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建设 2014年第5期 ID: 358842

[ 孙绍振 文选 ]   

《变色龙》:喜剧性五次递增

◇ 孙绍振

  这篇小说很短,俄语原文只有一千多个单词,翻译成中文也才两千字,却成了世界短篇小说的经典。为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来看第一段:
  警官奥楚蔑洛夫穿着新的军大衣,提着小包,穿过市场的广场。他身后跟着一个火红色头发的巡警,端着一个筛子,盛满了没收来的醋栗。四下里一片沉静。广场上一个人也没有。
  这个警官是小说贯彻首尾的唯一的主角,可对他的外貌没有任何描写和形容,只是叙述他“穿过市场的广场”。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契诃夫在艺术上的一种风格。他的《万卡》开头也是这样的:
  九岁的男孩万卡·茹科夫三个月前被送到靴匠阿里亚兴的铺子里来做学徒。在圣诞节的前夜,他没有上床睡觉。他等到老板夫妇和师傅们出外去做晨祷后,从老板的立柜里取出一小瓶墨水和一支安着锈笔尖的钢笔,然后在自己面前铺平一张揉皱的白纸,写起来。
  对万卡的面貌衣着,也是不着一字。干净利索的叙述代替细致的描写,这是契诃夫的一种追求。他曾经写信给年青的高尔基说:“如果我写‘一个人坐在草地上’,这就容易懂,因为它清清楚楚,不妨碍注意力;要是我写‘一个高高的窄胸脯的、留着棕色胡子的人坐在绿色的已经被行人践踏过的草地上,一声不响地、心虚地、战战兢兢地往四下里看’那就相反,这句话变得不好懂……”契诃夫所说“容易懂”和“不好懂”是很含蓄的口语,其实他要说的是:对人物的描写,要害不在外貌,外貌描写越是简洁,形象越是鲜明;相反,越是详尽,反倒越是模糊。这样的说法可能有点片面,但是不要忘记,契诃夫是一个短篇小说圣手,他没有写过长篇,只写过中篇(《第六病室》)。写长篇小说与短篇不同,如托尔斯泰《复活》对主人公玛丝洛娃第一次出场的肖像就有上百字,并且反复改了多次。一线教师在分析小说时,少不得要说到肖像描写、动作描写、景物描写、心理描写等,却每每忽略了在短篇小说里这一切并不是必要的。考虑到短篇小说的特点,对于契诃夫这样简洁明快的开头,就很值得钻研。
  契诃夫的最高目标是:“一点多余的东西也不应有。凡是与小说没有直接关系的东西都应毫不容情地去掉。”根据这一点,《变色龙》的开头,警官“穿着新的军大衣”应该是必要的,因为是“新大衣”(其实是新制服),心态上有点志得意满。这一笔的必要却不限于此,读者读到后面会看到,这个外套还有更多心理暗示的功能。值得研究的是,主角没有什么外貌描写,配角却有:“他身后跟着一个火红色头发的巡警,端着一个筛子,盛满了没收来的醋栗。”“火红色头发”,说明不是纯粹欧洲人的血统,属于混血的下层人物,而手里捧着的醋栗则是“没收来的”,可见这个警官刚刚干了鱼肉百姓的勾当。这个配角,居然连名字都没有。配角的名字对于短篇小说来说并不重要,也许可有可无。后来,读者在警官的话中知道他叫“叶尔德林”,这就够了,在开头交代他的名字反而不够精练。
