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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良 文选 ]   

鲁迅小说中人名及称呼的文化透视

◇ 张建良

  人物的姓名与称呼通常因人的社会地位高低而不同。“上流社会”的人们,他们的名字是为人们所不知道的,他们只有“尊称”。通常是以姓+尊称(官职或辈分)的方式构成,符合等级社会中对社会地位高的人的称呼习惯。直呼地位高的人名字,被认为是对地位高的人物的一种不恭敬的表现,是要受到被称呼人“冷遇”的。称呼曹操为“丞相”他心里很舒服,称他为“阿瞒”,他就不高兴了,称呼的人未必有意贬损,而被称呼者却认为是对他表示不敬。流传至今,对有官职地位有身份的人,人们的习惯以职务为称呼,如“书记”、“厂长”、“部长”、“处长”等等,姓名通常被官职所取代了,这是等级制、官本位的遗风。
  在鲁迅小说中,对人的尊称也是以他们的姓氏和他们的官职及社会地位所构成。如“赵贵翁”(《狂人日记》)、“赵太爷”、“钱太爷”、“白举人”、“知县大老爷”(《阿Q正传》)、“七大人”、“慰老爷”(《离婚》)、“赵七爷”(《风波》)、“夏三爷”(《药》)、“鲁四老爷”(《祝福》)、“四爷,《长明灯》)。以“大人”、“举人”、“老爷”相称,是因为这些人都曾是清朝的官吏,虽然朝代更替,但在一般人心目中,他们仍是社会地位高的人。爱姑的“离婚”官司,不到政府衙门去打,却到前清官吏的私家庭堂上去“讲理”,说明人们对旧官僚还是非常相信的,森严的等级及旧官僚的威严终于使泼悍的爱姑举起了降旗。
  以“爷”来称呼别人,是因为“爷”在一般家庭中是辈分最高的男人,按中国家长制的习惯,年龄大、辈分高的男性老者,在家族中是处于主宰地位的。家族、家庭中的大事,通常由他说说了算,因此在社会交往中“爷”就成了对有钱有势的人家的男人的一种尊称。而在贫民中,虽然辈分也属于“爷”辈,但在人们的称呼中,这种“爷”只是一种辈分上的区别,与表示社会的“爷”是不同的。有些地方爷却只以“公公”相称。在清代,“爷”是对一切有权有势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的尊称,并不在乎此人是否是有了孙子的“爷”辈。鲁迅亲历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在北京生活了十几年,对“爷”的称呼中体现的等级观念深有所察。所以他的小说中有较高社会地位的男性都以官职和“老爷”、“爷”作为他们的称呼,对他们的真名,都“忌讳”掉了。
  对身份地位稍低一等的富家子弟,鲁迅也用尊称去称呼他们,对于他们的名字同样是隐去不谈,因此我们只能知道“赵太爷”(秀才)(《阿Q正传》),“驼背五少爷”、“康大叔”(《药》), “鲁大爷”(《风波》),至于他们的真名字,也无从知晓,因为他们也都是属于有地位有身份的人,与一般平民百姓不一样。
  以职务称呼对上层人物是这样,对地位较低的人物也是这样,像“老把总”(《阿Q正传》)“地保”、“管土谷祠的老头子”这些称呼,不仅让人清楚他们的社会角色,同时也记录了当时的制度、官职名称,具有风俗意义上的审美价值和认识价值。
  对于普通老百姓,鲁迅一般按照人们通常的习惯来称呼他们:即姓氏+排行,或排行字的方式,如“陈老五”、“大哥”(《狂人日记》),“八叔”(《社戏》),“庄七光”(《长明灯》),“庄木三”(《离婚》),“四铭”(《肥皂》),“六顺”(《在酒楼上》)”“贺老六,(《祝福》)。这种称呼,其根本是以他们在家族中的等级次序为名字的,称呼就固定了他们在同辈中的位置。
  以数字为名,是中国人名字很有文化特色的部分。对于大多数没有文化的百姓来说,起名字很困难,于是,孩子出生后称得的重量就成了他们的名字。鲁迅小说中的“九斤老太”、“七斤”、“六斤”、“八一嫂”(《风波》)、“八三”(《离婚》)、“六一公公” (《社戏》)都以重量为名,年长的在重量后加上辈分就算是尊称了。这些名字的使用使小说的乡土性、风俗性的特征一望而知。
  以外文字母为名,是鲁迅的发明。中西合璧的名字,隐含着的是东西方两种文化交融的时代意义。如同西方佛教传人中国后,许多人是以佛语名词“惠”、“净”、“能”、“悟”,等为名一样,是对另一种文化认同的表现。鲁迅在小说中继承中国南方人称呼人时习惯以“阿”、“小”,作为称呼前置词的作法,又加以改造,在后面使用外文字母,构成“阿Q”、“小D”,不仅反映了人物无足轻重的会地位,也对反对改革者给予了讽刺,使这一名字有了丰富的文化内涵。
