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在《水浒传》中可谓“逼上梁山”的主题形象。他本来是统治集团里的上层人物,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职责是镇压造反,最后却走上造反的道路,其原因用“逼上梁山”概括再准确不过了。《水浒传》刻画人物和《三国演义》不同,一般是以环境“逼”出人物不同于表层的深层心理。对于林冲而言,就是让人物接二连三地遭遇恶性挫折,先是将其打出生活的常轨,走向了职责的反面;再是将其从心理上打出常轨,让他从一个正统人物变成了造反到底的人物。
林冲出场的时候相当儒雅,武艺高强,却“手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和倒拔垂杨的鲁智深一见如故,结拜兄弟,表现出惺惺相惜的英雄气质。作者把这个高贵的正统英雄“逼”成义无反顾的强盗,所用的办法,就是让他遭遇多重的侮辱和灾难,两度置之死地。
第一重逼迫:正当他和鲁智深相见恨晚之时,丫鬟来报,自己的妻子遭到非礼。这种侮辱是任何英雄所不能容忍的。《水浒传》写道:“林冲走到跟前,把那后生肩胛只一扳过来,喝道:‘调戏良人妻子当得何罪!’恰待下拳打时,认的是高太尉之子高衙内……先自手软了。”这个“软”字,《水浒传》用在林冲身上,显得很尖锐。待到鲁智深匆匆赶来帮他“厮打”,林冲反而为高衙内打圆场,说他不认得自己妻子,惩罚了他,“太尉面上须不好看。自古道,‘不怕官,只怕管’,权且让他这一次”。侮辱本来很严重,但是英雄竟然忍了。如果林冲的故事到此为止,就太窝囊了。这说明,英雄受地位的约束,有点逆来顺受,这个侮辱性的事变没有把他逼出常轨。
第二重逼迫:自己“自幼结交”的朋友陆谦骗林冲娘子到他家,让高衙内调戏。林冲知后,把“陆虞候家打得粉碎”,还带了一把“解腕尖刀”去寻仇。前后三天,没有找着,在娘子苦劝下作罢。顶头上司的儿子虽不敢碰,与自己称兄道弟的却不能饶过。英雄毕竟还有点反抗性。应该说,此时的英雄,社会地位仍然是高级军官,只是心理上短暂出了一下常轨,不久又恢复了。
第丈三重逼迫丈:林冲带刀丈误入白虎丈堂,中了丈高太尉的计,被判流放沧州。这次的逼迫,林冲的社会地位被打出了常轨:从一个高级军官变成了一个脸上刺着金印的犯人,加上在野猪林差一点被高太尉买通的解差杀害,幸而有鲁智深暗中跟随,保住了性命。此时林冲的心理是不是与社会地位同步,改变他逆来顺受的常轨呢?没有。当鲁智深提出要杀“这两个撮鸟”时,林冲却说:“尽是高太尉使陆虞候两个分付”,“你若打杀他两个,也是冤屈”。林冲被逼如此,明明可以杀了解差,但是,那就意味着造反,二者权衡他选择了乖乖继续带着枷锁当他的罪犯。林冲的性格在这个层次上很有特点:一方面是社会地位的丧失;一方面是反抗性的丧失,逆来顺受的窝囊程度,有过于娘子受辱。
接着是第四重逼迫:高太尉派陆虞候、富安来追杀。这是最后一逼,目的是要把林冲最深层的造反的英雄气概逼出来:义无反顾,血腥杀人,在所不惜。如果让情节直线进行,本该易如反掌,但是,直截了当让林冲杀人,其心理过程就太单调了。《水浒传》的高明,不在逼反的结果,而是林冲从逆来顺受到杀人不眨眼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精致决定了林冲形象的艺术高度。
《水浒传》把叙述的线索放在林冲从发现到确认高太尉派人来追杀的过程中,精致地表现其情绪如何积累到血腥的爆发。
情节在展开过程中突然宕开一笔,遇到一个不相干的人物李小二,当年在东京林冲曾有恩于他,故来往亲热。这似乎是个闲笔,但闲笔不闲,草料场之火,是高太尉派陆虞候、富安来伙同当地差拨所为,须让林冲知道,才能引起杀机。如果像鲁智深野猪林救林冲那样,用补叙手法,一口气把前因说出来,不但手法重复,而且没有了林冲情绪逐渐积累的过程。作者不取情节发生以后再做说明,而是为后果先安排前因,这叫伏笔。在金圣叹评注中为“草蛇灰线法”:“骤看之,有如无物,及至细寻,其中便有一条线索,拽之通体俱动。”[1]对于这一点,金圣叹在理论上有阐释:“文自在此而眼光在后”,“文自在后而眼光在前”,“如酒生儿李小二夫妻,非真谓林冲于牢城营有此一个相识,与之往来火热也。意自在阁子背后听说话一段绝妙,则不得不先作一个地步,所谓先事而起波也”[2]。李小二夫妻在情节中的功能在于“阁子背后听说话一段”,但是,并不让李小二妻子听清全部,只听得其中关键词:“高太尉”,“好歹结果了他性命”。金圣叹评说:“阁子背后听四个人说话,听得不仔细,正妙于听得不仔细。”[3]表面上是不让李小二妻子一下子就知道,实质上乃是让林冲慢慢感知。从情节说,为曲折;从情绪说,为递增,为杀人割头结果布置前因。
