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中学语文教学 2009年第7期 ID: 353677

[ 孙绍振 文选 ]   

颂歌和反讽的统一

◇ 孙绍振

  小说写一对夫妻,在圣诞节把自己仅存的最好的最贵的财宝变卖了,买了礼物,奉献给自己的爱人。在一般情况下,所送的东西应该是最有用的,才成为对方最珍惜的。如果小说的情节按这样的思路,写双方拿到对方的赠品,非常合用,一起欢喜不尽,这就不但没有《麦琪的礼物》这样的格调。而且连一般小说的水平都没有了。为什么呢?因为物质的满足淹没了精神和情感,就会失去审美价值,就落入俗套了。如果换一种写法,夫妻双方买了礼物,根本就不实用,两个人都生气,甚至吵了架,会不会更好呢?当然不会。因为从价值观来看,仍然是物质压抑了情感。
  而这篇小说的情节却是:夫妻二人都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卖了,买了自己以为是对对方最有价值的东西,结果却是最没用的东西。表面上看是“愚蠢”的,而最后作者站出来说,恰恰是“最聪明”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来,欧·亨利的作品显示了对于人来说有两种价值。一种是有用的,很实惠的。如果丈夫的表没有卖掉,表链当然是很有价值的。价值就在实用性上,在美学理论上,叫做实用价值。但是,小说情节提出的问题是,表链没有实用价值。是不是就绝对没有任何价值了呢?小说所强调的是: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还有另一种价值,那就是情感的价值。它充分显示了深厚的爱情也有价值,而且是比实用价值更高的价值。小说让我们看到,没有用的东西,可以成为富有情感的载体,情感价值可以超越实用功利。情感的价值,在美学理论上叫做审美价值,审美价值是不实用的,它正是因为超越了实用价值才更为强烈,更为自由。我们读过张洁的《挖荠菜》和《拣麦穗》,拣了麦穗,换了钱,做嫁衣,是带着少女的幸福幻想的。一旦幻想失落了,嫁衣的实用价值并没有变化,但是审美价值随之失落了。在现实生活中,实用价值占着优势,它是压抑着统治着情感的,情感是不自由的,而在文学想象中,情感却可以从实用功利中获得解脱,让心灵深处的情感获得自由。
  从这里可以看出。情感价值的超越和自由是和艺术感染力成正比的。在《拣麦穗》里,小女孩子希望嫁给卖糖老汉,明明是毫无实用价值的,可是卖糖老汉却仍然非常疼爱小女孩子。在这样的价值反衬中,才更显得情感超越物欲的自由,才更加显示出人的美好的真情。
  《麦琪的礼物》的作者是美国人,《挖荠菜》的作者是中国人,虽然文化背景不同,但在审美价值观念上却是息息相通。
  张洁的《挖荠菜》是抒情散文,《麦琪的礼物》当然也有抒情的一面,二者的共同之处是抒情通过叙事来表现。在《麦琪的礼物》中,也有一系列的情感洋溢的场景,可以说写得淋漓尽致。如:德拉非常在意自己的外貌在丈夫心目中的感觉。在她把头发卖掉以后,紧张地等待着丈夫,听到丈夫回家的脚步声时,“紧张得脸上失去了血色”,心里还在祈祷:“求求上帝,让他觉得我还是漂亮的吧。”丈夫进门以后,她一再絮絮叨叨地诉说自己的头发会“很快”长起来,祈求他“不会在意”。这些都是情感的强烈表现,具有抒情的力量,可是,在这样的抒情话语中,读者不应该忽略的是其中浸透着叙述者的调侃。作者让读者感到她的过分在意外表形象,心理过分紧张是没有必要的。她紧张,她怕自己外貌的改变会给丈夫一眼看出来,就刻意抢在他有反应以前先入为主:而丈夫恰恰是反应迟钝,“绞尽脑汁也没弄明白这明摆着的事实”,有点“白痴”一样的“恍偬”。这其中流露出的一种不同于抒情性的语言风格,从小说来说,叫做喜剧性;从趣味来说,就是幽默感或者谐趣。
