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1年第5期 ID: 148402

[ 郭岩 文选 ]   

浅谈刘震云的“作家电影”

◇ 郭岩

  摘 要:随着《我叫刘跃进》的热映,刘震云和他的“作家电影”掀起了评论热潮。文章结合刘震云的创作,总结了“作家电影”带给文学和影视创作的启发,并进一步阐述了刘震云“作家电影”的意义。
  关键词:刘震云 作家电影 启发 意义
  
  河南籍作家刘震云自1982年从事专业创作以来,作品享誉文坛。他早期写下的《塔铺》、《单位》、《一地鸡毛》等作品,成为“新写实小说”的代表。1991年至1998年,刘震云接连推出一组“故乡”系列小说,如《故乡天下黄花》、《故乡相处流传》、《故乡面和花朵》,这些作品以独特的叙述历史的方式引起轰动。进入新世纪,刘震云又将有趣的形式与有深度的内容结合,创作了《手机》及《我叫刘跃进》等作品,这种新的创作实践随着与小说同名的电影的热映,在学界又掀起一股评论热潮。如果说《一地鸡毛》、《故乡面和花朵》的文学创作使刘震云为学界所关注,那么《手机》和《我叫刘跃进》的创作革新以及运作模式,则使得刘震云为大众所熟知。
  一、“作家电影”概念的提出
  刘震云的作品虽然在早期也有被影视创作者看中的(如《一地鸡毛》),但在文学圈之外他的知名度却一直不高。自从2003年底电影《手机》热映后,刘震云的名字开始为更多的人所注目,刘震云的作品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刘震云的人气更是一路飙升。《手机》的热映使很多人一使用手机便会想起电影中的经典人物和经典台词,《我叫刘跃进》的热映更是一时间让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关注“刘跃进”和刘震云。这里除去电影制作发行部门的商业策划外,小说创作发行和影视作品创作发行的紧密结合成了当时的一大文化现象。
  其实,文学作品“触电”与由热播影视衍生畅销文学的现象在文坛和影视界都已经不再是稀罕事。王朔、金庸、苏童等作家的作品被影像反复挖掘,《大宅门》、《士兵突击》的热播使同名衍生小说随即畅销的例子不胜枚举,但与它们相比,刘震云的创作却是截然不同的。
  中影集团董事长韩三平把《我叫刘跃进》称为中国作家电影的第一炮,提出了“作家电影”的概念。这是基于对中国电影的忧虑,忧虑其内容的缺失:“中国电影正在加速变成八月十五的月饼,包装十分华丽,还附带赠送许多配件;价钱越来越昂贵;但一层层剥开,底层那块月饼,馅是馊的。我们能不能像曹操劫粮道一样,从根上做起呀。那时只说要做一部有内容有营养的电影,哪怕是一碗卤煮火烧或羊肉泡馍呢,别再让观众吃味同嚼蜡的大月饼了。”他此后又发展了自己的思想,不劫粮了,开始劫运粮的人了,提出了“作家电影”的概念。这个概念不仅淡化了文学与电影创作的时间差,更强调了电影的主创身份——作家,韩三平定义它是“生活阅历丰富、对社会生活具有洞察力的作家拍摄的电影”,换言之,强调更多的是“以作家过硬的文学功底作为影片的故事基础”。[1]
  二、“作家电影”带给文学和影视创作的启发
  “作家电影”概念的出炉使得评论界众说纷纭。
  《我叫刘跃进》在取得不错票房成绩的同时,得到了许多好评。从编剧投身电影界的刘仪伟认为:“中国很多的电影普遍缺乏一个好故事,刘老师有他特殊的幽默感,如果多出几个刘震云,中国电影就有更多好故事了。”导演马俪文也说:“刘震云的作品给了我一个很好的载体,既好看又能和商业结合在一起,与大片竞争。”[2]
  评论界对“由作家创作电影故事”做法的担忧,大多表现为担心这种三心二意的创作模式会对作家的创作带来不利的影响,从而给文学界带来不利的影响。
  那么,在人们阅读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的今天,在市场和视觉文化语境下,刘震云的创作对文学及电影创作有怎样的启发呢?笔者有以下观点:
  (一)影视不会对文学创作构成绝对的干扰
  “作家电影”的概念强调的是电影内容的丰实,提出的实现途径是文学作品和电影剧本由一个作家创作。对于这种变化,一些人表示担忧。他们认为一个作家同时从事两种创作会分心,尤其是担心作家在从事文学创作时会受到影视的娱乐氛围干扰;认为作家就应该本本分分、静心专攻,三心二意只能是一事无成。这种提法忽略了文学艺术的发展规律,纵观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从先秦两汉的辞赋,到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文学在发展,文学的样式在不断革新,每一种新的文学样式在产生之初也大都处在市井娱乐的地位上。实际上文学就是一个不断在创新的供人们欣赏的艺术形式,也正是在兼容并包中不断地开拓前进道路和发展的。正如刘震云所说:“不是受干扰,而是本来就在干扰之中。其实小说本身也是娱乐,现在的影视剧,也是创新发展的结果。”[3]
