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风筝》一文,从表面上看来,是不难懂的。一般教师大致都能把握文章的基本精神,但是,似是而非的说法比比皆是。
有一位教师这样总结:“本文描写兄弟之间发生的误解冲突,展现了浓浓的亲情,揭示了封建社会陈腐思想对儿童自由、活泼天性的扼杀,深刻阐述了‘游戏是儿童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一深刻道理。作者将深厚的兄弟亲情与严肃的自我解剖精神融为一体,将自我批判与社会批判成功地加以结合,体现了含蓄而深邃的立意。”但是,仔细推敲起来,这个论断不止一处不到位。“揭示了封建社会陈腐思想对儿童自由、活泼天性的扼杀”,这就相当空泛。“封建社会陈腐思想”的内涵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等,究竟是哪方面的封建“陈腐思想”,扼杀了儿童活泼的天性呢?不加分析,不加限定,这在逻辑上就犯了概括过宽的毛病。至于说“深刻阐述了‘游戏是儿童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一深刻道理”,就有点无中生有之嫌。文章根本就没有“阐释”这个道理,只是作为肯定的前提,再说这个道理在当时就近乎常识,谈不上深刻。
另一篇评论说文章“无疑是对封建宗族制度摧残儿童的罪恶进行控诉”,也不太准确。如果是控诉,那么罪恶就在制度,但是文章又说“我”经过深刻反省认识到这一无可挽回的过错之后,心情无比沉重,具有“忏悔”性质。“控诉”是针对制度的,“忏悔”是针对自我的。二者具有对立的性质,如果不将二者在什么条件下统一起来分析清楚,就有自相矛盾之嫌。
上述之所以经不起推敲,原因就在于不讲究逻辑,论述时不是从文本的整体深度出发,而是从印象、从感觉出发。印象和感觉固然是从文本中来的,但是可能有缺点:第一,不够全面,只是熟知一望而知的,对于知识结构以外的则视而不见;第二,流于表面,对于深层即使有所意会,但没有及时将其转化为语言,故所表述往往无序,甚至自相矛盾而不自知;第三,有时难免主观臆断、无中生有。克服这种毛病的最基本的方法,就是对文本进行具体分析。这里的具体分析并非从字出发,不分轻重地纠缠于字、词、句、段、篇,而是要对关键词推敲咀嚼。抓住关键词,这是问题的要害。
有的文章,所记之事,一望而知,但是,其所以动人却不仅仅因为事,而是因为事中有情。汉语里的“事情”这个词是很深刻的,比之英语的thing,多了情感的因素。事是在表面的,而情却是在表面以下的。文章动人首先在抒情,真正动人的,不是一般的感情,而是特殊的、唯一的、不可重复的感情。这种情往往不直接说出来的,而是隐含在事的里面。哪里的文字隐含着特殊感情,哪里就是关键词,就要抓住不放。下面就来找找《风筝》的关键词,分析一下其间隐含的特殊情感。
文章一开头写作者看到风筝,想起故乡早春二月的风筝,本是怀乡,如果不是欢乐,至少也是亲切的回味,但是,作者看到风筝的浮动,却有一种“惊异和悲哀”。“惊异”可以理解,已是中年,在他乡回味童年。“悲哀”则很特殊,就是关键词。为什么悲哀,这是文章意脉的发端。回忆起少年时代故乡的风筝,一方面是春日的杨柳发芽和山桃吐蕾,以及孩子们对天上风筝的着迷,构成一片“春日的和煦”;但是,那风筝却是“寂寞的”“伶仃的”“憔悴可怜的”。风筝本身是无所谓“寂寞”“伶仃”“憔悴可怜”的,风筝的特殊性是由情感的特殊性决定的。这里透露出来的是,已到中年的作者心情比较复杂,不仅仅有“悲哀”,而且有“寂寞”“伶仃”“可怜”,“寂寞”可能是自己的,而“伶仃”和“可怜”好像不是作者自己的。