  这种喜剧性在情节的构成方面。表现为一方面是极端的巧合,另一方面又是感觉和知觉与想象的“错位”。
  小说虽然写的是两个人的故事。但正面描写的只是妻子德拉的行动和心理,丈夫一方是从妻子的眼光看出来的。如果仅仅是妻子一方的线索,强调妻子在穷得只剩下漂亮的头发的时候,为了丈夫的金表更为堂皇,把头发卖掉买表链。本来也可以写成一篇小说;不过,那将是只能在抒情上展开,其结果可能有点平庸。欧·亨利显然不满足于这样的平庸,他把妻子买表链作为明线在读者面前正面展开;同时又让德拉的丈夫把自己的表链卖了,但是,让此事在幕后进行,也就是作为暗线。两者构成的反差和错位就有一点幽默,读者可能会会心地一笑。康德说过:“笑是一种从紧张的期待突然转化为虚无的感情”。(亦译:笑产生于紧张期待的落空而造成的感情爆发。)等到契诃夫归来,妻子发现自己买的礼物是无用了,同时发现契诃夫为自己买的礼物是有用的,如买来一件长期向往的衣服,这样的构思,当然比之只有妻子一方卖头发要艺术一些;但是,只是妻子卖头发的期待这一条线索落空。还是不够幽默。用这样的小说和欧·亨利最后写出来的相比,显得平淡,不能成为世界短篇小说的杰作。欧·亨利的杰出就在于,丈夫买来的礼物,是一套梳子,由于妻子的头发已经卖掉,便也变得无用。这样,表链和梳子构成了双重的期待的落空。也就是幽默结构的双重的对称,喜剧性和幽默就被双重强化了。小说的杰出还在于两人的礼物虽然双重地落空了,从世俗观念看,他们的决策是不聪明的,“傻乎乎的”——原文是foolish,是一个日常的口语词汇;但恰恰又是“最聪明”的——原文用了一个高雅的词语:wise,这是用来形容基督诞生时,给他带来礼物的东方三贤人麦琪的(the Magi:the three wise men from the East who brought gifts to the infant Jesus)。作者难得地在小说最后站出来宣称,他们在一切接受礼物和赠送礼物的人中,是“最聪明的”,“他们”,也就是这两个年青人,“就是麦琪”(They are the magi,),在聪明和愚笨方面却完成了一次对转。笑不仅仅是期待的落空,而且是在落空之后在另一条逻辑线索上的落实;是落空和落实的“错位”结构。
  在这样强烈的双重反衬结构中,奉献和爱情结合起来,把主人公的精神推向了崇高的境界。
  但是,欧·亨利并没有把他们的精神境界理想化。相反,在对他们的描述中,充满了反讽、调侃和揶揄。在欧·亨利笔下,这两个人物。其爱情观念是超越世俗功利的,但是,他们身上也充满着美国式的世俗观念。
  作家对他们的反讽,首先,表现为以财富为荣,对贫穷生活的自卑。描述德拉和杂货店老板、菜贩子讨价还价,掂斤播两,她的感觉是“羞愧难当”“丢人现眼”。作家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这种自卑并不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反讽还表现在主人翁生活观念中的虚荣。如对吉姆名字全称和信箱的描述:
  楼下的门道里有个信箱,可从来没有装过信,还有一个电钮,也从没有人的手指按响过电铃。而且,那儿还有一张名片,上写着“詹姆斯,迪林厄姆·扬先生”。“迪林厄姆”这个名字是主人先前春风得意之际,一时兴起加上去的。那时他每星期挣三十美元。现在呢,他的收入减到二十美元。“迪林厄姆”的字母,也显得模糊不清,似乎 它们正严肃思忖着是否缩写成谦逊而又讲求实际的字母D。
