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诗经》是一部反映周代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在其多种主题的诗篇中都可见当时人们的家庭伦理观念,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恩爱等观念,这些观念为时人所崇尚。
关键词:《诗经》 家庭伦理观念 父慈子孝 兄友弟恭 夫妻恩爱
伦理是处理人们相互之间关系所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家庭伦理观念就是人们在家庭生活中处理家庭成员间关系时所持有的道理及准则。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十分重视人伦纲常的国度,《诗经》作为一部反映当时社会的百科全书,蕴含着那个时代人们丰富的伦理观念。《毛诗序》言《诗经》:“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翻开《诗经》,我们除了能感受到它的乡土情韵外,还能感受到其中浓厚的宗族家庭伦理情味。在这些饱含伦理亲情的诗篇中,我们可以看到时人“把自己的生活理想寄托于和妻子的相亲相爱,对父母的孝敬、对兄弟的关心”[1]。夫妇、父子、兄弟、朋友、君臣关系被看作是古代社会的五种伦常关系,谓之五大伦常。而父子(包括母子)、兄弟(包括姊妹)、夫妇这三种关系,因血缘、长幼、婚配等产生的亲情则被归之于社会伦理,被称为“天伦”。《诗经》以诗歌这种较为感性的方式向我们具体、直观地展现了《诗经》时代父子、兄弟、夫妻三伦间所形成的家庭伦理观念——父慈子孝观念、兄友弟恭观念、夫妻恩爱观念,并且这些观念贯穿于“风”、“雅”、“颂”各部分的多种题材的诗篇中,如农事诗、战争徭役诗、宴饮诗、祭祀诗、婚恋诗等类型的诗篇中都有此等观念的显现。虽然《诗经》中的家庭伦理思想是原始的、朴素的,并基本停留在经验描述的层面,但它所蕴含的家庭伦理观念又是十分丰富的,它成为儒家传统家庭伦理思想的主要理论渊源之一,而《诗经》时代也正是我国伦理思想发端和奠基的时代。
一、《诗经》中所见之父子之伦的家庭伦理观念
周代社会是一个宗法社会,它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社会的道德规范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之上。在宗法制度下,父子之伦地位突出,孟子把父子之伦列为“五伦”之首。在《诗经》中有较多篇什反映“父慈子孝”的观念。
(一)父慈
父母对子女的爱亘古不变,这伟大的爱也是人类长久不息歌颂的诗歌主题。《诗经》中不乏这方面的述写,如《小雅· 蓼莪》本是一首征役诗,但诗中却深情吟唱着父母的养育之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作者连用“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把父母千般“劬劳”、万般“劳瘁”养育“我”的恩情声声诉出,体现了父母养育子女无微不至的爱,最后发出“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的呼告。朱熹《诗集传》:“言父母之恩如此,欲报之以德,而其恩之大,如天无穷,不知所以为报也。”[2]其诗言父母之爱,抒赤子之情感人至深,不愧为“千古孝思绝作”[3],并且《诗经》中还明确提出父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小雅·小宛》中写道:“教诲而子,式榖似之。”意即:教诲你们的孩子们,好好继承祖德。
(二)子孝
与父母的“慈爱”相对应的是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孝,是最基本的家庭道德范畴,也是中国文化内在的、深层的原意识,是中国血缘文化延续的一个最具代表性的符号。《说文》释孝为:“善事父母者”,“子承老也。”[4]子女行“孝”的对象包括父母和先祖,主要对象是健在的父母。“孝”的行为表现是衣食上赡养父母,精神上抚慰父母,怀念、依恋父母,追随和继承父母的遗志,祭祀祖先等。中国古代“孝”文化发达,几乎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孝”成为中国宗法伦理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它不仅表征着中国宗法伦理关系及其次序,还成为维系宗法、家族关系的强大精神纽带。作为宗法制社会的周代有着非常强的伦常观念,自然对“孝”是推崇备至的。《诗经》中的“孝”体现为多方面的内容:
1.感恩
“孝”观念的出现,一方面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血缘之情,另一方面是由于子女的成长依赖于父母的养育,子女因之而生感恩戴德之心。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的发展促使个体家庭的出现。在个体家庭中,夫妻及其子女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共同体,经济上形成了互相依赖的关系,父母抚养子女至成年与成年子女赡养年老父母成为一种道德义务。[5]《诗经》中不少作品表现了子女对父母辛劳养育的感恩。如前所举的《小雅·蓼莪》一诗中饱含着对父母养育之情的深深感激。《邶风·凯风》中云: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
