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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会利 文选 ]   

“颠倒”的夫妻关系与妇女自我意识觉醒

◇ 井会利

  摘 要:《醒世姻缘传》中妇女对传统男女地位的“颠倒”,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家庭问题,在明末特定时代背景中,是妇女争取和维护做“人”权益的一种极端化的表现,它展示了妇女自我意识逐渐觉醒的社会现实。妇女的抗争为传统“尊男抑女”的跛足文明发出了强烈不满的信号,因而具有一定社会文化意义。
  关键词:妇女 抗争 自我意识 觉醒
  
  《醒世姻缘传》是一部婚姻家庭生活题材小说,作者为我们描写了大量“牝鸡司晨”现象,即女性在家中占有支配主导地位。小说正面描写了狄婆子、童奶奶等人在家当政的情况,更多从侧面,即男子“惧内”的行为反映女性在家的控制权。在作者形象的描绘中,似乎家庭中女性当权、男人屈居受支配地位是普天下皆然的事了。这与我们认识到的封建伦理制度形成了反差。恩格斯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1]这是封建父权制社会里,家庭中两性关系的一般写照。为了保证男子在家的权威地位,封建礼教对女性从行为到精神进行了重重束缚,弱化了女性的人格意识和独立性,使她安于家庭劳作,顺从男性的领导。社会从文化制度到风俗习惯都在保障男子对女子的统治权和男尊女卑的性别格局。而《醒世姻缘传》里的女性却颠倒了人们习惯认识中的男女地位,在家中反卑为尊,当家支配男子。
  《醒世姻缘传》中的妇女在家中不仅掌握了相应的权力,许多人还不守“妇道”,反过来以暴力的手段对待丈夫:狄希陈受素姐打骂是常事;成都府吴推官动不动就被大奶奶罚跪;成都太守被大奶奶打成了“鼻衄的痼疾”;军厅的胡爷被奶奶打得“蓬了头,赤着脚,出到堂上坐着”;外科医生艾前川也被老婆“驱羊遣狗”似的踢打。传统婚姻中的两性关系被这群“悍妇”搅了个天翻地覆。这种现象令作者西周生大为不满,他不遗余力地批判着妇女颠倒“纲常”的行为,称这种现象为“雌鸡报晓”,并把它和世道的“阴阳”颠倒联系起来加以批判。
  从人们追求生活和谐稳定的角度来说,妇女的暴力行为是不可取的。但在那个妇女倍受礼教束缚的社会,这却是一种新的社会现象,从小说展示的情节来看,这是妇女争取和维护自己做“人”权益的一种极端化的表现,以此向男权社会敲响反抗的警钟。小说从正面批判妇女支配控制男性、反卑为尊的现象,客观上,却从侧面反映了那个时代,妇女自我意识觉醒这一事实。
  小说中吴推官在北京娶了两房小妾,回到家里,夫人对他自作主张很生气,说道:“离家不远,先差个人合我说知,待我不许你娶,你再矫诏不迟。说也不合我说声,竟自成两三个家拉到家里来。眼里没人,不叫人生气么?”(91回)吴夫人生气固然是因为娶妾,更主要的是吴推官没有尊重她为妻的地位,家里的大事丈夫应该和妻子商量着做。这里体现了吴夫人要求与丈夫平等的意愿,已经表现出了一个女人要求男人尊重自己“话语权”的意识。与吴夫人相比,悍妇薛素姐的要求更多,表现也更富冲击性。素姐不仅对狄希陈在占有女人方面管制严格,而且还想突破各种女性的道德禁锢,如同男人一样自由畅快地做人。她喜欢热闹,不顾娘家的反对和婆家的阻拦,径自去三官庙看打醮。回来后还得意地说,“你们不准我去,我怎么也自己去了”(56回)。这是她迈出争取自由的第一步。以后,素姐频频走出家门,自作主张的意识也更明确。第68回中她想随侯、张二道婆的会社去泰山进香,当被告知公公不允许时,她怒道,“我只是如今就去!我必欲去!我主意待合老侯、老张去!怎么这一点事儿我就主不得呢?”于是素姐“也再不与狄员外、狄希陈商量”,“扬长出门而去”。在去泰山的路上,她故意让狄希陈为她牵着驴跑,以向外面的世界宣扬,她可以为自己的行动做主,她是自己和男人的主人。素姐在追求自由的同时,对妇女的贞节贤孝很反感,她拒绝接受官方的节妇教化,声称“我也做不成那孝妇,我也看不的那牌坊,我就有肉,情知割给狗吃,我也做不成那股汤”(52回)。第66回对丈夫宣称,“我薛老素不怕人败坏,我不图盖什么贤孝牌坊!”不屑一顾中,的确含有一种价值否定意味,包含着对恪守妇道生活方式的拒斥。可见她不守闺门鄙视贞节并非盲目冲动,而是一种价值选择的结果。[2]这种带有人性觉醒意识的价值选择无疑是不容于礼法道德的,素姐也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她遭到夫家、娘家所有人反对,处于孤立境地,但她至死也不以自己的选择为非。她和小说中其他妇女一道,形成了一股冲击旧道德的潮流,而这种潮流与时代社会文化、经济背景有很大的关系。