  反讽,反在哪里呢?一个星期挣二十美元的窘境,读者已经通过德拉的感觉体会到了:仅仅多了十美元,每周三十美元,却用了“春风得意”来形容。原文是period 0f prosperity,兴旺发达的意思,显而易见隐含着不统一、不和谐,这就产生了一种调侃的效果。门铃、信箱之类的设备,好像属于小康之家,中产阶级,但描写中强调了其空摆设、功能空缺的性质。而名字,三个部分的全称,常常用在上流社会人物的正式职务履历方面。但在吉姆就根本没有用处,而妻子对他的简称(吉姆),那亲热劲头却实用而简洁。这种反衬。突出了有用的却不正规,正规的却没有实际意义。正是因为这样,那个“迪林厄姆”的字母,才显得模糊不清,才触发人考虑是否要缩写成不起眼的字母D,因为这样才显得“谦逊而又讲求实际”。这就把“迪林厄姆”如此正规的写法实在是不讲求实际的意思隐含在其中了。所有这一切都在显示,作家对他们既赞赏又同情,在同情中又带着调侃和讽喻。
  对主人翁的反讽,还渗透在对他们的描写之中。如:对德拉的头发,用语极其夸张,说她只要把头发晾晒,就连示巴女王都要妒忌:吉姆把怀表拿出来看一下。连所罗门的财富都要黯然失色。这些都是以夸张失实为特点的幽默话语,尽量把事情说得显而易见的不切实际。字面上的意思是说吉姆的表如何了得。实际上是说男主人除此之外一无所有,没有什么可以夸耀的了;表面上说女主人公美貌,隐含的意味却是除了头发,别无长物,她没有什么可以自豪的。
  对主人的反讽还表现在对女主人公爱美的调侃上。把她的爱美和穷酸的镜子结合在一起,这一段文字是很精彩的:
  两扇之间有一面壁镜……一个非常瘦小的而灵巧的人,细看一连串的竖条影像,可能会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精确的概念。
  作家不是直接说穷得连一面完整的穿衣镜都没有,也不说虽然有一面穿衣镜,但是,破得不够照出完整的面貌和躯体;而是说,第一,只有“非常瘦小的人”才能使用。让读者去想象,如果是胖子,或者正常人,就无法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身影。第二,就是瘦小的人,还要看一连串的竖条的影像。那就是说,看一次是不够的,要从多次的观看中综合起来才成。可见这个穿衣镜是如何狭窄了。如果光是这样,还只是对物质穷困的调侃;欧·亨利的幽默还在于,调侃贫穷的女主人公,在这样的镜子面前,仍然不改爱美的天性:
  德拉身材苗条,已精通了这门子艺术。
  “德拉身材苗条”,这既是对镜子狭窄的效果的强调,又是对女主人身材的赞美:而“精通了这门子艺术”则是对她的调侃,实际上说的是,她已经从多次的练习中掌握了在狭窄的镜子面前照出自己全部容貌的办法。这本是迫不得已的事,而作家却用“一门子艺术”来形容。就是说,要把自己全貌都照出来,要谨慎严肃,要像进行艺术创作那样专心致志。这种比喻本来不伦不类,从描绘女主人公来说可能是比较离谱的,可是对于表达作家对她的调侃来说,却是相当准确的,正是在这二者的“错位”上,构成了幽默感。
  就是对作家非常赞赏的爱情,其用笔,也是充满了调侃。字里行间流露出谐趣。如写到德拉卖掉了头发之后:
  回家之后。她的狂喜有点儿变得审慎和理智了。她找出烫发铁钳,点燃煤气,着手修补因为爱情加慷慨所造成的损失,这永远是件艰巨的任务,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件了不起的任务呵。
  本来是说,虽然从情感上说,为了爱情可以牺牲漂亮;但是牺牲了以后,漂亮还是要的,而且是要极力弥补的。对于这样的努力,作家用了这样的词语:“由爱情加慷慨所造成的损失”“极其艰巨的任务”“了不起的任务”。这明显是大词小用。原文比之课本上的译文更加明显:
  When Della reached home,her intoxication gave way a little to prudence and reason,She got out her curling irons and lighted the gas and went to work,repairing the ravages made by gelmmsity added to love,Which is always a tremendous task, dear friends-a mamInoth task,
