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鲁迅在社会急遽动荡的时期,以他犀利的笔触,对国人的命运作了深刻的思考。而对于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妇女,更是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深切的同情。本文以新的视角,从婚恋自主、经济独立和参与社会斗争等几个方面,结合鲁迅本人的生活,对鲁迅的妇女观作——探讨。
关键词:鲁迅 妇女观 女性形象 妇女解放
鲁迅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在社会急遽动荡的时期,以他犀利的笔触,对国人的命运作了深刻的思考,对国人表现出的种种落后与麻木给予了无情的鞭挞,可以说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对于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妇女,鲁迅更是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深切的同情。诸如大家所熟知的女性形象:《祝福》中的祥林嫂、《离婚》中的爱姑、《伤逝》中的子君等,虽然她们出身不同,性情、文化背景迥异,却都摆脱不了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命运,最后都以悲惨的结局而告终。可以说,一部《鲁迅全集》留下了鲁迅关于妇女解放之路探索的足迹,表达了他对妇女解放最朴实而又精辟的思想。关于鲁迅的妇女观,以前多位学者都进行过研究。笔者试以新的视角,从婚恋自主、经济独立和参与社会斗争等几个方面,并结合鲁迅本人的生活作——探讨。
一、主张婚恋自主,反对封建礼教
婚姻生活可以说是一个人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而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却决定了青年男女的婚姻完全不能自主,只能是听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鲁迅先生在唯一的爱情小说《伤逝》中,就塑造了五四时期女知识青年子君勇敢追求爱情的鲜明形象。“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1]这无异是一个封建叛逆者对于传统社会的一个大胆的挑战,一个五四新女性的爱情宣言。对子君的这一震聋发聩、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呼声,鲁迅深深为之喝彩。即便是被婆婆卖了“八十千”的祥林嫂,再嫁时也是“异乎寻常”的闹,拼了命的“出格”地反抗,传统的“一女不嫁二夫”、“从一而终”的思想在禁锢着祥林嫂,但这又何尝不是她对自己婚姻命运的一种抗争呢?还有《离婚》中不愿离婚的爱姑,为了与施家“赌气”,又是吵,又是骂,又是砸,非要闹得个天翻地覆不可。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之下,她这种大胆、泼辣、敢作敢为的性格,辛辣逼人的言辞打碎了封建礼教的枷锁,显示了中国劳动妇女的新觉醒,鲁迅毫无吝惜地对她赋予热烈的赞颂之情。鲁迅笔下的这些女性,不管是初聘还是再嫁,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毫无例外地进行了激烈的反抗:与世俗斗争,与族权斗争,与夫权斗争,与封建礼教对妇女婚姻观念的种种束缚进行斗争。而这种斗争,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不管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在她们身上都鲜明地体现出了中国妇女要求婚恋自主的或自觉的或朦胧的意识。
事实上,说到婚姻自主,鲁迅与朱安女士可以说也是一对不幸婚姻的受害者。正如“一位不相识的少年”在信中所言:“这婚姻,是全凭别人主张,别人撮合:把他们一日戏言,当我们百年的盟约。”[2]当时鲁迅提出要朱安“放足进学”的要求,然而足已不能放大,上学又被认为有失体面,所以两人之间,没有共同语言,也缺乏爱情基础。“残酷的现实终于使这一对青年男女,成为封建礼教的殉葬品”[3],两个人“没有爱、也没有恨,没有欢乐,也没有争吵……”[4]对于朱安而言,“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5];对于鲁迅而言,“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的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帐”[5]。过去曾有人批评鲁迅在处理家庭事务的问题上,长期地“妥协”和“拖泥带水”,但是夹在新道德与旧道德的矛盾之间,在照顾母亲意愿的“孝心”和个人幸福的取舍方面,鲁迅内心所受的煎熬可想而知。唯其如此,对婚姻自主的愿望才会更加迫切,让婚姻自主的呼声也才会更加响亮:“叫出没有爱的悲哀,叫出无所可爱的悲哀……”,才会大声劝告天下父母:“完全解放了我们的孩子!”[6]
二、提倡经济独立,主张男女平等
