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分析了英汉颜色词汇互译的实例,认为颜色词汇互译策略有直接翻译法、增补翻译法、省略翻译法和替换翻译法等。
关键词:颜色 翻译 策略
颜色之译可以是纯粹的物理色彩信息传递,也可以是色彩信息中地方民族文化的彰显,因此其翻译可能简单直白,也很可能需要经过对异族文化的诠释才可表达出原文之意。当然,对于颜色内蕴的传递效果还要视不同翻译策略而异。介于此,笔者试图总结色彩翻译策略并举例说明,以期对译者有所帮助。
一.直接翻译
不同文化中共有的色彩只具物理属性而无文化喻意之时,译入语读者较易了解原文信息,此时翻译宜用直译法。当颜色词汇具有文化蕴意之时,译者仍可采用直接翻译法保留原语作品中有深刻喻意的颜色词汇,将原语文化展示给译入语读者。例如朱生豪在处理莎士比亚剧本《奥赛罗》里“Beware, my lord, of jealousy, it is the green-eyed monster…”中green-eyed monster时,直接将“green”译为绿色。在英美文化里,green有嫉妒之意;而中国人惯用红色表示嫉妒。此处朱生豪没有把绿色转化为红色,则是为着保留原著里色彩的文化含义,让中国读者品味到文化之间的差异。也是出于同种目的,汉语中的“红色政权”之“红”、“白色恐怖”之“白”等,在译成英语时都保留了原色。
二.增补/省略翻译
增补翻译法是在译文中加上原文没有的颜色信息,目的是化抽象为具体,比如不同的译者翻译红色时,可能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添加上具体的颜色信息,因而红色或被译成pink,或作rosy,或为vermilion。省略法是颜色词汇翻译时比较常见的一种翻译策略,尤其在诗歌翻译中甚为常见。这是因为诗歌需要在有限字数中传达较多的信息,倘若把原语文字承载的信息全部翻译,则会影响诗歌的表达效果,故而诗歌翻译者不得不为了表达效果而略去原文的部分信息。例如:在诗人徐安贞的诗作《闻邻家理筝》中有这么一句:“曲成虚忆青娥敛”。青娥指的是黑色的秀眉;颜色“青”即为黑色。然而,翟里斯(Herbert Giles)和弗雷彻(W. Fletcher)都省略了此处的颜色信息,仅对眉形做出了翻译,翟里斯之译为moth-eyebrows,弗雷彻则将之译为eyebrows fair。杨宪益夫妇在翻译《崔待诏生死冤家》时把“皂雕追紫燕”这一诗句译成Swift hawks that on weak sparrows fall。此译把诗句中的颜色全部予以删略。无疑,从这这两个例子看来,去掉颜色信息后,诗句翻译直达本意,因而译文显得简洁直观。当然,省略法在诗歌翻译中的采用亦可实现诗译的音律节奏之美。
除了诗歌翻译之外,也有其它文体的作品翻译时使用省略法。在《佛经故事一百篇》里载有:昔有愚人煮“黑石蜜”。黑石蜜乃甘蔗糖,质坚、味甜,因其色黑,故有此名。然而译者张庆年却仅用了“honey”一词以翻译该词条,把表示颜色的词汇略去不译。究其原因,一是为了追求达到原故事文字的简练效果;二是为了突出翻译重点,因为黑石蜜重在本质,而不在其色。
三.替换翻译
为了降低因文化间差异给译入语读者带来的不利影响,便于译入语读者更为轻松的阅读和理解译文内容,拉近译入语读者与原著之间的距离,译者便会考虑使用替换法翻译颜色。英国汉学家霍克斯对《红楼梦》中“怡红公子”和“怡红院”中的“红”字之译堪称替换翻译策略的一大经典之例。霍克斯把“怡红公子”译成Green Boy,“怡红院”则译为the House of Green Delight。这种颜色转换式翻译在中国翻译界引起了不小的争论。有人认为霍克斯没有把握汉语中“红”、“绿”之色的含义,所以其翻译有失准确,乃至于荒谬。也有学者认为霍克斯此处的翻译遵循了归化原则,扫清了译入语读者阅读时的文化障碍,那是因为红色在英美文化中有战争、流血、暴力之意,所以直接翻译法会造成译入语读者对中国文化的误解;而绿色在英美人看来是生命的颜色,是富含生命力的象征,故此处舍红而取绿。笔者虽然赞成后者的观点,但却以为其解释的说服力不足,因为将此处选用绿色与“生命力”相联系显得有点牵强附会。笔者认为,以绿色替代红色进行翻译是霍克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作出的选择。绿色的选用当与英国民谣《绿袖子》中描写的女人有关,相传这曲民谣刻画的是亨利八世的情人。英王亨利八世的情人爱着绿衣,故拥有“绿袖子”的美称,英王对之怜爱有加,直到一日他发现了爱人的背叛:她的衣服上沾染了绿草色——这便是绿色带上“妓女”之意的发端。由此可见,霍克斯的红绿色彩转换翻译是非常精准的。
黄河,重庆行政学院文史部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