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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丽丽 文选 ]   

罪恶,可以救赎的命运

◇ 王丽丽

  摘 要:纳萨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他的作品《红字》深受宗教思想的影响。他接受了“原罪”思想,认为人人生而有罪,但是他关注的并非罪本身,而是这种罪所导致的后果,以及人们对待这种罪的态度和自己最终的命运。本文结合霍桑的精神世界,对《红字》中主要人物对待自己的罪恶的态度所带来的后果进行探讨,来揭示《红字》所体现的深刻的主题寓意——罪恶,可以救赎的命运。
  关键词:霍桑 《红字》 罪恶 主题寓意
  
  《红字》是霍桑的成名之作,所表现出来的深邃的主题寓意值得我们探讨。《红字》通过一个通奸故事塑造了四个非常典型的人物。四个人物除了道德上近乎完善的珠儿,其他人则围绕这一故事带出的结果而在内心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善恶冲突,在对待“罪恶”的态度时各自奔向自己的归宿:海丝特以善德洗涤自己的过失,丁梅丝代尔受良心谴责而死去,而齐灵渥斯则一头扎进了撒旦恶魔的怀抱。
  
  一、海丝特·白兰的回归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感情冲动、热情奔放的女人,但由于婚姻的不幸,丈夫音讯皆无,她孤苦无依,这使她和丁梅丝代尔的爱情看上去很合乎情理。但霍桑并不赞成她所追求的爱情,因为她毕竟违反了宗教和道德原则。通奸即犯了宗教的“第七戒”(不可奸淫),因此是“恶”的,应该受到惩罚。但是,霍桑始终以同情的笔调描写、塑造海丝特。他并不想为海丝特的过错开脱责任,而只是想说明,海丝特是一个在夫权、教权和政权统治下的受害者。她嫁给了丑陋、卑鄙的齐灵渥斯,只身来到完全陌生的环境生活。她真心爱慕丁梅丝代尔,却违反了当时的道德准则,最终酿成了悲剧。然而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一人承受了全部的罪责和耻辱,显示了一个坚韧、坚强女性的伟大。而在对待自己的“罪恶”上,她是坦直的,从不掩盖自己的过错,终身佩戴红“A”字。但是社会还将她与“清白”人分割开来,这是对她最大的不公。尽管如此,海丝特还是勇敢地面对这一切,“红字就是她的护照,使她进入了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羞辱、绝望、孤独!这些都是她的教师,严厉又粗野的教师,它们已经使她变得坚强……”在霍桑看来,罪,存在了,理应受到上帝的惩罚,但是他关注的并不是罪本身,而主要是这种罪所导致的后果以及人们如何对待这种罪。于是,他便为主人公设计了道路:通过自身道德的完善来赎清自己所犯之罪。海丝特的回归无疑是这一点的最好注解。海丝特通过自己的努力,勇敢面对坎坷命运,苦行赎罪,“在城里瘟疫流行的时候,谁也没有像海丝特那样忘我工作。真的,每逢灾难,无论是社会大众的还是个人的,这个为社会所摒弃的人总会马上挺身而出,尽心尽责。”成了能与别人和睦相处、乐于助人并受人尊重的妇女,使红“A”字的内涵发生了质的变化,由耻辱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这在霍桑看来,是每个人都应该走的赎罪之路。
  
  二、阿瑟·丁梅丝代尔的忏悔
  
  阿瑟·丁梅丝代尔,海丝特的情夫。他是一个受人尊重的牧师,属于社会上层人物,也是教民心中崇拜的纯洁无暇的偶像。他的责任是宣扬和维持清教社会的宗教道德准则,而他自己却犯了第七戒。丁梅丝代尔的内心是怯懦的,他有足以毁灭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陷:虚伪、软弱。他的弱点被对手充分利用,使自己的肉体和灵魂都经历着炼狱的磨难。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承认了自己所犯的罪恶,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他的心路历程,用小说中的一句话,或许更能说明霍桑赋予他的说教意义,“真诚!真诚!再真诚!向世人敞开你的襟怀,即使不把你最坏之处袒露出来,也要显示某些迹象,让人借此推断出你的最坏之处!”霍桑不是清教徒,但却认同他们所宣扬的“原罪”说。他认为人类有罪恶是天性,每个人都难免会犯祖先亚当和夏娃的过失,因而在这里,在对待罪恶的态度上,霍桑并没有从社会角度找原因,而是极力从人性的弱点、道德上找原因,来挖掘人性的本质。他试图通过丁梅丝代尔的内心世界来揭示那些掩盖在社会伪善面具下的恶的东西。他相信“内在世界一旦净化,外在世界游荡着的许多罪恶都会自行消失”。所以经过七年挣扎的牧师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终于战胜了自己内在的懦弱、虚伪,做出决定性的行动——当众认罪,净化了自己的灵魂,完成了道德上自我救赎。这也正体现了霍桑的赎罪观,人能坦诚自己的罪恶,才能有机会拯救灵魂。在他看来,牧师还是可以原谅的。
  海丝特和丁梅丝代尔的“善行”、赎罪、公开的忏悔,慢慢地洗涤了他们的“罪恶”,他们成了人们同情和敬仰的对象,他们的灵魂最终获得了新生。
  