长期以来,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发生,在私有财产制度和阶级对立的基础上,妇女受压迫、受歧视的现象已经延续了几千年。已婚妇女在家族中没有独立的身份和地位,参与家族对内对外活动,一律以丈夫的辈份、身份去行事,连姓名也维系于丈夫。可以说,妇女从形式到内容都成了男子的附属品。而女性的这种从属地位、附庸角色,使女性在家庭中经济权被剥夺,在社会上能独立生存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没有了经济的支撑,女性只能是服从于“三从四德”等早已规定好的角色。所以在上文中我们谈到鲁迅先生在与朱安关系上的妥协,应该与朱安是个旧式妇女,没有独立经济能力有一定的关系。正如鲁迅所说:“这是一件母亲送给我的礼物,我只好好好地供养它。”[7]据了解,鲁迅与朱安,虽然没有丝毫的爱情,但对朱安一直是供养的。直到鲁迅去世以后,朱安的生活仍由许广平供养至其去世。由此可见,女性经济独立的意识与能力始终在制约着女性的发展。
在《娜拉走后怎样》中鲁迅指出,做惯了“笼中鸟”的娜拉,一旦“觉悟”,愤然出走,但如果没有生存的本领,便“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8]。《伤逝》中的子君,曾经是那样的“坚决”、“沉静”、“骄傲”和“无畏”,但她对未来的生活显然是缺少充分的思想准备。当他们的新生活面临着因涓生遭受的失业打击而变得经济困顿之时,“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9]的子君,一个曾经在新思想的感召下,热烈追求新生活的五四新青年,这时只能是束手无策。而当涓生终于宣称“我已经不爱你了”[10]的时侯,仅靠“槌着一个人的衣角”[11]过活的子君,因为经济上不能独立,便只能回到原来的家中,抑郁而终。所以在《关于妇女解放》中,鲁迅明确指出:“一切女子,倘不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经济权”,“所有好名目,就都是空话。”同时指出,男女虽有差别,但“地位却应该同等”。鲁迅还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讲演时,谆谆告诫在座的女生们,对于经济权的要求要执着不放弃,坚持有韧性的斗争:“有人说这事情太陈腐了,就答道要经济权;说是太卑鄙了,就答道要经济权;说是经济制度就要改变了,用不着再操心,也仍然答道要经济权。”[12]因为经济领域中两性不平衡的状态,往往会影响到其他领域中两性事实上不平等的地位,并且带来家庭关系中的不平衡。鲁迅在《忽然想到·六》中说:“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就如子君们,离开了家庭的庇护,没有了经济的来源,连生存下去都有困难,又何谈发展呢?
三、参与社会斗争,争取妇女解放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为: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祝福》可以说是鲁迅“长期以来对中国妇女问题的深刻思索”[13]所凝成的艺术作品。祥林嫂的死,“不是死于穷和病,而是死于封建礼教对她精神上的绞杀。”[14]因而我们看到:无论祥林嫂怎样地“不惜力气”,干活“实在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她想依靠自食其力来生存,社会也是不允许的。所以当她被婆婆派人粗暴地捆了回去的时侯,人们也都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既是她的婆婆要她回去,那有什么话可说呢。”当“阿毛的故事”被大家听厌了以后,就连她头上的伤痕也成了“耻辱的记号”而被人嘲笑的时侯,柳妈“捐门槛”的指点就成了她唯一的精神寄托。而这种榨干了她全年工钱的方式最终也无法实现对她精神上的救赎。所以说,《祝福》深刻地揭示了造成旧中国劳动妇女悲惨命运的客观原因,而这样深刻的揭示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又如秦理斋夫人及其子女一家四口的自杀,鲁迅更是愤然抨击“黑暗的吞噬之力”,对旧习惯、旧势力进行了无情的鞭挞。
作为一名从旧的阵营里冲杀出来的战士,鲁迅对于丑陋黑暗的社会有着清醒的认识。古人云:天有十日,人有十等。而最末等的“台”也无须担心,因为还有比他“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15]。“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16],更何况是女人呢?鲁迅在《关于妇女解放》一文中愤懑地指出:“这并未改革的社会里,一切单独的新花样,都不过一块招牌”,“在真的解放之前,是战斗”[17],甚至是“剧烈的战斗”,因为在中国,要改变实在是太难了,“即使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几乎也要血”[18]。所以,妇女要解放,就要“不自苟安于目前暂时的位置”[17],要积极投身于社会变革的实践当中,投身于社会斗争中去,只有“解放了社会”,才会“解放了自己”。[17]因此鲁迅对那些积极投身社会解放运动的女子总是大加赞美。比如刘和珍,多次参加反帝反封建的爱国学生运动。她不仅领导了女子剪发的斗争,还创立了革命学会、创办刊物,并成长为女师大学生会的领导人。在“三·一八惨案”中更是身先士卒,直至请愿喋血,殒身不恤。鲁迅说要“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对于当时表现“勇毅”“从容”的刘和珍等青年女学生,称之为“真的猛士”,赞赏她们有“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显然,对争取社会进步、反抗黑暗统治的女性,鲁迅倾注了深挚而强烈的钦佩之情。