整回情节,都是叙述和对话,几乎没有直接心理描写,然而,其构思却是循林冲的心理感知,一步步打出常轨。这个过程,不是径情直遂的,而是起伏跌宕的。第一层是,林冲断定来人系陆虞候,也曾带着解腕尖刀,但是三五日不曾寻着,复仇的心思就慢慢淡化了。第二层是,危机苗头出现以后,不但没有严重后果,反而得了个比之看天王堂更好的差事。第三层是,接管草料场,前任老军头待之甚善。以上都属于情绪高潮前的曲伏。情绪递增的最后关键就是让林冲在火烧草料场之时,亲耳听得企图烧死自己的人,就是高太尉派来的陆虞候。
作者此时用的是第三人称全能全知的叙述,可实际上,又是循着林冲的单一感知。在一般情况下,让陆虞候在林冲面前自述来此烧死林冲的阴谋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采取何种叙述策略来解决此难题,金圣叹的评注说,其好处,在于反复强调了许多“火”字:
此文通篇以火字发奇,乃又于大火之前,先写许多火字,于大火之后,再写许多火字。我读之,因悟同是火也,而前乎陆谦,则有老军借盆,恩情朴至;后乎陆谦,则有庄客借烘,又复恩情朴至;而中间一火,独成大冤深祸,为可叹也。夫火何能作恩,火何能作怨,一加之以人事,而恩怨相去,遂至于是……文中写景处,都要细细详察,如两次照顾火盆,则明林冲非失火也;止拖一条絮被,则明林冲明日要归来,今止作一夜计也。如此等处甚多。[4]
金圣叹是很有艺术眼光的,在小说评点上,可能最有文学评论的天才,他看出了作者为草料场被烧,细心地布下了前因。这种“草蛇灰线法”,表明“作者之胸下有经有纬”[5]。对于古典小说情节之逻辑严密,特别是细节之前后如此照应,在金圣叹应该是一大发现。在评注武松打虎时,他反复强调打虎之前,“哨棒”被反复提及了十四次,与此评注同出一辙,但是,这个优长似乎被他夸张过度而失实了。其实“哨棒”之于武松打虎,不在其有,而在其未见老虎,夸口怕老虎的不是好汉,见了老虎,却是把“酒都做冷汗出了”,唯一的武器哨棒,打不准,用力过猛,打断了。说明武松一时惊慌失措,这才是哨棒的妙处。这里,金圣叹对“火”的强调也是如此,一方面事前反复提醒读者“文中写景处,都要细细详察”,在草料场,“火”隐藏危机的可能;另一方面也没有忽略,“两次照顾火盆,则明林冲非失火也”。特别是第二次,临走时,还正面交代林冲“恐怕火盆内有火炭延烧起来,搬开破壁子,探半身入去摸时,火盆内火种都被雪水浸灭了”。金圣叹说,后来的火“不是失火”。既然不是失火,则反复提及“火”的好处在哪里呢?金圣叹语焉不详,只是含糊地说“夫火何能作恩,火何能作怨,一加之以人事,而恩怨相去,遂至于是”。然而,火是情节的结果,并不是情节的原因。对于情节来说,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什么原因、如何导致结果。
不可讳言,金圣叹在这里多多少少有点看走了眼,对于林冲的感知程序来说,重要的不是火,而是雪。如果不是那么大的雪,则林冲很可能被烧死在草料场内。对于雪,作者不止一次通过林冲的感知提醒读者:第一次是到达草料场之初,“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金圣叹评曰“一路写雪,妙绝”;第二次写林冲出门买酒,“那雪下得正紧”,金圣叹又评曰“写雪妙绝”;第三次写林冲买了酒回来,“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金圣叹又评注说“写雪妙绝”。[6]一连三次赞叹雪写得妙,说明金圣叹感到了雪的精彩,但是,却并不明白精彩的原因。其实,金圣叹被自己的理论遮蔽得厉害。这一回的回目是“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可见关键在风雪,而不在火。再说,林冲回到住处,“那两间草厅,已被雪压倒了”。这明明在提示雪在情节中的功能,就是让林冲离开草料场。作者还恐怕读者粗心,又在叙述以外加上难得一见的评说:“原来天理昭然,佑护善人义士,因这场大雪,救了林冲的性命。”这还不算,在原本(120回本)一开头就有一段“诗曰”,其中有“若非风雪沽村酒,定被焚烧化朽枯”。[7]另外,在去草料场的路上和沽酒回来的路上,对雪还有两处诗语加以渲染,其中之一是这样的:
凛凛严凝雾气昏,空中祥瑞降纷纷。须臾四野难分路,顷刻千山不见痕。银世界,玉乾坤,望中隐隐接昆仑。若还不到三更后,仿佛填平玉帝门。[8]
