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越客》是中唐薛用弱传奇志怪集《集异记》的佚文,见录于《太平广记》卷四二八,是著名的“虎媒”故事之一。故事叙张镐被贬辰州司户,其女德容与裴越客的婚期因此被推迟一年。一年后,裴越客来迎亲,行至离辰州二三十里处时,天色已晚,于是停船休息。此时张镐正在后花园中宴客候娶,忽然一虎攫新娘而跑,恰至裴越客休息处,“微月之下,忽见猛虎负一物至。众皆惶挠,则共阚喝之,仍大击板屋并物以惊之。其虎徐行,寻俯于板屋侧,留下所负物,遂入山间。共窥看,云是人,尚有馀喘。”经历过这些变故,婚礼还是如期进行,“婚媾果谐其期”,因此,“黔、峡往往建立虎媒之祠”。《裴越客》的故事并不复杂,却一波三折。父亲张镐的被贬使婚姻受到第一次阻碍,好在裴越客如约而至,但老虎的突然出现似乎又把一切推向绝望,婚姻受到第二次阻碍。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老虎恰至裴越客处,新娘被救,婚礼如期举行,老虎负新娘就如同是送亲的媒人。两人的婚姻虽然受到许多阻碍,但最终的结果还是最初的约定。唐人婚姻的命定观念就表现得很充分了,同时,以虎为媒所反映的民俗信仰也是其中值得重视的内容。
一
在唐传奇中,因虎攫新娘而成就婚姻的“虎媒”故事不在少数,如《广异记·勤自励》(《太平广记》卷四二八)中勤自励从军十年,未婚妻林氏被逼改嫁,在成婚之夕勤自励归来,知而往访,在途中虎负林氏至,从而得妻归家。《续玄怪录·卢造》(《太平广记》卷四二八)所记与“勤自励”事极为相似,卢造幼女许嫁元方,因家庭变故,双方久未通音讯,卢氏女欲改嫁他人。婚夕,元方适到,在避雨佛堂时,虎负卢氏女来到佛堂,此乃“天命难改”,二人成婚。通观《裴越客》等三篇传奇,会发现他们讲述的是同一母题的故事,其基本的叙事模式是:二人有婚约,因为某些变故,婚礼推迟或者欲悔婚改嫁。在婚礼之夕,虎负女子至男子处,从而成就婚礼,突出了婚姻命定的观念。如果就三篇传奇比较来看,《裴越客》在突出命定的神秘性上更胜一筹。“勤自勉”及“卢造”故事中都有杀幼虎的情节,老虎攫人是为幼虎觅食,而男主人公恰藏身于幼虎处,这样的情节设置虽较符合生活逻辑,却过分突出了巧合性。《裴越客》中没有刻意交代老虎为什么攫人,而是特意强调老虎行至裴越客处就把新娘放下这一细节,这样一来,就给了读者充足的想象空间,老虎作为送亲媒人的这一身份也就凸现出来。这是《裴越客》一文匠心独运之处,它并不着眼于贴近生活,而在乎的是神秘性的营造,这正是古人眼中命定观的最大特点。
命定观念,即一切事都由命中注定,这在唐人小说中屡见不鲜[1](P74—77),大至“天下之事皆前定”(《感定录·李泌》),小至“生人一饮一啄,无非前定”(《玄怪录·掠剩使》)。这其中,尤其是婚姻命定最为倡行,《太平广记》定数门中第十四、十五就专门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婚姻命定的故事,尤以《定婚店》影响最为巨大,能够形象地反映出唐代士子对“好婚”的渴望与无奈。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裴越客》等虎媒故事就更加令人信服,广受关注,直到明末凌濛初的拟话本《初刻拍案惊奇》卷五《感神媒张德容遇虎,凑吉日裴越客乘龙》依旧是翻演此故事,而且命定观念更加明确而突出,“据看命数已定,今年决然不得成亲。吉日自在明年三月三日,先有大惊之后,方得会合,却应在南方。冥数已定,日子也不必选,早一日不成,迟一日不得。”[2](P90)
把人生命运,把每个偶然性事件都归结到“命”的支配上不免荒谬,但更须看到的是潜藏其后的唐代士人的心理和情感。唐代士子普遍的愿望是进士及第,做大官,娶五姓女。《隋唐嘉话》卷中载高宗朝宰相薛元超轶事云:“薛中书元超谓所亲曰:‘吾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政治地位之高如薛元超者犹将婚姻中的不完美引作终身遗憾,可知在唐人眼中,婚姻是多么重要,它不仅是男女二人的事,更是两个家族的联合,会关涉到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政治前途一系列变化。在整个社会都以结亲高门为婚姻理想时,就会有大多数人失望,也会有人因偶然因素而飞黄腾达。所以说:“所谓‘命’者不止是迷信,而是感伤的、无可奈何的、得意的、嫉妒的、愤慨的、自慰的情绪的发泄。”[1](P76)
二