  晚明社会王阳明心学流行,思想界兴起了崇自我、重人欲的个性解放思潮,这些也影响到了民间社会,带来了人们生活观念的变化,即重视物质享乐和追求人生的自由,即使处在深闺中也能感受到这种影响。小说中,晁源和小珍哥大张旗鼓地外出打猎,惹得妇女们都出门观看评论。尼姑道婆走街串巷向闺中妇女传达外面的信息。道婆还组织进香会社,不断宣传外面世界的精彩好玩,吸引并招收女弟子入社。所以,中下层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女子走出家门,扩大了生活眼界,被压抑的人性和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形成了挑战禁欲礼法的力量,让男性产生普遍的危机感。
  另外,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女性在经济活动中的参与作用,也为妇女自我意识觉醒提供了条件。传统经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男耕女织是主要模式。明清之际,在传统经济的基础上,商品经济也比较活跃,物品进入市场流通,这为妇女参与劳动,赢得价值提供了机会。小说中就有许多妇女参与劳动的事例:狄婆子当家理纪能力强,里外的劳动都是她一手安排;童七开乌银铺,也是全家参与,“左手拿了吹筒,右手拿了箝子,老婆扯着风匣,儿子扇着火炉”(70回),男女齐上,生意甚是兴隆;丁利国夫妇以卖豆腐为生,也都是婆子在家做,老头挑出去卖。除了小说中的人物,现实中也有许多这方面的资料。明清时期家庭纺织业日益具有重要的地位,松江“乡村纺织,尤尚精致。农暇之时,所出布匹,日以万计。以织助耕,女工有力焉”(康熙《松江府志·风俗志》)。妇女纺织除了满足自己需求外,还参与市场交易,成为家庭收入的来源。甚至妇女自己每晨“抱纱入市,易木棉以归,明旦复抱纱以出,无顷刻闲。织者率日成一匹,有通宵不寐者”(正德《松江府志·风俗志》)。可见,妇女不仅创造价值,而且还要去实现价值。无纺织业的地区,妇女则同男子一同参加体力劳动,妇女甚至可以进行多种生产活动,如苏州“滨河近山小民最力穑,耕渔之外,男女并工捆履,辟麻,织布,采石,造器”(正德《姑苏志·风俗论》)。[3]这样,在家庭生产或社会生产活动中,如果男女参与的程度基本相同,在创造财富,维持生计方面作用相等,女性的社会地位就有可能改观。经济地位提高后,引起女性心态和行为的变化,妇女不甘受制,希望改善自己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于是便被称为“妒妇”[4]。《醒世姻缘传》中的妒妇群体诞生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之下,因而其指向男性的泼悍暴力,便具有了妇女自我意识觉醒的时代意义。
  综上所述,小说中,妇女对传统男女地位的颠覆,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家庭问题,它是生活实践和社会变化在家庭中的反映。作者把这种现象与社会道德沦丧联系起来,因而他在作品中对之持批判态度。但客观上,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展示了妇女自我意识逐渐觉醒的社会新变,从社会发展角度看,这种变化具有一定社会文化意义。它表明,男权文化在封建社会后期有走向衰落的趋势,以及妇女对这种文化的冲击,僵化凝固封建肌体已诞生出新的发展因素,尽管这种力量还很弱小,且时时淹没在旧体制中,但妇女的抗争行为已为这种“尊男抑女”的跛足文明发出了强烈不满的信号,因而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注释:
  [1][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年版,第52页。
  [2]付丽:《悍妇人格的个性解读——略论〈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常德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第75页。
  [3][4]赵世瑜:《冰山解冻的第一滴水——明清时期家庭与社会中的男女两性》,清史研究,1995年,第4期,第97-98页。
  
  (井会利 陕西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凤翔师范分院 7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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