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就李佩甫的《送你一朵苦楝花》这篇小说中的叙事技巧展开评述。本文在叙事技巧上与内容相结合,在描写妹妹行动上的失迷时采用了第二人称叙述,在叙述哥哥在精神上的失迷时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叙述,并结合尼采分析的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来详细论述了这两种叙述方式的效果及这两种叙述方式与两种失迷相结合的效果。
李佩甫的《送你一朵苦楝花》写的是哥哥对至今出逃七次未归的小妹的忏悔。作为哥哥的“我”是靠着小妹早年辍学去放羊,再用杀羊卖来的钱供“我”读书,才有了今天——在城市里有了自己的一个“方格”和一个一起生活、睡在一起的“陌生女人”。而哥哥却在小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将小妹置之不理。如果哥哥当时回去和小妹说说话,解解她心中的结,或许小妹就不会是今天的不知在何处的结果了。小说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叙述以及第二人称叙述,展示了哥哥与妹妹的心路历程,同时还深入细致地挖掘了哥哥的灵魂,剖析了知识分子灵魂深处的懦弱无能及欲罢不能的痛苦和小妹顽强但没有目标的追求与反抗的行为。本文主要谈谈本篇小说的叙事技巧,也即是小说中所使用的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交替叙述叙述和第二人称叙述。
本篇小说不是单一的第一人称叙述或第二人称叙述或第三人称叙述,而是各种叙事角度交合杂糅在一起,写了哥哥和妹妹两个人的故事。用第一人称叙述哥哥,其中夹杂着第三人称叙述,用第二人称叙述妹妹。小说在总体上是第二人称叙述,以妹妹的故事为主线,夹杂哥哥的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述,但在创作上是以哥哥的第一人称叙述作为背景,可以把这篇小说看成是一封写给想象中的妹妹的信。因此,这篇小说其实是哥哥与妹妹的对话,是哥哥对想象中的妹妹的忏悔,这也是小说的主题在形式结构中的显现——作为叙述者的哥哥,对妹妹的忏悔仍然停留在想象与思维之中。
我们知道尼采在其处女作《悲剧的诞生》中,区分出了两种艺术类型:日神阿波罗式和酒神迪奥尼索斯式。日神精神重在冷静旁观,而酒神精神则是情感迷狂。用在叙事学中,我们可以说日神精神是第三人陈叙述,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叙述故事,当然第三人称叙述又分为全知视角和限制视角,但不管是用哪种视角,作为第三人称的“他/她”毕竟不是切身的体味,所以尽管“他/她”也可以笑,可以哭,都不是叙述者本人的情感。而酒神精神则更多地倾向于第一人称叙述,因为用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所发生的故事都是切身的,都是自己的经验、经历,因而所有的情感都是零距离的。“对第一人称叙述者来说,叙事动机是切身的,是植根于他的现实经验和情感需要的。”但对于第二人称来说情况要复杂得多,“第二人称具有全能性,既可以是故事的叙述者,也可以是故事中的被叙述者,还可以扮演这个故事的叙述接受者的角色。”就其作为第一人称“我”的倾诉对象(即被叙述者或叙述接受者)看,其情感体验具有直接性,但毕竟非叙述者本人,所以其情感仍然是外在的,所以第二人称叙述作为被叙述者和叙述接受者时,即本小说中的妹妹,具有日神与酒神的双重性质。在其情感激荡时,“你”具有酒神的直接性,而在批判商讨时,则又具有日神的外在旁观性。下面我们就小说中出现的三种人称来具体分析: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叙述:哥哥
这篇小说,上文我们已经说过,是哥哥对妹妹的忏悔。忏悔在收到妹妹的信“哥,我不想活了”的时候,作为哥哥的叙述者竟然无动于衷,由此而引起妹妹的七次出逃的悲剧故事。因此,小说突出写的是哥哥忏悔的虔诚,情感的真挚、直接。这也就决定了必须用第一人称来叙述哥哥的故事。但小说中在写哥哥时并未直接用第一人称写,而是通过第一人称之口用第三人称写。为什么要这样写,这样写的效果怎样及这样写有何弊端呢?