  译为“狂喜”的那个单词是“intoxication”,更准一些应该是“陶醉”,有点晕晕乎乎的感觉。而课本上翻译为“损失”的那个单词,原文“ravages”,应该是“蹂躏”和“劫掠后的痕迹”的意思。试想一个爱美的女人的头发遭到了“蹂躏”,留下一片“劫掠后的痕迹”,其中有多少调侃的意味,语言是何等的幽默;翻译成“损失”,感情色彩就荡然无存了。至于tremendous和mammoth都是书面的、文雅的、尊重的词汇,说明她是如何在意自己的漂亮,在修剪头发这样一件小事上,用了这么一系列慎重其事的大词,其语意错位构成了多么明显的幽默感。更加富于谐趣的是她用了这样大的努力,结果却是:
  不出四十分钟。她的头上布满了紧贴头皮的一绺绺小卷发,使她活像个逃学的小男孩。
  这和女性追求的漂亮已经相去甚远了,而她却仍“在镜子里老盯着自己瞧,小心地苛刻地照来照去”,心里想着丈夫看她一眼就会把她“宰掉”。一方面是如此认真,一方面效果又是如此之差:作家就这样把同情赞赏和揶揄结合到一起。
  从人物刻画来说,欧·亨利设计这样的情节,实际上给自己出了一个难题。难在何处?小说中人物不管如何情投意合,要具有个性必须在行为逻辑上互相拉开距离,最好是构成冲突。如果如恋爱中的人物,心心相印,行为逻辑完全一致。就只可能有诗歌。要小说中人物有性格,就必须让他们心心相错,心心相错在戏剧舞台上才有戏可演。例如,在同一作家的作品《最后一片叶子》中,两个女主人公,一对好友,在行为逻辑上总是不一致,一个总觉得绝望,没有信心生活下去,而这样,据医生说,就可能死路一条。这是她的朋友无能为力的。这种情感的错位,就是个性的冲突。如果没有这个矛盾、“错位”,就无法构成小说,只能写一首友谊之歌。最后这个矛盾,被另一个人(老画家)的一种行为解决了,而这个解决的途径是病人根本没有想到的。有了这样三个心灵的距离,有了情感的意志的错位,才有了小说的感染力。小说之难,难在要让两个友好的人物,行为逻辑拉开距离。两个人物,行为逻辑如出一辙,就很容易构成性格雷同,此乃小说写作之大忌。但是,本文作者却选择了夫妻二人行为逻辑完全一致的构思,也有好处,那就是有比较鲜明的喜剧性。但是,喜剧性不能违反小说的基本规范,故他也在行文中十分注意把两个人物的行为方式尽可能加以区分。如女主人公比较神经质,反应比较快,语言比较快速,在丈夫出现的场景中,她不是滔滔不绝地说话,就是“欣喜若狂地尖叫”。而男主人公则比较沉稳。这一设计相当艺术。如果不是这样,男主人公和女主角一样敏感神经质,他一进门就会发现妻子的头发变了,马上就有反应,小说的情节进展就只能是径情直遂,读者期待的紧张感就可能遭到削弱了。而现在则是。女主人公极其紧张地期待丈夫的反应,不等他说话,就从他的脸上看出了复杂的表情:
  吉姆站在屋里的门口,纹丝不动,好像猎犬嗅到了鹌鹑的气味似的。他的两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无法理解,令她毛骨悚然。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
  接着下来,就是德拉滔滔不绝的话语。这样的区别,有利于让两个行为逻辑一致的人物之间的感知距离尽可能地延宕。这正是情节悬念延续的技巧,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卖关子”的技巧。而这种技巧恰恰又是在人物的个性基础之上,这就叫做情节与人物的统一。情节既为人物的刻画服务,又是在人物的心理特点上延伸,二者达到水乳交融的程度,从这里正可以看出欧·亨利驾驭小说技巧的娴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