四、结语
在社会变革的洪流当中,像《风波》中的九斤老太那样只是叹息“一代不如一代”,终究是于事无补;而如秦理斋夫人用一家四口的生命进行的反抗固然悲壮,然而对变革社会能有多大作用呢?像子君一样把结婚当作人生奋斗的终点也同样是毫无希望。对女性而言,不能“为了爱,——盲目地爱,——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19]。鲁迅把对旧社会的憎恶与对广大妇女的关注、同情交织起来,在冷静的观察与深刻的分析之中,深刻地启示人们:妇女要得到解放,首先要自己行动起来,只有真正投身到社会变革的洪流中去,积极地参与社会斗争,才能开创出一片新天地。值得一提的是,追求婚姻的自主与平等,培养经济独立的意识与能力,这是广大女性在个体生活中较为“切近”的利益;而在社会生活中,女性要达到真正的解放,还必须参与社会变革,为推翻旧的制度而进行积极有效的战斗。只有结束黑暗的统治,被压迫的妇女才会有光明的未来。
时至今日,社会已发展,人类在进步,而妇女解放的话题却并没有终止。据调查显示,现阶段中国妇女在婚姻家庭、经济参与等方面的地位提高上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婚恋自主、同工同酬等观念也已深入人心。我们还应该看到,男女两性虽然在法律上已经取得了平等,但少数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个别的商业文化和消费文化的趋利倾向,也在削弱着公众对性别歧视现象的敏感和批判能力,潜移默化地强化着部分人群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的传统观念。同时,社会中拐卖妇女、家庭暴力等侵害女性权益的不法现象也时有发生。另外,广大妇女参政意识不强,参与各级决策、享有经济资源和经济收益方面的进步也相对较小,在社会主流文化中维护妇女权益的影响力也相应会受到削弱。所以,从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达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妇女解放,任重而道远。
注释:
[1][9][10][11][13][14][19]刘泰隆,赵明:《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上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11月版,第68页,第71页,第78页,第77页,第64页,第65页,第76页。
[2][5][6][8][12][15][16][18]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21页,第322页,第323页,第159页,第162页,第216页,第212页,第164页。
[3][7]彭定安,马蹄疾:《鲁迅和他的同时代人》(上卷),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7月版,第41页,第43页。
[4]《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北京出版社,1984年第2辑,第250页。
[17]鲁迅:《鲁迅杂文精编》(下),桂林:漓江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290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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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闵江红.鲁迅妇女观的探讨[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1).
[3]张小萍.鲁迅作品中的妇女观[J].理论建设,2007,(2).
[4]杜芳琴.女性观念的衍变[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
[5]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报告[R].2001.
[6]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资料选编[Z].1992.
(徐红娟 郑州 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 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