我们知道在一般小说中通常不是采用第一人称叙述就是采用第三人称叙述,因为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是完全不一样的,用第一人称叙述情感是直接的,即酒神投入式叙事,第三人称叙述情感是间接的,即日神旁观式叙事。酒神投入式叙事情感饱满、直接,读者可以切身体味叙述者的欢笑与悲伤;日神旁观式叙事以他者入手,往往高屋建瓴,鞭辟入里,深刻。所以通常小说为实现其表达效果,通常会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叙事视角。而本篇小说则独特地使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叙述,这样一个独特的视角。之所以这样写,其根源在于内容的需要。叙述哥哥的故事主要是为了向妹妹忏悔,为何在妹妹最需要自己的时候,自己却无动于衷。这样,忏悔则必然体现叙述者的真挚,也就必然需要作者以第一人称来叙述。即小说中以“我”、“哥哥”出现。如第七节中首句:“小妹,作为哥哥,我至今不能理解的是:你怎么会为了区区五角钱去卖身?”虽然忏悔的情感是直接的,但忏悔的同时作者还要分析出原因来。而对于原因的分析,则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了,故而第一人称在此就舍而不用,一遇到自我忏悔时,便使用第三人称,即“他”,“你的哥哥”来叙述。如上文写到的三件事,在叙述这些事时,都是用的第三人称。如第四节的首段:“小妹,人海茫茫,你的哥哥在茫茫人海里撑着一张薄脸皮行走,那自然也是很累的。他并不想以此求得你的宽恕。他只是想告诉你,他也是不容易的。”日神式的冷静旁观比酒神式的情感投入更适合于原因的分析,而酒神投入式比日神旁观式更适合于以情动人的叙述。
小说通过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交替叙述达到融二者之长的效果。把日神旁观式的深刻与酒神投入式的以情感人巧妙的结合起来,给读者一种深切体会作品中各个情感的真诚,对祈求妹妹原谅的灵魂的忏悔,又体会到了哥哥失迷于思维背后的深层原因。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叙述,仅限于此种自我心理分析式叙事,并不适合于叙述以情节为主的故事,所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叙述的情节性偏淡,缺乏一种引人入胜的魅力。
第二人称叙述:妹妹
上文中引了徐岱先生在《小说叙事学》中的一段话说:“第二人称既可以是故事的叙述者,也可以是故事的被叙述者,还可以是故事的接受者。”但在本篇小说中第二人称叙述的妹妹,主要是作为故事中的被叙述者和叙述接受者。我们已经说过,这篇小说可以看成是哥哥向想象中的妹妹写的一封信,自我忏悔的信,也就是说本篇小说是写给妹妹看的,是与妹妹的对话,而我们读者无疑则是一偷窥者。这也就决定了作为与叙述者对话的妹妹必然要用第二人称来写。那么第二人称写的效果是什么,又有何弊端呢?
作为被叙述者的第二人称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小说中的妹妹作为被叙述者或叙述接受者,她的故事也是被叙述出来的,她的特殊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她是作为与叙述者交谈的对象而存在的,即是哥哥忏悔的对象,是哥哥叙述的接受者。她对哥哥表达的情感体味具有直接性。如小说中出现了两次的那段话,哥哥二十多年后见到“阳光”仍还有没有勇气上前去见见她,妹妹最后说了句:“哥,你是人吗?!”我们不仅从中看到了哥哥的窝囊,更看到了妹妹对哥哥的绝望,即妹妹体味到的情感的直接性,但我们也可以发现这种情感的直接性是依附于第一人称的叙述的,因为第二人称是作为第一人称对象而存在的。另一方面,妹妹作为第二人称,毕竟不是第一人称,在只叙述妹妹时,即第一人称哥哥与第二人称妹妹不发生关系时,他们之间的情感直接性便消失了。此时的第二人称是异己的,即日神旁观式的叙事。在小说中多次出现小妹的疑问:“小妹,你在哪里呀?”“假如你的哥哥接信后能回来,你会不会离家出走呢?”“小妹,你是这样想的吗?”“小妹,你还要什么呢?”……这些都是因对异己的小妹的不理解才有的疑问,从而产生了距离、隔阂,是对小妹的反思。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二人称叙述在作为被叙述者或叙述接受者时,同样具有第一人称酒神投入式叙述和第三人称日神旁观式叙述的优点,能够达到需之则来,无需则去的效果。但是,第二人称叙述又明显缺乏第一人称叙述时的自主性,它总是作为第一人称叙述的对象时,才能有直接性;又缺乏第三人称叙述的灵活性,即使第二人称不是作为第一人称的倾诉对象,其仍为第一人称所叙述,所以它必定仍然受第一人称视角的限制,于是就出现了对“你”的疑问。
综上所述,不论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叙述还是作为被叙述者或叙述接受者的第二人称叙述,均同时可以达到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的优点,扬两种视角之长,达到日神旁观式视角与酒神投入式视角的共舞,具有情感与理性的双重优点,这也正是本篇小说既达到以情感人的目的,又达到深入自我分析的原因,也是本篇小说的成功之处。
参考文献:
[1]罗钢.叙事学导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
[2]徐岱.小说叙事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郭中平温州大学人文学院3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