意脉发展下去,进入第二环节,引出了少年时代和小兄弟的冲突。“我”“嫌恶”风筝,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的,而小兄弟却喜欢风筝,因为受到禁止,只能长时间“呆看”空中的风筝,有时风筝跌落,小兄弟欢呼,跳跃,这在“我”看来是“可鄙的”。后来发现弟弟在偷偷地制作风筝,对此“我”的感觉是“破获秘密的满足”,踏扁了尚未完工的风筝,获得“完全的胜利”。这里的事,不仅仅是自我的,而且有小兄弟的。这个幼小的“多病”“瘦得不堪”的弟弟唯一的爱好就是风筝,不让放,不能买,就自己做,而且是偷偷地做。风筝被踩踏之时,他“惊惶地站了起来,失了色瑟缩着”。“我”“傲然”地走后,他“绝望地站在小屋里”。“我”在他乡看到风筝的“寂寞”“伶仃”“可怜”,实际上是带着记忆中弟弟的神情。
意脉的第三个环节是“惩罚”,二十多年以后“我”知道自己这样的行径有一种“精神虐杀”的性质,心情因而感到“铅块”似的沉重。在意脉的发展过程中,这个环节是转折性的,也是文章内涵比较深厚的地方。二十多年前的一件小事,就事论事,无非就是把小兄弟的风筝践踏了,剥夺了他游戏的乐趣,是一次性的,并不是一贯的,却用了一种严厉的定性:“精神虐杀”。这是从问题的性质来说的:宗法等级的专制野蛮性质,有权逞一己之快,任意摧残小兄弟的感情。“我”顿悟到自己曾经是这种体制的麻木执行者,有所“忏悔”,因而心情感到“沉重”。
意脉的第四个环节是以补过讨得“宽恕”,以求得解脱“沉重”,得以“轻松”起来,而小兄弟的反应却是:
“有过这样的事吗?”他惊异地笑着说,就像旁听着别人的故事一样。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从事来说,这本来该是结束了,人家已经忘记了,没有积怨于心,自然也没有宽恕可言,同时也就意味着当时对弟弟的心灵伤害并不大。而且事情过去这么久了,自己本该轻松了。然而,接下来是情感的第五个环节,也是文章意脉的高潮,很值得分析: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不能希求什么,就是没有希望,因而心仍然沉重着。这里值得研究的是为什么没有希望而沉重。更为关键的问题在于,“我”希望什么?显然是希望弟弟和自己一样已经觉悟到对儿童天性的扼杀是残酷的,这是宽恕自己的条件。然而,弟弟却忘记了。弟弟为什么忘却?为什么“无怨”?在“我”看来,这是很严重的失望,明明是对于弟弟的“精神虐杀”,弟弟却没有感到虐杀。被虐杀者感觉不到虐杀,这才是最大的悲哀。如果弟弟感到过痛苦,而且记忆犹新,就意味着觉醒。感觉不到痛苦,就意味着不可能改变。正是因为如此,最后鲁迅才这样说:
现在,故乡的春天又在这异地的空中了,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
意脉的关键词,又回到文章开头看见风筝的“悲哀”上,而且变成了“无可把握的悲哀”。悲哀“无可把握”,就是因为受害者没有受害的感觉。没有痛苦的痛苦是最大的痛苦,不知受伤的受伤是不可救药的受伤。祥林嫂是这样,阿Q是这样。严酷的宗法等级专制,对于孩子的精神虐杀太平常了,比这更为严重的虐杀也是家常便饭,因而对之习以为常,以至当时就没有感觉,日后就连记忆都没有了。只有怀着启蒙主义理念的鲁迅才会对弟弟忘却而深感无可奈何的“悲哀”。
丈文丈章写的是一丈个故事,而丈且是记叙丈性质的,这丈在《野草》中是很特别的。从文体来看,《野草》是散文诗集,在写法上大都是暗喻的、象征的、虚拟的、梦幻的,直接抒情也是哲理、格言式的。把这样的记叙性质的文章收入其中,似乎格格不入。这样写实的文章,具有童年回忆性质的文章,似乎应该放在《朝花夕拾》中,但是,却没有。原因就在于,它本质上不是回忆童年的写实性的文章,而是一首散文诗。《野草》中散文诗的特点,不但是诗性的、抒情的,而且是带着很强的哲理性的。抒情散文,以情动人,而哲理性散文诗,则往往情理交融。鲁迅曾以同样的题材写过一篇《我的兄弟》(鲁迅《自言自语》之七,见《新发现的鲁迅五四时期的佚文》,载1980年《鲁迅研究》第1期),在拆毁了小兄弟自制的风筝以后,他这样写:
我后来悟到我的错处。我的兄弟却将我这错处全忘了,他总是很要好地叫我“哥哥”。
我很抱歉,将这事说给他听,他却连影子都记不起了。他仍然是很要好地叫我哥哥。
啊!我的兄弟。你没有记得我的错处,我能请你原谅么?