  接下去:“四下里一片沉静。广场上一个人也没有。”这样描写有必要吗?看下去就知道,是为下面一下子冒出许多人喧闹起来做铺垫,“仿佛一下从地底下钻出来的”,“商店和饭馆的门无精打采地敞着,面对着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就跟许多饥饿的嘴巴一样”。“无精打采地”“上帝创造的”,有必要特别点明吗?对于描写场面好像不完全是,但这里并不是客观对象的特点,而是作家对这个“世界”的反讽。上帝创造的世界应该是美好的、公正的,但这里却注明是“无精打采”的,酒店的大门又像是“饥饿的嘴巴”,这样的形容语句,不是为了表现场景,而是暗示作家对这个场景带着反讽的心态。这种意味显示了一个原则:描写越少越好,如果能够带着微微的调侃就值得带上几笔。
  打破这宁静的是,“商人彼楚金的木柴厂里跑出来一条狗,用三条腿一颠一颠地跑着”。这里的叙述按着第三人称视觉顺序。先是看到狗,再是发现它受伤了,接着才看到追赶的人是商人彼楚金。开头的配角没有名字,这个商人配角为什么有名字呢?因为“彼楚金”在俄语里有愚蠢的意思,就值得点一下了。契诃夫难得用的外貌描写也用上了,让他“穿着浆硬的花布衬衫和敞开怀的坎肩。他追上狗,身子往前一探,扑倒在地下,抓住了狗的后腿”。这里的反讽意味就更强了。穿着“花布衬衫”并且是“浆硬的”,说明他很讲究打扮,但他的背心是“敞开的”,暗示追赶是匆忙的,而扑倒在地抓住狗后腿的动作则是很狼狈的。他向警官陈述被狗咬时,脸是“半醉的”,而神情却是恶狠狠的。说明其麻木、愚蠢而可笑。他“把一个血淋淋的手指头伸给人们看”,“那手指头也像是一面胜利的旗帜”。手指受了伤,还在流血,可是在受伤者心目中却像“胜利的旗帜”。说明此人不在乎受伤,而为证据确凿自得。
  契诃夫简练的细节中,渗透着显而易见的矛盾,充满了不和谐。这种不和谐、不统一,显得很诙谐有趣,这在西方幽默学中叫作“incongruity”。不和谐、不统一则构成反讽或幽默,在叙事和戏剧文学中就是喜剧风格。
  契诃夫认为:“简练是才能的姊妹。”(也有译为“天才”)他虽然追求简洁,可并不是没有原则的、片面的简洁,否则也可能沦为简陋。契诃夫说:“一定要等到他所需要表现的思想和形象在他已经变得完全清楚的时候,他方动笔写。”简洁的必要原则就是要让“思想和形象”得到“完全清楚”的表达。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变色龙》所追求的是带着幽默喜剧性风格的“完全清楚”,而这种风格,这种“形象”是有“思想”的。对于思想来说,语言风格还只是风格的序曲,真正的喜剧性不能光靠叙述,还要通过情节动作。从戏剧学来说,动作包括外部的动作和内心的动作。在《变色龙》中,外在的动作比较少,内心的动作则比较强,外部动作只是内心动作的补充。
  引起内心动作的焦点是这条咬人的狗。小说虽然短,由狗引起的动作却是多层次的。
  第一个层次是,商人提出要求狗主人给予赔偿,振振有词,把问题的性质提到“法律”的高度。警官同意他的原则,“严厉地”表示:要拿点颜色出来管管不愿意遵守“法令”的老爷们,下令彻查狗是谁家的。他的言词显得很严厉,读者不难想象,他的态度之凶暴。可在得知狗是“将军”(在当时是文官的职称)家的,他马上就变了色。首先是内在心理发生了巨大的震动:“叶尔德林,帮我把大衣脱下来……天这么热……”说明这个家伙势利,一听说是将军家的狗,心理恐惧,让他生理上感到发热。作家并没有直接写这种变动,而是由外在效果表现出来。小说开头第一句交代他穿着新大衣的必要性,其在情节中的功能衍生了。这一笔无疑带着漫画色彩,但是,并没有过分简单化。小说的精彩在于,这个警官并没有绝对武断地否定自己刚刚做出的判断,而是为否定这个判断提出论据:“难道它够得着你的手指头?它是那么小;你呢,却长得这么魁梧!”据此他指斥对方是想讹诈。这个家伙为自己口若悬河志得意满,其前后自相矛盾显而易见,这已经构成了一定的喜剧性。