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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园园 文选 ]   

试论《与元九书》对《毛诗序》中诗论观点的继承与发展

◇ 刘园园

  摘 要:《毛诗序》是我国第一篇诗歌理论专著,是较早系统地总结儒家诗论的一篇纲领性作品,随后儒家诗论历经千年发展,诸多文人对其进行了阐释和补充。中唐白居易的《与元九书》是结合个人创作经验而成的一篇诗歌理论作品。其主要观点与《毛诗序》中的诗论思想一脉相承,既吸取了前代诗论中的进步因素,也提出了一些新的个人观点。
  关键词:《毛诗序》 《与元九书》 诗论观点
  
  《毛诗序》相传为赵人毛亨(大毛公)、毛苌(小毛公)所作。《毛诗》于《诗》三百篇均有小序,而首篇《关雎》题下的小序后,另有一段较长文字,世称《诗大序》,又称《毛诗序》,像是一篇《毛诗》讲《诗经》的总序。而《与元九书》是白居易被贬出朝任江州司马时给好友元稹的一封信,信中系统阐述了自己的诗歌主张和文艺思想。它是白居易诗论的纲领,也是他创作政治讽喻诗的经验总结。
  郭绍虞在《中国历代文论选》中概括到:“《毛诗序》吸取了传诗经生们的意见,阐说了诗歌的特征、内容、分类表现方法和社会作用等,可以看作是先秦儒家诗论的总结。”[1]刘大杰则说:“白居易继承和发展了过去儒家关于诗乐理论中的进步成份。”[2]前者是纲领,后者有发展,《与元九书》是儒家“以政教为中心”的文艺观在诗人个体创作中的具体体现,笔者认为白居易的主要诗论观点多与《毛诗序》遥相呼应,一脉相承。而后世诸多诗论名篇中,罕有如《与元九书》一般系统全面地反应出儒家的世界观和诗论思想,并将其予以发展并大放异彩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白居易的诗论可能是一种极为功利化、实用化的理论,但也是儒家世界观和诗论的一种最彻底、最强硬的形式。它在后代实际上代替《诗大序》等,成为人们理解文学问题的一把标尺,以致我们现在提起儒家诗论就必然想到白居易的观点。”[3]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4]诗歌是创作人真性情的表露,他的好恶,他的价值观都会在诗歌中有所体现。白居易不仅创作诗歌,而且兼顾理论的总结,曲折的人生经历和几十年著书为文的经验让他写出了这篇经典之作。细读此文,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白居易诗歌理念与儒家文艺观的多处契合,以及作者对前代思想的深入思考和发展。
  
  一、从“政教”到“诗道”
  
