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 2011年第3期 ID: 151251

[ 张力 文选 ]   

论先秦乐与诗之关系

◇ 张力

  内容摘要:诗歌作为中国最重要的文学形式之一,最初诗、乐、舞三者紧密结合而不可分割,共同在礼乐制度下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为彰显古代“礼”的内涵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诗乐关系中,既有服务于礼的内在统一性,也有在文学发展过程中表现出各自的独立性。
  关键词:诗 乐 诗乐关系
  
  礼乐文化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文化模式”。在古代,礼乐不仅是简单的礼仪和音乐,而是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符号,礼的不同形式和乐的不同内容,通过各种不同的场合来象征中国古代的宗法等级社会。“乐统同,礼辩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这种礼乐的不同功用,使礼乐制度成为统治阶级用以维护其统治的工具。探讨乐与诗的关系,乐对于诗的影响,既要看到他们在宗法等级社会中服务于礼的内在统一性,又要看到在诗歌发生的初期,诗对于乐的依附性,在创作的价值取向、内容和形式上都受到了乐的影响。
  
  一.诗与乐的内在统一性
  
  英国艺术家克莱夫·贝尔在他的《艺术》一书中提出,“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的关系,激发我们的审美感情。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的感人的形式,我视之为有意味的形式。有意味的形式就是一切艺术的共同本质。”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社会事物与自然现象作用于人,久而久之,某种形式就成为某种内容与情感的固定表现符号。当人们在接触到这种形式和符号的时候,就能够唤起某种相应的心理状态。在先秦,诗乐舞也可被看做一种象征符号,这些符号和形式承载着礼的内涵,从这个方面来说,诗和乐可以被视作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它积淀着社会的某种观念和制度,唤起和呈现制约社会成员的基本秩序。
  西周王朝推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其核心是礼制,表现形式为各种典礼,诗和乐同时出现在宗教仪式和各种庆典中,他们都有表现礼的内在统一性,但这两种元素在典礼中的地位却有很大的不同。“在西周之前诗的观念十分淡漠,诗完全依附于乐而存在,诗乐虽为一体,但乐居于绝对主体的地位。当‘诗’作为乐章而出现于各种庄严、肃穆的典礼时,人们首先意识到的应该是‘乐’而不是‘诗’,因为它所体现的是乐的功能,而不是诗的本意”。[1]而乐所要体现的功能又与礼密切相关。“由于礼具有由经济基础、社会关系决定的、向全社会提出来的关于人们言论活动的规范性、制约性以及自觉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和天人关系的能动性”,[2]所以,礼的这种内涵也必须通过各种外在典礼表现出来。从本质上说,中国古代的乐没有独立的地位,它要以礼为本,受到礼的制约,而这个时期的诗也不具有独立性,它只是作为乐章出现,对乐有依附性,但是他们也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即他们都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是一种有意义的象征体系,共同彰显着礼的内涵,而这种礼又表现着周王朝建立在宗法制度下的等级观念和统治者的绝对权力及意志。
  
