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 2011年第2期 ID: 151130

[ 刘晶 文选 ]   

《文心雕龙.神思》中的文学观刘

◇ 刘晶

  内容摘要:“虚构”,本是西方现代叙事学中的一个概念,也是西方文论中的一个主流文学观。刘勰的《文心雕龙·神思》包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论思想,在讨论艺术构思的过程中,既肯定了文学的“非虚构”性,也涉及到文学的“非虚构”因素。本文旨在从“虚构”这一现代叙事学概念出发,阐述《文心雕龙·神思》中包含的“虚构”与“非虚构”的文学观,彰明中国古代文论思想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文心雕龙·神思》 文学虚构 非虚构
  
  一.文学的“虚构”性
  “虚构”一词在文学批评史中曾被理解为虚假和谎言,锡德尼在《诗辩》中说,诗人“无所断言,因而也从不说谎”。按照M·H·艾布拉姆斯在《文学术语汇编》中的说法,“现在大多数理论家对锡德尼的这个观点作了逻辑性的阐发,认为依照一般非虚构性话语的规则来说,虚构性语言是有意义的。”沃尔夫冈·伊瑟尔认为:“虚构是告诉我们某种关于现实的东西的手段,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再去寻找把现实的全部领域都包括在内的参照系,或者去探索真实和虚构的不同属性……如果虚构不是现实,这并不是因为它缺少现实的属性,而是因为它告诉我们的是某种关于现实的东西,而载体是不能和运载物等同起来的。”史密斯则认为:“小说的本质上的虚构性不应在被提及的人物、事物、事件的非实在性中寻找,而应该在提及行为本身的非实在性中寻找。”华莱士·马丁在《当代叙事学》中指出,虚构性是指“作者制造模仿的言语行为,但让它们好像是正在被某人所做的行为”。[1]
  而“虚构”在传统意义上,一直被视为诗歌、戏剧、小说等都被视为“文学”的作品的属性,这种观念至今仍被许多批评家用来界说文学。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中说:“文学的本质最清楚地显现于文学所涉猎的范畴中。文艺艺术的中心显然是在抒情诗、史诗和戏剧等传统的文学类型上。它们处理的都是一个虚构的世界、想像的世界。小说、诗歌或戏剧中所陈述的,从字面上说都不是真实的;它们不是逻辑上的命题。”[2]在马克思主义文论、神话原型批评等理论中,也或多或少有这样的观点。
  可见在西方文学理论和批评中,“虚构”一直是与“文学”有着不解之缘的。尽管20世纪60年代后,西方有学者把传记、报告文学、历史小说等称为“非虚构小说”,但所谓非虚构小说仍然是综合了小说的特点,具有完整的故事形式,会使人激动、紧张。怪不得戴维·洛奇指出:“不言而喻‘非虚构小说’是一个前后矛盾的用语。所以,这类书的归属问题往往成为人们怀疑的争论的焦点,也就不足为怪了。”[3]
  二.《文心雕龙·神思》与文学“虚构”观
  作为我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性的文学理论与批评著作,《文心雕龙》一直是各古代文论专家的重要研究对象。关于《神思》一篇中的“神思”的具体含义,学术界历来存在分歧,贺天忠先生在《神思新探:获得灵感时的文思》一文中,归纳了六种有代表性的观点:(1)艺术想象活动说,以王元化、叶朗、李泽厚、刘纲纪等为代表。(2)“文思”或“艺术构思”说,以张文勋、牟世金、缪俊杰、祁志祥等为代表。(3)艺术构思为主,包括想象、灵感等因素说,以张少康、陈思苓、周振甫、郭晋稀、王运熙、鲁文忠等为代表。(4)形象思维说,以王达津等为代表。(5)精神活动说,以赵仲邑等为代表。(6)灵感想象等同说,以朱广贤等为代表。[4]
  文学创作到底是“虚构”还是“非虚构”的,各家都有自己的说法。笔者以为,从《文心雕龙·神思》来看,刘勰主张“虚构”是文学的根本属性之一,但又应该包含着“非虚构”的因素。《文心雕龙》的下篇主要涉及文学创作论问题,《神思》作为下篇的总纲,开篇就提出了“文之思也,其深远矣”[5],就是指为文运思,驰骋想象,可无往而不达。可见,在刘勰看来,“想象”是文学创作不可缺少的要素,而“想象”与“虚构”又几乎是同义词。接下来的“思接千载……视通万里”[6]都不是现实中的现象,而只有在文学想象与虚构中才能实现。之后,刘勰又说“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7],就是指作家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可以按照自己所想的来写作,也即“虚构”。
