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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良 文选 ]   

鲁迅笔名的文化经验和小说中人名称呼的文化符号特征

◇ 张建良

  在鲁迅小说的艺术世界中,人名及对人物的称呼是独具审美特征的艺术创造。这些人名及称呼,不仅仅是人与人相区别相交往的一种符号和工具,而且蕴含着中国人深层的文化心理积淀,显示着社会转型期新旧两种文化的不同特色,有着独特的审美价值。
  
  一、鲁迅在名字方面的文化经验
  
  鲁迅是对中国文化特征有仔细观察和深入研究的。鲁迅一生中用过140多个笔名,而他的名字的变化过程也使他对中国文化的这一特殊领域有着深切的体验。因此运用名字作为反封建的一种手段,也是鲁迅文化活动的一部分。
  鲁迅原名阿张、樟寿、豫山,后改为树人。初起名阿张,是因为鲁迅出生的消息报告给在京做官的祖父周福清时,巧逢张之洞来访,于是周福清便以“阿张”为鲁迅取小名,此后又以同音异字取大名作“樟寿”,号“豫山”。因在绍兴话中“豫山”和“雨伞”音近似,鲁迅在私塾读书时同学常以此名字取笑他,便请祖父改名为“豫亭”,再改为“豫才”。显然,周福清在为鲁迅起名时,很看重张之洞来访这件大事,认为张的来访与他得到抱孙子的消息一起到来是件吉事,便以“遇张”两个字的音为鲁迅命名,无论“阿张”、“樟寿”、“豫山”、“豫亭”、“馥才”都与“遇”“张”有关系,起名、改名都要用“遇”“张”的谐音,希望此名能给孙子带来吉祥和鸿运。对此,鲁迅当然不会感觉不到的。
  但是,由于周福清因科场舞弊案获罪下狱,周家一蹶不振,鲁迅只好在18岁那年“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到南京投奔一个叫椒生的叔祖,进入江南水师学堂学洋务,放弃了走科举做官的道路。在叔祖周椒生看来,家族中的人不走科举仕途之路,却来学洋务,以后当一名水兵,有耻祖宗脸面。因此,不让鲁迅使用家谱中的名字注册,于是将“穆才”改为“树人”,取“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之意。此次名字的改变,当然使鲁迅又亲身领略了传统的巨大影响和中国人重名崇祖的习惯及家族的威严,使他对人名的文化底蕴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正是为了反叛中国传统文化在人名上对人强加的影响,鲁迅后来从事文艺工作,处处留意暴露在人名及称谓问题上封建文化的弊端。他首先在自己名字上摆脱了封建旧文化的束缚,采用母亲的姓氏为笔名的姓,又取了有反叛意味的“迅”为名,使“鲁迅”一名成为他著文的署名,并闻达于天下。
  “鲁迅”一名,首次出现在1918年5月《新青年》第4卷第5号,鲁迅发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关于这一笔名的含义,许寿裳先生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一文中作过这样的解释:“(一)母亲姓鲁。(二)周鲁是同姓之国。(三)取愚鲁而迅速之意。”许寿裳先生是鲁迅的挚友,对“鲁迅”这一解释十分准确。鲁迅的母亲鲁瑞,为人仁厚善良,鲁迅的父亲在鲁迅l6岁时病逝,从此鲁迅以长子身份与母亲共担家事,母子感情很深,鲁迅以母亲的姓为姓,一方面表现了鲁迅对母亲的爱,同时包含了反叛传统的以父亲姓氏为姓氏的习惯。
  周鲁为同姓之事是史有记载的。据《帝王世纪》载:“黄帝长于姬水,固以为姓。”周人的祖先后稷据《元和姓篡》载是黄帝之曾孙帝喾的儿子,姓姬。自古公寓父时率领姬姓部落迁至周,建立周国,周文王时以国为氏,周武王克商纣,建立周朝,后来周以及各诸侯国为秦所灭,周王成为平民,遂以“周”为姓氏。而鲁姓也出自姬姓,西周初年周公旦之子伯禽受封于鲁,氏“鲁”。后鲁为楚所灭,迁到下邑,子孙遂以国名鲁为姓氏,所以周鲁原出自同姓,姓周与姓鲁没有根本的不同。而鲁在表面上又有“愚鲁”的含意,意指做事莽撞。这与鲁迅所写的“疯子”、“狂人”有类似之处。
  至于以“迅”为名,则反映了鲁迅深层的反叛意识。“迅”在表面的意义为“迅速”,鲁迅少年时代读书时,就在课桌上刻“早”字以自勉,以后又用过“迅行”为笔名,都是自励做事要快,不要拖拉。另外,“迅”据《尔雅·释兽》云“牝狼,其子敫,绝有力,迅”。“敫”即激,指激烈。鲁迅把自己喻为牝狼生的性格激烈、有力量的儿子,犹言自己是传统的所谓“仁人”的背叛者。瞿秋白在《鲁迅杂选感集·序言》中也用吃了狼奶的来莫斯来比喻鲁迅的反叛精神。因为在当时的卫道者看来,批判孔孟,批判纲常、礼教,就是无父无君的禽兽,孟子也说“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而鲁迅以禽兽为名,自然含有自为禽兽以讽刺传统势力对新文化运动倡导者的攻击的用意,即要以这种“禽兽”性来反抗一切旧思想、旧道德的束缚。《狂人日记》中把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史说成“吃人”的历史,在仁义道德的字缝中看出“吃人”来,这种思想其实就是不承认纲常礼教的“无父无君”行为。因此,“鲁迅”一名恰当地反映了鲁迅当时不顾一切地冲决封建家族制度及礼教的心理,也符合鲁迅一生喜欢讽刺手法表现自己情感的写作特点。
  
