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史记·刺客列传》中所记载的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其文不仅被选入各种语文教材,据此改编的影视作品,更是一再被搬上银幕。荆轲的功败垂成千年之后仍令人扼腕叹息,同时传记中却又呈现出很多疑点,留待后人破解。本文试图拨开层层迷雾,还原历史的真相。
关键词:《史记》 荆轲 刺秦 探疑
《刺客列传》是《史记》中的经典名篇,历来为人称赏。这篇合传由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个人的故事组成,其中又尤以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最为重要,也最为精彩。从篇幅看,《荆轲传》独占了《刺客列传》全文字数的五分之三;从影响看,荆轲在后世已经成为刺客的代名词,其侠义之举深入人心,甚至有学者将《荆轲传》奉为中国武侠文学的源头,可见此文对中国文化影响之深远。
可是,这样一篇经典名作却充满了种种疑团。正如清代学者郭嵩焘在《史记札记》中所说:“史公之传刺客,为荆卿也,而深惜其事不成。其文迷离开合,寄意无穷。”“迷离开合”可以说是对此文非常中肯的一句评语。可以说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设置了“迷离开合”的悬疑,留待后人破解。在各种疑问当中,最大的疑点就是:荆轲此行,到底是行刺,还是劫持?
有人会望文生义说:“既然叫刺客,当然是行刺。”但司马迁显然不这么认为。《史记》中写太子丹向荆轲提议行动的计划,原文是:“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窥以重利;秦王贪,其势必得所愿矣。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太子丹的意思是派勇士接近秦王,如果能劫持,模仿当年曹沫对齐桓公的做法,这是上策。如果实在没有机会劫持,那么就杀掉秦王,但相对而言,后者为下策。司马迁认为,从计划一开始,荆轲的首要目的是劫持,刺杀只是在劫持不能完成时的备选方案。因此在荆轲庭刺秦王失败之后,《史记》写道:“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于是左右既前杀轲,秦王不怡者良久。”按荆轲的临终遗言,他未能杀掉秦王的根本原因在于从一开始,就只是想劫持秦王并逼他写下归还土地给太子丹的契约。从常理来说,趁其不备直接刺杀对方和劫持不能如愿后才改为刺杀,两者成功的机率相差甚远。最有利的刺杀时机肯定是稍纵即逝的,所以司马迁认为,荆轲未能杀掉秦王的根本原因在于他的初衷只是想劫持而不是刺杀。司马迁如此处理,表面上看前后呼应,逻辑严密,无懈可击。以至于后来的史家也接受了司马迁的观点,如《资治通鉴》写太子丹事先的谋划以及荆轲临终前的辩白,都沿用了《史记》的原文。胡三省就此注释说:“燕丹于礼致荆轲之初,画两端之策;荆轲守其初说,所以事不成。”晚于司马迁的西汉学者刘向编定的《战国策》,同样主张劫持说的观点。可见历代史家对荆轲本意是要劫持秦王的说法并无疑义。可事实果真如此吗?
如果真如司马迁所言,荆轲的本意是要劫持秦王,那么在《史记·刺客列传》文本内部,有一处非常明显的漏洞,就是荆轲为了能接近秦王,先去游说樊於期献出项上人头作信物这一环节。荆轲先动之以情、晓之以义,激发起樊於期对秦王的满腔仇恨,然后说:“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王,秦王必喜而见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匈,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见陵之愧除矣。将军岂有意乎?”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解释说:“揕谓以剑刺其胸也。”可见,荆轲亲口答应樊於期,要一剑刺死秦王替他被害的全家老小报仇,也替燕国雪耻,樊於期这才心甘情愿地自刎而死。在樊於期看来,既然荆轲肯舍命帮他报仇,自己一颗人头又算得了什么?两位壮士的这番对话真是义薄云天,令人动容。可是,假如真像太史公所云,荆轲明明知道此去的本意是劫持秦王逼他写下契约,而非将其刺死,那么向樊於期的许诺岂不成了口是心非、欺骗义士?樊於期虽死,在九泉之下又岂能瞑目?这与文章通篇所竭力塑造的荆轲的侠士形象岂不是背道而驰、自相矛盾?相反,如果荆轲向樊於期所说的话句句是真,他的本意最初就是要去刺杀秦王,那么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太史公所主张的劫持说观点其实是错的,从一开始就不符合史实。
先来看劫持说从何而来。《史记·刺客列传》中所述荆轲之事与《战国策·燕策三》中所述大体相同。《战国策》虽最终编定于司马迁之后的刘向,但其原始材料应当在司马迁之前就已经存在,司马迁在修《史记》时应该已经参考过。此外,很可能成书于司马迁之前的杂史小说《燕丹子》也同样主张劫持说的观点。可见,主张劫持说的虽以司马迁的《史记》为代表,但这显然不是司马迁原创的,他只是沿用了当时学界已经比较流行的观点。既然劫持说在司马迁之前就已存在,如何来判断它的真伪?