可见作者对雪的重视,超过了一般写景。金圣叹感觉到雪写得“妙绝”,但是,却不明白妙在推动情节,逼出人物内心最深层的血腥野性。当然,以金圣叹的艺术感受力,他觉得这些诗语实在并不高明,在改编的七十回本将之通通删除,但是,他没有意识到其合理性在于,雪在情节中的作用很重要。第一,雪要大到把草厅压塌;第二,要林冲不被压死。按金圣叹的理论,林冲不死是后事,而草蛇灰线法则要为之安排前因,那就是让他去沽酒。为了让他去沽酒,才让原本看守草料场的老军人告诉他附近有市井,可以沽酒。为了让他在草屋塌倒以后有个去处,在沽酒路上,才安排他“看见一座古庙”,特别让他“顶礼道:‘神灵庇佑,改日来烧纸钱。’”。有了这样的伏笔,林冲才在草厅倒了以后,来到这所古庙。大雪之妙在于,不来到这里,就不可能亲耳听到陆虞候述说高太尉派他们来杀害林冲的来龙去脉。本来按他在野猪林对待要害他性命的解差董超、薛霸的原则,因为是奉高太尉的差遣,鲁智深杀他们将是“冤屈”的。而在这时,虽然仍然是高太尉的差遣,但是,林冲被“逼”得太久,被压抑得忍无可忍,长期的屈辱爆发为不可抑制的血腥的复仇。情绪已经递增到饱和度,到这个份上,作者终于把林冲从心理上彻底地打出常轨:这个温文尔雅的,逆来顺受的军官,变成了尽情杀戮的屠夫。《水浒传》对林冲一连杀死三个人的过程,用了相当淋漓的笔墨,特别是对卖友求荣的陆谦,写得更是有层次:先是痛骂,然后是“把陆谦衣服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这和武松杀潘金莲是一样的)。值得注意的是,心理被打出常轨,爆发为血腥杀戮的林冲,杀人的动作却很有程序,显得很从容,表明杀得解恨,还将差拨的头割下来,挑在枪上,似乎成为一种享受,请看:
把三个人的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
读者不可忘记,不久前来此,林冲心理上还没有被打出常规,曾虔诚许下来烧香的愿,如今心灵深处的野蛮被激发出来,却将人头放在供桌上,显然不是敬神而是渎神。这一切血腥恐怖的行径,在林冲身上却表现得平平静静:
再穿了白布衫,系了搭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
林冲杀人杀得相当冷血,冷血中有从容。换一个人,心理上该紧张的,但是,林冲之为林冲,竟毫无心慌意乱之感。居然不改做事有板有眼,把三个人的头发结在一起,放到山神庙供桌上以后,并不急着逃离。穿白布衫,系搭膊,戴毡笠子都是需要时间的,然而,林冲镇静到还有闲心“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林冲的深层野性如此爆发,如果让一个西方文学大师来写,至少要有相应的心理和感知的描写,然而中国传统小说继承史传的传统,以记言(对话)和记事(叙述)为务,心态的大起大落,全在字里行间,这一点与西方现代文学强调的“understatement”(叙述以下)不谋而合。这种外部动作的平静,是不是林冲深层心理的全部呢?很值得深入分析。当他冒着严寒,走到一个庄门,想买一点酒来挡挡寒气遭到拒绝,却变得暴躁起来,不说自己不讲理,而是说“这厮们好无道理”,“把手中枪看着块焰焰着火的柴头,望老庄家脸上只一挑将起来,又把枪去火炉里只一搅,那老庄家的髭须焰焰的烧着”。还把在场的庄客打跑,把人家酒拿来喝了个“快活”。结果是醉倒在雪地里,被吊起来打(幸亏是他朋友柴进的家人)。这个外表温文尔雅(“手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的高级军官,杀人时没有暴躁,却在杀了人以后,变得野蛮无理起来。虽然没有心理描写,但是全部叙述和对话向读者显示,那憋在心里的满腔愤懑发泄在不相干的人身上。这就怪不得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要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9]
外表温文尔雅的林冲,变成蛮横无理的野人了,他内心深层压抑得越是久,越是深,爆发出来越是猛,他的个性心理就越是立体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因为《水浒传》把他“逼”成另外一个人了,才显得他更是林冲这个独一无二的人物了。
参考文献
[1][2][3][4][5][6][9]陈曦仲等.水浒传会评本(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20,204,204,205,205,211-213,19.
[7][8]施耐庵.水浒全传(120回本)[M].北京:大地出版社,1997:78,80.