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1年第10期 ID: 156235

  

翻译与文化审美

◇ 施洪中 段仁超

  学者季羡林在为《中国翻译词典》作的《序言》中说:“倘若拿河流来作比,中华文化这一条长河,有水满的时候,也有水少的时候,但是从未枯竭。……中华文化之所以能长葆青春,万应灵药就是翻译。”这句话很好的诠释了翻译对于文化融合的莫大作用,其实从翻译中可看出中西文化审美的差异。
  诗歌翻译凸显文化审美差异。1915年,庞德选译出版了19首中国古典诗歌,题名《华夏集》,在西方引起轰动。庞德对中国古典诗歌的翻译是随心所欲的。他的创意翻译不仅体现在他将中国古诗翻译成自由诗,甚至将李白的两首诗合为一首来翻译,更多的是大刀阔斧修饰那些不合他口味的内容,全然不顾原文中的内容。他将《青青河边草》“今为荡子妇,荡子行不归”两句译为“她嫁给了一个酒鬼。酒鬼在外面喝得醉熏熏的”。李白的《长歌行》写的是一位多情妻子的内心独白,而庞德却将题目翻译为《河上商人的妻子:一封信》。庞德在翻译中喜欢把原诗句子或文字拆散来译,如他把有名的诗句“荒城空大漠”译成“古堡,苍天,大漠”。在翻译《邶风》中的“耿耿不寐,如有隐忧”时,他更是别出心裁,干脆将“耿”字拆开翻译为“耳中之火”,将“隐忧”拆开译为“心的断裂”。读了庞德的译作和这些批评文章,我们会想到西方国家唐人街上中国餐馆里的中国菜。庞德翻译的中国题材诗,就像那些被改良了的中国菜肴,虽然非常符合老外的口味,我们吃起来却始终感觉怪怪的,尽管色香味俱佳,可是怎么看都已经失去了很多本来的味道。这就是文化审美差异从中作怪。
  名著翻译中体现出文化审美差异。西方读者在阅读《红楼梦》时遇到的一个很大障碍,是这部小说一开始就写了许多西方人完全不熟悉的神话和传说。作者将佛教和道教里的神和仙同凡人混在一起,以高度现实主义的手法加以描绘,这就把他们闹糊涂了,因为他们自幼受希腊罗马神话传说和《圣经》的熏陶——完全是另一种文化传统。这部经典名著被翻译到国外之后却成了另外一番情景:刘姥姥成了基督教徒、贾政领着一家人做弥撒祈祷、林黛玉的蓝颜知己是个英国人,甚至林黛玉的名字都成了“放荡的女人”。更加雷人而糟糕的在此翻译中比比皆是:例如袭人翻译成assails men,袭人之名是取自“花气袭人知昼暖”这句诗,而assails men意为“袭击男人”,实在是大相径庭;黛玉Black Jade寓意“黑色的玉”,可是Jade的英文引申义有二:一是loose woman(即轻佻的姑娘);二是horse(即瘦马)。如果林妹妹九泉之下得知,非气得投河不可;还有李纨的字“宫裁”译为Palace Seamstress,是“皇宫里的女裁缝”之意,把一个贾家长子的媳妇,贬为给皇宫里做衣的女裁缝,简直是莫明其妙,倘若李纨泉下有灵不知作何感想?究其原因,这种误译固然有恶搞糟蹋之嫌,但我以为主要归罪于文化审美上的差异。
  日常生活中的有些翻译甚至表现出中西完全相反的文化审美。也许很多人不会忘记关于“龙”是否应该继续作为中国人的图腾的网络热议。理由是“龙”的英文“Dragon”,在西方世界被认为是一种充满霸气和攻击性的庞然大物,“龙”的形象往往让对中国历史和文化了解甚少的外国人由此片面而武断地把中国国家形象定格为具有威胁性的。这个提议发布到网络上立即招来热议,有人支持,有人谩骂。支持者的理由和吴教授的解释差不多;而反对者的理由也大致一样: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是中华民族的图腾,没有了龙就没有了根,绝对不可以更改。有人建议用交流和沟通促进西方对我们的了解,我以为这个建议比简单的看“洋大人”的脸色更改精神图腾更靠谱。但是我以为把“Dragon”译为“龙”这个翻译是愚蠢的!真正原因在于当年的译者搞错了对象。现在已经无从考证是外国的和尚们先将“龙”译为“Dragon”在先,还是我国的留洋先驱们“Dragon”译为“龙”在先。无论从二者的“形”、“神”还有“音”的角度还是从文化背景上考虑,都不能够将两者放在一起。不如直接把“龙”翻译成“Long”,这样应该更符合中西文化审美的不同要求。
  翻译不仅是语言的简单转换,更是不同文化的对话。“从西方来的水”,为我们打开了西方世界了解我们的窗口,也为中华文化长河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施洪中,段仁超,教师,现居湖北枣阳。

翻译与文化审美

  •  / 周宇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