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李白是盛唐论及妇女诗较多的一位诗人,他的妇女诗题材广泛、思想深刻。但由于诗人未能摆脱传统男权社会文化的桎梏,其塑造的女性形象并不完全是妇女真实情感及生活的再现,而是女性形象在男权意识和思维模式中的再创造。
关键词:妇女诗 女性主义 物化 男权意识
妇女诗是唐代诗人视野中的重要题材。唐代开放的社会风气赋予了女性崭新的精神面貌,妇女的命运和社会地位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在唐朝的诗人创作群体中,李白、杜甫、白居易、王昌龄、李商隐、杜牧、崔颢、李贺等著名诗人都有大量涉及女性生活及精神世界的优美诗章。其中李白是论及妇女题材最多的一位诗人。据统计,李白诗中写“女”有110次,写“美人”28次,写“妓”24次。直接描写女性以及与女性有关的诗歌有150多首,约占其诗歌总数的1/6。他以真挚的思想感情,通过对各种女子的描写,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和妇女状况,表达了诗人对女性群体的关照。其数量之多、质量之高、描写题材之广、主题开掘之深、艺术视角之全也是同时代诗人所不能企及的。
然而,若从女性视角下观照这些作品,其诗作中的女性形象,多数是作者以男性主体异己的想象,是诗人男性情感、情绪的载体,并不完全是妇女真实情感及生活的再现。在李白笔下,唐代女性独特的个人生活空间、独有的女性感觉和生理心理体验并没有充分展露,她们只是作为一种意象,一种代码被纳入到了男性视角和思维模式中。本文拟从女性视角出发,按女性存在、女性主体意识、及女性主观能动性三个方面来挖掘李白妇女诗展现的男权意识。
一、女性存在的“物化”
李白以其神来之笔,塑造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妇女形象:从皇后贵妃到宫娥寒女,从东海勇妇到深闺思妇,从越女吴儿到金陵歌妓,从仙女道姑到恩爱夫妻……构成了一部姿态万千的仕女图集。但由于作者未能摆脱传统男权社会文化的桎梏,他笔下的这些姿态万千的女性形象多为作者审美视野中的对象和客体,是一种“物化”的存在,折射的是传统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及控制。下面笔者就结合李白诗作的具体篇章来予以解析。
(一)《出妓金陵子呈庐六四首》——物化的典型
在古代封建私有制长期占统治地位的男权社会里,女人不过是男人“物化”的财产。法国著名存在主义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曾提到:“一个人之为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1]女性失去自主性而逐渐被物化,爱的需要不被男权文化所承认,做人的权利和尊严不被重视,而妓女制度更是男权社会对女性肆意凌辱的产物。李白在诗中多次提及“妓”,这和当时的社会风气不无相关,(“唐人尚文好狎”,见宋张端义《贵耳集》),但“妓”在李白的诗作里,被彻底物化了。且看李白的《出妓金陵子呈庐六四首》(其一)“安石东山三十春,傲然携妓出风尘。楼中见我金陵子,何似阳台云雨人。”在这首诗的题目中作者用了物化极强的一个字眼“呈”,这个字眼的出现,使金陵子作为基本的人应具有的权利和尊严完全被剥夺了。李白在其诗作中多次提到金陵子,比如他的《示金陵子》:“金陵城东谁家子,窃听琴声碧窗里。落花一片天上来,随人直渡西江水。楚歌吴语娇不成,似能未能最有情。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由这些诗来看,李白对金陵子颇具情义,然而诗人最终没有把她当作一个平等地位的人来看待。这一现象显示了诗人脱离不了把女性当作玩物的男性潜意识。
(二)“美人—佳人”的物化意象