首先,从常理来说,无论是要劫秦王,还是要刺秦王,对燕国来说都是一个高度的国家机密,除了必须的参与者之外,太子丹不可能让其他人知道。所以,就算太子丹初见荆轲时确有种种谋划,为了保密的需要,当时也不可能有任何记载此事的文字。而随着荆轲、秦舞阳、太子丹的先后被杀,最了解此事真相的当事人已经离世。在秦灭燕国之后,《史记》记载:“其明年,秦并天下,立号为皇帝。于是秦逐太子丹、荆轲之客,皆亡。”秦王统一之后,马上通缉追捕太子丹、荆轲的门客及朋友。这些人纷纷亡命天涯,下落不明。就算这里面还有人知道详情,也不可能提及此事引来杀身之祸。与荆轲同时代的人尚且难知此事详情,百年之后的司马迁等人,又怎能知道太子丹与荆轲在暗室当中是如何谋划的呢?因此,劫持说恐怕只是史家为了叙事圆通而作的主观臆断。
其次,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劫持的方案在当时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包括司马迁在内的很多学者之所以主张劫持说,都以曹沫劫齐桓公的案例作为口实。但仔细分析会发现,曹沫劫持齐桓公并逼其归还土地能够成功,前提是当时还处在春秋时代。春秋时代的大国,最高目标是称霸,而不是兼并土地。著名的春秋五霸都会经常召集各路诸侯,歃血盟誓,他们的目的是要让天下诸侯服从自己,而不是要灭掉天下诸侯。春秋时社会风气是重会盟、信鬼神、讲信用,所以齐桓公作为霸主,虽然是在被劫持的情况下写下契约,但最终还是如约归还了鲁国的土地。毕竟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在天下诸侯面前,不能因为几片土地而失去作为霸主的信誉和号召力。然而到了战国一切都变了,此时大国的最高目标已经不是称霸,而是直指兼并统一,因此土地的意义是高于一切的。孟子所谓“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秦赵两国为了争夺上党一座城,竟然各倾全国兵力决战于长平,光是赵国损失的士兵就有四十多万。各国之间为了土地不仅公然发动战争,而且战国时盛行的纵横捭阖、尔虞我诈之风,最终目的也都是为了获取土地。最经典的一个例子是秦国为了讹诈楚国的土地,以会盟的名义将楚怀王骗至武关,然后将其扣为人质并逼迫楚国割地交换。而楚国为了捍卫土地,不肯接受交换条件,马上另立新君,最后楚怀王沦为囚徒客死异乡。一方面,秦国为了土地,不惜背信弃义,在全天下暴露自己骗子的嘴脸;另一方面,楚国为了土地,宁可置君父的性命于不顾,眼睁睁看其死在秦国,这就是整个战国时代精神的一个缩影。在这样一个利益至上、土地至上的时代,人们早已不信鬼神、不讲信用、不重会盟。在这时却想模仿春秋时前辈的做法,仅靠一纸契约,就逼迫秦国交还经由前后六代君王巧取豪夺侵占的土地,这不是痴人说梦吗?世易时移,不是每一个历史典故都能生搬硬套。提出模仿曹沫做法之人,只能说食古不化,而太子丹等人生当战国乱世,常年与秦国打交道,他们怎会不知道秦国的虎狼之心?跟秦国讲信誉,简直是与虎谋皮。就算劫持到秦王逼迫他写下一纸文书,凭着秦王的赌咒发誓,就想让秦国甘心割掉半壁江山?这种想法太一厢情愿。设身处地,如果我们是太子丹,怎会提出如此不切实际的计策?所以,劫持说无疑是后来学者主观臆想出来的。他们的错误在于没有弄清战国与春秋时国情有根本的区别,即使曹沫再生,也是无力回天。
所以,荆轲的选择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掉秦王。众所周知,秦始皇直到临死都未立太子,而荆轲刺秦王时,秦王诸子尚幼,东宫无主,且大将拥兵于外。因此秦王一旦被杀,秦国必有内乱,这就是山东诸国最好的机会。所以回到两千年前,荆轲在图穷匕现的一刹那,其实脑中只有一个想法:杀掉秦王!而且从以《史记》为代表的各种史书的记载来看,荆轲当时的表现毫无疑问是刺杀。但是荆轲临死前说:“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这话岂不是言行不一?该作何理解呢?