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语文教学在赞成语法教学和反对语法教学这两种不同观点的夹缝中生存,关于要不要对学生进行语法教学、应教到何种程度、考试要不要专门考语法等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莫衷一是,造成了《考纲》淡化语法的提法的诞生,让师生产生了语法不重要的感觉。但事实上语法能力渗透在语文教学和学习中的特征十分明显,不仅有明确的考题,如病句判断、词语填空,而且还包括隐性题,如作文、仿写。如果师生花大精力在语法教学上来解决上述考题,就违背了《考纲》和《教纲》的要求。
现实的状况是高中语文教材中基本上没有明确的语法内容方面的材料,而初中语文教材有一些,一般都穿插到单元后的知识短文中,缺乏系统性。不少老师就采取多种方式加以弥补,如结合课文补充些语法点,但很难达到科学、合理地安排语法点的目的。其结果就是学生对语法似懂非懂,模模糊糊。真正需要使用语法知识的时候失去了判断的依据,导致不少学生提出一些“小儿科”式的语法问题,令人啼笑皆非,心中彷徨。教语文而不教语法是学习语文的悲哀,是语文教学者的悲哀,更是语文的悲哀。
针对现阶段语法教学在实际语文教学活动中薄弱的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语法的重要性。“任何语言中,语言规则决定着如何组织语言来准确表达意义。”可以说,掌握和应用这些规则,使用得体的语言形式,才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掌握语法规则是学习语言非常重要的因素,若不知道如何把词汇组织到一起,你就不知道如何使用它们。
因为淡化语法而导致了语言文字运用非常混乱、全社会的语言文字水平出现普遍下滑的趋势、中学生的母语表达能力低下等问题。而当代中学生因为语法水平低,理解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都受到影响,从而阻碍了学生语文水平的提高。
基于以上实际教学中的困惑和学生语法能力欠缺的现状,我们呼吁,让语法教学回归中学课堂。
同时我们更需要广大一线教师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有意突出语法教学。
因为语法教学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只起辅助的作用,所以教师不能系统化地、无目的地、大量地讲解,而应该有针对性地一事一议地讲解。例如上鲁迅先生的《祝福》这篇课文时,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下面一段话给学生指出句式选择的重要作用。
“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
这一段话是鲁迅对祥林嫂的描写,在全文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设计以下两个问题:
1、“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能否改写为内容与之相当的包含一个长定语的单句即:“她一手提着一个内中放了一个空的破碗的竹篮”?为什么?
2、“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能否改写为内容与之相当的包含一个长定语的单句即:“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下端开了裂的竹竿”?为什么?
我们通过启发学生思考这两个问题:一方面引导学生深入了解课文的主题,课文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另一方面,结合课文给学生讲解句式选择的问题,如“复句和单句的区别在哪里?”、“如何选择句式?”、“怎样把复句形式变为单句形式”等等,让学生在讨论中领悟和明白,然后可让学生去联想以前学过的课文里是否有同样的例子,来加深对这一语法现象的理解。
针对中学语法教学的问题,我们必须在总体上把握方向:遵循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和中学语法教学目的进行教学;注重初高中语法教学的衔接;提高中学教师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切实加强教学语法的实用性,提高广大师生对教学语法的可接受性。这样,才能改进长期以来中学语法教学令人尴尬的状况,从而让学生通过语法学习自主高效地学习和运用语言。
王丹,教师,现居湖北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