“美人——佳人”的意象特征历来是与政治喻义分不开的。自古以来女性长期处于父权夫权的统领之下,其被压制、被赏玩的从属地位使女性逐渐被物化,“美人——佳人”就是在这一状态下催生出的典型意象,暗含着诗人们浓郁的政治之恋。在中国文学史上,这种政治托寓意象的频繁出现,始于战国晚期的“楚辞”。而把女性作为“比兴”材料大量写入诗中的是诗人屈原。屈原在《离骚》中反复吟咏“美人”:“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众女嫉余之娥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在他的诗作里“美人”意象成为一种象征性的符号,用来寄托某种理想和情感。后世文人继承并发展了这种传统。如张衡的《四愁诗》、曹丕《秋胡行》、曹植的《美女篇》、阮籍的《咏怀》、傅玄的《拟四愁诗》等等。但之后这种“美人——佳人”称谓,其所指代者或君或臣或为某种理想目标,其含义的多义性和模糊性曾引发后世解读的无数纷纭。但无论如何,人们逐渐认同了一个事实:其中的“美人——佳人”并非实写,而是一种喻象。李白更是开拓性地继承了这种创作手法,在他的诗作中写及“美人”28次,如“美人赠此盘龙之宝镜,烛我金缕之罗衣。”(《代美人愁镜》),“美人出南国,灼灼芙蓉姿。”(《古风》)“美人一笑褰珠箔,遥指红楼是妾家。”(《陌上赠美人》)。李白的开拓性在于不仅运用“美人”这种比兴材料之多而且将它的含义扩大了,即“美人”在诗句中不只是一种寄托理想或情感的正面的褒义喻象,也可以是含有讽刺意味的贬义喻象。例如他的《题雍丘崔明府丹灶》:“美人为政本忘机,服药求仙事不违。叶县已泥丹灶毕,瀛洲当伴赤松归。”此诗借“美人为政”批评之意溢于言表。由此可见 “美女——佳人”这一意象在男权社会中为他所用的物化的任意性。
(三)《越女词》——感官物化
修辞论美学理论指出:“人物形象的塑造是作家把现实中所遭遇的各种生存与审美焦虑在想象界与符号界加以置换和消解的重要修辞方式。”[2]“通过对文本中的人物形象塑造的修辞方式的解析,我们可以透视作家所处的社会文化语境及其在创作过程中的文化心理结构意向。”[2]基于这一理论基础,笔者就通过对《越女词》中修辞模式的解析,来透视被作者感官物化的一组女性形象。《越女词其五》:“镜湖水如月,耶溪女似雪。新妆荡新波,光景两奇绝。”在这首诗中,美女如画,给作者带来的是奇绝的视觉盛宴。《越女词其二》:“吴儿多白皙。好为荡舟剧。卖眼掷春心。折花调行客。”“卖”和“掷”这两个动作化修辞字眼的使用,把吴地女子呈现为向行客卖弄春心的嬉戏女子形象。《越女词其三》:“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采莲少女活泼可爱,遇客则高歌回返,“人”是“笑”着划船钻入荷花里面,欲出不出,还假装害羞。这是一段远距离揣测性的描写,暗含着诗人男性心理的期待和想象。这类诗中对女性赏玩性的描写,使女性存在的价值单一化,不能不说是男权文化语境下的审美心态,折射的是作者对女性审美物化、感官物化的男权意识。
二、女性主体意识的缺位
所谓“女性主体意识的缺位”指的在男权文化特定模式的构建下,女性在文学作品中的出现鲜有个体情感主体意识的存在,她们在男性作品中的出场通常以格式主题形成对应意义:渴望报效——相思;怀才不遇——美人迟暮;为臣王重用——宠幸;受冷落——薄情;遭排挤打击——弃妇。这是以温情脉脉的男女感情来掩盖浓郁政治之恋的君臣知遇关系,实质上缺乏女性主题意识的存在。古代女性长期处于男权社会的边缘地带,三纲五常的伦理教化使女性逐渐沦落为男性的附庸与陪衬,从而丧失了在文学中被真实全面表达的权利。即便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出现,实质上也是男权话语建构的结果。这在李白的诗作里,尤为明显。李白作品中妇女诗的相继出现是和李白自身命运发展轨迹相吻合的。
(一)初出茅庐与《采莲曲》《浣纱石上女》
开元十二年(724),二十五岁的李白仗剑去国,远游求仕。这时期的李白意气风发,凌然傲骨,对前途充满信心,不仅大好河山在他的眼里一片生机盎然,“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望庐山瀑布二首其二》)女子也多呈现青春俏丽,婀娜多情之美。例如《采莲曲》:“若耶溪边采莲女,笑隔荷花共人语。日照新妆水底明,风飘香袖空中举。”《浣纱石上女》:“玉面耶溪女,青娥红粉妆。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这和李白初出茅庐的自信浪漫,追求理想是一致的,也与男性作家笔下模式化的主题“为臣王重用——宠幸”形成对应关系。
(二)受召入京与《子夜四时歌》
天宝元年(742),四十二岁的李白迎来了他人生的辉煌时期,受召入京。此时诗人春风得意,自信豪迈:“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南陵别儿童入京》),笔下写及女性的诗也多为以诗言志:“秦地罗敷女,采桑绿水边。素手青条上,红妆白日鲜。蚕饥妾欲去,五马莫留连”(《子夜四时歌其一》),自比罗敷,心性高洁,志存高远。“镜湖三百里,菡萏发荷花。五月西施采,人看隘若耶。回舟不待月,归去越王家。”(《子夜吴歌四首其二》)”像西施受到越王征求一样,自己也得到了君王的赏识。