仔细推敲可以发现,荆轲临死前留下这样一句话,其实是一种外交辞令。因为荆轲刺杀秦王,代表的是整个燕国,而不是他自己。行动的成与败,事关燕国的国家荣誉。现在行刺失败了,事实虽然是因为燕国派的这两个刺客,一个心理素质太差,一个武艺不精,但是能这么说吗?如果照实说,岂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所以临死前,必须在言语上为燕国挽回颜面。因此荆轲才说:“不是我杀不了你,而是我没想杀你,因此让你保住了小命。”可是回顾一下整个行刺的过程,荆轲其实招招都下杀手,没有丝毫留情。所以想抓活的云云只是场面话,不是真心话。其中的关节,倒是后来的大诗人陶渊明看得最透彻,他在《咏荆轲》中写道:“图穷事自至,豪主正怔营。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在陶渊明看来,其实事情就这么简单。
刺杀的真相原本简单明了,但是为什么以司马迁为代表的史家们却把它搞复杂了呢?究其根源,在于史家们在叙述此事时受到了主观立场的左右。因为秦朝统一的时间太短,最终再次被六国残余力量推翻,我们今天看到的秦国历史是由秦国的敌人书写的。贬低敌人、抬高自己,是修史时不可避免的主观倾向,所以秦国在史书中会遭遇怎样的评价可想而知。这就是为何伟大的秦始皇在史书中的形象是“蜂准豺声”并被诋毁为是个私生子的原因。关于修史的这种规律,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有精彩的论述,从主观立场出发,史家的倾向很明显要“褒燕贬秦”,所以对荆轲刺秦王一事自然要对其失败进行辩解,劫持说便应运而生。《史记·刺客列传》把主观臆断的劫持说与刺杀的真相生硬地拼接在一起,使得整个事件显得线索不清、逻辑混乱。前文述及的荆轲游说樊於期时亲口许诺要为其报仇,就是一处明显的逻辑漏洞。再比如文章写太子丹催促荆轲动身时,荆轲说:“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竖子也!”可是在之后的易水饯别时,荆轲又改口唱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同一个段落之内,荆轲前后所言就截然相反,让人无所适从。正如前文所述,这种出于主观需要而牵强出的劫持说并不符合史实。
司马迁既要尊重刺杀的真相,又要从主观立场的高度顾全劫持说,所以就造成了文章内部矛盾重重,无法调和。这也是郭嵩焘在《史记札记》中所说《史记·刺客列传》中荆轲的故事给人形成“迷离开合”印象的根本原因。两千年后的今天,我们没有必要再囿于成见,非要找出理由替荆轲开脱。前人因为主观原因在史书中附加的层层迷雾,现在已经可以廓清。荆轲虽然失手了,难道这就有损他的英雄形象吗?刺杀一事,本身就充满变数,成与不成,全在瞬息之间的偶然,任何人都没有必成的把握。在后人心中,荆轲虽然失败了,但仍然是万人景仰的英雄,正如陶渊明在《咏荆轲》中歌咏的那样:“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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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向.战国策[M].济南:齐鲁书社,2005.
[3]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4]上海古籍出版社本社编.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5]郭嵩焘.史记札记[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
(丁国祥 辽宁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1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