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评价,历来是困扰中外写作界和语文界的一个难题。它受众多因素制约,如命题的信度、效度、区分度的程度,评价标准是否科学,评价的方式、手段及组织的程序、规模等;更要受评价人的主体因素的制约,如其学识水平、知识结构、思维模式、欣赏水平、情趣爱好以及评价时的心情,等等。如何提高评价主体的素质,尤其是思维水平,从而达到提高作文评价的科学性的目的,是我们要着重研究的。
毋须争辩,作文评价不论是在本质属性、目的和作用上,还是在客体对象上,都明显有别于文艺批评,但两者却又是密不可分的。文学鉴赏、文学批评又是评价主体必备的基础,懂不懂鉴赏艺术,会不会鉴赏,是一个人艺术修养和文学功力的重要标尺,很难想像,一个不懂文学鉴赏的人,是如何进行作文评价的。面对丰富多彩的作文世界,我们应当以积极的态度调动全部心智机能,探寻作文评价的新的审视点和坐标系,如格式塔“完形理论”、结构主义批判论、接受美学、主客观结构论等,先进的评价方法无疑会改善评价的结果。
当然,无论采用哪种理论体系与方法,都应吸收其合理成分,注意辩证思维,不可偏执一端,否则,就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在评价中,我们尤其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具体问题:
(1)作文评价的基点
唐代诗人李商隐有句诗:“倾国宜通体,谁来独赏眉?”意思是说,欣赏绝代佳人美,应从整体上观照,而不能单单去欣赏她的眉毛,强调“整体”的重要性。西方当代著名文艺理论家阿恩海姆创立了格式塔心理学,其理论强调了“完形律”,即整体性。德国美学家谢林对整体性原则也是极力推崇的,指出:“真正的艺术作品中个别的美是没有的——惟有整体才是美的。因此,凡是未曾提高整体观念的人,便完全没有能力鉴赏解析和评价任何一件艺术作品。”因此,我们进行作文评价时,应当遵循“完形律”的整体观照原则,把握好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
当我们进行作文评价时,一篇作文总是作为整体感知的形式在评价主体的头脑中呈现出完整的映像,这就要求我们在接受作文的初始,应从主体出发,立足于整体观照,把握其基调、主旨,而不能从微观的某个局部入手,肢解文章。如果评价者仅仅停留在文章的局部、枝节,或停滞于孤立的片段,缺乏对文章有机整体性的立体观照,违背了整体性的原则,很可能以偏概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种评价自然失去了科学性。
当然,强调整体性原则,决不否定对部分的观照,相反,只有对其部分的深入剖析,才能更好地把握文章的有机整体,因为,整体依赖于部分,并在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中显现,离开部分,也就谈不上整体。
总之,作文中的所谓精彩部分,决不是因为这个部分本身如何如何精彩,而是将其置于文章的整体中看才显得好,只有融于文章整体中并给其整体以生命力的部分,才能真正地显示其独到的魅力,因为部分只有进入整体后,处于与整体、与其他部分的有机联系中,较之处于孤立状态时,才增加了新的质和新的功能。
(2)作文评价的理智审视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作文评价亦是如此。当评价者“陶醉”于作文之中时,作文中所反映的客观世界就与鉴赏者的主观心理表现之间建筑起了异质同构关系,这时的主观心理世界与客观世界化为一体,客观描写的真与主观表现的善合而为一,达到了完美的融合;但作为评价者来说,仅做到这些是不够的,还必须“冷却”下来,“出乎其外”,从陶醉中醒来,冷静地进行回味和思索,理智地进行扫描和审视,只有这样,才能对文章进行科学的评价,减少主观感情色彩。因此,客观、冷静、理智的审视,是减少因评价主体的主观情感而妨碍评价结论公正的有效方法,是减少作文评价误差必不可少的。
(3)评价主体应充分肯定创新精神
创新精神,对学生个性的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作为教育工作者理应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创新意识,作文评价也不例外。
然而,看看当前的作文教学,尤其是高考作文试卷,多么令人失望啊!写“保险文章”,写四平八稳的“八股文”成风,千人一面,千篇一律,如出一辙,缺乏新意,无论是思想内容,还是艺术表现,都严奉金科玉律,即使稍萌创新念头,也立刻“悬崖勒马”。
何以至此呢?直接的根源在于评价主体——阅卷人,因为并非所有的阅卷人都能尊重、肯定并保护具有创新意识的作文的,总有一些人,自己不求创新,对学生作文的评价更是墨守成规,动辄“中心不突出”、“结构不严谨”、“层次欠分明”,将其打入“冷宫”。鉴于此,出于一片爱心,语文教师只好导以“保险文”,与其冒险求高分,不如稳稳当当拿保险分,于是平庸之文比比皆是,新意之文寥寥无几。
近年来的话题作文则又容易导致走向另一个极端,同样扼杀了创新。由于命题过于宽泛,限制大幅度降低,仿佛写什么都可以,这为考生“克隆”现成文章大开方便之门。评卷老师的阅读面毕竟是有限的。即使有疑点,也苦于仓促之间拿不出确凿的证据,只好给个保险分。显然,如此竞争很难谈到公平,更为严重的是,助长了学生投机的侥幸心理。
作文教学应着眼于人,以文论人。作文是能引发学生创造能力的一种有效训练方式,而作文评价又具有导向和激励的反馈作用。从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现代人的战略高度着眼,我们的作文评价,义不容辞地应该给予学生的创新意识以充分的重视与肯定。
在实际评价中,对于那些一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一方面又呈现出明显不足的作文,尤其应当慎重,应当满怀热忱地肯定和保护学生的创新意识,而不能因为有“脏水”,就连“孩子”一起倒掉。只有在作文评价中真正地珍惜、呵护学生的这种可贵的创新精神,才可能谈到培养现代人才,也才能论及素质教育。
综上所述,只有提高评价主体的自身素质,尤其是主体的思维模式,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进行评价,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有效地提高作文评价的质量,从而使作文评价的科学性得以显著提高。
史云霞,江苏常州市安家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