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
睍睆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此诗是一首儿子颂母并自责的诗,诗中饱溢着自己不能宽慰母心的深深内疚。
2.“能养”、“能敬”
《论语·为政》篇有曰:“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6]《诗经》中的家庭伦理观念中早已蕴含着“能养”、“能敬”的观念。在《诗经》征役诗中因为“王事靡盬”常常有这样的感喟:“父母何怙?”、“父母何食?”、“不遑将父!”、“不遑将母!”,并因此而痛心疾首、指天骂地:“悠悠苍天,曷其有极!”繁重的征役阻碍了人们奉养父母、为父母尽孝,引起人们的愤怒与谴责。这些诗句都表明子女有很强的赡养父母的责任感。但“能养”还只是满足父母物质层面的需求,《诗经》中还提出要尊敬父母,使父母在精神上有所慰藉。从《豳风·七月》我们可以看出,人们辛勤劳作一年,然后还要为老人祝寿,给老人长精神:“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小雅·小弁》中有:“维桑与梓,必恭敬止。”《毛诗正义》释为:“言凡人父之所树者,维桑与梓,见之必加恭敬之止。”[7]由此可见,《诗经》中的“孝”的范畴不仅包括物质上能供养父母,而且要在精神上尊敬父母,做到“能养”并“能敬”。
3.追祭
《诗经》祭祀诗中多有反映追祭去世的父祖,继承他们遗志的诗篇。秋天丰收后告祭祖先:“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周颂·丰年》)拜祭父祖时甚至是王率诸侯:“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以介眉寿,永言保之,思皇多祜。烈文辟公,绥以多福,俾缉熙于纯嘏。”成王遭武王之丧,告于祖庙,思慕父亲、祖父而歌曰:“闵予小子,遭家不造,嬛嬛在疚。於乎皇考!永世克孝。念兹皇祖,陟降庭止。维予小子,夙夜敬止。於乎皇王,继序思不忘。”从这些诗篇中都可以看出时人在向祖先祈求福佑的同时也向他们进献着“孝思”,并表明着对父祖遗志的继承。周人在“追祭”中所表现出的“孝”观念,带有浓厚的祖先崇拜的神本色彩,但它仍以对人事的协调、规范为依归,表现出强烈的伦理特质,这是周人务实精神的表现。
中国古代常“忠孝”并用,周代社会家国同构,“孝”从家庭伦理范畴升华到政治伦理范畴便是“忠”。“周人之重孝道,并非出自单纯的孝,而是另有所图的,即以孝强固村社、宗族,村社、宗族既固,则建基于其上的周王朝便会安定无事;且三代国家架构本是家国一体的,各级族长便是各级长上,最大的族长同时也就是君王,故孝也者,实际还是个忠,忠、孝就这样浑然为一了。”[8]
二、《诗经》中所见之兄弟之伦的家庭伦理观念
兄弟关系同父子关系一样同为至亲血缘关系,是家庭单位中两个最基本的关系。一方面,兄弟间为同宗共祖,又是一母同胞,自然血缘情深,情同手足;另一方面,在宗法制度下,宗族地位及其相应的政治权利的继承,使父子之伦的地位突出。而实际上,这种地位和权利的继承只不过是地位和权利在兄弟之间进行的分配,分配的结果必然造成兄弟间地位和权利的悬殊。由此,兄弟间必然展开对继承权的争夺,从而引发兄弟间种种矛盾,因而在当时,兄弟之伦也备受重视。[9]周人用宗法制度、礼乐文化让人们“明份”,明确自己在实际生活中的社会身份,并用家庭伦理观念来匡正家庭成员的价值判断与行为,以此达到家庭成员的安分守己和社会的安定。在这样的文化场下,兄弟之伦,要辨“长幼之位”并做到“兄友弟恭”。“兄友弟恭”成为人们对于兄弟之伦所持有的家庭伦理观念。《诗经》中许多篇目彰显着周人这一家庭伦理观念,就其具体表现的内容来看,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兄弟亲和
兄弟间应该互相亲近,不要疏远,即“兄弟无远”(《小雅·伐木》)、“戚戚兄弟,莫远具尔”(《大雅·行苇》)。《小雅·常棣》中云:“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指出在各种人际关系中,兄弟关系最为深厚牢固。又云:“死丧之威,兄弟孔怀”,死丧之事,只有兄弟怀念不已。因此兄弟不能相互疏远,应该彼此相亲相爱。“兄弟既具,和乐且孺” 、“兄弟既翕,和乐且湛”描述了兄弟宴和,相亲相近的情景。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言此诗:“良朋、妻孥未尝无助于己,然终不若兄弟之情深而相爱也。”[10]《小雅·頍弁》亦云:“岂伊异人,兄弟匪他”、“岂伊异人,兄弟具来”也是说兄弟之间应该是非常亲近的关系。《小雅·斯干》云:“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小雅·角弓》云:“兄弟昏姻,无胥远矣”“此令兄弟,绰绰有裕。不令兄弟,交相为瘉。”都讲兄弟之间应该互相友好、亲近,不要互相指责。也要相信兄弟之义,不要听信他人之谗言,《郑风·扬之水》云:
扬之水,不流束楚。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无信人之言,人实迋女。
