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0年第9期 ID: 157235

[ 宋兴甫 文选 ]   

重估《诗经》爱情诗的社会文化学价值

◇ 宋兴甫

  《诗经》以其丰富的生活内容、广泛的创作题材,向我们展示了远古社会及周王朝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精神,它是中国唯一一部脱去了脂粉与俗气的纯情挚爱的诗中圣典。作为中华民族青春期自由懵懂生活记忆的真实再现,《诗经》中的爱情婚姻诗昭示后人,要摆脱爱情婚姻中“非人”镣铐的束缚,回到人之所以为人的现实生活、真实境界,就必须赢得人本个体之主体精神的自由,而这也正是《诗经》这部古老的现实主义经典所具有的不朽的社会文化价值根源之所在。《诗经》中的爱情婚姻诗,一方面反映了当时的婚姻制度及其追求婚姻自由的良好愿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
  
  一.展现了古代女性对自由爱情、幸福婚姻的诉求
  
  “诗经”时代较少婚恋的禁忌,生动地再现了他们相恋、相爱、相守甚至有被弃的世俗生活。这里不仅有大量男欢女爱的千古绝唱,而且有恋爱中人的悲喜感受,还有对束缚、扼杀幸福婚姻生活的人性弱点及社会环境的暴露。
  开篇之作《关睢》就是一首若水晶般晶莹剔透的关于男欢女爱的千古绝唱。《诗经·葛生》真情的独白,《诗经·桃夭》美与善的统一……但在《诗经·国风》中,最重要最精彩的表现内容还是女性对自由爱情、幸福婚姻的向往与渴盼。
  古代先民中的女性,对于自身的归宿选择是谨慎而迫切的。因为婚姻是女性安身立命的护身符,是岁月蹉跎中最佳的生存保障。于是就有《召南·摽有梅》、《王风·君子于役》,写得最精彩最动人的是《卫风·氓》,而
  《谷风》、《鄘风·柏舟》则仍苦苦地坚守着属于自己的爱的天地。
  
  二.反映了古代女性之社会地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农耕时代的到来及父系氏族公社的兴起,体格强壮的男性逐渐取代女性成为社会生产力的主导因素,女性的社会地位日趋下跌,最终几乎沦落为完全从属的地位。这种从属不仅表现在社会结构中,而且更充分地渗透凸显在爱情和婚姻的关系中。这不能概而言之为社会的倒退,只能说在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一个新群体力量暂时取代固有社会力量而导致的人们观点的偏离,同时它也成为女性在家庭、婚姻和爱情等方面的不幸根源。
  从《诗经》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爱情之初,女性往往是处于主动的地位,她们在男性心目中是至高无上的“女神”,男性在追求的时候,通常会把自己搞得很辛苦,如《周南·关雎》。同时放弃男人自尊,只为讨得美人芳心,抱得美人归的也不在少数。婚后,女性在婚姻中就理所当然退居其次,处于从属地位了。
  其实,时至今日,女性在爱情婚姻生活中仍处于从属地位,大多数女性仍以弱者的形象频频出现在爱情婚姻场中。当我们今天讨论《诗经》中爱情婚姻观时,谈到女性处于从属地位;但时至今朝现状仍未有太大改观,我们认为这虽与先天赋予男性“养家糊口”的社会责任有关,但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今天的女性不但不去努力改变自己的身份,相反还主动“傍大款”,惟恐自己不寄人篱下、处于从属地位。谈到这一层面,我们所能做的只有慨叹:他救不如自救!只有广大女性自己挺起腰杆做人处事,她们改变自我处境的春天才不会遥远!
  
  三.婚姻礼俗的拘囿与规范及男权社会的坚不可摧
  
  《诗经》中也有不少爱情婚姻诗反映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婚姻礼俗对青年男女婚恋生活的拘囿与规范。从
  西周开始,随着各种礼仪的制定与逐步完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渐渐纳入礼仪并逐步走向规范化的道路,婚姻嫁娶概不例外。在《诗经》时代,国家设有专门管理民间婚嫁之事的官媒。《齐风·南山》与《卫风·氓》中有体现。正是由于礼俗的拘囿与规范,使一些青年男女在择偶时不是那么自由,于是就发出“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愤怒呼声和无尽哀怨;但是这对先民头脑中懵懂的爱情婚姻观的成熟还是起到了一定的正面引导作用的。
  男权社会的坚不可摧主要反映在男权统治下的一夫多妻制约束着女性。众所周知,在东周以前,人类社会是群婚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奴隶制的相继出现便形成了一夫一妻制。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男权统治下的婚姻制给妇女带来的悲剧命运。
  
  宋兴甫,河南驻马店教育学院中文系教师。

重估《诗经》爱情诗的社会文化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