  在《神思》篇中,刘勰主要举了司马相如、扬雄、左思等辞赋作家和曹植、王杰、弥衡等诗人的例子,并没有涉及到更多的文学体裁作家。但这并不等于说只有辞赋或诗词才应该是具有虚构性的,小说等其他文学形式也一样具有这样的虚构性。因为在《神思》首段中,刘勰讨论“文”与“言”的关系时,很明显就是在探讨语言文字艺术,即文学。可以肯定地说,刘勰的《文心雕龙》是关于文学理论与批评的著作,而不是诗话或词话。所以,《神思》中所谈的想象与虚构,也是针对“文学”这个整体对象的。
  刘勰的这一“虚构”观确定了文学的价值,文学描写的内容不能等同于生活,不能完全客观地摹仿生活。文学有作者审美理想的渗入——“虚构”。而事实上也是如此,正是因为虚构性的出现,文学才具有了自身的品格。最后还有一点值得提出的是,虽然在刘勰所处的时代,小说这种文学体裁并不发达,但刘勰的这一观点却为之后的中国古代小说理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三.《文心雕龙·神思》与文学“非虚构”因素
  刘勰的《文心雕龙·神思》篇中不仅仅提出了文学“虚构”观,同时也认为文学中也需要包含“非虚构”因素。《神思》开篇不久就提出这样一个结论,也可以说是本篇的要旨:“思理为妙,神与物游。”[8]这句话的的前半句还是指文学虚构的重要性,但是后半句中的“物”则代表了“非虚构”的含义。在这里,“物”就是指客观存在的现实;而整句话要表达的意思就是,艺术构思的神妙在于“虚构”的想象与“非虚构”的现实的结合。这样,刘勰否认了艺术与现实生活无关的那种文学观点。
  紧接着的“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9]一句,其实提到了另一种“非虚构”因素,这就是语言。刘勰在语言观上,是认为“言能尽意”的。而语言在某种意义上,有着自身的规律,作家的创作和语言的基本规律(如不同语言系统的不同语法、语义等规则)之间有着最为密切的联系,不管是遵守还是故意违反。也许刘勰在《神思》中对语言还并没有这样深刻的认识,但是不可否认,刘勰注意到了语言这一文学创作中的重要因素,而这一“因素”无疑是有着“非虚构”因素的。
  第二段开始,刘勰又提出“文之制体,大小殊功”[10],也就是“文体”的问题。不同的文体,也有其自身的规则。在《神思》中,刘勰主要分辨了辞赋与诗歌创作,但是不难推广到更多的文学体裁。“文体”限制也是一个“非虚构”的因素,比起“语言”因素显得更表面化,也更容易理解一些。
  根据别桦在其论文《试论中国古代小说理论中的纪实与虚构观》中的梳理,中国古代理论中对于小说创作大概有以下几个派别。首先是虚构派。认为小说创作,虚构是其特点,不能把小说中描写的情节、人物,和现实生活对号入座,也不能从历史书籍记载的角度去考证小说中描写的内容。其次是纪实派。指责小说虚构,指责小说描写内容与史书不合等等。第三,虚实相半派。这是一种折中的看法。认为小说创作真真假假,虚实各半。这种看法对小说虚构的特点有一定的认识,但认识比较模糊,态度不坚决,甚至前后观点矛盾。第四,虚实分家派。主张小说要实就实到底,要虚就虚到底,不要在一篇小说中虚实相半。[12]
  按照以上的划分,刘勰基本上还是属于“虚构派”。在《文心雕龙·神思》篇中,刘勰最强调的关键是“神”,即艺术想象。在充分肯定了文学的虚构性特征之后,才指出这种虚构性也要与现实结合。这一观点是与文学创作规律基本相符的,即使是在现代文论,乃至后现代文论大行其道的今天,也仍然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的。
  
  参考文献:
  [1]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29
  [2](美)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M].刘象愚等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15
  [3](英)戴维·洛奇.小说的艺术[M].王峻岩等译.北京:作家出版社,1998:225
  [4]贺天忠.论《文心雕龙》的“意象说”文论体系[J].襄樊学院学报,2002(1)
  [5]-[11]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493-495
  [12]参见别桦.试论中国古代小说理论中的纪实与虚构观[J].广州教育学院广州师专学报,1994(3)
  
  刘晶,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中文系教师。

《文心雕龙.神思》中的文学观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