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1年第10期 ID: 156233

[ 熊若仪 文选 ]   

随笔两篇

◇ 熊若仪

  谁说
  我本来叫骓,没错,就是项羽的那匹马,项羽自刎前将我送给了乌江亭长。起初的日子还不错,但自亭长去世后,我坎坷的日子就开始了。
  亭长刚走的那会儿,乡亲们认为我太倔——既不肯拉柴,又不肯驮货,还要吃好喝好——生怕把我累坏了,没有完成亭长的遗愿。后来,日子长了,人们埋怨我当初为什么不能效仿虞姬自尽,人们不再给我好饲料,我住的马厩也无人打扫,就因为我不忠。他们还把我的名字改成“隹”,是一种短尾的鸟,因为我不配做马,这对我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啊!后来人们用鞭子抽我,但我依然不从,像我这样的马用来干活,岂不是大材小用,不过那时是和平年代,也派不上我的用场。某天晚上下了场大雨,马厩倒了,还好我闪得快,要不就命丧黄泉了。我想这是个好机会,于是飞快逃跑,跑了多久,我也不知道,只觉得雨打在伤口上很痛,越痛跑得越快,因为我再不想待在那儿了。
  我醒来的时候,看到一个影,我想应该不至于这么快吧,难道我又被抓回去了?于是我试图站起,但伴着一阵剧痛我又倒下了。原来我骨折了。是那个穿青布衣的小伙告诉我的。我估计是我跑得太快以至于忽视了那些捕鸟用的罗网。哎,我也没想到竟然会摔成骨折还是因为捕鸟器,还好遇上这上山砍柴的小伙,多亏他救了我一命。
  他后来告诉我本来要给一江湖郎中打下手的,但他父亲身体衰弱,需要人手处理农事,于是他就留下了,没有出去闯荡。那一阵子,我既是他的病人也是他的听众,我听他讲那些偷看医书被父亲打,用偷学的医技医好弟弟的病,怎样结识那个借他医书令人尊重的江湖郎中的故事。我觉得他比我更不幸,我的前半生起码实现了理想,而他……后来我可以站起来了,他拍了拍我,示意让我继续走我自已的路,让我去寻找自己的家。可是我最初的目的不是为了逃离吗?我并不知道我要去寻找什么。
  他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道了句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去我家吧。那一路,他不再讲故事,我知道他一直想如何面对他的家人。我觉得我那时挺自私的。明知道他家境不怎么好,还是死皮赖脸,跟着他回了家,我想当时这么做可能是因为很久没回家了吧。
  我在门外等着,但我听得见他父亲低沉的指责声。良久,他出来了,低着头对我说:“如果你肯帮我们做些农活,我们可以把你留下,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可能不公平,但这是我做的最后的努力,如果不行,我可以依然如每天早上放一点草在你病时躺的那个坡旁。”可能是因为渴望温暖,可能是因为被他的善心感动,可能是为了报答他的好意,我一改以前的倔脾气,帮他干起了农活。
  后来,有一天他问起我叫什么名字,我说骓,他好像没听清,说:“准啊,真是好名字,干事精准点好,不像我,做事总没个准,总惹父亲生气。”准,我想准就是准吧,我都开始干农活了,还在乎改个名字吗?
  以后和他的日子都很快乐,很温暖,他没有缰绳给我套,他也不担心我突然消失,他也从来不骑我,好一阵让我忘了我是一匹马。
  突然有一天,有一群官兵冲了进来,将我用绳子套住,他们一家慌忙从屋里走出,一官兵说他私藏名马,要把我带走,我嘶鸣着喊着不要,于是一抽鞭子打在我身上。“不要打准!”他喊道。“哼,什么准,这是名马骓,再拦着,我就打你,嗬,要命还是要马啊!”“要命要命,我儿不懂事,请官爷息怒。”我被带走,他被老父亲牢牢抓住,低着头,没看我一眼。我想他曾经救过我一命,这样算不算是还上人情。我只希望他不要为此内疚,我不会恨他的,希望他能好好活着。
  我被抓到一个当官的人家,恢复了马的日子,恢复了骓的名字,但我却不喜欢,我更喜欢当“淮”。后来,来了一大群人,说是犯了欺君之罪要抄家。我感谢上天赐给的机遇,也感谢这家人把我养得壮壮的以至有机会逃跑成功。呵,看来我还是宝刀未老吧。
  我跑得累了,停在一条河边喝水,正喝得酣畅时,一群小孩从我后面冲出来,嚷着:“是我先找到的,我才是伯乐!我才是!”由于太累了,又看在小孩子没有攻击性,我就完全沉浸在自己饮水的乐趣中。他们只是站在离我五米远的地方,推搡着不敢靠近。后来一个小孩被猛地推到我面前,摊开小手,另只手抚摸着我,说:“好马,吃玉米吗?”我当时只觉得饿,没想太多,就吃了。后来几天一直待在这河边休养,他们也带些草料喂我。这倒让我想起那个小伙了。“我们叫你淮吧!因为你总是喝这淮河水,可以吧。”其实我的回答并不重要,因为“我是淮”这个事实在没有得到我承认时就被他们确定。“淮,以后我们每天都给你送草料,你要乖,不许乱跑啊。”我被他们当成驹一样对待,让我觉得我的童年缺少关爱。不过这倒也没什么,我也不喜欢孤独,况且我好久没有自由奔跑了,好久没有听到骑在我背上的人的笑声了。
  某天,下起了大雨。淮河的水涨了,我不得不离开。我讨厌下雨,每次下雨总会有不开心的事发生。后来走了多久,我不知道,但我找到了主人的墓,项羽的。我在那儿待了很久,为了不再让人们觉得我不忠。其实我有恨过他,第一次是他初次骑我背上想要将我驯服时,第二次是我在村里受乡亲们的侮辱时。那时我恨他没赐死于我,但我现在很感激他让我活了下来,因为我感受到了不当马和当马的幸福。
  我知道我老了,不久将死去。“我这次来,是想请你等我死后把我埋在项羽墓旁”,我想告诉他我的故事。
  刻墓碑的工匠似乎只听到了它最后的那个请求,对于它的故事无动于衷,道了句:“你叫什么,我好刻在墓上。”
  太累了,好像有人在拖走我的思想,我是“骓”?“隹”?“准”?“淮”?还是“谁”……
  “谁?”它用尽所有力气,最终还只是冒出一个问句。
  “哦,谁,知道了。”工匠迅速在一块小木板上写着“谁之墓”,随后继续刻着他未完的碑。
  
