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文学教育 2011年第4期 ID: 151284

[ 魏景 文选 ]   

《浮生六记》与明清小品

◇ 魏景

   内容摘要:《浮生六记》是清代文人沈复所著的自传体散文;沈复下笔侧重记录生活的“真”、“情”、“趣”;其与明清小品的独抒性灵、最尚崇真一脉相承。
   关键词:《浮生六记》 情至论 性灵
  
   一.关于《浮生六记》
  
  清光绪三年(1877),清朝王韬的妻兄杨引传在苏州的冷摊上发现清代文学史上的一颗“沧海遗珠”——清朝长洲人沈复(字三白,号梅逸)著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的自传体散文《浮生六记》的残稿,令人遗憾的是只有四卷,杨引传久读之下,为沈复的文采所折服,把残稿交给了当时的著名文人即在上海主持申报闻尊阁的王韬,以活字板刊行于1877年。“浮生”二字典出自《庄子·刻意》“其生若浮”和李白诗《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中“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有清一代,沈复的才华文笔虽称不上绝代惊艳,但其记载了沈复一生所有的喜怒哀乐,是其心血所凝,情感所结,因此也打动着不同时代读者的心,于欢快处做会心一笑,于愁苦处掬一捧热泪。
   以传统散文价值观而言,为《浮生六记》归属文体类别颇为棘手,《浮生六记》文似自传,但以封建时代文人眼光来看,传记记叙某人生平事迹,重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业绩。而沈复所津津乐道的是家庭琐事及夫妇情感生活,完全不合传记文体。如果非要将它纳入典范文体中,它与杂记类倒接近些。姚鼐说“杂记类者,亦碑文之属。碑主于称颂功德,记则所纪大小事殊,取义各异。固有作序与铭诗全用碑文体者,又有为纪事而不以刻石者”。然而,纵观沈复一生却无意歌颂其功德,纪事也不记录事情首尾完整,四记中每一记虽然都是按时间顺序记叙,但四记之间却不是按时间相继记叙,在时间上,四记纪事有重复,只是有详略或省略而已。
   沈复笔下侧重记录生活中的“真”、“情”、“趣”,写“闺房”之“乐”,“闲情”之“趣”,“坎坷”之“愁”,“浪游”之“快”,总而言之,都离不开一个“情”字。而情之一字,却掺不得半点虚伪和做作。但《浮生六记》中那种舒心适意、强调自我情趣的精神与主盟有清一代文坛的桐城派以及阳湖派,所倡导的典雅、简洁的文风以及义理、考据、辞章三者合一的主张几乎是南辕北辙,究其原因,就在于《浮生六记》承传的是明代小品的内在精神——“真”、“情”、“趣”。
  
   二.《浮生六记》与明清小品之 “真”
  
   “真”是文学的生命,失去“真”的文学作品因缺少生活的依据,必然会丧失传之永久的生命力。明清小品是性灵的文字,最崇尚真,真就是事真、理真、情真、意真,虚情假意的作品在性灵文学中找不到存身之地。袁宏道曾论真有云:“大抵物真则贵,真则我面不能同君面,而况古人之面貌乎?”(《袁宏道集笺校》卷6《丘长孺》)“真”在明清小品中占有重要的位置。真体现了文人士大夫的审美心志,这与性灵派文人“率性而行,是谓真人”(袁宏道《识张幼于箴铭后》)的处世态度不无关系。
   为人真率就不能做逢迎世俗的伪君子。根据沈复描写的生活经历,按照儒家的人生观,值得行之为文的是跟随石韫玉、齐鲲的幕宾经历,虽为小小随员,然而主人乃朝廷大员,名位显赫。但其在前四记中自叙经历时,不能不提到幕僚生活之时,总要附上一句:“此非快事,何记于此?”厌倦之情,溢于言表。沈复为文,不存任何功利的念头,只要受情感驱动,信笔写去,尽是日常生活与凡人情感,与经世致用、明道宗经毫不相干。这与明清小品反“载道”、提倡个人性情、主动争取精神自由的内在品格有着一脉相承的神似。明清特别是晚明小品作家所追求的是个人精神自由,并不具有太多的政治学社会学的内涵,而更多的是个人的自适、自娱心理上的满足,是一种人格上的自信和升华。明代李贽曾提出过著名的文艺观——“童心说”,此说对于明清小品底蕴之培养,功莫大焉,他的《焚书》卷3有《童心说》一文,专门阐释此说云:
   夫童心者,真心也;若以童心之不可为,是以是以真心为不可也。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复有初矣。童子者,人之初也;童心者,心之初也。夫心之初,曷可失也?
   李贽主张用散文表现真我,披露其真识、真情、真趣,让真我处于散文创作的主导地位,使作者真性灵成为散文的唯一表现对象。
  
