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散步》是莫怀戚先生的一篇情真意切的散文。文章表现的是一家人互敬互爱、和睦相处的深厚感情和生活情趣,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文章选取的是家庭生活中的感人故事,但作者并没有将笔墨铺展开来描写,而是像一名技艺高超的摄影师一般抓住了家庭生活中平凡而又蕴含丰富的一个镜头——家人散步,进行点染,却足以振聋发聩。
关键词:莫怀戚 《散步》 语言美 形象美 绘画美
《散步》是莫怀戚先生的一篇情真意切的散文。文章表现的是一家人互敬互爱、和睦相处的深厚感情和生活情趣,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文章选取的是家庭生活中的感人故事,但作者并没有将笔墨铺展开来描写,而是像一名技艺高超的摄影师一般抓住了家庭生活中平凡而又蕴含丰富的一个镜头——家人散步,进行点染,却足以振聋发聩。《散步》为何有如此巨大的震撼力?若稍加留意,不难看出它具有多方美质,下面就这篇散文的语言美、形象美、绘画美作简要论述。
一、语言美
语言凝练而又朴实是本文的最大特色,现选下面几例。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这话初看上去,好像就告诉我们在田野散步的人物有谁。若真是这样,冒号后几个词语的位置就可以调换了。然而实际上,原句一经打破,就无法再现生活:(1)“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2)是“我”陪伴着“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带着“我的儿子”。生活为何要安排得这样有序?其一,“我的母亲”老了,到了晚年,她最需要相伴的,自然是在母亲眼里“强壮”的“我”这个儿子最合适;其二,儿子有妻子带着,自然也就不会太“放纵”;其三,假如妻子走在前面,母亲的视线就势必会受干扰。这样,母亲就不能静下心来感受春天、感受生命。生活的有序安排,体现了一个做儿子的对母亲的爱的独运匠心。
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
这里,儿子为什么就不能“抱”?细究起来,初春的田野小路很潮湿,如果是“抱”,身子容易倾斜而滑倒,况且儿子还“很胖”。再者,“抱”容易挡住视线,不能使儿子“高瞻远瞩”。一个“背”字,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在这里,却倾注了一位年轻母亲对儿子深沉的爱。
此外,句式整齐、对称,有一种独特的对称美。互相映衬,很有情趣的句子达九处之多。例如:“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听她的话一样。”“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
二、形象美
语言是没有形象性的,但它能够启发表象,也就是能够唤起形象,又由于词(概念)的概括程度不同,有些词较具体,有些词较抽象,而比较具体的词就容易引起鲜明生动的表象——形象。这样作家在运用语言材料进行形象塑造时,就要着力选用较为具体的词语,使之显得鲜明、突出。如:
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
(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既再现了母亲的心理矛盾斗争(只不过这一斗争转瞬即逝),又反映了对孙儿极尽喜欢和爱护的祖母这一特殊身份的特殊形象。
形象反映一定的客观内容,同时形象又具有审美的主观性,反映一定的主观内容,而这两方面的内容都必须是真实的,因为它是构成美的基础。但形象的这种真实性又不同于科学的真实性,而是虚构的真实性,即艺术形象还有虚构性的一面,“没有虚构就不能有艺术性”(《高尔基文学论文选》)。所以,语言的形象美还表现在想象美上。如作家在《散步》结尾这样写道:
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使命感,无形、无声、无色,是“空灵”之物。独获灵感的作者,慧眼捕捉本体和喻体之间的相似点,把使命感的美巧妙地附意于“我背上的”传统美,“她背上的”亲情美,让读者顿悟人生哲理:人到中年,站在人生的中点上,肩负着承前启后的责任。对上,肩负着赡养老人的义务;对下,承担着培养教育子女的重任。形象地表明了“我”对生活有一种使命感。作者使抽象的使命感变得有声、有色、有形、有神,散发出诗意的光辉。作家写物附意,抒发了对中年人继往开来的使命感的由衷赞美之情,展示了作者对人生哲理的深沉思索。
文学反映生活总折射着一定的文化心态,因而常常闪耀出哲理的光芒。当我们从赡养与抚养的意义上审视《散步》中的三代人时,就会发现文章字里行间“渗透着对生活的使命感”;从生命和时空的意义上审视三代人的“散步”时,则会看出文章毫无疑问地隐含了“生生不息”的哲学道理。尤其是儿子的一个“伟大”发现:散步的三代四个人“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世代的延续,生命的强音,给了使命感以应有的神圣色彩。
三、绘画美
绘画是造型艺术的一种,是用色彩、线条把实在的或想象中的物体形象描绘在纸、布或其它底子上。从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来分,有油画、水彩画、笔墨画、木炭画等。而语言的绘画美主要通过语言符号对人的刺激,唤起记忆中有关现实色彩表象的视觉经验,在联想和想象中把握和再创造出语言的色彩形象,即所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不仅说明了诗画间的内在联系,而且说明了诗中具有的色彩。
诗贵在透出神韵,画重在绘出影象。《散步》虽然是一篇叙事散文,但是具有诗的韵味美,画的色彩美。在《散步》中有这样的描写: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的起着水泡。
读了这些文字,你好像置身于万物复生,生机盎然的春天之中,又好像在品味一幅清新明丽的水彩画,又好像在饱览江南初春的田园风光。这风光,让你乐不思蜀,更让你浮想联翩:“满园春色关不住”、“春风又绿江南岸”、“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春来江水绿如蓝”……这新绿,这嫩芽,这春水,昭示着春天的气息,生命的呼唤。作家把生命的美感融进绘画之中,因而几多春色,几许诗意,就从一幅立体的、鲜活的图画中溢了出来,这是对生命的高歌和礼赞!
而在叙事中穿插景物描写,同样具有绘画美,如文中这样写道:
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
显而易见,母亲所望见的小路远处之景物,字里行间流露的正是一种对生命的珍爱,透露出一种新的希望。
滴水可见太阳光辉。《散步》的“三美”是相辅相成,相互表现又相互融合的。这篇美文,读它,如同咀嚼一枚橄榄,越嚼越觉得有滋味。
(纪映安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青岚山初级中学 7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