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彼得·V·齐马在《比较文学导论》中以外部互文连接社会方言、语言情境、话语,从意识形态批判立场通过类型学、发生学研究建构对话的比较文学,突出意识形态批判在文学接受、文学翻译、文学分期研究领域的工具性作用,研究“地区间性”的多语文化生态下文学复调性、多语性、对话性和非中心性,对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中国学派”多所裨益。
关键词:互文性 对话 社会方言 意识形态 地区间性
生活于以德语为主导的多语言、文化交汇区的奥地利的彼得·V·齐马是著名的比较文学家。他的《比较文学导论》诚如译者所言是“近二十年我们这个领域唯一的‘新’作”[1]。“在其(比较文学)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从‘片甲不留’的打击到‘比较文学危机’的争论,再到后来的‘十字路口’方向分歧,以及近年的‘学科之死’呼吁”[2],齐马的《比较文学导论》确给出比较文学的一条出路。齐马主张从德国批判理论出发,借鉴社会符号学、知识社会学、语言学等其他学科方法,强调意识形态批判和文化分析以建立对话的比较文学。
一.从意识形态、社会历史之维来厘清比较文学发展脉络
在书中,齐马站在意识形态批判的社会历史之维对比较文学发展的发展脉络进行了批判性厘清。在这一过程中,它的学术立场鲜明的体现出来。
首先,在他看来法国的比较文学是在实证主义的哲学、社会学思潮之下产生的,“以实证主义的方式在自然科学的语境中来看待比较文学”[3],甚至比较文学的概念和比较方法是受到比较解剖学、比较生理学的影响产生的。孔德、丹纳、布吕纳蒂耶等学者“以自然科学标准来评价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发展”[4],其后又受达尔文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影响。梵第根“强调事实的意义”[5];朗松的论文“鼓吹一种不受干扰的、无意识形态的(不作评价的)事实考察”[6],后又在涂尔干社会学基础上发展出集体事实理论;让-马里卡雷“拒绝超出经验所能证明的所有东西,认为比较文学的真正研究对象是确确实实的关系”[7]。齐马将这些说法列出斥之为“简单实证主义[8]”。
其次,他回顾了英语世界里的比较文学学科史,实证主义(以事实为准)和科学主义(以自然科学为导向)、社会达尔文主义先后产生广泛影响。
在此基础上他叙述了法国和美国比较文学的新发展,主张内部研究的韦勒克在文学自主性的立场上反驳了实证主义的事实执迷和经验主义,但“自治美学阻碍了文学文本和社会语境间搭起桥梁”[9],艾田蒲则修正了这一偏颇,兼顾了历史、文学外事实和文学美学问题。齐马对研究“什么被接受了,什么被抛弃了以及为什么”[10],“一个文本表达哪种意识形态并且‘为什么’,即出于哪些社会经济政治原因”[11],“联系到相近(类似)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关系来加以说明”[12]的日尔蒙斯基和杜瑞辛表示赞赏。
最后,齐马从四个理论模式来概括了德国比较文学理论的发展脉络,“第一个可以称为实证主义,第二个可以成为精神史模式,第三个可称为马克思主义模式,第四个可称为接受美学模式”[13],他比较赞成将接受美学、马克思主义和精神史研究结合起来。
在论述学科发展史过程中,有几个特点值得注意:第一,前面已经说过的鲜明学术立场——意识形态批判的社会历史之维;第二,在行文过程中褒贬的批判立场鲜明;第三,他将意识形态批判的社会历史之维作为学科发展的内在脉络:片面的事实客观型——内在的美学和主观精神性、接受性——综合考察,强调社会、经济、意识形态性,学派的论争和更迭更接近于他的立场和主张。
二.建构以互文性为基础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对话的比较文学
建构以互文性为基础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对话的比较文学是齐马书中的核心观点,总的说来,他主要从四个方面论述了这一观点:一是必要性;二是可能性;三是可操作性;四是具体比较分析实例。
建构以互文性为基础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对话的比较文学之所以是必要的,在他看来是因为:
一、文学植根于语言情景:社会方言和话语中。
他说:“无论文学文本还是理论(科学)文本都是在特殊的语言环境下形成和发挥作用的。”[14]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引用巴赫金和沃罗希洛夫的语言理论:语言具有调和和调动功能,“实际上,语言形式仅在一定的表达的语境中,因此也在一定的意识形态的语境中才被赋予说话者”[15],“从历史性的观点,从而认定,不是个人利用特定的规则来产生特殊表达,而是每种表达都表述了特定的(集体的)利益,这些利益陷入了和其他利益的冲突中。与此同时语言系统作为历史性和社会性的单位,作为语言情境”[16]。语言情境在他看来应是言语产生的社会历史文化生态。同时他借用格雷马斯的“社会方言”概念,将它定义为跨句子涉及言语领域的集体性语言表达的总和。而话语则是隶属于某一特定社会方言的第二模式系统,在一定社会和语言学情境下和其他话语处在一种对话性、争执性、互文性的关系中。文学作为叙述和表达必定处在语言情境:社会方言和话语中。