然而,还是请你原谅罢!
这就是写实性质的散文,而不是散文诗。这里有的是就事论事,仅仅涉及自己与弟弟之间的关系,为自己二十多年前的过错请求兄弟的原谅,但是,兄弟虽然受害,却仍然亲切称兄长为哥哥。这在性质上是抒情,和《风筝》有根本的不同,没有《风筝》所蕴含的哲理:人与人之间无爱固然是野蛮,有爱也难以沟通,有的只是心灵的错位和隔膜。
这里涉及散文、诗歌、散文诗的区别问题,这个问题相当复杂。散文诗这种体裁,本非中国所固有,亦非西方文学的传统形式。不止一部英语百科全书,都对之进行了相当含混的表述。例如说它是介于散文与诗歌之间的,好像黑色幽默立足于悲剧与喜剧之间一样。一般认定其是19世纪80年代法国象征派诗歌反抗学院派的严酷格律的产物,以波德莱尔、兰波和爱伦·坡著作为代表。不过,他们的著作只是在格律上反叛,形式上不分行,在诗歌的内涵上并没有离开诗歌(一般以波德莱尔的《醉》为代表)。后来流传到世界各国,从德国的里尔克、卡夫卡,俄国的屠格涅夫,丹麦的安徒生,拉丁美洲的聂鲁达和美国的斯泰因,乃至把后现代的金斯伯格都包括了进去,显然是扩大化了。
不同民族的作家都把散文诗这种形式加以驯化,使之带上自己民族的特点,但并未偏离散文诗的核心特征——哲理性。中国五四时期的散文诗,受到更倾向于哲理的印度泰戈尔的影响。本来西方的传统理论,从亚里士多德到华兹华斯就一直强调诗的概括性与哲学的接近,虽然西方的百科全书无视泰戈尔散文诗的存在,但这并不妨碍泰戈尔的散文诗在五四前后影响了中国的散文诗。1915年陈独秀在《青年杂志》(《新青年》前身)发表了他翻译的泰戈尔的《赞歌四首》,以其爱的哲学(“童心、母爱、信爱”)影响了冰心和郭沫若,使五四时期的散文诗兴盛一时。泰戈尔对散文诗的贡献就是把淡雅的语言哲理化。不过他的哲理是一种带宗教色彩的和谐、爱的哲理,其精彩处往往成为格言。例如:“上帝对人说道:‘我医治你,所以要伤害你;我爱你,所以要惩罚你。’”“生命因为付出了爱,而更为富足。”在鲁迅写作散文之前不久,泰戈尔于1924年曾应孙中山之邀来华访问,引起极大轰动,故从某种意义上鲁迅的散文诗在哲理化方面多少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鲁迅的散文诗中的哲理却和泰戈尔相反,不是追求宗教式的光明、和谐,而是充满了对人生、对自我的无情的严酷的解剖,对人心黑暗的正视和孤独的战斗的坚持。
鲁迅创造了一种中国式的散文诗风格。《风筝》寓含哲理的深邃性就在这里,兄长对弟弟无爱,故有精神虐杀,容或由于宗法体制,但是兄长的忏悔出于爱心,却得不到共鸣,忏悔的结果是连希求(希望)都没有了,留在心头的只是无可奈何(“无可把握”)的“沉重”。这样来看,《我的兄弟》写的是个别的事和情,故只是散文,而《风筝》表现的则是普遍的人生哲理:亲情的隔膜与爱的错位。鲁迅之所以把《风筝》收入散文诗集《野草》,而不收入童年回忆《朝花夕拾》的原因,大概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