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
方玉润《诗经原始》言:“此诗不过兄弟相疑,始因馋间,继乃悔悟,不觉愈加亲爱,遂相劝勉。”[11]
(二)兄弟团结互助
至亲兄弟,手足情深,危难之时自然应出手相助。《小雅·常棣》中写:“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兄弟阋于墙,外御其务。” 劝言兄弟间应该团结和睦,相协相助,尤其在危难之时,若有他人来侵辱,当同心合力,共御外敌。郑玄《笺》曰:“兄弟至亲,当相据依。”[12]兄弟和睦团结是巩固家庭、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基本道德力量,所谓“兄弟不和,不能久同”。
“兄友弟恭”的家庭伦理观念,是除宗法制度外调整兄弟关系又一行之有效的方式,并且这种方式更为温情、更为人性化。陈筱芳在《春秋婚姻礼俗与社会伦理》一书中谈到:“以天赋的骨肉情感为基础,而上升为一种高级的道德情感,因而,在协调兄弟关系时,它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不像宗法制度那样生硬冷漠……对于兄弟关系来讲,宗法原则欲达到的主要目的是有序,而‘兄爱弟敬’之德所欲达到的主要目的不是有序,而是更高层次——建立一种充满友爱精神的美好的兄弟关系。”[13]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观念得到儒家的继承与发展,使这些观念的内涵得到扩大与深化,形成“孝悌”观念,成为儒家的核心观念之一,也成为绵延至今的中国传统文化观念。
三、《诗经》中所见之夫妻之伦的家庭伦理观念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观念产生于宗法血缘的“亲亲”关系,然而在这些“亲亲”关系中还有一类——夫妻之伦。《礼记·昏义》云:“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妻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14]《诗经·大雅·思齐》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家邦。”可见,夫妇之道在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诗经》中保存着大量描写周人夫妻生活的诗篇。这些诗篇从不同角度展现出周人崇尚 “夫妻恩爱”的家庭伦理观念。
《诗经》中有许多篇目从正面直接反映出周人“夫妻恩爱”的家庭伦理观念。如《齐风·鸡鸣》:
“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
“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
“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戍予子憎。”
这是一幅鲜活、生动的婚姻生活场景,晨光微露,轻云舒卷。公鸡初鸣,唤醒梦酣中的妻子,她推推丈夫,“鸡已经叫了,上朝的人都已经到了。你快快起来呀!”丈夫半睡半醒地说:“哪里是鸡鸣啊?那是苍蝇的声音在闹呢!”许是丈夫睡得正甜美,果真没有听到那明脆的公鸡之歌,许是听到了,可是枕衾如此柔软轻暖,梦又是那么的甜美香浓,叫他如何不眷恋?所以他耍赖把隐约听到的鸡鸣说成苍蝇的嘤嗡声。妻子知是他的疏懒淘气,又说:“你看东方已经亮了,上朝的人已经大忙了!”丈夫强睁开惺忪睡眼,不依不饶地说:“这哪里是东方的亮光啊,是月亮的光亮。”又恳求妻子:“再睡会儿吧,你听虫子嗡嗡地飞着,我真愿再和你再睡会儿。”妻子终于不耐烦了:“朝会都快散了,快起来吧,别让人家讨厌你啊!”妻子的语言层层递进,语气声声加急,由轻声细语的呼唤,到急声劝言,再到厉声斥责。在这种情绪流变中我们也可见这位女子对丈夫的殷殷关切与期望,丈夫对妻子的依恋,夫妻间的绵绵恩爱情意尽显。此诗不单被看作百姓夫妇的故事,又被看作君与妃的故事,还认为是发生在大夫与妻子之间的故事。《毛诗序》云:“《鸡鸣》,思贤妃也。哀公荒淫怠慢,故陈贤妃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陈子展在《诗经直解》中言:“《鸡鸣》,盖诗人设为妃与君问答,夙夜警戒,刺君失时晚起所作。古文《毛序》说,可云全与诗合。”[15]《郑风·女曰鸡鸣》更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灿。”“将翱将翔弋凫与雁。”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这是一首新婚夫妇之间的联句诗。夫妇俩用对话的形式联句,叙述早起、射禽、烧菜、对饮、相期偕老、杂佩示爱的欢乐和睦的新婚家庭生活。其中有云:“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与《小雅·常棣》中的“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同样,指出夫妻应像琴瑟之声相和一样,彼此恩爱好合。用琴瑟合奏来象征夫妇的和好也是古代的一个语义文化传统。