二、“社会科学的所有理论在普遍意义上说同时也是意识形态”[17],文学也不例外。意识形态在他看来是米歇尔·佩肖的话语构型:从某个有阶级斗争状态决定的立场出发,去决定什么能说和什么不能说的东西,是一种社会方言、话语组合。
三、意识形态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对话中形成的概念。他借用格雷马斯的行动元模式:主体、客体、委任者、受命者、对手、帮助者来分析意识形态的二元对立性,以马克思主义话语为例说明意识形态的对立性。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必是在和其他意识形态相对照中才能确证自身。因此他提出了“辩证的暧昧”[18]的概念,指的是事物往往包含它的对立面、差异面和多样性。意识形态暧昧是分析的重点。在不同的文化之间,意识形态不同,在同一文化内部,意识形态和社会方言话语也很驳杂。任何一种独白式意识形态只能走向消亡。意识形态的二元对立性、他者对话性,暧昧性正是建构对话的比较文学的必要性。
对话的比较文学的可能性主要是立足于互文性,并且他强调由文学文本的内部互文扩大到与历史、社会情境等非文学文本的外部互文。“文学文本不能单有自治的角度,由文学演进内部的生产来解释,他还是社会性事实并因此成为社会学对象”[19]。由此比较文学可以分析同一文本内部不同的意识形态话语复调对话、也能对不同民族、国别的文本进行意识形态、语言情境、社会方言、话语的对话进行比较研究。
借鉴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巴赫金、克里斯蒂娃的“互文性”概念,替代以往的比较文学方法的传统术语,为建构以互文性为基础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对话的比较文学,齐马将比较文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称为:类型学和发生学研究。类型学研究即是对不同国别、民族的两个具有相似或相同特质的文学现象进行研究。发生学研究即是把在不同国别之间通过直接、间接地文学影响形成的相似和相近的文学想象作为研究对象。他和传统的平行研究、影响研究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差别。一是他特别强调社会情境、社会方言、话语之间的分析和比较,侧重于社会历史情境上的类型学和发生学研究;二是他特别强调发生学基础上的类型学分析,“一旦能确定一位作家或一个作家群受到一位不同语种的作家影响,类型学问题就出现了,他追问这样一种接触所牵涉的各种文化语境的历史社会和语言特性”[20];三是发生学的研究往往涉及比较文学的接受美学或接受社会学研究方面,因为“在陌生语境中被阅读的作品得到的理解从来不会和它在所诞生的社会相同”[21]。
接着齐马以富有见地的批评实践证明了他的学术立场。在类型学比较研究中,他举了两个例子:一是王尔德和霍夫曼斯塔尔戏剧文本类型学比较;二是哈谢克和卡夫卡小说的类型学比较。前者探讨二者描述上流社会交谈中所体现出的上流社会语言情境和社会方言特征:上流社会的有闲阶层通过所指空洞的,无价值而徒具交换价值的交谈来确认自己的身份地位,显示出主体性危机。不同之处在于,霍夫曼斯塔尔较王尔德持批判和反思态度,而王尔德则对上流社会多少有些恋恋不舍。哈谢克和卡夫卡同属现代主义荒诞派,两者都强调了主体性的荒诞境遇,所不同的是前者是戏剧性的反讽,而后者更多的是悲剧性的混沌。在发生学的比较研究中,他坚持类型学的考察,分析了受尼采思想深刻影响的三个作家巴罗哈、加缪、D·H·劳伦斯在接受尼采思想当中的“暧昧性”,尼采思想以互文方式进入三人作品,巴罗哈接受尼采的宗教文化批判立场,否定了男性和权力本能性的强调;加缪期待“超人”的到来但是站在自然一边反对基督徒和马克思主义的目的论话语;劳伦斯小说鲜明的体现了尼采所提出的“哲学思考领域的暧昧性[对立面之统和(coincidentiaoppositorum)] ”[22]:“自然对于他来说不仅是同客体的和解和性爱,而且也是权力本能”[23]。
三.意识形态批判在比较文学研究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所说的在类型学研究和发生学研究中坚持对语言情境、社会方言、话语的意识形态批判以外,意识形态批判在比较文学中的作用还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意识形态和文化特质的区分导致了文学接受中的不同美学目标建构;二、植根于意识形态和价值观观照下的文学翻译是一种评判、建构和再生产;三、文学分期是意识形态相关性标准、社会方言的话语建构,是一种历史叙事。