除了婚姻命定的主题外,还不应忽视《裴越客》中建“虎媒之祠”所传达出的民俗信仰。中国的虎崇拜起源很早,1975年6月,在河南濮阳西水坡原始墓葬中发现了蚌塑龙虎图,这说明在原始氏族社会晚期的信仰中,龙虎文化已同时存在,很有可能伏羲氏就是以虎为图腾,所有学术界有“龙女娲,虎伏羲”[3] P15—27之说。在以后漫长的发展中,华夏民族、中原地带对龙的崇拜越演越炽,而虎崇拜却只是多保存在羌戎少数民族中,即汉文化眼中的荒蛮之所、蛮夷之地。在此基础上来理解《裴越客》中“虎媒”的观念就更加清晰了。故事发生在辰州,在唐朝属黔中道,治沅陵,辖区为湘西沅江流域。故事结尾还交代:“黔、峡往往建虎媒之祠”。黔即黔州,治所在今重庆市彭水县;峡即峡州,治所在今湖北宜昌市。这三地大体属于今天湘、鄂、渝三省市的邻接地段,恰恰是古人眼中的“巴人”的主要居住区。巴人是羌戎的一个分支,虎既是他们的图腾,也是他们的祖先神,《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中记述巴人始祖“廪君”死后化虎一说:“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廪君于是君乎夷域,四姓皆臣之。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4](P2840)巴人是今天土家族的先族,直到今天,白虎崇拜的影响还随处可见,在习俗上有“敬白虎”“赶白虎”的活动,地名中多有虎字,花纹图案中多画虎形,当地流传的民间故事、歌谣中多虎故事等等[5](P196—231)。由此,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说,《裴越客》是唐代黔中道的巴人虎崇拜与汉文化相交融而产生的传说故事,具有浓郁的区域性特色,也具有丰富的民俗信仰成分,这是《裴越客》的鲜明特点。
有学者认为,《裴越客》等虎媒故事是抢婚婚俗的折射:“至于日暮昏夜之际,虎擒女奔跳,这种情景正透露出远古虎图腾男子扮作虎形抢婚的影像或遗迹”[6](P451—456),此说甚是,但需要补充的是抢婚不只在远古时代,至少我们可以肯定,直到唐宋时期,在辰、沅等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还存在抢婚习俗。宋陆游《老学庵笔记》中记载:“辰、沅、靖州蛮……嫁娶先密约,乃伺女于路,劫缚以归,女亦忿争号求救,其实皆伪也。”在近代土家的婚俗中,还能看到抢婚的遗迹。新娘出嫁时,南方要送“背亲带”给女方,新娘入轿后,用背亲带将其“捆”在轿内。此外,新娘出嫁时,袖口要系上红绿丝线,这些都是“抢婚的演示”[5](P339—340)。所以,从抢婚习俗中可以更进一步证明,《裴越客》的虎媒故事与巴人的密切关系,我们可以设想,崇拜虎的巴人可能就是扮作虎形以抢亲背负的形式把新娘娶回家,这与故事中虎负新娘是多么相似。
《裴越客》是唐传奇中的名篇,对后世的影响也较大。它以虎媒故事的形式传达出了唐人婚姻命定的观念,也形象化解释了黔州、峡州等建“虎媒之祠”的由来。但不可忽视的是故事背后浓厚的民俗信仰,只有了解了巴人的虎崇拜、抢婚习俗后才能更透彻地理解这篇充满野味奇趣的传说故事。
注释:
[1]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唐稗思考录》,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2][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3]汪玢玲:《中国虎文化》,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
[4][宋]范晔:《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
[5]董珞:《与猛虎有不解之缘的土家族》,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6]李道和:《〈裴越客〉品读》,李剑国主编.唐宋传奇品读辞典,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7年版。
(武育新 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中学高二语文组 27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