  (二)影视和文学创作可以互相借鉴
  相对于影视氛围带给文学创作的干扰,我们更应看到的是二者在创作上给予彼此的借鉴。
  1.影视对文学作品的借鉴
  改编优秀的文学作品来拍影视剧,是全世界都有的传统。中国影视界许多导演为找不到好本子而苦恼,“就目前影视剧创作原创力还比较薄弱的情况而言,优秀的文学作品无疑为影视剧创作提供了一个宝贵的资源库。”[4]只要对原著理解得扎实,改编不出大格,影视作品的成功基本是有保障的,还容易引起观众的注意。金庸、琼瑶、海岩等的小说被一改再改,不断搬上银幕和荧屏,与其文学原著读者众多是分不开的。
  中国第五代导演们的《红高粱》、《芙蓉镇》等作品将中国电影发展到一个新高度,这些由小说改编的影视片都有共同的旨归:在忠于原著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化、个性化的创新,寻求经典与耐看的最优化。以此改编的影片不仅出色地运用电影叙事手段,在银幕上传神地传达了原作的风貌,甚至还超过了原作,赢得了受众乃至原作者本人的认同与喜爱。根据莫言的小说改编而成的同名影片《红高粱》就是其中一个范例,莫言就曾表示:电影比小说更好、更具震撼力。
  我国根据小说改编的影片占故事片生产的1/3以上,这说明小说于影视有着很强的借鉴性。小说在题材选择、主题挖掘、人物塑造、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等方面给影视艺术的发展以多方面的启迪。张艺谋坦言:“我一向认为中国电影离不开中国文学……看中国电影繁荣与否,首先要看中国文学繁荣与否。中国有好电影,首先要感谢作家们的好小说为电影提供了再创造的可能性。如果拿掉这些小说,中国电影的大部分都不会存在……就我个人而言,我离不开小说。”[5]
  2.文学创作对影视的借鉴
  影视离不开文学,影视又影响着文学。小说改编为影视的过程中,其创作的多种元素被影视同化和吸收,并发生质的变化,使影视艺术成为时空综合的视听艺术;影视的先进技巧也被文学模仿和利用,两者在相互学习借鉴中创新,碰撞出新的艺术火花。其不少小说被改编成影视作品的作家都认为,自己的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对他创作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这会使他的小说更注重情节和悬念,更注意色彩和画面感、可视性,在不知不觉中会汲取许多影视创作的长处。电影就像“另一座山”,作家通过向影视学习,站在影视创作的角度回望自己的文学创作,会发现许多毛病。
  而既写小说,又写剧本,用刘震云的话说,就是“既摸到了大象的尾巴,又抱着它的腿,少了一份盲人摸象的片面与对立”[6]。
  3.影视和文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1)文学的独立性
  面对影视对文学受众范围和数量构成的冲击,文学会死吗?邱华栋就这样的疑问回答: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们还在使用着语言,而文学就是语言的艺术。语言讲述各个国家和民族各种各样的原型故事,保持一个民族的特性、心灵世界、生活景观和想象力,除非语言死了,文学的末日也就到了。那样,一个种族也就灭亡了。是的,生活是小说的叙事资源,叙事是对生活的理解,生活在继续,文学当然不会死。
  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具有独立性。文学不会仅仅作为影视的脚本而存在,文学能为影视提供的不仅是一个故事内核,更重要的是独特的艺术视角和对历史的理解方式。
  在人们的印象里,先有文学后有影视几乎成了固定的模式。但近几年来大有“风水轮流转”的意思,一批影视作品火爆上映之后,由相关影视剧改编的文字作品竟然也频频出炉,大为畅销。《大明宫词》、《大宅门》等电视图书成了“先有蛋,后有鸡”的成功典型。但是,那些搭影视“顺风车”的图书毕竟不是精心建构的文学,它们以人物对话和事件叙述为主,更像是电影剧本,看个热闹还行,要想从中获得文学性的艺术享受,恐怕就不行了。这类图书作为影视产业链条的延伸,是对影视作品商业价值的最大开发,它和作家的创作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不能因为影视文学流行就说影视可以反哺文学,文学的生存和发展就依赖了影视。
  (2)影视的独立性
  优秀的文学作品并不一定能保证影视成功,也并非都能或适合改编成好的影视作品。《夜宴》虽然改编自莎士比亚的经典名剧《哈姆雷特》,但在思想内涵上与原著不是一个级别的。
  另外,影视创作是在文本基础上的二次创作,真正优秀的影视作品也可以深化和升华原本并不怎样出色的文学原著。美国影片《肖申克的救赎》、《阿甘正传》不论是主题思想、还是细节刻画乃至人物塑造都远胜原著,其精彩程度远非原著可以比拟。可以说,改编后的影视剧赋予了文学原著新的生命。