齐马从接受美学的视角,在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引导下,走向了接受社会学。着重研究读者的意识形态期待视野。读者、批评家的意识形态期待视野具有驳杂性。“不可能指望一个社会的读者分享一个均齐的期待视野,因为读者群支离破碎,不仅区分为意识形态群体且分裂成职业群体”,“美学评判受制于意识形态”,“美学标准很少能摆脱意识形态内涵”,“他们常常不过是服务于巩固有意识形态驱动的偏见”[24]。据此,他在民族文化、群体特殊性、意识形态成分的三个维度上对黑塞的德国和美国接受做了比较。
翻译者是接受者、读者、同时也是生产者。“文学翻译只能理解为一个言语过程,其中外国文本,即出发语言文本在一个特殊文化和社会语言情境下被翻译者以目标语言重新建构。这表明,翻译者作为读者兼作者在这种美学目标建构中或遵循外国文本或接受情境,或者试着让外来适应目标语言和他为之书写的接受群体要求和需要”[25]。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他回顾了翻译理论和实践从“不忠实的美人”[26]向“忠实的丑女”[27]的发展,从语言的多义性、引申性、不同语言术语的非对称性方面探讨了翻译的可能性并比较了同一文本的不同语言翻译,强调翻译的社会学(文化、意识形态)考察。
此外,他从文学分期的意识形态建构性和辩证暧昧性两方面探讨了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和后现代的分期和暧昧性问题。“分期作为语言的,即语义的/叙述的活动不仅受意识形态,也受文化的制约,这种制约性如果得不到理论的陈述作用、主体的自我批评反思,就会导向(狭义的)意识形态上的绝对化,因为绝不存在完全脱离意识形态的或文化的分期(亦即分类)”[28],所以他主张在纷纭庞杂、具有可比性的文学史目标建构之间达成一种对话,在跨民族或跨文化的整体语境中厘清暧昧性。
正是通过这一方法,他区分了古典主义内部德法的区别,浪漫主义中革命者(拜伦)和保守者(华兹华斯)的区分,现实主义中批判(巴尔扎克)和保守的(卡洛斯派)以及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交相互渗(如萨特和加缪存在主义)。
四.“地区间性”的多语言文化生态中的比较文学
“地区间性(Interregionalita
t)”指的是多语言和多文化情境。在这一特殊的文化生态中的文学呈现出鲜明的特点:双语制(双种族性)和多语写作及多语文本,多声部跨文化书写和复调性,民族性文学困境、非中心和对话性。
齐马所讲的“地区间性”主要是指双语文化情境。两种语言都具有母语的地位且交际使用频率相当。这使得这地区的文学呈现出多语写作和多语文本的特殊现象。多语使得文本呈现出不同语言的社会方言,日常生活情境和文本呈现出跨文化和复调性。而以语言为划分尺度的民族文学呈现困境,更多的具有超民族性,并且具有和官方文化运作相对立的跨文化模式,具有非中心和对话性,是一个多神的空间。
齐马的比较文学观给比较文学研究拓宽了思路,对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学派”来说,我觉得有如下启示:一、在跨文化比较的同时更多的以意识形态对话的姿态去进行比较文学研究和交流,谋求文化的对话和沟通,构建“文化间性”;二、坚持“辩证的暧昧”,分析作家思想或特定历史时期文学作品中的意识形态驳杂性,如鲁迅、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从发生学角度研究其思想根源;三、研究香港文学注意其殖民环境下遗留的准双语制的“地区间性”特征;四、从外部互文连接社会方言、语言情境、话语的角度,研究后现代文化或现代性流传和发展的中西差异,坚持意识形态批判的工具性作用。
注释:
[1][2][3][4][5][6][7][8][9](奥)彼得·V·齐马:《比较文学导论》,范劲、高晓倩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6
[10]HHRemark:《比较文艺学的定义和功能》,见鲁迪格编《比较文学:任务与方法》,第12页,转引自彼得 V 齐马《比较文学导论》第34页
[11][12][13][14](奥)彼得 V 齐马:《比较文学导论》,范劲、高晓倩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6
[15]V·N·Volosinov:《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哲学》,第126页,法兰克福-柏林-维也纳,Ullstein,1975.转引自彼得·V·齐马《比较文学导论》第49页
[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奥)彼得·V·齐马:《比较文学导论》,范劲、高晓倩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6,第50页
参考书目:
[1](奥)彼得 ·V ·齐马:《比较文学导论》,范劲、高晓倩译,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6
曾仲权,华中师范大学2010文艺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