如果是一般的作家,可能满足于这样揭露这个沙皇爪牙在权势者面前的奴才媚态,在平民百姓面前的暴君嘴脸,但是,契诃夫之所以是契诃夫,就在于这样单层次的喜剧性,他显然感到不过瘾。他追求的是,让这种喜剧性层层递增。   这样就有了第二个层次:巡警提出这条狗不是将军家的。他马上又变了脸,不但赞成巡警的判断,而且为他提供论据,说将军家里的狗都是名贵的良种,这条狗则是下贱胚子。他立马反过来,对刚才还被他骂成“魔鬼”的商人加以安慰:“你呢,赫留金,受了害,我们绝不能不管。”马上要对狗主人“教训”一下。这样一来其逻辑的荒谬感,就等于以几何级数乘了二次方。至此,契诃夫的喜剧性才华还没有发挥完毕。接着是巡警和周围的人又提出可能真是将军家的狗。
  这就有第三个层次的喜剧性。“哦!……叶尔德林老弟,给我穿上大衣吧……好像起风了……挺冷……”这里的喜剧就更强了,第一次听说将军家的狗是浑身发热,第二次则是相反,发冷。这件开头亮相时的大衣第二次发挥了揭示其心理变化的功能,这充分表现了契诃夫对细节运用的匠心,带着漫画性的夸张对比,在对比的过程中使喜剧性递增。在这一点上,他是有意为之的,他在致友人的书信中说过,如果你第一幕在墙上挂上枪,到第三、第四幕就应该把它放出去,如果你不准备放出去,那在第一幕不要把它挂在墙上。这里大衣这个细节的精彩,随着它被运用的层次而递增。这还只是外在的暗示,而内在逻辑的荒谬和卑微,则由警官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他命令下属把狗送到将军府上,还要特别说明“这条狗是我找着,派人送上的”。对那个刚才还表示过同情的商人则施之以斥责:“你这混蛋,把手放下来!不用把你那蠢手指头伸出来!怪你自己不好!……”
  到了这里,这位警官对同一件事件的自相矛盾、自打嘴巴已经反复了三次,契诃夫还是意犹未尽。再让他出一次洋相,让他的讽刺艺术升上第四个层次。契诃夫运用巧合,让将军家的厨师偶然经过,并且断然说:“我们那儿从来没有这样的狗!”这下子,契诃夫让警官觉得有把握了,态度变得很干脆,其实是契诃夫回避和前面几次可能的重复(在中国古典小说中,类似情节的重复称为“犯”),没有让他说出一大套的荒谬理由来,而是让他相当武断地宣布:“这是条野狗!……既然普洛诃尔说这是野狗,那它就是野狗。弄死它算了。”这是第四个层次喜剧性,如果在这里结束,把它当作高潮,那也可能收戛然而止之效,但是,契诃夫却不然,他超越这个简洁的高潮,又制造了一个真正的高潮。他让这位厨师指出,这条狗虽然不是将军家的,却是将军哥哥家的。契诃夫的才华在于,他没有让这样的判断一下子说出来,而是等警官粗暴地宣布要弄死这种“野狗”以后,再让他出一次更大的洋相。这个洋相出得比前几次更彻底,即使是将军亲戚家的狗,他的态度马上又来了一次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的凶暴立即变成了奴颜婢膝。
  “他哥哥来啦?是乌拉吉米尔·伊凡尼奇吗?”奥楚蔑洛夫问,整个脸上洋溢着含笑的温情。
  即使到这样的地步,契诃夫的讽刺也一点没有流露在字面上,而是在字面以下:第一,把将军哥哥称呼为“乌拉吉米尔·伊凡尼奇”,这在俄语里是尊称。俄国人的名字分为三个部分,顺序和中国人相反:第一部分是自己的名字,第二部分是父亲的名字,第三部分才是姓。家里人亲切地称名,尊敬的称法是把己名和父名连在一起。比如列宁的名字全称为“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他自己的名字就是弗拉基米尔(在家里爱称为伏洛佳);在一般关系的人中则称姓,如列宁同志;要表示特别尊重,就把己名和父名一起称呼:“弗拉基米尔·伊里奇”。这里警官的“乌拉吉米尔·伊凡尼奇”,就是把将军哥哥的名字和父名一起称呼,表示很尊敬。
