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1年第5期 ID: 148363

[ 陈柯言 文选 ]   

《典论.论文》——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自觉的标志

◇ 陈柯言

  摘 要: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对文学批评态度、作家才性与文体特征之间的关系、作家个性对文学创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文章的地位做了全新的判断,以自己独特的见解提出了全新的价值观念和全新的审美尺度。它是文学走出儒家经学阴影的标志,它宣告了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经学时代文学理论批评的暂时告终。《典论·论文》堪称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史上首篇文学批评专论,可谓魏晋南北朝文学自觉的标志性成果,它开启了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自觉的先河。
  关键词:魏晋文学自觉说 曹丕 《典论·论文》
  
  日本人铃木虎雄认为“魏的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1],鲁迅先生称魏晋文学时期为“曹丕的时代”[2],还有学者称之为“建安时代”,尽管表述不同,但都是对魏晋时期文学独特价值的肯定。然而魏晋时期文学的价值究竟在何处?最为流行的说法就是“魏晋文学自觉说”。本文试图将曹丕的《典论·论文》放在“魏晋文学自觉说”这个框架内,来研究《典论·论文》的价值所在。
  一、魏晋文学自觉说
  “魏晋文学自觉说”最早由铃木虎雄在《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中提出。铃木先生认为, 汉末以前中国人的文学观都受到道德的束缚,这样就不可能从文学自身的角度看其存在的价值。他由此得出结论:“魏的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鲁迅先生是接受这种说法的,曾说:“说诗赋不必寓教训, 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 曹丕的一个时代, 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 或如近代所说, 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3]由此, 我们可以得知“文学的自觉”是指“诗赋不必寓教训”,“是为艺术而艺术”, 也就是说文学不应该为了经学忽略了自身的特点和价值,必须讲究艺术的表现形式,自觉地有意识地进行艺术创造。
  铃木先生得出结论的主要证据,就是他对曹丕的《典论·论文》的分析。铃木先生主要强调了四点:第一, 曹丕在《典论·论文》里开始了对作家的评论;第二, 曹丕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 不朽之盛事”, 其所谓“经国”, 并非是对道德的直接宣扬, 而是以文学为经纶国事之根基;第三, 曹丕提出的“诗赋欲丽”的观点,“这是根据不同的文体说明其归趋之异”;第四, 曹丕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观点。[4]可见,关于“魏晋文学自觉说”的主要根据,铃木先生基本上都已经说到了。
  二、《典论·论文》的时代意义
  在铃木先生对《典论·论文》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来进一步探讨《典论·论文》的独特价值及其重要的时代意义。
  1.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对文学批评态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曹丕在文学批评论中, 明确地反对两种错误的批评态度:一是“贵远贱近, 向声背实”;二是“暗于自见, 谓己为贤”、“各以所长, 相轻所短”。前者斥责了厚古薄今的观点, 后者被认为是“文人相轻”的恶习。曹丕分析了这种错误态度产生的社会心理原因, 在“文气说”的基础上,指出了它的非科学性,具有说服力。曹丕认为,自己容易发现自己的长处, 而不容易看到别人的长处, 常常以自己的长处与别人的短处相比较,因此往往就会看重自己而轻视别人,产生“文人相轻”的陋习。曹丕极力赞扬“七子”“以此相服”的正确态度, 称赞他们“于学无所遗, 于辞无所假, 咸以自骋骥騄于千里, 仰齐足而并驰”。同时这也是对作家不同创作风格的高度肯定。针对“各以所长, 相轻所短”的弊病, 曹丕提出了“审己以度人”的正确的文学批评原则, 要求人们看到各个作家、各种文体的长处, 看到自己的短处,不可求全责备, 只要有“虽在父兄, 不能以移子弟”的独特性, 只要有创新, 就值得肯定。
  2.《典论·论文》论述了作家才性与文体特征之间的关系
  曹丕以七子为例,“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琳、瑀之章表书记,今之隽也。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这说明作家的才能各有所偏,通才是罕见的。一个作家只有当他的才能特点和文学体裁特点相统一相匹配时,才能发挥其所长,创作出独特又优秀的作品。“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曹丕在分析作家才能有所偏的同时,研究了不同文体的特点,并将文章分为四科八类,即“奏议”、“书论”、“铭诔”、“诗赋”,四科的“末异”又以“雅”、“理”、“实”、“丽”来区别。这样就使文学的概念更加明确。特别是曹丕提出“诗赋欲丽”的观点, 表明他已深刻地认识到“诗赋”作为文学本身的审美特征, 这种对文学本身审美特征的公开宣扬, 彻底地挣脱了儒家“诗教”、“政教”的束缚, 使文学从经学的阴影下走了出来。另外,东汉时期已经出现了“文章”的概念,但到曹丕才开始对文章的内部规律进行剖析。曹丕对文体的见解,显示出那个时代的人们表现自我的需要和对文学的推动作用, 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 它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文学的自觉”。
  3.《典论·论文》特别强调了作家个性对文学创作的重要意义
  曹丕还以“文以气为主”的观点来分析与他同时代的作家作品,在作家的才能与文体特征关系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了作家个性对文学创作的重要意义。
  曹丕基于他的人生观和生命观, 在《典论·论文》中明确地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命题。曹丕所谓的“气”,是指作家的个性气质, 它是由作家的先天因素和个人经历自然形成的,是作家在禀性、气度、感情等方面的特点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精神状态在文章中的体现。他认为“气之清浊有体, 不可力强而致”,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个性气质, 因而在创作中表现出不同的风格特色,不能相互抄袭取代。曹丕提倡“文以气为主”,强调作品应该体现作家独特的个性,表现了与经学时代完全不同的文学批判标准。这是魏晋时期“文学自觉”的核心理论, 意味着作家应当“为艺术而艺术”,是对汉代“寓训勉于诗赋”的说教的一种挑战。
  4.曹丕对文章的价值给予了从未有过的崇高评价
  他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儒家的“三不朽”原则把“立言”居于末位,但曹丕却将之提高到了第一位,认为只有文章才能使生命存在的意义得以诠释,只有文章才能使作家的声名无限地传于后世,只有文章才是真正不朽的事业。至此,曹丕真正地为文学确立起了独立的地位。他强调文章对个人扬名后世的意义,鼓励文人们把精力用于写作;他不再把文学看作是政治教化的附庸,而是把文学看作是治理国家多项事业中的一项,是与政治、经济、军事并列而言的。这样就把文章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由此,曹丕在魏晋时期“人的自觉”的基础上,开启了“文学的自觉”。
  《典论·论文》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人的自觉”的产物,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自觉的标志。从它开始,文学理论批评开始由侧重研究文学的外部规律转向侧重研究文学的内部规律。它是文学走出儒家经学阴影的标志,它宣告了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经学时代文学理论批评的暂时告终。曹丕独特的见解把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对后世的文学理论批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1][4]铃木虎雄著, 许总译:《中国诗论史》,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 1989年版, 第37页, 第37—38页。
  [2][3]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而已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参考文献:
  [1]郭锡良等著.古代汉语[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陈柯言 开封 河南大学文学院 475001)

《典论.论文》——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自觉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