  二.乐对诗的影响
  
  “仪礼的《诗》是礼、乐、诗密切配合的。祭祀的时行礼与乐配合,这乐称为庙堂的乐,于《诗》为《颂》。朝聘时行礼与乐配合,成为朝廷的乐,于《诗》为大、小《雅》,乡射时行礼与乐配合,称为乡乐,或称房中之乐,于《诗》为《周南》、《召南》。”[3]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诗在西周时期并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而是作为乐章出现在各种礼仪之中,乐占据着主导的地位,依附于乐的诗必然会在创作的内容和价值取向上等很多方面受到乐的影响。因此,研究诗就不能离开乐。
  (一)“乐统同”与诗温柔敦厚的价值取向
  “和谐”、“中和”也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元素,它是人们在观察自然万物基础上所得到的启发。春作夏长、秋敛冬藏有其自生的规律,万物遵循其规律而得以和谐生长。人类社会想要达到一种制度下的和谐状态,自然界无疑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范式。“乐者,天地之和也。”、“大乐与天地同和”等都是说乐表现天地之间的和谐。孔子也说过:“礼之用,和为贵”,礼乐虽然发挥的作用不同,但最终目的都是想达到一种等级制度下的和谐。由于“礼乐偩天地之情,达神明之德,降兴上下之神,而凝是粗精之体,领父子君臣之节”,这样礼乐就是体现了天地的本质和意志,以礼乐之精神来管乎人情,既能用礼来规范各种社会秩序,又能用乐使之相和谐。在《乐记》中我们可以发现这种关系,“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雅》、《颂》的乐章,是配合乐来引导人们达到一种和谐、中和的状态,这也是先王立乐的宗旨。先人们在评价《诗经·关雎》时候会用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也说过“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这些评价都看到了诗歌温柔敦厚的价值取向,而这一价值取向的形成,与乐的精神也是分不开的。
  (二)“功成作乐”对诗的社会政治功能的影响
  春秋以前,礼乐并行,声与政通的观念处于正统地位。“功成作乐”、“礼乐刑政,其极一也”,乐不仅出现在祭祀的典礼中,也表现各种事功和行政,这里强调的都是乐的社会政治功能。郑音、宋音、卫音和奇音这些“淫于色而害于德”的溺音是受到排斥的,这在《乐记》和《论语》中都有记载。由此可见,中国古代不是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时代,这种实用性的观念不仅影响了乐,也对整个先秦文学的性质产生了影响。诗在它的萌发时期,虽然没有独立成一种文学形式,但受乐的影响很大,因此诗也是带有社会政治功能的。保存在大雅和“三颂”中的祭祀诗,在先王“功成作乐”“的影响下,诗作为乐章也带有表达事功的功用性。“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孔子将诗的功能性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度作了很全面的概括。诗作为乐章,是一种文字性的表达,乐配合不同的乐声,对人的心理产生强烈的感染力,《雅》、《颂》这样的正乐,就能使人们产生庄严肃穆的感觉,感发人的向善之心,因此就能够对人们发挥其功利作用。西方文学很重视文本自身,很少注重文本之外的东西;中国古代无论是诗还是乐,都不是完全从审美角度来审视的,除文本之外,他们更看重其社会的政治功用性,这也为中国诗歌开辟了一个文学传统。
  (三)乐对于诗的形式的影响
  诗与乐的结合,给人的感官刺激首先是乐,其次才是诗。在这样的结合中,首先要满足的是“歌”的需要,因此,乐曲的形式也决定着诗的章句结构。阅读《诗经》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诗经》的句式,以四言为主,四句独立成章,其间杂有二言至三言不等。二节拍的四言句带有很强的节奏感,是构成《诗经》整齐的旋律的基本单位。四字句节奏鲜明而略显短促,重章叠句和双声叠韵读起来又显得回环往复,节奏舒卷徐缓。”[4]活泼自然的风土乐调,决定了十五国风诗文篇句的长短自如,《雅》、《颂》的神圣庄重的乐的要求,决定了其庄严肃穆,典重板滞的内容和形式,至于很多诗篇中的叠句、重章,更是乐曲旋律和结构的痕迹。可见,诗在形式上也是受到了乐本身的一些节奏和旋律的制约。诗与乐的这种密切的关系,使得诗独立成为一种文学体裁的时候,人们便自觉地从语言文字的表述中去寻找某种节奏和韵律。用对仗、押韵的手法发现文字的音乐性,使诗歌“声律化”。使诗更具有自身的审美价值。
  (四)乐对于诗的传播的媒介作用
  一种文学形式的繁荣与否,除了受到时代因素和艺术自身的制约以外,与传播媒介也有很大的关系。文字没有产生以前,诗和乐都是通过声音来传播的。有了文字以后,诗便有了文字形式的流传,这种传播方式对接受者的文化要求很高。从接受角度来说“诗歌的理解需要经过语言词汇和相应内容情感在大脑中的转换,转换过程又因诗歌语言的理解难度和个人理解能力的不同而情况各异。而音乐却无此转换过程,只凭旋律、节奏变化便可使听者生理、心理产生共振,因而与人心沟通较诗歌更为直接和便捷”[5]“音之起,由心生也”,只要接受者有相同的心理状态,便可以直接从乐的节奏旋律中体会到相同的情感。这样的传播方式使它的受众不需要太多深厚的文化积淀,而只要有一颗与乐相通的心即可,所以乐更容易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在诗乐舞的综合艺术中,乐是最具有感染力的,也经常出现在各种重大场合,作为乐章的诗,也在乐的传播过程中间接被更多群众广泛地接受。从这个角度上说,乐在诗产生初期,对诗的传播起到了媒介作用,这为诗的独立发展开辟了道路。
  乐对于诗的影响主要是表现在诗的萌芽时期,这个时期,由于诗还没有形成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它的发展依附于乐,因此在价值取向、社会功能、形式和传播等方面都受到了乐的影响。诗与乐配合,在各种仪式中,规范着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实现着等级制度下的和谐。当然,随着诗自身的发展和礼崩乐坏时代的到来,人们发现了一个“乐”之外的艺术世界,诗也逐步与乐分离,诗的观念逐渐确立起来。
  
