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1年第7期 ID: 148510

  

试论朱熹《诗集传》的分章

◇ 倪勤丰 江琼

  摘 要:朱熹把附于《诗经》上的经学大义进行了一次清理,去掉多余之义,从而部分地完成了《诗经》文本的文学化。他对《诗经》的分章也在这一指导思想下,以《诗经》叙事的完整性和诗的用韵等为标准,把《诗经》作为一个文学文本来处理,也同样取得了这一效果。
  关键词:分章 文本 文学性
  
  《毛诗正义》言:“五章章四句,故言三章一章章四句二间章八句”,孔注云:“五章是郑所分,‘故言’以下是毛公意。”然则将《诗经》重新分章自郑玄就已开始了。前人对分章的重要意义也有所论述。正义云:“句者,局也,联字分缰所以局言者也。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才也。篇者篇也,言出情铺事,明而编者也。章者积句所为,不限句数也以其作者陈事须有多少章总一义,必须意尽而成故也。”
  诗的分章是要表达一个完足的意义单位。《正义》又云:“及《那》《烈》《玄鸟》皆一章者,以其风雅叙人事刺过论功志在匡救,一章不尽,重意以申殷勤,故风雅之篇无一章者。颂者,太平德洽之歌,述成功以告神,直言写志不必殷勤,故一章而已。”《商颂》分章不同“或诗人之意所作不同或以武丁之德上不及成汤不又逾於鲁僖”,“明成功有大小其篇詠有优劣,采立章之法不常厥体”,“皆由各言其情故体无恒式也”。郑玄《毛传》的分章另有《大雅行苇》。晚唐成伯瑜的《毛诗指说》研究了《诗经》中一首诗的章数结构关系,提出了四种情况:重章共述一事者;一事而有数章者;各章开头相同而结尾不同者;各章开头不同而结尾相同者。此后分章者不乏其人,《诗集传》《小雅·伐木》之分章即从刘安世分章。统计《诗集传》分章与《正义》异者共为8首,分别为《周南·关睢》、《邶风·简兮》、《庸风·载驰》、《鹿鸣·伐木》、《文王·思齐》、《灵台》、《生民·行苇》、《鲁颂·閟宫》。8首中章数减少者有5首,增加者3首。分章所依分别为《关睢》同郑玄;《简兮》自定也;《载驰》同苏辙;《伐木》从刘氏以伐木为依据分三章,明指六章为误;《思齐》《灵台》从东莱以事为系;《行苇》批毛“不成文理”“不协韵”“首章有起兴而无所兴”“皆误今正之”;《閟宫》旧说“多害不均,杂乱无次,因不知第四章有脱句而然”。
  诗的分章,不仅与诗歌意义表达得完足有关,还与诗的体式关联。风雅颂各有不同。分章因“意尽而成”,这是文章学的常识,可以不论。可是“以申殷勤”和“不必殷勤”遂使风、雅要数章重言,颂一章而已。而《商颂》的分章更因武丁之德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大费周章,这就清晰地表明了《正义》分章的作用,是一种越过了文章学而具有社会历史指称作用的分章。或者说他只看到了《诗经》中的作品大都使用数章重言以表达诗意这种浅层次的表达手段,并把这种表达手段解释为使用场合的不同而造成的。这和朱熹分章所体现出的分章的意图和依据截然不同。分析可知,“《关睢》分三章,后二章各八句二章”本其未得而言,“三章据今始得而言”,得与不得成为其分章依据。在这里,朱熹既吸收了郑玄把《关雎》的总体结构认作从后妃德化众妾到倒言求淑女不得,再到得而乐于佐助的诗意理路,又摈弃了郑玄为包容经的教化之义而破碎诗章的弊病,朱子将“君子”“淑女”坐实为文王太姒,是“宫中之人於其始至见其有幽闲贞静之德故作是诗”。这个“宫中之人”自然是在看到文王与太姒从互相爱慕到结婚以至婚后生活和美的整个过程之后再来写这个诗的。而他(她)不是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先二人相爱慕相思恋再成婚这样平铺直叙,而是先述二人婚后“和乐而恭敬亦若雎鸠而有别”的生活;再反过来讲二人相爱慕而不得的思念最终成其美事的过程,形成了“委曲折旋意义深长”的艺术效果。他说:“诗,人只见他重三叠四说,将谓是无伦理次序,不知他一句不胡下。”他分析《朴棫》说:“遐不作人”,却是说他鼓舞作兴底事。功夫细密处又在后一章,如曰“勉勉我王,纲纪四方”,四方便都在他线索内,牵着都动;“追逐其章,金玉其相”是那工夫到后,文章真个是盛美,资质真个是坚实。比较上文所列毛、郑、朱对《关雎》的分章,可知朱子在毛郑关注《诗经》仅为陈事的分章观外,还对“章”的美学意义有了鲜明的认识。这就是其间体现的“伦理次序”和“文章”“资质”,即文章之美。此外,他又吸收了音学研究成果,考查了《诗经》章与韵的情况。“有全章换一韵处,有全押韵处。”他全面考查了《诗经》用韵情况,认定《诗经》“率皆谐韵”。在《诗集传》中,他在各句押韵处标“××反”或“叶××反”。(朱熹的“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改音”,而应当理解为“押韵”,重在和谐而不在改音。)他还依据《诗经》用韵来研究文本,认为《殷武》有脱句。通看《诗集传》朱子于各章均判定其为赋比兴之一或同时兼用两种。可见,朱熹对“兴”的理解与分章是有整体考虑的。
  综合而言,朱熹的《诗集传》全面考查了诗的分章,事实上确立了诗的文学性格,把《诗经》由一个经学文本还之于文学文本。这一点连主明代解诗文学说的刘毓庆也不得不承认“朱子解《诗经》,颇有点解讲‘诗’的意味”,“是较早感知到《诗经》文学情味的人”。
  
  参考文献:
  [1]本文所引毛亨,郑玄,郑众等解经之言均引自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本文所引朱熹论诗之言均出自朱子语类卷八十、八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1994.
  [3]刘晓南.朱熹叶音本意考[J].古汉语研究,2004,(3).
  [4]刘毓庆.从经学到文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倪勤丰,江琼 抚州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44000)

试论朱熹《诗集传》的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