这种“夫妻恩爱”的人伦温情更是思妇怀远、征夫思家诗篇中的强音。《周南·卷耳》首章云:“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卷耳易得,顷筐易满,可是这位思妇采啊采,总是采不满,于此可窥见她内心因思恋丈夫而怔忡惆怅,若有所失。《卫风·伯兮》中的女子因丈夫在外,独自居住而无心修饰自己,蓬头垢面,风尘满面。痴痴相思爱恋在一句“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中生动地体现出来。《豳风·东山》中的征夫在归家途中想着与妻新婚时的情景,心中哀乐交织: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自来东,零雨其濛。仓庚于飞,熠耀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
其中恩爱之情溢于言表。为让这种“夫妻恩爱”天长地久,获得稳固的幸福家庭婚姻生活,夫妻间祈望能白头偕老,《邶风·谷风》中言:“及尔同死”,《卫风·氓》中言:“及尔偕老”,《邶风·击鼓》中更是信誓旦旦:“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诗经》中那些深挚动人的悼亡之作,更是将夫妻恩爱之情感人肺腑地表现了出来。《邶风·绿衣》中的抒情主人公手执绿面黄里的衣裳,声声悲泣:“绿兮衣兮,绿衣其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手中的衣裳是亡妻一针一线亲手缝制而成,故人已去,诗人睹物思人,忧不能遣。其诗末章云:“絺兮綌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诗人站在萧瑟秋风中,寒意袭人,不禁想到:妻在世时,对我知寒知暖,给我加衣添裳,体贴入微。我之所感,她皆相知。本诗极动人地将日常生活中夫妻间的平凡关怀与心心相印的恩爱之情加以动人呈现。《唐风·葛生》亦是一首悼念亡夫的慽慽感人之作: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灿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诗人对亡夫的款款深情并不做夸饰,而是细节性地设身处地地想象丈夫孤冢独居的孤独,想象自己百年之后就可与丈夫长相依伴。《诗经原始》云:“四五章句法只一互换,觉时光流转,瞬息百年,人生几何,能不伤心?”[16]这份心中的恩爱超越了时空的阻限,与《长恨歌》“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有异曲同工之妙。
《诗经》中另有一些篇目从反面反映出人们对“夫妻恩爱”的家庭伦理观念的崇尚。《卫风·氓》中的女主人公生动叙述了和氓恋爱、结婚、受虐、被弃的过程,表达出她对“士也罔极,二三其德”的强烈不满。《小雅·谷风》的女主人公斥责了丈夫“忘我大德,思我小怨”的卑劣行径,谴责了丈夫患难相依、安乐相弃的忘恩负义的行为:“将恐将惧,置予于怀。将安将乐,弃予如遗。”这些诗中的女主人公对男子任意弃妻,另寻新欢的卑劣行径都给以强烈的控诉与谴责,从反面表现出人们崇尚“夫妻恩爱”的家庭伦理观念。
注释:
[1]褚斌杰:《<诗经>与楚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1页。
[2]朱熹:《诗集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47页。
[3][10][11][16]方玉润:《诗经原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18页,第333页,第223页,第263页。
[4]许慎撰,徐铉校订:《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73页。
[5][9]梅良勇,张方玉:《中国传统家庭伦理思想的重要渊源》,道德与文明,2004年,第2期。
[6]朱熹:《四书章句·论语》,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6页。
[7][12]李学勤:《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简体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50页,第114页。
[8]张广志,李学功:《三代社会形态》,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3页。
[13]陈筱芳:《春秋婚姻礼俗与社会伦理》,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版,第161页,第162页。
[14]李学勤:《礼记正义·昏义·十三经注疏(简体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20页。
[15]陈子展:《诗经直解》,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92页。
(边思羽 甘肃兰州 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在读博士 730000;甘肃兰州城市学院城市经济与旅游文化学院讲师 7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