  除了通过名字称呼反映传统社会等级观念,鲁迅还通过小说中的人名表达自己的爱憎情感和对社会人生的批判态度。因为中国人在其名字称呼中通常注意注入一定的感情因素,因此,运用名字及称呼反封建也就成为一种文化必然。
  对要暴露鞭挞的人物,鲁迅通常给予讽刺性的命名。“古久先生”是虚拟象征性的名称,是对中国封建历史拟人化的称呼。“假洋鬼子”、“孔乙己”、“高尔础”、“老钵”、“何道统”、“邓孝翁”,这些名字或从来历上来看或从字面上意义上都蕴含着对旧人物的讽刺,对卫道者的厌恶。
  对社会上的一般保守性的人物和闲汉,鲁迅以突出他们的肖像特征作为他们名字或称呼。这些名字或称呼继承了《水浒传》中为人物命名的方式,具有绰号性,使人易记,感到新奇。“花白胡子”、“红眼睛阿义”(《药》),“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明天》),“赵白眼”、“赵司晨”、“王胡”(《阿Q正传》),“三角脸”、“方头”、“阔亭”(《长明灯》),“秃头”、“红鼻子胖大汉”(《离婚》),“蟹壳脸”(《离婚》)等都属于这种类型。
  为了展示社会群像及其精神特征,鲁迅对一般群众以他们的职业和穿着打扮以及人们对他们的态度作为称呼,使一群人中“这个”与“那个”有区别,如“穿着黄制服的面黄肌瘦的巡警”、“穿蓝布大衫罩白背心的男人”、“抱着孩子的老妈子”、“带着小布帽的小学生”、“工人似的粗人”、“挟洋伞的长子”、“像一条死鲈鱼的瘦子”、“戴硬草帽的学生”、“满头油汗而粘着灰土的椭圆脸”(《示众》);“蓝袍子黑背心的男人”(《离婚》);“搽雪花膏的小东西”、“鲇鱼须的老东西”(《伤逝》),这些人职业不同,打扮不同,但“看客”的身份是共同的。
  妇女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地位最低的,因此她们的姓名只有在娘家当姑娘时才被人所叫,如“阿顺”、“阿昭”、“秀儿”、“子君”、“爱姑”,到出嫁后,她们的姓就被丈夫的姓所取代,她们的名字也就消失了,变成随丈夫的排行加上辈分的称呼。如单四嫂子、杨二嫂、邹七嫂、祥林嫂,待到年长,或有了孩子就成为“四婶”、“灰五婶”、“王九妈”、“柳妈”、“华大妈”等,到有孙子或特别年长就成为“夏四奶奶”、“卫老婆子”、“老发奶奶”。就是有地位人家的妇女,也无非是改了尊敬的称呼如“秀才娘子”、“赵太太”、“少奶奶”,这改变不了她们的从属地位。
  鲁迅是热爱孩子的,对孩子的名字,鲁迅赋予亲切感,尽管在孩子的名字上,也寄托着成人(家长)对他们的祝愿、期盼,但主要还是以称呼的亲切为主要趋向。“华小栓”是华老栓希望儿子能命长而取的,“拴”即“拴住”“拉住”之意,希望生命不要被病灾夺去。其他如“宝儿”、“闰土”、“宏儿”、“双喜”、“阿发”、“桂生”、“阿毛”、“学程”、“大良”、“二良”都给人以亲切感,不含讽刺的意味在里边。
  鲁迅小说中对新人物在称呼上是直接的。辛亥革命后,具有新思想的人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对象。而人与人之间平等的意识也开始在称呼上表现出来。同事之间,朋友之间,直呼其名也显得十分正常,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此,鲁迅在写新人物时,通常是直接称呼姓名,如“吕纬甫”、“魏连殳”、“涓生”、“汪国生”、“张沛君”、“秦益堂”等,在这些命名中,虽注意了用词的讲究,但显然没有贬意,也不含标名等级辈分等因素,名字上新时代的特征也由此得到体现。但有时,为了能表现人物的个性特征,鲁迅在为新人物取名时,也注意内涵的丰富性。如“魏连殳”就内含“孤独者”的意思。“魏”,《辞源》解释中有“魏然,独立貌”,鲁迅显然是取“魏然独立”的意思,并巧妙将这意思通过“姓”氏表现出来。“连”是“连续不绝”的意思。“殳,是兵器,长一丈二尺,无刃。”在这里“殳”也就象征着文人手中的“笔”。因此,“魏连殳”就表达出独立地连续不断地舞动长而无刃的兵器的意思,这与鲁迅写《彷徨》的心态是相吻合的。鲁迅在《仿徨》诗中所写的意境,在“魏连殳”这一名字中得到充分的表现。“魏连殳”是“孤独”的抗争者,鲁迅此刻也是一个“孤独”而不断与旧势力斗争的勇士。“涓生”的“涓”则含有细小、微小之意,“涓生”即意为微弱的书生。“子君”显然是对敢于决定自己婚姻的女子的敬称,隐含“女中丈夫”的美誉。
  
  (张建良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200241,江苏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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