  白居易诗歌主张的核心,是要求诗歌为政治服务。《与元九书》说:“仆常痛诗道崩坏,忽忽愤发,或食辍哺、夜辍寝,不量才力,欲扶起之。”所谓诗道,即儒家关于诗歌的理论和要求。具体而言“夫文尚矣,三才各有文:天之文,三光首之;地之文,五材首之;人之文,六经首之。就六经言,《诗》又首之。何者?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作者将“文”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与“道”齐名,使“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的东西获得了与日月同辉、人文之首的地位。这样一来,所谓诗文便自然成为圣人“载道的工具了。有了它,就可以“上下通而一气泰,忧乐合而百志熙。五帝三皇所以直遭而行,垂拱而理者,揭此为大柄,决此为大宝也”。
  关于“道”之提法,并不是白居易的首创,是历代文人都在思索的一个问题。《文心雕龙·原道》:“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刘勰认为“要用‘明道’即以儒家为主兼采百家的道来作文,来反对浮靡的风气。”“道”即“为何作文,文之意义”,具体就是指为文之目的、为文之方法。
  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中说“白香山与元微之书曰:‘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独善诗,独善之义也。’余谓诗莫贵于知道,观香山之言,可见其或出或处,道无不在。”有了“道”便有了作诗的根基,白居易自始至终都秉持着“诗道”。
  笔者认为,这一观点之来源正是先秦时期即形成的儒家文艺观,及后代提出的“文以载道”“文以明道”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立场。从这个总体要求和基本立场出发,他们给文艺提出了明确的功利要求,即“不是为艺术而艺术,而是为政治、为社会、为人生而艺术。……把文艺纳入政治的轨道,从而达到文艺为封建政治服务的功利目的,这是儒家文艺思想的最大特色。”[5]
  追溯历史,对儒家政教文艺观做最早最系统概括的就是《毛诗序》。它是先秦儒家诗论的总结,诗歌和封建政教的关系是其中心内容。短短的一篇序言反复强调“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它认为诗歌不仅是社会治乱、政教得失的反映,而且反过来可以维护封建统治和封建秩序:“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在他们看来,诗歌几乎是无所不能的社会教化工具。《诗经》最终应由周朝的乐官删选编订,而孔子也曾参与《诗经》的完善和传播,那么《诗经》是在儒家文艺观的指导下编选而成的,在一个法制尚不健全的国度,诗歌寄托了统治者奉天命、统万民的理想,儒家思想因其温柔敦厚的忠君理论,自然被封建统治者奉为正统思想,此后经由西汉董仲舒的大力推举,在吸取诸家之长的基础上增删修改,使之变成了更加适于维护社会秩序、为封建国家服务的工具,选拔官吏、颁布政令都以此为核心,因此有志入仕的文人,定要熟谙儒家典籍、明晰儒家以政教为中心的文艺理念。文学作品便不仅仅是言个人之志,而是背负着为天下的重任。也就是说,儒家以“政教”为中心的文艺观不仅在后世得以光大,而且被统治者改造成了管理国家甚至束缚文人的帮助。主流文人创作,必须围绕一个标准,也激发了他们的思考和追问。
  正如《与元九书》中所写:“及第之后,虽专于科试,亦不废诗……自登朝以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仆虽不肖,常师此语。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时。”这些话语让世人看到了一个忠心为国、勤于政务的官员形象,不仅尽到为官之责,连日常生活中也不忘继续学习,最终为自己找到了一个为之努力的“道”。并不是说他所有的作品都成了反映社会的一面镜子,但是当他自觉地看重自己身上背负的职责的时候,深切的忧患之心便会更多地在其诗文中显现出来。
  因此可以说“白居易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创立的讲求社会功利目的的儒家政教文艺观,对后世影响深远”[6]。“这一独特的理论建构,即将诗等同于道的这一思考方式和价值取向,理论依据仍是上述《毛诗大序》。”[7]
  
