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祁《玉楼春》表现春天城市的游乐生活,有明显的商业市井色彩。这从“縠绉波纹迎客棹”的“客棹”中可以看出,船是租来在水上划着玩的。作者也很注意表现春光的美好:“ 绿杨烟外晓寒轻” 突出气候的特点:一方面晓寒还在,一方面绿杨已经笼烟。作者精心地把这种乍暖还寒的风物,组织成一幅图画,把晓寒放在绿杨之外,加上一点雾气(烟),让画面有层次感。想来,这一句费了作者不少心力,但是并没有在后世读者心目中留下多么惊喜的印象,倒是下面一句“红杏枝头春意闹”,轰动一时, 作者也因此被誉为“ 红杏尚书” 。其实, 这句最精彩的也就是一个“闹”字。因为是红杏,所以用“闹”字,显得生动而贴切。如果是白杏呢?就“闹”不起来了。但李渔不以为然:“若红杏之在枝头,忽然加一‘闹’字,此语殊难著解。争斗之声谓之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予实未见之也。‘闹’字可用,则‘吵’字、‘斗’字、‘打’字皆可用矣。……予谓‘闹’字极粗俗,且听不入耳。非但不可加于此句,并不当见之诗句。”(李渔《窥词管见》)
李渔的抬杠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因为在汉语词语里,存在着一种潜在的、自动化的联想机制,“热”和“闹”、“冷”和“静”,天然地联系在一起,说“热”很容易想到“闹”,而说“冷”也很容易联想到“静”。红杏枝头的红色花朵,作为色彩本来是无声的,但在汉语里,“红”和“火”自然地联系在一起,如“红火”。“火”又和“热”联系在一起,如“火热”。“热”又和“闹”联系在一起,如“热闹”。所以红杏春意可以“闹”。这个“闹”,既是一种自由的、陌生的突破,又是对汉语潜在规范的发现。正是因为这样的语言艺术创造,作者获得了“红杏尚书”的雅号。故王国维《人间词话》说: “ ‘ 红杏枝头春意闹’,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为什么不可以说,红杏枝头春意“打”或者 “斗”呢?“打”和“斗”虽然也是一种陌生的突破,但却不在汉语潜在的联想机制之内。
“ 红” 和“ 斗” “ 打” 没有现成联系,没有“热打”和“热斗”的现成说法。正如,“二月春风似剪刀”,春寒料峭,有尖利之感,可以用剪刀来形容,但不可以菜刀来形容。原因就在前面一句“不知细叶谁裁出”的“裁”。“裁”和“剪”是汉语固定的联想,不像在英语里是两个字(cut和design)。
词语之间的联想机制是千百年来积累下来的潜意识,是非常稳定的,不是一下子能够改变的。虽然现代科学有了进展,有了“白热”的说法,但在汉语里,仍然没有“白闹”的固定联想。这是因为“白热”这一词语形成的时间太短了,还不足以影响民族共同语联想机制的稳定性。
《苕溪渔隐丛话》的作者胡仔认为,韩愈写樱桃的诗“香随翠笼擎偏重,色照银盘泻未停”不太真实。他说:“樱桃初无香,退之以香言,亦是一语病。”清人吴景旭在《历代诗话》卷四十九《香》中则认为他说得没有道理。他反驳胡仔说:“竹初无香,杜甫有‘雨洗涓涓静,风吹细细香’之句;雪初无香,李白有‘瑶台雪花数千点,片片吹落春风香’之句;雨初无香,李贺有‘依微香雨青氛氲’之句;云初无香,卢象有‘云气香流水’。妙在不香说香,使本色之外,笔补造化。”吴景旭见识颇高,他体会到了诗的感觉的妙处在“本色之外”,写出“造化”之所无才好。但是感觉挪移要求一种比较细致的过渡层次,稍有生硬,会使效果受损,关键在联想、过渡层次之间的相近、相似的程度是否足够。如说竹香还比较顺,因为毕竟竹叶有某种清香,说云香雨香雪香就不太顺,因为云与香缺乏足够程度的共同性。此外,还要看感觉处在什么样的语境之中,有时孤立的一个感觉很难挪移,但是处在某种感觉结构之中,也许就可以挪移,这是因为其他感觉与之产生共鸣、呼应和契合,它就能比较流畅地挪移了。感觉挪移,或者可以叫做感觉的动态变异,几种感觉可以交替变异,各种感觉器官不同的性能暂时地沟通了,这并不神秘,中国古典诗歌中这类例子很多。著名的宋祁的“红杏枝头春意闹”不过是其中最为突出者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艺术语言的提炼,是太艰难了。