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0年第5期 ID: 156860

[ 谢明霞 文选 ]   

刘兰芝与杜十娘性格比较

◇ 谢明霞

  刘兰芝和杜十娘作为当时社会的叛逆形象,反抗虽然最终都以悲剧的结尾告终,但是两位年轻女子都用生命捍卫了人格尊严,为中国古代女性唱响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赞歌。学习这两篇文章的时候,可以将两位女性的性格加以比较分析,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她们的形象意义。
  一.出身地位不同。刘兰芝是汉代末年庐江郡的一个小家碧玉,“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是一个家教严谨、知书达礼的闺中少女。她十七岁嫁给焦仲卿,“共事二三年”。后来被婆婆休弃回娘家的刘兰芝依旧光彩照人:“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铛。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即使“还家十余日”,回绝了县令的“窈窕世无双”、“便言多令才”的三公子,又有太守的遣媒“结大义”,可见兰芝的美貌已是人人皆知的。她美丽聪明大方,是一个符合人们传统审美标准的女性。杜十娘名杜微,相传明万历年间实有其人其事。她虽然也是是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却有着青楼卖笑的七年经历。开篇的一首词就道出她的动人美貌:“浑身雅艳,遍体娇香,两弯眉画远山青,一对眼明秋水润。脸如莲萼,分明卓氏文君;唇似樱桃,何减自家樊素。”误入风尘的社会地位使她不为李甲父亲所容,不为当时的封建道德所认同。她所处的社会环境比刘兰芝更加恶劣,“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女在当时的社会中不但婚姻方面没有自由,连财产甚至是人身都没有自由可言。可以说封建礼教是害死杜十娘的中坚力量,《明会典》卷一百六十三条婚姻条规定:“凡官吏娶乐人(妓女)为妻妾者,杖六十,并离异;若官员子孙娶者。罚亦同之。”李家是典型的封建贵族,作为封建长者的李布政看来,一旦娶了一个青楼女子回家,就会违背传统文化与礼教。何满子先生认为在李甲“这个生命力微弱、目光短浅的纨绔子弟的背后,分明地拖着一个宗法礼教制度的阴影”。
  二.爱情的基础不同。刘兰芝虽然不是经过自由恋爱与焦仲卿结合的,但婚后与丈夫彼此心心相印,至死不渝。即使面对着婆婆的驱逐和被遣回家后富贵的利诱,她也决不为之所动,本来他们二人是定下了海誓山盟的。见到焦仲卿后,她的解释是“自君别我后,人事不可量。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详。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但当她明白了心上人的心意之后,斩钉截铁地表明:“黄泉下相间,勿违今日言。”其实从分手的嘱咐“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望”,可看出他们是彼此牵挂的,而面对着重重的压迫,他们只有用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贞。可以说,这种以真挚的感情为基础的爱情,不搀杂任何名利、地位等功利色彩。杜十娘虽然由于身份的关系阅人无数,但她周围的世界是以钱色交易为前提的,所见的大多是纨绔子弟,所以她的选择不免带有盲目性。这从她对李甲的怒斥中可以看出来:“自遇郎君,山盟海誓,白首不渝……谁知郎君相信不深,惑于浮议,中道见弃,负妾一片真心……妾不负郎君,郎君自负妾耳!”其实李甲赎她从良,并不是真心真情的流露,杜十娘只不过是在他贫困无聊时暂且的排遣,替她赎身也是老鸨逼迫的无奈之举,这就决定了后来他对杜十娘的始乱终弃,而抛弃她的原因也是金钱的诱使,父亲的压力只不过是个借口罢了。
  结局相同:刘兰芝和杜十娘都是被迫无奈,以身投水,用生命书写了一曲悲壮的叛逆之歌。刘兰芝知书达理、勤劳持家,然而还是被婆婆责骂,她深知自己被遣的原因:“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焦母却强词夺理说:“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她尽管做好了该做的所有事情,可是却免不了被休回家的命运。杜十娘的身份是妓女,十三岁即“误落风尘花柳中”受尽侮辱的不幸经历,使她对真挚的爱情充满向往。她自以为看懂了李甲,却万万没想到极端自私的李甲为了在金钱的诱惑下竟然出卖了自己。到此她才终于清醒地看到了自己可悲的处境,获得真挚爱情的幻想彻底破灭了,于是她怒斥李甲,沉掉百宝箱,毅然投江自尽。
  虽然刘兰芝与杜十娘出身不同,但都美貌多情。更主要的是她们都有着与她们所处的时代的坚决反抗精神,选择了自杀是封建礼教所逼,自杀并不是软弱地逃避,这正体现了她们珍视自由、崇尚自尊、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毅决绝的一面。
  
  谢明霞,教师,现居湖北襄樊。

刘兰芝与杜十娘性格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