(三)遭受排挤与《怨歌行》《妾薄命》
踌躇满志的李白进京后怀才不遇,受人排挤。他一腔悲愤与难言之隐在诗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一系列怨妇、弃妇诗也在这时期应运而生,例如《怨歌行》:“十五入汉宫,花颜笑春红。君王选玉色,侍寝金屏中。荐枕娇夕月,卷衣恋春风。宁知赵飞燕,夺宠恨无穷。”《妾薄命》:“宠极爱还歇,妒深情却疏。长门一步地,不肯暂回车。雨落不上天,水覆难再收。” 《白头吟》、《怨情》、《长门怨二首》、《春怨》也大多在这一时期所作,借以“弃妇——弃用”来展露诗人自伤罹谗被疏的处境。对此前人早有论述,明人朱之蕃指出:“唐人作宫词,或赋事;或抒怨;或寓讽刺;或其人早负才华,不得于君,流落无聊,托此自况。”(见《诗法要标》卷二)
三、女性主观能动性的丧失
“怨”“叹”“悲”“愁”“泣”“恐”,这些展现消极被动情绪化的字词是李白妇女诗中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汇。例如《古风》:“燕赵有秀色,绮楼青云端。眉目艳皎月,一笑倾城欢。常恐碧草晚,坐泣秋风寒。纤手怨玉琴,清晨起长叹。焉得偶君子,共乘双飞鸾。”有些直接以题目命名,例如:《怨歌行》、《长门怨》、《玉阶怨》、《白头吟》等等,塑造的是一组悲苦的女性形象,诗中展露的是她们的哀怨、被动和无助。事实上,自古以来在文学作品中出现的女性,从审美意义上看,很少能同时拥有美和欢乐,她们大多总与悲苦、愁怨连在一起,这一文学现象反映了男性文人对美的认识以及对女性的审美价值观。当代女性主义批评借助解构主义,指出“妇女形象”主要是男性作者——男性中心文化的产物,它不但是男性想象的产物,而且是为满足男人的愿望而创造的。因而她们负载着过多的男性文人赋予的情感和情绪,从而不具备女性的自主性和能动性。李白笔下的《妾薄命》、《望夫山》、《久别离》、《夜坐吟》等作品就属于这一类。
而在现实生活中,根据历代学者对唐代民风的考察,唐代社会风气相当开放,女性地位也较高,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就出现在唐朝。“唐代妇女不仅在家庭生活中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约束,同自己不幸的人生命运抗争,向男子要自由、争地位,同时还敢于冲破封建家庭羁绊,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生活。”[3](P117)“寡妇再嫁现象较多见。”[3](P41)“她们在个人情感和利益受到侵害时,敢于通过离婚、改嫁的方式,与丈夫抗争,寻求个人自由。”[3](P47)而这些真实的妇女生活画卷在李白的诗作里并没有铺展开来,他诗作里偶然写到的果敢妇女形象如《东海有勇妇》《秦女休行》等,从表面上来看属于具有反叛意识的女性,然而她们的行为目的却是一个为丈夫,一个为宗族,维护的仍旧是男权文化的尊者地位。
结语:李白在妇女诗中展现的传统男权价值观,是自古以来的文化症结,批判地学习李白的诗作更有利于两性文化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女人[M].桑竹,南珊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
[2]王一川.修辞论美学[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3]段塔丽.唐代妇女地位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4]王琦.李太白全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5]徐有富.唐代妇女生活与诗[M].北京:中华书局,2005.
[6]安旗.李白全集编年注释[M].四川:巴蜀书社,1990.
(许夙慧 郑州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 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