  二、诗歌的分类和表现手法
  
  关于《诗经》中诗歌的分类和表现手法,前人已有定论,郭绍虞总结到:《毛诗序》提出:“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孔颖达《毛诗正义》卷一认为“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构为义。”宋朱熹说风、雅、颂是“三经”,是“做诗的骨子”;赋、比、兴“却是里面横串的”,是“三维”(说见《朱子语类》)。都是阐明了风、雅、颂是诗的种类,而赋、比、兴是作诗的方法。
  (一)诗歌的分类
  《与元九书》中白居易将其所创作的诗歌分为四类:讽谕诗、闲适诗、感伤诗、杂律诗。从排列的顺序和作者的创作宗旨不难看出,他最重视的是讽谕诗。“自拾遗来,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比兴者,又自武德讫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谓之讽谕诗。”将其与《毛诗序》中的分类比较,很容易在字面上看到其共同之处,“风”与“讽”。而更深层次上来说是作者对《毛诗序》中创作主旨的认同。
  “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关于“国风”作品之含义,诚然并非如此具有政治意味和教育意义,“十五国风”几乎都是来自民间的民歌,并且今天来看,多是爱情之歌,然《毛诗序》及其他解经之作却大做文章将“风”之内涵予以延伸,当然“国风”中也确实有很多反映民生疾苦、讽刺时事的佳作,但是毛亨、毛苌等许多解经家出于某些目的,不免夸大了作品的意义有附会之说,将内涵未免挖掘得太深了,诸如《关雎》的“后妃之德”,《卷耳》的“后妃之志”(《小序》)“后妃求贤审官”(《大序》)等说法比比皆是,并且不止今人,之后的许多文豪都表示过质疑,如欧阳修“妇人无外事,求贤审官,非后妃责”[8]。然而对此,白居易是极为赞同的。他感叹道:“噫!风雪花草之物,《三百篇》中岂舍之乎?顾所用何如耳。设如‘北风其凉’,假风以刺威虐也。”这恰恰证明了作者内心的倾向,不仅认同《毛诗序》中的说法,而且在自己的创作中给予采纳。
  他身为朝官的使命感和对历史上兴衰治乱的总结,让他相信诗歌的讽谏力量不容忽视:“洎周衰秦兴,采诗官废,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洩导人情。乃至于谄成之风动,救失之道缺。于时六义始刓矣。”他认为讽谏之事值得统治者重视,也是他个人应恪忠的本分。
  仆当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手请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缺,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进闻于上。上以广宸聪,副优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
  于是白居易倾力创作《新乐府》等讽谕诗,并且在对诗歌分类的时候置于第一位。这一类作品虽然数量不是最多,但在白居易的创作中倾注了很多心血,是极为重要的。“这一作品群继承了《诗经》传统正统性,以及对白氏个人而言,它也是能够显示自己崇高豪迈精神的最有价值的作品群。”[9]“关于白居易讽谕诗价值观,首先,在讽谕这一名称中就有表述。讽谕的原意是像一阵风吹过而草木皆伏,以自然的比喻表示教化。而这一文学形态,是基于中国传统的儒家诗歌观——《诗经》以及第一注释书《毛诗》的思考方式,亦即当时中国最正统的思考方式。”
  诗歌的分类是作者对其创作成果的总结,但又何尝不是对自己从政生涯的回顾,作品承载了作者的理想与抱负,见证着他的忠诚与勤勉,也蕴含着他的思想与价值观。白居易将《诗经》中“风”这一部分的主旨加以提炼深化,抽象出“讽喻”的思想内涵,继而创作了一批讽谕诗,并置于自己诗歌分类的首位。用实践表明了他对儒家诗论思想的认同和继承。从“风”到“讽”,其背后隐藏的依然是对于儒家精神的继承和发展。诗歌的现实性更加清晰,功利性更加明显,虽然今人看来不免偏激,但是在当时无疑既顺应政治需要,也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诗歌创作和诗歌理论的发展。
  (二)诗歌的表现手法 美刺比兴
  表现手法方面,白居易继承了《诗经》的“六义”之说,并将诗歌是否有“六义”作为判断诗歌优劣的标准。但这个“六义”的涵义往往具体为诗歌蕴含的“美刺比兴”精神。
  关于“比兴”之说法,《毛诗序》中未作展开论述,但毛公给《诗经》做的注中对“兴”有明确标示,显然这一重要写作手法也引起了后人的关注,刘勰《文心雕龙》:
  毛公传述,独标‘兴’体……‘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记托讽,盖随时之义不一,故诗人之志有二也。
  毛公在“六义”之中单说“兴”,足见“兴”之重要,刘勰认为“比显而兴隐”,可见兴是一种用委婉含蓄的方式寄托用意的手法,后世又渐渐地形成了“美刺比兴”的说法。
  国家不幸诗家幸,一个优秀的诗人是眼光敏锐、具有强烈人文关怀和责任感的,当社会面临兴衰更替的时候,国家即将遭遇战乱的时候,往往是他们最先察觉到,最先用语言表达出来。正如《毛诗序》中所写:
  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於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
  如果说这个时期国史的以诗讽世是因为职责所在,那么至少说明了在众多文学作品中诗歌最适合担此职责,而且也给后世的此类文学创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式,笔者认为这和诗歌的“比兴”手法是有很大联系的。它能将所要讽刺的现象或宣传的道理用简洁的语言表达出来,表达中往往选取具体的事物用以比喻或寄托。读者可以明白意思,而言语又不激切。这和儒家一贯提倡的“温柔敦厚”“怨而不怒”的含蓄之美是密不可分的。