  三、罗杰·齐灵渥斯的堕落
  
  罗杰·齐灵渥斯,海丝特的丈夫,寻找并报复丁梅丝代尔的人,他也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或许开始我们会同情他的遭遇:航海遭险,被印第安人俘虏,而且别人的过错殃及了他的生活。但是他却成了真正的“罪人”,因为他对丁梅丝代尔进行了疯狂的报复。而且事实上他是红字的制造者。他与海丝特之间没有爱情只有交易。他先与海丝特脱离,才会有海、丁二人的爱情行为,所以,正是他“引诱”二人偷食禁果。在得知这一切之后,他并没有用宗教中“博爱”的精神来宽恕海丝特,而是完全失去理智,把复仇作为生活的唯一目标,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成为魔鬼撒旦的化身,使自己从一个受害者彻底转变为“最坏的罪人”。
  的确,在霍桑看来,齐灵渥斯的报复所犯的罪比海丝特和丁梅丝代尔二人所犯的罪更为深重,他所犯的是“不可饶恕的罪行”。恶由心生,当一个人以报复他人的恶作为目标时,他的恶比别人的恶更大。他以报复作为人生目标,是一个没有人性的人。而当这一生活目标一旦失去时,“世上再没有魔鬼的事业要他来做的时候,他的全身的精力和气魄、生命和指挥就不复存在了。他像拔了根晒在日光里的蔓草一样,在人们的眼前消失了。”
  然而,小说的结尾处,他把他的全部遗产给了海丝特和丁梅丝代尔的私生女——珠儿。在霍桑看来,这似乎又是罗杰·齐灵渥斯赎罪的一种行为,他的罪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上帝的赦免。
  
  四、珠儿——道德上的完美
  
  珠儿,海丝特的女儿,是海丝特和丁梅丝代尔爱情的结晶,也是两人“罪恶”的产物。珠儿在《圣经》里的意思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在海丝特的心中,珠儿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海丝特这么叫她,倒并不是这个名字表达了她的相貌,因为她决没有珍珠的那种恬静的洁白与淡泊的光泽。她给婴儿取名‘珠儿’,是因为其价值贵重——她倾其所有购得的——是她做母亲的唯一财富!”然而,珠儿又是见不得世人的,所以她只能存在于大自然当中,正因如此,她又与大自然交相融合,拥有了大自然的一切,拥有了狂野的个性,充沛的精力,反抗的精神,如同精灵一般,在大自然中自由穿梭,自然存在。
  霍桑的精神世界深受超验主义的影响,有完美主义的理想。珠儿身上寄托了霍桑对人们赎罪后美好生活的憧憬,那既有物质上的富有,更有精神上的自由,没有沉重的包袱,只有天使的翅膀自由地在天国飞翔。珠儿与大自然的融合更寄予了霍桑认为人们在赎罪之后,道德上完善乃至最终达到完美的超现实主义的理想。
  《红字》意在展现资本主义初期人们对“原罪”的态度,以及人类的命运。通过最后结局的安排,霍桑明确地表明了他固有的宗教善恶观,资产阶级派心理,他给小说中的人物安排的命运,也就是他为人的命运所设计的道路。在他看来,人类有罪恶是天性,都难免犯亚当、夏娃的过失,但只要通过道德的自我完善,内在世界的净化,人就可以拯救自己的灵魂,丁梅丝代尔在悔罪中死去,作家从中得出的一个结论:“真诚!真诚!再真诚!”他所指的真诚,其实就是不掩恶,改善从恶。这也就是本文所论述的主题思想——罪恶,可以救赎的命运。
  
  参考文献:
  [1]董衡巽,朱虹,施咸荣,郑士生.美国文学史(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8.
  [2]虞建华.20部美国小说名著评析[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8.
  [3]田俊武.霍桑《红字》中的人名寓意研究[J].外国文学研究,1999,(01).
  [4]温祖荫.欧美文学名著介绍与欣赏——小说[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1.
  
  (王丽丽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科学系语数外教研室 2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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