  刘震云虽然提出“丰富内容”的建议,但他自己并不认为所谓的“作家电影”就能彻底治好中国电影的病。好剧本确实对电影有一定的号召性和方向性,但就目前来讲,“剧本指引中国电影”的说法并不科学。写小说只是“我”的事儿,电影则是“我们”的事儿,需要这个组合之间彼此有共同的价值观、世界观和方法论。所以谁也不能指引谁,大家应该互相借鉴,共同进步。[7]
  (三)影视帮助文学接受团体大众化
  据媒体报道,李安电影《色·戒》上映时,张爱玲原著在各大书店热销,而早些时候被炒的火热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多丽丝·莱辛的作品却无人问津。并不是莱辛的作品写的不好,而是热门影视剧确实牵动着阅读取向,搭车影视,文学作品的传播几乎不需要书店再做宣传。[8]
  影视、商业、名利并不全是坏字眼,几乎所有的文学作品都是通过商业途径体现的,无论是《红楼梦》还是《莎士比亚全集》。一部小说写完,被改编成电影,这是将作品呈现给大众的一条渠道而已;此外,影视可以极大地展现文学的声像美,可以让读者更直观地感受文学,有利于文学接受团体的普通化、大众化,也有利于读者从多角度去理解文学,阐释文学的精髓。所以,面对“商业写作”的质疑,刘震云看得很淡,“我写作的时候不需要从商业的角度考虑,因为最好的商业就是把书写好。”是啊,能够让读者掏腰包买的作品,谁又能说它们就是不好的呢?如果中国所有作家的书都只能出到2000册的话,文学就真的离死不远了。
  文学和艺术本是同根同源,莫道是他的繁荣与普及,夺走了我的读者;也莫说是我的艺术质地优越于他的大众性而轻睨他人——不如彼此滋养,成为彼此新的翅膀与能量;不如彼此开掘,滋养同根之树,结出更多更有营养的果实,这是双赢或多赢的合作。
  三、刘震云“作家电影”的意义
  具体到刘震云的创作,可以说是文学和影视的双赢。不管是赞扬或是指责,我们看到的是刘震云带给我们与以往不同的创作,个别的指责只是人们对于陌生本能的拒绝。刘震云的“作家电影”获得了很多:他的尝试拉近了小说与影视的距离,既有利于影视作品追随文学的步伐,提高艺术品位;又有利于文学打开多元的传播渠道,提高影响范围。这也就符合了拍摄“作家电影”的初衷:由一个可靠稳定的作家写一个好看又不肤浅的故事;颠覆大片的概念,在拍摄成本上没太大风险,不能说花钱多、场面大、动刀动枪就叫大片,真正的大片是人内心的洪流。“小说的节奏很犹豫,电影的态度很坚决。写小说的人写剧本,会给电影的结构、节奏、情节、细节带来深厚的动因;写过剧本的人再回头写小说,会给小说带来节奏和情节上的坚硬和爆发力。既写小说,又写电影,等于自个儿向自个儿学习。”[9]基于这种态度,相信刘震云的小说和影视创作都会越来越好。
  就目前刘震云的创作看来,其作用和意义也是显著的。我们不妨把作品的接受群体分为三种类型。
  对于研究型的受众来说,刘震云的创作给我们提供了多领域研究的范本,给我们展示了文学创作的另一种尝试过程和结果。比如小说《手机》就不是一部结构宏大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甚至人物的刻画都不是主要的,而是把状态置于人物之上,人物为状态服务。在提倡原创性的今天,跨越不同艺术门类的创作,将有助于新元素的诞生。
  对于一般接受能力的大众来说,刘震云带来了感与知结合的作品,使我们不但看到了当下发生的事情,也引发了对于生活、事理的思考——思考生活,思考自己,思考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或者还引发了部分受众进一步关注文学文本的兴趣,从而影响着文学的传播广度和深度。
  而对于没有文化基础和知识修养的受众,大家看到了能够看懂的可笑故事,看到了独特的刘氏幽默——那种能够使你经过思考就能会心一笑的故事。
  对于文学与影视的结合,电影《我叫刘跃进》在其宣传攻势中作了一个漂亮注脚——它是一部“运用文学手段震撼观众心灵”的电影,是一部真正的“作家电影”。
  
  注释:
  [1][2][7]柳治:《刘震云:创作可遇不可求》,南国早报,2008年1月30日。
  [3]吴丹:《河南人来了!》,长江商报,2007年12月9日。
  [4]刘阳:《文学推动影视繁荣》,人民日报,2008年4月18日。
  [5]高卫红:《全球化语境下看小说文本与电影世界——百年中国电影改编理念浅探》,电影文学,2007年,第7期。
  [6]徐馨:《不如做彼此的翅膀》,人民日报,2008年4月18日。
  [8]刘洋:《热门影视剧牵动阅读取向》,河南日报,2007年11月9日。
  [9]祁京:《小说很犹豫,电影很坚决》,甲壳虫,2007年,第6期,第61页。
  
  
  (郭岩 新乡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453002)

浅谈刘震云的“作家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