个人的天才,离开了历史的积累,发挥的余地就比较有限了。宋祁的这一句,可能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对历史积淀的师承和突破。清人王士禛《花草蒙拾》说:“‘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当时传为美谈”“以为卓绝千古”,其实是从花间派“暖觉杏梢红”中转化来的,不过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已。 原词是五代后晋和凝《菩萨蛮》的词句:“暖觉杏梢红,游丝狂惹风。”(五代后蜀赵崇祚编《花间集》)王士禛的艺术感觉是比较精致的,“红杏枝头春意闹”比之“暖觉杏梢红”要高出许多。原诗表现杏花之红,给人一种暖的感觉,而枝头闹则不但暖,而且有一种喧闹的联想。多了一个层次的翻越,在艺术上不可同日而语了。
对于这个问题,说得比较深邃的是钱锺书:“说‘闹’字‘形容其杏之红’,还不够确切;应当说:‘形容其花之盛(繁)。’‘闹’字是把事物无声的姿态说成好像有声音的波动,仿佛在视觉里获得了听觉的感受。……用心理学或语言学的术语来说,这是‘通感’(synaesthesia)或‘感觉挪移’的例子。 ”(《七缀集·通感》)钱锺书先生的说法,可能与法国象征派的诗学主张有关系,象征派追求感觉的“契合”或感觉的“应和”:第一,是多维感觉结构,其功能大于部分之和的总体感知效果,几种平常的感觉交织起来就有了任何一种感觉都没有的那种神秘感;第二,这种“契合”或交响不仅表现为几种稳定的感觉之间的交响,而且表现为一种感觉向另外一种感觉的挪移,象征派鼻祖波德莱尔的著名的诗《应和》中显示“芳香”的第三节,戴望舒的翻译是这样的:
有的香味新鲜如儿童的肌肤,
柔和有如洞箫,翠绿有如草场
写到视觉可见的“儿童的肌肤”和“翠绿有如草场”,还有可听的“洞箫”。从嗅觉挪移到视觉和听觉,这就是通感;第三,所有这一切都不仅仅停留在感官之上,而是为了向心灵深入,是为了表现“心灵与官能的热狂”。人们混淆了感觉之间静态的呼应和感觉之间动态的挪移。人们常常用一个“通感”的术语把两个不同的东西之间的区别掩盖了。因为中国古典诗歌中感觉挪移的传统比较丰厚,比较容易为人理解。但是感觉契合与感觉挪移的规律是不尽相同的。感觉契合是一种呼应、一种共鸣,是静态的感觉之间的一种交响、一种张力系统,相异的各方有一种往另一方接近的动势,一方为另一方所同化的特点。正因为这样,感觉的挪移不是无条件的,从一种感觉向另外一种感觉转化,要有联想的过渡,而且要有自然、流畅的过渡层次,层次之间要有相似、相近、相通之点。这种过渡经过细致的同化性联想,与一般联想又有不同,一般相近联想可以有一定程度的跳跃,甚至还有相反联想。而在这里相反则很难挪移。波德莱尔用“儿童的肌肤”、翠绿的“草地”和“洞箫”来形容香味,也就是用视觉听觉的美来表现嗅觉的美,其中过渡的关键就在于诸种感觉都是清新、柔美的,因而是易于过渡的。
诗的感觉虽然比生活中的感觉多了一点自由挪移的可能,但是要挪移得自然也不那么容易。这一点在中外现代诗歌中已经从经验上升为自觉的理论,因而在诗作中是比较自觉的。艾青诗曰“太阳有轰响的光彩”,是因为阳光有一种瀑布泻落之感,视觉因而挪向听觉。蔡其矫写女声二重唱是“两棵并肩的树”“两朵互相追逐的云”和“在天边告别的太阳和月亮”,是因为二重唱本身就有不可分离的统一之感,不过这种不可分离之感从听觉转移到了并肩、追逐、告别的视觉对象上而已。台湾诗人余光中说他走入大厅“掌声必如四起的鸽群”,这是因为掌声本身就有“腾起”之感,余光中的成功就在于把不可见的声音变成了可见的鸽群。美国的诗人桑德堡说有一种“低声道别的夕阳”,颜色、形状之所以能变成声音,声音又有了形状,是因为夕阳本身就有周期消失的特征。
虽有如此之多的权威对宋祁赞叹不已,但有所保留的并非个别,今人冯振《诗词杂话》说:“宋子京词云:红杏枝头春意闹。张子野词云:云破月来花弄影。虽脍炙一时,互标警策,然‘闹’字、‘弄’字,究太伤雕刻,未免有斧凿痕。”意思是不够自如,炼字炼到有痕迹,就不好。这显然苛刻,不懂得前面所说的联想过渡的有序层次,然可备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