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论语·里仁》里有“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自古以来皆被用来宣扬孔儒的“孝”道。关于“游必有方”的解释,至今仍存有疑问,尤其是这一个“方”字。学术界当前对“方”的解释主要有以下三种说法:一是指地方、去处,可以是实指,也可以是虚指;二是表理由、原因;三是两者兼而有之,既指地方,又表理由。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以上三种说法,考察《论语》中“方”的种种用法,再联系一些与《论语》时代大致相同的典籍中“方”的用例,认为“游必有方”应解释为“如果要远游,就一定得有确定的地方,还得有符合封建伦理纲常的理由。”
关键词:《论语》 方 远游
《论语·里仁》里有“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自古以来皆被用来宣扬孔儒的“孝”道。前半句“父母在,不远游”很容易理解,简而言之,就是“父母在世,不出远门”,但后半句“游必有方”的解释,至今仍有疑问。主要有三种说法,以下对三种说法加以分析。
第一种说法,一直以来都为学术界所普遍采用,较为传统。此说以杨伯峻先生为代表,他在《论语译注》中将“游必有方”解释为“如果要出远门,必须有一定的去处”[1]。其后,王英炜将“游必有方”解释为“如果远游,必须有一定的去处,计划好旅游的时间及往返路线”[2]。陈华中又将“方”解释为“明确的目的地”或“按时计程往返”[3]。这几种说法,虽略有差异,但明显都是在强调“远游”不符合封建伦理道德及礼制的基础上肯定了“孝”的灵活性,却也缺少一种理据性。
第二种说法,以张之权为代表。他将“游必有方”解释为“(儿子)一定要出远门,必定有正当理由,行为合乎礼法规范”[4]。其后,张诒三也将“游必有方”解释为“如果要远游,必须有远游的道理和原因”。此种说法,比起第一种说法,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从逻辑学上来说,“父母在,不远游”就排除了父母在儿子出远门的可能性,而“游必有方”则又提出了一种“远游”的必备条件,而这条件绝非只是把出游的地点告诉父母那么简单;从上下文语境来看,不管远游还是近游,都会有个地方的,此处再解释为地方,未免有点重复拖沓之嫌。因此,“游必有方”之“方”理解为“理由、原因”更为合理。
第三种说法,以臧乐源为代表。他认为“所谓有方,就是远游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有明确的去向和目的地”[5]。此种说法博采两家之说,既兼顾了传统的说法,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笔者认为此种说法最为恰当。
对于“方”作“地方”讲,王力先生早已提出[6],学术界影响甚大,应确凿无疑。但“方”何以解释为“理由”,笔者将在以下内容中详细解释。
首先,从“方”的字源及词义讲起。“方”字始见于甲骨文,字形为方。《甲骨文字典》:“方,象耒之形,上短横象柄首横木,下长横即足所蹈履处,旁两短划即饰文。古者乘耒而耕,刺土曰推,起土曰方,典籍中方或借伐、发、等字为之而多用于四方之方。”[7]《说文·方部》:“方,并船也。象两舟省、緫头形。”[8]由此可见,在许慎生活的东汉时代,“方”字已非其本义,而是用其引申义了。
至于这个“方”何时有“理由”之义,这又要从前人对“游必有方”的注释说起。《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郑[9]曰:‘方,犹常也。’邢昺曰:‘方,犹常也。’”[10]《论语集释》:“皇[11]疏:《曲礼》:‘为人子之礼,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是必有方也。若行游无常,则怠累父母之忧也。”[12]此处两位重要的经学家都将“方”解释为“常”。《说文·巾部》:“ 常,下裙也。从巾尚声。”[13]此处之“常”为其本义,即人下身所穿之衣服。王力先生还将“常”解释为“常规、准则”,并进一步解释为“封建社会宣扬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14]笔者认为“方,犹常也”之“常”即为此义。因此,联系原文,我们可以认为:如果要远游,就一定得遵从伦理纲常,也就是要有一定的理由。
另外,我们要了解“方”字在“游必有方”中的意思,必须对《论语》中所出现的“方”字作一个详细的统计和分析。前人杨伯峻先生已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做好了铺垫,现将其整理的内容罗列如下:“方(14次)⒈方向,地方(7次):有朋自远方来,游必有方;⒉国家(2次):无以万方;⒊古代计算面积的术语,如纵横各一里,叫方一里(1次):方六七十;⒋礼法,义理(1次):且知方也;⒌方术,方法(1次):可谓仁之方也已;⒍动词,同“谤”(1次):见自贡方人;⒎副词,正(1次):血气方刚。”[15]此分类与张之权先生在《“游必有方”的本义及其社会意义》中所采用的有所不同[16],笔者认为杨伯峻先生的分类更为合理,故用之。杨先生将“游必有方”之“方”划入表“方向、地方”一类,前面我们已有交代。这里的“方”只是个表虚指的“地方”,且“地方”之义已包含在句意之中,无须再单作一解释。杨先生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沿用传统的说法,易为大家所接受。其实,这样说也不错,只是表达的意思不够全面。
为能更好地了解“游必有方”的意思,我们考查了一些与《论语》时代大致相同的典籍,并对“有方”在这些古代文献中的使用情况做了一些简单统计。“有方”在先秦典籍中共出现了8次,其中《礼记》中共出现了3次,因其与《论语》时代最为接近,且两者思想也更为接近,故举一例来做比较研究。《礼记·经解》:“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不隆礼,不由礼,谓之无方之民。郑玄注:方,犹道也。”《说文·辵部》:“道,所行道也。从辵从首。一达谓之道。”这里即为“道”之本义“路”,王力先生在此基础上又引申出“道理”之义,这也有“理由、原因”之义。
综上所述,再结合孔子在《论语》里所提倡的封建伦理礼教思想,笔者认为“游必有方”应解释为“如果要远游,就一定得有确定的地方,还得有符合封建伦理纲常的理由”。这样,既尊重了传统说法的合理性,又具有一定的理据性,也更能体现《论语》中传统礼教深刻的思想内涵。
注释:
[1][15]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9页,第223页。
[2]王英炜:《“父母在,不远游”析》,菏泽师专学报,1999年,第3期,第28—29页。
[3]陈华中:《孔子的远游思想散论》,学海,1992年,第4期,第17页。
[4][16]张之权:《“游必有方”的本义及其社会意义》,道德与文明,1997年,第6期,第20页,第21页。
[5]臧乐源:《析“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齐鲁学刊,2005年,第2期,第34页。
[6][14]王力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00页,第40页。
[7]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58页。
[8][13][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76页,第159页。
[9]此处“郑”为郑玄,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
[10][清]阮元:《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71页。
[11]此处“皇”为皇侃,南朝梁代重要的儒学家。
[12]程树德:《论语集释》(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73页。
(李静 湖南吉首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