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臭”在成语“臭味相投”中的读音以及对“臭味相投”的意义理解,近些年学术界讨论良多。不少学者寻根究底,立足于“臭味相投”的原初意义,坚决捍卫“臭”的“xiù”读“正统”,认为现时存在的“chòu”读是不规范的。然而,语言使用的事实和学者们的观点常常大相径庭。
《辞源》:“臭味(xiù wèi):气味。因同类的东西气味相同,故用以比喻同类的人或事物。”据此,“臭味相投(xiù wèi xiāng tóu)”就是“性格志趣、思想作风一致,十分合得来”的意思。唐·刘知几《史通·六家》:“自秦以上,皆以《史记》为本……两汉以还,则全录当时记、传,而上下通达,臭味相投。”“臭味相投”也作“臭味相与”、“臭味相同”、“臭味略同”、“气味相投”,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九回:“我同他一相识之后,便气味相投,彼此换了贴,无话不谈的。”“臭味相投”反意而用,即“臭味不投”,清·西泠词客《点金丹·上·郊游》:“此间有个楚公子,乃现任通政之令郎,乘他略分订交,虽然臭味不投,却也文酒常会。”由此可见,“臭味相投”表示“同类相好”,在长时间的使用过程中不具备明显的情感色彩。刘洁修编著的《成语源流大辞典》(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王涛主编的《精编成语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5)、余灿英主编的《新编文言文词典》(时代文艺出版社,2003)、刘万国、侯文富主编的《中华成语辞海》(吉林大学出版社,2006)等成语工具书,在解释“臭味相投”时,都标注“臭”的读音为“xiù”,并且按照“志趣相投”的意义对其进行解释。
词语在发展过程中有时会产生非常微妙的语义变化,“臭味相投”就经历了这样的意义演变。“臭”也可读作“chòu”,做词根语素时,表示“秽恶难闻的气味”,受其影响,“臭味”表示“气味”的语义不断弱化,表“恶味”的语义进一步加强。再加上同类人或事物本身也有好坏之分,由“臭味(xiù wèi)”比喻引申而来的成语“臭味相投”不知不觉中就被注入了负面的情感因素,几乎用来专指思想作风不好的人沆瀣一气了。“臭味相投”指涉的语义范围逐渐缩小了,“臭”的读音也随之由“xiù”变成了“chòu”。列入新闻出版署“九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现代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6)第2961页:“臭味相投(chòu wèi xiāng tóu):指思想情趣相同的人彼此合得来。今多用于贬义。”毛学河、倪文杰主编的《现代成语巨典》(大连出版社,1993)、宋永培、端木黎明主编的《汉语成语词典(修订本)》(四川辞书出版社,2001)、朱显延主编的《汉语成语大词典》(湖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2002)等成语工具书,也都按照语义缩小后的注音和释义对“臭味相投”进行了注解。利用“读秀中文学术搜索”对2010年到今年以来的报纸题目进行搜索,“臭味相投”这个成语共有39条出现记录。在其中的35条报纸标题中,“臭味相投”明显含有贬义色彩,典型的如“三个小偷臭味相投”(2011.02.11《常州晚报》)、“臭味相投结成腐败网”(2011.03.29《京江晚报》)、“网吧相识才一周,臭味相投劫的哥”(2011.08.22《金华晚报》)。也就是说,在具有较高语言素养的记者的语言心理中,大部分已经接受了“臭味相投”词义缩小后的读音、意义和用法。另有3条标题——“兽兽代言网游是‘臭味相投’”(2010.04.21《经济导报》)、“只要‘臭味相投’,年龄不是问题”(2010.08.03《江淮晨报》)、“‘狄大叔’‘李大叔’臭味相投,《神断狄仁杰》昆视开年首播”(2011.01.01《春城晚报》),仍旧坚持“臭味相投”的原初用法,读“臭”为“xiù”,表示“性格志趣、思想作风一致,十分合得来”,不具有明显的情感色彩。另有一条标题——“恋爱中的‘臭味相投’”(2010.12.08《汕头都市报》),“臭味(xiù wèi)”在这里同于《辞源》的“气味”释义。
大量语言运用的事实证明,成语“臭味相投”被注入厌恶情感色彩后所发生的语义和读音变化,已经为大多数语言使用者所接受,并以“后来居上”之势与其原初意义和读音进行着“抗衡”。不同工具书对“臭味相投”的不同注音和释义,是词义发展变化过程中这种“胶着”状态的生动反映。由于工具书的编纂较语言现实的相对滞后性,不同工具书针对意义、读音尚处在变动中的词条的解释,必然表现出或“瞻前”或“顾后”的不同态度。工具书对词条的注音、释义具有规范性的引导作用,语言使用者对工具书的注解也普遍具有一种近乎“迷信”的心态。语言使用过程中对“臭味相投”这个成语的不同理解方式,引发了学术界关于其读音、意义孰是孰非的激烈争论。相关工具书对“臭味相投”这个成语注音、释义上的莫衷一是,又常常弄得人云里雾里。在这种情形下,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应适当介入,在尊重语言真实面貌的基础上,依据人们使用的趋向性或倾向性制定相应的参照标准,使得不同工具书对“臭味相投”的注音、释义达成一致。有了相应的参照标准,还应广泛深入宣传,促使语言使用者,特别是语言工作者自觉树立规范意识,在使用“臭味相投”这个成语时,与国家规范文件和中文工具书保持一致。唯有如此,不同语言使用者在运用“臭味相投”传情达意时产生的不同理解和“龃龉”才会“涣然冰释”。就“臭味相投”这个成语的现时使用状况而言,一般人罔顾其语义和读音的变化轨迹,根据自己的理解接受其中任何一种读音和用法,根本无可厚非。对于语言教学和研究工作者而言,则要敏锐地捕捉这些细微变化,根据不同的释义和注音,“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地还原其在语言发展历史中的准确身份。
(张武英 江苏省常州工学院图书馆 21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