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以动物为主题选录了五篇课文:《猫》《斑羚飞渡》《华南虎》《马》《狼》。笔者通过仔细比较分析,发现将《狼》选入本单元甚为不妥,阐释如下:
一、单元教学目标。关于本单元课文的解读,教材在单元提示里是这样表述的:“动物是人类的生存伙伴,有了它们,世界才如此丰富多彩、生趣盎然。在今天这个日益拥挤的地球村里,动物与人应该享有同样的生存空间。这个单元的五篇课文都是写动物的佳作。阅读这些文章,不但可以激发关爱动物、善待生命的情感,还可以引发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深入思考。”据此,我们可以确定本单元教学应该达成以下目标:第一,激发学生关爱动物、善待生命的情感;第二,引发学生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深入思考。
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把动物当做人类的朋友,这在今天已经被大多数人接受。编者试图通过本单元课文的学习,强化学生善待动物的意识,反思过去人类对待动物的错误认识。本单元的教学,应当在这个大的目标下,通过各自的教学内容,让学生去认识、体验这样的人与动物的关系,从而达成单元教学总目标。因此,选文能否达成这样的目标,是非常重要的。从这一点出发,我们来分析本单元课文是否恰当。请看表一:
从表一中可以看出,前四篇选文都以不同的情节显示了人对动物的不“兽道”的行为:人类以自身的好恶来对待像猫这样的弱小动物,甚至冤死一只外表不漂亮、性格不活泼的猫;对斑羚大肆捕杀而致其不得不牺牲同伴以保证种群的延续;将充满野性的华南虎囚禁在铁笼中令其失去自身的野性;对马的驯养以其“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在这些情节中,我们看到了人类的自私、冷漠、残忍。而《狼》中的屠户杀狼则是在“一狼假寐”“犬坐于前”,而另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的情境下,出于自卫而“毙之”,是完全“正义”的行为,显然与前四篇中人类对动物的行为不是一种情境。即前者是人类在一般情境下,或者为了生活的需要,或者为了精神的需求,将动物作为满足自己的工具。后者是在自身生命处于高度危险的绝境中,人类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将动物杀死。前者对待动物的行为,今天看来,或者是不道德的,或者是违法的,其行为方式是不人道的;后者却是正当的,可以被理解,甚至值得赞赏。
再看表二:
从表二中不难看出,前四篇文章中的动物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可贵之处:猫是那么温顺、可爱,给主人带来无尽的欢愉;老斑羚在死亡面前无所畏惧,奋不顾身,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换来种群的延续,这种牺牲精神令人震撼;华南虎面对人类的囚禁与羞辱,依然保持一颗高贵的心与命运抗争;马是那么能干,对主人是那么忠诚。实际上,这些动物身上所拥有的大都是人类所崇尚的“人性”,而这些“人性”恰恰在我们很多“人”的身上是缺乏的。这些动物的“人性”正是我们教育学生珍爱动物的载体。试想,没有这些可爱之处,学生们如何能接受珍爱动物的思想呢?而《狼》带给我们的则是两只凶狠、贪婪、狡猾的狼,这样的形象让我们如何去教育学生珍爱它们呢?这种动物形象,显然与单元提示中“动物是人类的生存伙伴”的说法相悖。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发现,《狼》在人类行为和动物形象方面,与前四篇文章不是一种类型,甚至是矛盾的。它的正常教学无法达成“关爱动物,善待生命”的单元教学总目标。
二、《狼》的解读。《狼》是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名篇,始终入选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作者是把这个故事当做奇闻逸事来写的,主要是突出故事之“奇”,不一定有什么深意。但人们从中受到了一些启发,并根据中国的主流观点和蒲松龄的为人,认为这个故事是讽喻像狼一样奸诈、狡猾的恶人,不论有多少手段,其结局都将是失败。理解这一主题的前提是把狼当做凶狠、贪婪、狡猾的恶人。如果单就这篇文章本身来看,这样理解无可厚非。这是这篇课文教学必须要讲到的,它是文章作者本来的意思:“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那么,我们能否依据单元教学目标,对《狼》作另外一种解读呢?有人认为不能把这里的狼看成是奸诈狡猾的坏人,因为狼所做的不过是为了生存,弱肉强食是大自然的法则。这种主张似乎和单元提示中“动物与人应该享有同样的生存空间”是吻合的。但是这显然是用现代人文思想去理解的,这不会是也不可能是蒲松龄的思想,因为他那个时代还没有“动物是人类的生存伙伴”的说法。对文本的解读首先应该尊重作者的思想情感。我们不必也不可能去苛求三百年前的蒲松龄应该具有这样的意识。我丝毫不否认《狼》这篇文章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就这篇文章本身来说,我同样认为它是一篇经典的文言文。因此,教学《狼》这篇文章,我们只能根据文章内容本身去解读文章的思想,即“狼”在这里只能是“贪婪、凶狠、狡诈的恶人”的形象,而屠户杀狼的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就是面对狼这样凶狠的敌人,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智慧战胜它,再狡猾的动物终究不是人的对手。如果我们为了满足达成单元教学目标的需要而用现代思想去解读这篇文章,那对作者、对文本都是不尊重的。
三、《狼》引发学生的思考。本单元教学不只是要培养学生善待动物的感情,还要引发学生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深入思考。根据本单元教学目标,我们可以理解到,这种思考应该是对过去人与动物的敌对关系的反思,把动物当做人类生存的伙伴,去善待每个生命。而《狼》的教学能引发学生怎样的思考呢?正如上文所说,理解文章的思想只能源于文本自身的内容。在这篇文章中,人与动物是对立的关系。狼为了生存的需要,必须杀死屠户;而屠户为了生存的需要又必须杀死狼。二者的行为都无可厚非,都是大自然的法则。然而作者是站在“人”的立场,把“狼”看做贪婪、凶狠、狡猾的“敌人”。我们的教学只能循着作者的思想情感去把握这里的人与动物的关系:狼这样的动物是凶残的,它与人类是不能共存的。面对这样的对手,人类只能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它,消灭敌人,保存自己。这便是这篇文章能够引发学生思考的东西,也是这篇文章的价值所在。而这样的思考,依然没有突破人与动物关系固有的观念,与本单元编者的意图也是相悖的。
语文教学内容虽然不能像数理化学科那样有“科学体系”,但是我们应该在一定的学习领域内保持语文教学内容的连续性。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既要能围绕每篇课文的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又要考虑单元总的教学目标,把单篇课文的教学纳入到这个总目标之下,从而保持教学内容的连续性。作为教学内容载体的教材,首先应该为实现这个连续性提供保证。王荣生认为“语文教材建设要把体现内容连续性的‘结构’问题作为主课题之一,教科书要为语文课堂教学的内容连续性提供帮助”。而《狼》这篇文章,无论在人类行为还是动物形象方面,以及课文内容引发学生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思考方面,既不能与前四篇课文构成连续性,也不能纳入到单元教学的总目标之下。而编者仅仅以“动物”为主题将其选入本单元,缺乏语文教学内容连续性的考虑。从这个角度看,《狼》选入本单元是不妥的,《狼》真的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第五十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