   三.《浮生六记》与明清小品之 “情”
  
   同时,李贽鼓吹“情至论”,他认为:“言出至情,自然刺心,自然动人,自然令人痛哭。”袁宗道也认为:“大喜者必绝倒,大哀者必号痛,大怒者必叫吼动地,发上指冠。”(《白苏斋类集》卷20《论文下》)这点在《浮生六记》中也有明确的体现。
   《浮生六记》最感人的部分是沈复和陈芸的婚恋生活,前三卷以荡气回肠的笔墨回叙了两人从两小无猜到共缔鸳盟,从洞房花烛到共逐家门,“鸿案相庄二十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直至病榻永诀,阴阳两隔。尽管千百年来无数夫妻并不完全遵循封建礼教戒律生活,但很少有人敢于如实表现自己夫妻之间离经叛道的行径。沈复却挣脱封建道德的束缚,把自己与陈芸志趣相投的夫妻生活如实展露,“记其实情实事而已”,甚至记录两人的夫妻亲昵之态、非礼之行。如两人恩爱亲热,即使在众目睽睽之下,也都不避讳他人在场,同坐同行,完全把礼教关于夫妻平时相处应有君臣之严的戒律置之脑后,这种与世俗格格不入的行为理念自然会遭到其他人的非议。沈复夫妇为父母不喜以致被逐出家门,颠沛流离,虽然有家庭内部财产争夺及被小人陷害等方面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夫妻两人的举止做派与传统礼教相冲突。沈复夫妇执手相伴二十三年,富足闲适之日少,贫困窘迫之日多,沈复追忆艰难岁月中的夫妻真情,令人肝肠寸断。特别是陈芸弥留之情形,两情泪眼相对,寸心欲碎,字字透着血泪。其真情跃然纸上。
  
   四.《浮生六记》与明清小品之 “趣”
  
   “趣”是一种审美情调,是一个美学范畴,袁宏道《叙陈正甫会心集》有一段关于趣的概括:
   世人所难得者唯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花、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
   其认为趣是自然之物,“人理愈深,然其去趣愈远矣”,这与李贽的童心说又有一脉相通的地方。明清小品写作偏重于精神的愉悦,所崇尚与表现出来的是文人士大夫偏重于精神享受的雅趣。
   《浮生六记》中满溢着沈复夫妻对自然雅趣的追求和他们对淡泊生活的热爱,《闺房记乐》中沈复曾与陈芸去金母桥之东、埂巷之北的居处盘恒数日,陈芸曾喜曰:
   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以为诗酒之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不必作远游计也。
   对珠花饰品等物,陈芸转手他人,毫不珍惜,独对破书残画反极珍惜,视金银如粪土,也从不规劝沈复博取功名利禄,即使与沈复生活沦落,在逆境中仍不改潇洒,在困苦中仍能享受自然和人生的乐趣。而沈复之所以挚爱陈芸,也是因为两人建立在共同志趣上的真挚爱情。
   沈复所追求的只是摆脱礼法束缚的夫妻真情,表达的是他们对人生保持的始终不变的超功利的审美态度,执着的是由于对生命的热忱和对生命价值的追求所达到的感悟境界。
  
   魏景,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古代文学专业学生。

《浮生六记》与明清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