  那些念念不忘的旧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念旧的人。
  东西存在得久了,就旧了。
  多长的时间叫“久”,是等到书页泛黄,铁锈脱落,还是昙花凋谢、苹果氧化,亦或是只是这一秒与上一秒的时差。
  “久”,先是用读,便可以感觉到时间在喉咙中绕了一个来回;而“旧”呢,似乎一口气刚抚过唇边便已成声,短暂得无法计算,似乎跟他所要表达的意义很吻合。那些书页什么时候泛黄,铁锈什么时候脱落,昙花过了多久凋谢,苹果用了几分氧化似乎都毫无意义,因为它们的结果都与上一秒一样,成了这一秒的旧,成为“旧”,似乎只需一瞬间,随时都可定型,只是我们总是很难捕捉那一瞬间。
  什么是“旧”?一“竖”一“日”。
  “旧”是什么?
  是一条永远跨不过去的鸿沟,让我们眼睁睁的看着日子被活埋。
  是一道高高城墙,无情地将我们和过去分开,他过不来,我们也翻越不了。
  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海,明知“日子”他就在海的对岸,却怎么望也望不到。
  红盆子,红领巾,红舞鞋。
  不在记忆深处,却是记忆中的多数。很小的时候,我家住在一室两厅的房子,和许多邻居共用一条长走廊,其实那就是公共阳台,大人们摆把椅子晒晒太阳,小孩子们嬉笑着追追打打。可能这些都只是我想象,但我依旧记得,我们小孩子用盆子在各家门前洗澡时相互泼水玩的情景,只是这样的时光不长,就算再次相聚,也不会再有如此般的童趣。
  记得一年级入了少先队,每逢周一升旗都要佩戴红领巾,每天早上都有大队委检查是否佩戴红领巾。我们都知道不过是装装样子罢了,等检查一过,便取下红领巾。到了高年级,有些人的红领巾掉了,便在校门口的小店用一元买条红领巾,后来掉红领巾的事也司空见惯了,于是有人干脆买一包。在大队委快要过来的时候,门口把风的同学就会大声嚷嚷,于是同学们便相互传借红领巾,再光速打个结系于胸前。记得有次门口把风的同学忘了职责,于是当大队委检查时,全班都乱了手脚,红领巾被当成绣球抛来抛去,头顶上空成了一片红色的海洋。我知道这样弄虚作假实有不当,但细想起来还颇有些乐趣,只是现在已不可能,海洋都已渐成水滴。
  在幼儿园时我就很莫名奇妙地被老师拉去跳舞,于是一跳就是好几年。学校有活动我都会参加,家里来了客人,我也会表演,妈妈说我一听到音乐,就会迅速找出舞鞋来跳舞。我想起那个《红舞鞋》的童话,莫非我也被她着了迷。呵,想起小学的自己,还真是很张扬,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自己会变得低调,或许是被另一双红舞鞋给迷住了吧。
  物理,化学,生物。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弃理从文。初中拜《科学》课所赐,悟出了科学的真谛:在科学的世界里,学科都是没有界线的。但这并不妨碍我对理化生的喜爱,我喜欢它们绝大多数是因为可以做实验,我喜欢那种凭自己的双手去认知世界的感觉,可以感觉世界的秘密正一点点从指缝间漏出,被我捕获。现在那些理化生的书、资料都已送人,只有笔记我还留着。那是我多年以来为梦想而付出的努力,尽管最后迫于现实放弃了梦想,但我也并不后悔,毕竟当时我是幸福的,而且此刻捧着笔记的我也是满足的,我知道在那条道路上我曾经奋力奔跑过,这样似乎也就够了。
  小学,初中,高中。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命中注定。从小学到高中我所在的学校都经历了老校迁新校的过程。而我又是如此幸运品味了三次老校的沧桑,三次新校的朝气。每一次渴望都是在未搬之际,每一次怀念都是在迁到之时。旧地重温时,它们都改了模样,换了名字,像是要重新做人一样,但我替它们保留着部分记忆。当人们渐渐遗忘向我询问时,我会幸福的轻声道:“哦,那块地曾经是我母校旧址。”
  “旧”是什么?一“竖”一“日”?
  一日过矣,一日,复一日。
  是日子挑起扁担,替我们扛起记忆,沉甸甸。
  那些旧物或存在或遗失或改头换面,但无论怎样我都给它们在心中留了个位置,等着触景生情,泛起沉香。
  
  熊若仪,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学生。

随笔两篇

  •  / 周宇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