  这就不难看出这篇小说短在形式上,精练到这种程度,除了前面已经讲过的,还有一个原因,它几乎全部由对话构成,情节的发展完全由对话推动。好像是一部独幕剧,情节的过程,叙述成分减少到最低限度,人物的动作和表情的描述几乎完全被废除,但是,读者仍然感到这个人物讲话的神态和心态活灵灵的表现,主要原因是对话中隐含着人物的表情和心灵的动作。警官对将军哥哥尊敬之感延伸到小狗身上,说它“怪伶俐的”,夸奖它“一口就咬破了这家伙的手指头”:
  哈哈哈……得了,你干什么发抖呀?呜呜……呜呜……这坏蛋生气了……好一条小狗……
  这里的“哈哈哈”代替了叙述警官自己开怀大笑,“得了”则是提示他的关注转向了小狗,“你干什么发抖”表明小狗并没有因为他的尊敬而快乐,相反仍然在“发抖”,他的话语转向,不但显示他的情绪转折,而且代替了对小狗的描写。至于他发出的象声词“呜呜……呜呜”代替了对小狗在发出“呜呜”的描写,同时表现出他讨好小狗的神情。“……这坏蛋生气了”,省略号提示时间的停顿,表明没有达到讨好小狗的目的,发现小狗不领悟他的自我解嘲。“这坏蛋”表面上是骂小狗,实质上是只有最亲近的人才有以骂表现亲热的权利。这样精彩的对话,令人想到鲁迅在《花边文学·看书琐记》中所说:
  惊服巴尔扎克小说里写对话的巧妙,以为并不描写人物的模样,却能使读者看了对话,便好像目睹了说话的那些人。
  中国还没有那样好手段的小说家,但《水浒》和《红楼梦》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来的。
  “描写人物的模样,却能使读者看了对话,便好像目睹了说话的那些人”的精彩,就在于对话中不但表现心理的动作性,而且隐含着躯体的动作性:这在警官的最后一句话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我早晚要收拾你!”奥楚蔑洛夫对他恐吓说。
  读者完全可以想象他对商人谄媚的笑脸一下子变成了对商人恶狠狠的表情。
  总的来说,读者不但看到了对话,而且看到了人物的动作和表情,心理变幻,甚至肖像(如“独眼龙”)。这种以话语效果暗示比直接写出来更容易让读者的想象参与。
  面对同样的对象,做出相反的判断,在小说中屡见不鲜。例如《我的叔叔于勒》,作家选择了从天真无邪的孩子的视角,来感受父母对叔叔评价的极端反差。这样极端的反差,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来看,其好处是,父母表情和语言的前后不一被放大了。从前后反差这一点说,和《变色龙》在基本方法上是一致的,批判当时的拜金主义,拜到连自相矛盾、自打嘴巴都感觉不到廉耻的程度。但是,这对夫妻表现得十分可恶,没有《变色龙》中那种明明自相矛盾却自鸣得意的心态,读者在这种反反复复的自我否定、不能自圆其说的过程中,感到夸张的、漫画式的幽默感,契诃夫的立意是让这个变色龙不断呈现,因而这个变色龙不但可恶而且可笑,甚至有点好玩。与二者相似的还有《范进中举》中的胡屠户,更有喜剧性,不但可恶,而且可爱。将此等风格上微妙的不同加以比较,对于提高艺术的感受力是很重要的。由于篇幅关系,此处不再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