的意识形态指向更遥远的未来和未知的空间。而真正的诗歌,都是从时代潮流中打造出来的精品,其间凝聚了诗人的真实情感,也有诗人对现实人生的忧患。任先生就是这样一只雄鹰,他的诗歌将现实的人生与社会的情境结合起来,强烈的现代意识和时代诗情在他的笔端流动,因此他的诗歌才能从微小的层面之中呈现出一种广博的魅力。
其诗在艺术表现上也体现了多方面的追求。首先,散文化的语言。诗作的语言有一种散文式的特征,因为它对于格律的讲究不是很严格,而且似乎也没有固定的体式,但读起来自然亲切、很有美感。“如果我是您的摇篮中摇大的,我是不会这样念您的;如果我是您用香喷喷白花花的米饭喂大的,我是不会这样念您的”(《让儿子轻轻一吻》),“被窝里,七八条小腿,都向您身上伸……我们小鸡般的偎依着您/渐渐/都做起了温暖的梦……”(《跟着母亲》),“在您温暖和慈爱的目光里/在您一次次叮咛和嘱咐里/在您既是训斥又是疼爱的嗔怪声中/我——长大了”(《寄给母亲的第一缕情思》)。如此朴实的语言,如此真切的话语,却令人着实感动。由此可见,诗的语言具有多种多样的美质,自由的口语也不失为一种选择。由于其语言没有任何的变形,随意而出,因此通俗易懂,其义与其味也就自动呈现。
其次,意象的独到与丰富。母亲的形象并不是以单一的形态而存在的,而是以多样化的物象来呈现,因而其诗歌也表现了不同的情态与意趣。众所周知,意象是诗歌艺术特有的表现手法,如若不用意象表达,诗歌就会显得很单调。最为典型的莫过于那首散文诗《母亲树》:“我的瘦弱的在贫瘠的土地上挺身着腰肢苦苦生长的母亲之树啊/我的缺少温暖爱抚只身抗御着饥寒从冬天熬到春天的母亲之树啊/我的用勇气和信心高举着儿女高举着自己的希望之旗的母亲之树啊!……”在这里,作者用树的意象来表现处在艰苦环境中的母亲,在某种程度上,生命的疼痛感与树的生命历程是相似的,而“树”之意象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等同于“根”之意象,“根”正是他们的生命之所在。所以,在这里用树的意象来比拟母亲的形象,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与文化意蕴。类似意象的运用在诗集中随处可见,比如诗句“站在母亲的面前就像站在大山的面前,我该说什么……”(《让儿子轻轻一吻》),这里将母亲比做大山,更凸显母亲形象的伟岸,而在《清清襄河水》中又将河水赋予母性的色彩,不论我走到天涯海角,我知道“我永远都走不出母亲的怀抱”。因此,这些诗篇中,在各种物象的衬托下,母亲的形象并不是古板单一的,而是多姿多彩的。
再次,少有的真实之美。诗人所构建的意境并不是玄而又玄的虚幻境界,而是一副朴实的、真切存在的画面。所以诗人笔下所呈现的世界是真实的,表达的感情也是真实的,因而带给读者的也是一种真实的美感。诗人生于农村,长于农村,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农村人,他亲眼见证了六、七十年代农村的贫穷与落后,也找到了自己在诗作中想要颂扬和表现的人情世态。那些朴实的话语,那些印有时代印记的苦涩童年,那些记忆中母亲生活的点点滴滴,如若不是亲身经历,如何能写出那么真实而贴切的诗句呢?所以作者的真,就体现在对真人,真事,真物的一种真实表现上。比如在对母亲形象的塑造中也侧面的反映了那个苦难岁月中整个社会的风貌,如诗歌中提及“炼钢铁拉矿石”,“社里”等打着时代的烙印的字眼无疑使得诗歌更具真实性。因而,读任金亭的诗更多的是给人一种真切之感。在当今社会,其实写诗已经成为一种很大众化的现象。网络文化的发达使得不论写小说还是写诗都已经成为一种很容易的事,然而能立身于自己的生活领域并且能结合自己生活经历去专门写作的诗人却很少。任金亭的诗歌之所以能很大程度上打动人心,就在于他所选所写的领域都是原始质朴的农村,在质朴的生活中,又善于写最贴近自己的人物。写母亲的人很多,但任金亭笔下的母亲因为真实而与众不同。
最后,诗歌在艺术上的特点还体现为作者能熟练的将叙事与抒情甚至描写紧密结合起来,没有传统诗歌中那种晦涩难懂的语言和跳跃性的节奏安排,而是在朴实的字语叙述中和简单的场景描写中来寄托着作者最深的情。诗的最高境界莫过于一个“情”字,然而对情的顿悟却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因而,有人写情能感人,而有人写情却能恼人。华兹华斯认为诗的本质在于情感的自然流露,只有自然流露的情感才会动人。而任金亭的诗最动人的就是情感直白的表露。比如写母亲对那些“尖滑人”充满着气愤的讲述,以及对支书送钱的那种难以言说的感激等都可以看出作者写诗的那种直接而不迂回的情感表现。因此其诗歌犹如作者本人一样,亲切而容易接近,在简单的词语中讲述着故事般的情节,读起来琅琅上口,并且都通俗易懂。
《爱我所爱》对于母亲的回忆与描写,只是诗人所描述的爱中的一种,但是我们可以从母亲之爱中窥见作者整体的构思与写作,加之诗人早期生活之艰辛,因而其对母亲的描述也更加的真实可信,形象也更加鲜明,感情也更加充沛。如果当代中国诗人能够从这部诗集里对于母爱的表达得到启示,写作更多以母爱为主题的杰出诗作,便是本人的最大愿望。
王晓燕,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