  三.诗与乐的分离
  
  西周后期,王室逐渐走向衰落。在“礼崩乐坏”的社会氛围中,诗不再是乐的附庸,逐步摆脱了乐的影响,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会。它成了春秋行人的外交辞令,成了上层贵族互相祝愿的隐语,成了诸子百家唇枪舌战的武器。“如果说西周时期宗庙祭祀典礼上用的诗是在一种庄严、肃穆的宗教气氛中,所有参与者都怀着对神灵、对祖先的无限敬畏和虔诚,怀着一种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通过诗、乐达到与天神地主的沟通,从而获得保佑,那么春秋战国时代的赋《诗》引《诗》则更多的表现为一种精神和气度,体现一种地位和修养,一种温文尔雅的君子风度”。[6]很显然,诗开始有自己独立的地位。虽然西周晚期的社会现状和春秋战国时期剧烈的社会变革对诗的独立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诗与乐的分离,也可以从诗自身的发展特点来探析。
  “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这句话充分证明了诗乐舞是互为补充的,虽然最初舞和诗都是依附于乐的,但是语言、肢体动作和音乐在表达上各有其特点。就语言来说,它是长于描述形象的事物以及理性的思维,诗作为一种语言的艺术,在它独立之后,就发挥其擅长表情达意的特点,礼崩乐坏之后,乐已经不再是一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们要表达自己的精神和气度,只有赋诗言志,这也使得诗的观念逐步确立,最终成为中国最正统的文学。此外诗的独立,我们也可以从汉字的特点来分析,我们知道,中国的汉字既是表意的也是表音的,诗作为乐章时,人们关注的是乐的旋律和结构,关注乐章在乐的配合下所达到的一种和谐、庄重的气氛。脱离乐以后,诗也追求内在的音乐美,而诗的音乐美则要通过组成诗的汉字来表达,汉字的表音功能为诗的声律化创造了条件,通过汉字的押韵、对仗、双声、叠韵来达到诗歌形式上的和谐。诗与乐的分离,不仅是西周后期礼崩乐坏在文学艺术中的表现,诗作为语言的特性和其自觉地对音乐美的追求,使得它也具有了乐能够表现社会的功能和音乐美的特性,诗在内外因的相互影响下,必然与乐分离。诗与乐的分离不是说诗与乐不再有交集,而是说诗不再依附于乐,在文学中取得了自己独立的地位,成为中国文学的主流。当然,乐也会为表现诗的思想内容发挥着作用。古代文人在赋诗时,也会借音乐来渲染现场的气氛,调节赋诗的节奏,进一步增强了诗的艺术效果。可见在诗的发生时期,诗受到乐的作用很大,当它独立之后,乐也作为一种工具,进一步阐释诗的内涵,诗和乐只是在文学和社会发展中地位发生了变化,但它们却是互相补充、相互影响的,共同推进了文学的不断发展。
  综上所述,诗与乐在表现礼之内涵上有内在的统一性。西周时期,由于在诗乐舞中,乐居于主导地位,因此本文着重探讨了乐对于诗的影响,而随着社会与文学自身的发展,诗也逐步脱离乐而独立。诗与乐的分合,虽然反映了其地位的转化,但是无论是乐占主导的西周时代,还是在以后诗占主流的时代,诗和乐都以各自独有的特征成为对方的补充,二者相互影响,增强了中国文学的表现性、审美性和艺术性。
  
  注释:
  [1][6]王秀臣:从“诗乐”到“乐诗”:礼与诗、乐关系的角色演变,江西师范大学学报,第39卷第1期,2006年2月。
  [2]陈戌国:先秦礼制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12月。
  [3]刘操南:诗经探索,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年。
  [4]袁行霈:中国古代文学史第一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P63。
  [5]鄢化志:先秦诗乐分合与中国诗歌的发展,北京大学学报,2000。
  
  参考文献:
  [1]杨天宇 撰: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
  [2]刘丰:先秦礼学思想与社会的整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3]陈戌国:先秦礼制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12月。
  
  张力,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09级古代文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前秦魏晋南北朝文学。

论先秦乐与诗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