  二、人名称呼的文化符号特征
  
  人名在中国文化中是独具特色的。中国人出生后有乳名,有学名(亦称官名,即正式名字,通常按家谱上的安排确定)、有字、有号,还有笔名、法名、法号,至于皇帝还有一套独特的名称及谥号等等。随着人类文化的发展,随着阶级的出现及伦理道德观念的完善,人名作用就不限于只是某人的代号,而渗透了对该人的祝愿、希望、勉励等复杂感情因素,或者成为表达某种情绪、思想、理想、志向,记录某种重大社会事件的符号,人名符号原有的功能就被放大,成为一种文化的载体。而与人名相关的称呼也变得等级森严和忌讳多样起来。
  同时,由于文学的产生,文学作品中创造的人物也因为他们独特的个性而成为某种性格、人格的代表,如“奥勃罗摩夫”、“阿Q”、“诸葛亮”。这时的人名,已经成为一种概念,包涵了一定的爱憎情感和道德内容,成为人们进行思想交流的语言材料。作为文化符号的人名,它的外延与内涵是不固定的,名字叫“雪莲”、“宝玉”、“石头”、“铁柱”、“黑牛”、“黑豆”、“荷花”、“秋兰”……与作为这些事物的本身的内涵与外延是不同的。用这些事物来作为人名,包涵着对命名对象的喜爱,因而把他(她)看成某种事物,希望他(她)能强壮、美丽、长寿等。
  由于对文化资源占有量的不同和社会地位的不同,中国的统治阶层、文化人与一般大众和妇女,在名称的占有数量和称谓的文化含量上是不同的。拥有较多文化资源的统治阶级及文化人,在名称上可以有名、有字、有号并把这些作为高雅身份和较高出身、地位的的一种特征,而一般的百姓,有名有字的不多,大多数都是个乳名用一生,大名(官名)只是需要书写登记时才被提起。而妇女,在娘家时被人们称呼其名,待到出嫁,本名就被丈夫的姓及其排行所取代,成为“张二嫂”、“李大嫂”、“赵大奶奶”……失去了自己的真名姓。
  与姓名有关的称呼,则是现实中人们交往时不可避免的打招呼的首用语,它的尊卑色彩更加浓厚,比人名符号更具有文化特色,反映着人在现实中阶级地位的高低和受人尊敬的程度。在礼教社会中,人们交往中使用尊敬的称呼是懂得礼仪的一种表现。称呼实际上成了培养人们尊卑等级意识的手段,它使人从小就养成自觉的尊卑观念,明确自已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中国礼教文化之所以延续了几千年,这种通过称呼训练人们尊卑意识的做法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张建良 江苏省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221116)

鲁迅笔名的文化经验和小说中人名称呼的文化符号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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