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飞廉的村庄》为读者在纷繁浮躁的都市生活中,筑起一座心灵的家园。它以独特的美学情感体验,以及富有楚地风韵的语言风格,在当今湖北文坛独树一帜。
关键词:舒飞廉 乡土田园 心灵家园
每天开着一辆白色的轿车,驶过波涛浩淼的东湖,白天坐在写字楼里编辑悲欢离合的古今故事,晚上回到东湖边的家里坐在电脑前写博客,心里却想着“希望尽早地,结束在城市里的事务,尽早地将老家里,已经锈迹斑斑的锄头,扛到肩上去”。这就是舒飞廉,住在城里的陶渊明。小隐在山林,大隐于市朝。只不过陶渊明是带月荷锄归,而舒飞廉是带月驾车归罢了。
舒飞廉,编杂志,弄武侠,写散文,作诗歌,样样皆有声色。不过,我认为,有着“大陆新武侠掌门人”头衔的舒飞廉,迄今最成功的作品,还是他那本田园诗歌般的散文长卷——《飞廉的村庄》。
《飞廉的村庄》的意义之一,是为有着田园怀想的文人,筑起了一座心灵家园。
“城市也许不一定就是波德莱尔说的,是一朵恶之花,然而的确令欲望成了我们的主人。” “像我这样已进入三十岁的,在城市里讨生活的人,每天早上由床上醒来的时候,总是要听一听,四周有没有公鸡打鸣的声音。由一所乡下破乱的宅第中醒过来,好像这样开始的生活,才是真实的。”也许,每一个从乡村读书来到城里的人,心灵深处,都有一个田园的梦想。城市的喧嚣,让这个梦想变得越来越模糊。正如书中写道:
城市的每一寸土地下面,原来也是田园。有一天,它也许还会变成田园,也未为可知,所以,有着田园的梦想的人,是有希望的,也是有福的。
曾有人批评《飞廉的村庄》,“我不愿意看到那种和现代化进程无关的,对于我们的时代相对而言的理想化的乡村(指文艺作品)。”而我认为,文学的意义或许应该是多元的,一部文学作品若能够为读者构筑一个精神的家园,这已经极有意义的事。寄希望于文学救世或者教化,显然不大可能。我同意这样一句话:“我喜欢乡土,哪怕他早已远去,如一个早已逝去的梦,但,我愿意回味这个梦,愿意在温暖的乡土文字中重温这个梦,因为这样,我的心灵得到了愉悦。如若要我去看现实的浮躁和混乱,我反倒倒胃口。”
《飞廉的村庄》意义之二,在于它独特的美学情感体验。江南之乡土,有周作人的《乌篷船》;东北之乡土,有萧红的《呼兰河传》;冀中之乡土,有孙犁的《荷花淀》;湘西之乡土,有沈从文的《边城》。每一片乡土,因为有独具地域特色审美情感的作品而变得令人神往。同样,鄂中之乡土,也因舒飞廉《飞廉的村庄》的独特的审美体验,而变得令人心动。
“有一种人的内心有一个锐感的诗心,像是一池春水,你只要向它投下一块石头,不需要多,只要打在水的中心,它水波一延荡,一震动,也就是摇荡性情,性情摇荡的时候,自然就把它的境界推广了。”(叶嘉莹《唐宋词十七讲》)舒飞廉就是有着一颗锐感诗心的作家。《飞廉的村庄》虽然是一本散文集,但因为这颗诗心,使之比诗歌更能触动读者内心深处最纤细的东西。因为有了这颗诗心的存在,那些鸡鸭猪狗,草木鱼虫,瓜果蔬菜,风霜雨雪,人事器物,便都有了性灵,这个性灵,便是鄂中的性灵。因为这颗诗心,使得读本书的人,很轻易便能入境。且看舒飞廉在《树的初芽》一篇中写道:
幼小的事物是可爱的。小猫、小狗、小鸡、小鸭子,还有小孩儿。就是猪,小时候也不像长大后那么肥胖、脏乱、懒惰。早晨的太阳也是好的,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春秋的丽日就更不用讲了。我要说的是植物的初芽。陶渊明诗中讲:春雷发东隅,草木纵横舒。朱自清写道:春来了,草欣欣然张开了眼睛。一个植物由沉睡中醒来,或者是由种籽发生,一样能唤醒人的柔情,令我心里微微发疼。
《飞廉的村庄》里,对于一切,均有一种温柔的情怀。也许,《飞廉的村庄》是一首抒情慢歌,但带给读者心灵上的摇曳,却是震撼的。红楼梦中林黛玉隔墙听到牡丹亭的唱词,“不觉心动神摇”“亦发如醉如痴,站立不住”的这种感觉,也许正是读者读《飞廉的村庄》的感觉。如《二月初二》中写节序的变化:
二月初二,花朝节。草木生发新芽。牛站在稻场的草垛边吃草,看着漠漠春雨中的田野,心里一定也非常高兴吧,鲜嫩多汁的新草就要从枯草中挺身出来。河滩边的草要绿得早一些,所以二月底,村中就有老人二三里路,将牛走牵到河滩上去,让这些嚼了一冬枯草的家伙换一换口味。桃花与梨花都将在本月里开放。绵绵烟雨之中,飞廉的村庄将回到春天的怀抱里。三月烂漫的春光正在孕育之中,清寒的二月,时光的消逝是缓慢的。所以春天里,四月华美,三月明丽,我倒是更喜欢二月一些。人的初恋,人的童年,皆有成长的苦涩,被漠视的痛楚,又有清寒中的坚忍不拔。这一切都与早春的二月很像吧。(《二月初二》)
飞廉对一切有生命的、无生命的,似乎都充满了无限的趣味,这种热爱生命和大自然的情怀,极具感染力,让读者陡生一种对生活的热爱。《飞廉的村庄》里出现得最多的句子,居然是一句简简单单的“非常有意思”。我初步统计了一下,这句话的出现频率,全书32处之多。很多曼妙的感受,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作者干脆就将这盘曼妙的菜肴合盘端出,让读者自己去品尝。随便看几句吧。
小牛犊生下来的时候,得好几天才能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皮毛光滑的小牛犊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也是润润的,寻几棵青草,就去藏在母牛的腹下,也是非常有意思。(第五十段)
能够将瓦岗山上的英雄记住,将他们的好汉的座次排下来,然后讲给别人听,是很有意思的事吧。(第六十八段)
池塘里面,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丰富的世界吧,而一根鱼竿就可以令人了解这个世界的一点奥秘,这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吧。(第八十一段)
冬天的清晨,起来上学,天还未亮,十七八的月亮还未落下去,挂在天上,月光下照,与寒霜交相映在一起,令人觉得棉衣冷得像铁一样。也是非常有意思。(第九十一段)
《飞廉的村庄》意义之三,在于其略带文艺腔,又略带楚地乡土气息的语言风格。
一是简练的白描。看这一段:
下午的时候回来,还可以看见做泥瓦匠的父亲收下的二个徒弟来拜年,坐在客屋里喝酒,一个姓洪,一个姓朱,脸上都喝得红红的。不知从哪一年起,他们就不来啦。
这句写人情世故的变迁,不着一句评论,而冷暖自见。
二是极具楚地风韵的妥帖的比喻。这些比喻,有的清新自然,绿油油的,带着露水。有的憨态可掬,如楚地的愣头小子。看这些句子:
柳枝像小子们的头发一样蓬着,枝上已有朦朦的绿意。
椿树上下来的毛毛虫又肥又大,长长的毛,也有鲜艳的颜色,就像城里的胖女人,一看到寒毛即会竖立起来。
春天的雷声令人振奋,远远地响在云层里面,像是谁在赶着车走,车轮子发出的隆隆声。
由昏黄的电灯光里走出来,即见到半天的寒星与映在屋瓦上的白花花的霜花,全身由温暖的房子里出来,就好像被寒气打了一棍子,身体不由自主地一抖。
大麦黄,小麦黄,儿伢不睡女伢床。大麦稀,小麦稀,儿伢不穿女伢衣。男伢与女伢的区别,也像大麦与小麦一样吧。
一条直而新的扁担本来就像年轻人吧,新鲜而有朝气。一条紫红的已经有了裂痕,弯曲得像弓一样的扁担,更像村里面的中年汉子,他们被飞廉的村庄中的岁月消磨着,慢慢弯下了脊背,脸上的红润也慢慢地消失,而变成了与陈年的竹子一样的紫颜色。
冬月里的阳光,在门廊里堆积着,早晨的时候是浓浓的,里面有一层淡淡的红色,可是到了上午,阳光就变得稀薄,好像是兑了水的酒一样。
冬瓜浑身扑满白粉的样子,有一点像楚剧里面的丑角吧。
肖家坝池塘里的荷叶枯了,大片的荷叶,一下子就像老头子们皱纹密布的脸。
风向转北,风里面好像夹着一口一口的缝衣针。
她(母亲)指着我们的脑门,大喝一句:告花子搁不得讨米的,我们就会像丝瓜一下吓得卷起来了。
村里的桃花当然也是灼灼的红色,就像村里的十七八岁已经作古作怪的姑娘们的脸色。一年已过去一半,就像去金神庙,已经走到梅家桥一样。
也许,越是艺术的,就越是有缺陷的。舒飞廉曾自我检讨道,《飞廉的村庄》,其实是一个到处是骨头的鸡蛋,浮光掠影,期期艾艾,只是一个被乡村丢掉的家伙对八十年代初的乡村的观感。我也不同意挽歌式的乡土小说,不同意陈词滥调,富贵后的饱嗝,农家乐,乡村纸上游。
那么,《飞廉的村庄》到底如何,大家自己去看吧。
冯志华,文学硕士,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