  在白居易看来,“六义”之说实为作诗之核心问题,他用此标准回顾了之前各朝代的作品,“六义”从“始刓”“始缺”“侵微”到“尽去”。他感慨着诗歌的一代不如一代,盛赞着“六义”的作用和光彩。于是白居易针对“诗道崩坏”的现状,提出了大力倡导“美刺比兴”的说法。但是他认为“美刺”重在“刺”而不在“美”,“美”也是为治理天下服务的。“故闻‘元首明,股肱良’之歌,则知虞道昌矣。闻五子洛汭之歌,则知夏政荒矣。”而“美”很容易成为“虚美”,“谄成”:“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若求兴谕规刺言,千句万章无一字”(《采诗官》)。于是他大胆地突破了儒家“微而婉”的规矩,致力于对“六义”中的现实性、讽刺性的追求“著文仅千首,六义无差忒。”(《哭唐衢诗》)
  但是,从一个整体来说,对某一方面过多的追求必然导致失衡,导致缺陷的产生。只注重于刺“意激而言志”,即用激切直露的语言把所讽之意表达出来。那么语言应具备的丰富、优美、鲜活等诸多特色便难以顾及了。
  读张籍古乐府 作于元和十年(八一五),四十四岁,长安。太子左赞善大夫,尤工乐府诗,举代少其伦。为诗意如何?六义互铺陈。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笺]潘德兴《养一斋诗话》:香山读张籍古乐府:为诗意如何?…亦知君为人。数语可做诗学圭臬。予欲取之以为历代诗人总。合乎此则为诗,不合乎此,则虽思致精到,词语隽妙,采色陆离,声调和美,均不足以为诗也。学者可以知所从事矣。[11]
  试想假如文人真的以此为作诗圭臬,那或许诗歌最终会变成一种乏味的应用文,也不会有那么多传颂千古的佳作了,从这一点说白居易对传统儒家“诗教”的突破,有弊大于利的倾向。他过多偏重于政治需要和思想性,忽视文采,这和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作者处境有很大关系,因为他晚年也写了不少之前自己不太赞同的作品。
  “八年的安史之乱导致的政治、社会危机及造成了部分文人逐渐远离政治、躲避祸乱,也激发了另一部分文人革新政治、拯危救衰的热情……白居易急于救世的良苦用心……将许多优秀的作家、优美的作品暂时打入‘冷宫’,尽管他自己也写这类作品。
  《新乐府序》: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如果不从政治需要的角度理解,我们恐怕很难接受这种程式化的理论,因为这会导致创作个性的消解,创作丰富的消失,最终甚至会导致诗艺诗味的缺乏。”[12]
  白居易只注重文章“刺恶”的功能,却忽视了文学美的一面,后来落得个“元轻白俗”的说法。文学的功能本来就是多种多样的,过于忽略或重视任何一方面,它的发展就会不健康,我们需要“激切直露”的严肃说教,也需要“委婉含蓄”的优美表达。白居易大胆突破“主文而谲谏”的表达范式,不畏权贵的无情揭露,一定程度上也是对较为禁锢的文学思想的突破,也是值得肯定的。
  总的来说,真理都是相对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理论也在不断发展深化。儒家思想影响了我国数千年,就文学来说,《毛诗序》是儒家诗论的开端,《与元九书》则是一个对其较为突出的继承和发展。白居易结合个人创作经验,在《与元九书》中阐述了自己的一些新的诗论观点,虽然存在一些历史局限性,但是它丰富了我国的诗歌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1]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4页。
  [2]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0月版,第257页。
  [3]谢思炜:《白居易集综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8月版,第356页。
  [4]郭绍虞:《历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1月版,第30页。
  [5]张文勋:《儒道佛美学思想源流》,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7页。
  [6]邹然:《中国文学批评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9页。
  [7][9][10]静永健:《白居易写讽谕诗的前前后后》,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4页。
  [8]方玉润:《诗经原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2月版,第77页。
  [11]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5页。
  [12]邹然:《中国文学批评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第209页。
  
  参考文献:
  [1]刘熙载.艺概[M].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60—64.
  [2]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6:100—130.
  
  (刘园园 合肥 安徽大学中文系 230039)

试论《与元九书》对《毛诗序》中诗论观点的继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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